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
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
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 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 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一)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甲方:武汉市大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视乙方为武汉市内运输的主要承运方之一,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营资源,工作场地及装卸服务,双方各自享有平等的权力,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按合同规定在甲方经营线路范围内运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第三方,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地装卸货物,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调度指挥。
3、乙方在卸货完毕、点清货物后,凭签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货物明细清单》 或《大道物流行车日志》结算运费;
4、本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甲方经营受到市场或内部管理滞后的制约、企业经营状况下降无法满足其业务量时;二、乙方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纪、违约或违规运营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三、乙方车辆技术不合国家规定标准时。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参与运营的第二个月与乙方核对运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支付第一个月运营费用;
(2)甲方必须保障乙方承运车次达到 车次,如每月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塌班,甲方将赔付乙方误班费 元/车次,因甲方业务需求,要求乙方外出提货时,甲方需按市场行情给予乙方补助;
(3)甲方每月对乙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达不到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责成乙方采取整改措施,达到标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甲方 营业部的货物转运至总部或甲方指定的转运中心;
2、乙方须交合同履约金 元,乙方在卸货完毕、点清货物后,凭签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货物明细清单》和《大道物流行车日志》结算运费,运费结算标准:营业部至东西湖转运中心 元; 乙方须自备24小时开机的手机一部,确保联络畅通。如有关机或停机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元/次的罚款。因业务需求,甲方安排提货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否则甲方可按照拒绝服从调度指令,处以200元/次捐款;乙方须遵守甲方公司相关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200元/次罚款;
3、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出车造成甲方临时请车等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营运车辆必须是乙方拥有完全产权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外观应美观、整洁、车厢完好、无破损、无异味。
5、乙方运营途中必须保证货物安全完好,发生的一切人、财、物损失及因乙方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违法违章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如有不可抗拒原因(山洪、塌方、地震、台风、极端恶劣天气、社会动乱、战争等不可预见因素)外的晚点,甲方可按20元/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车辆拥有调度权,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令。
2、甲方对乙方车辆运营拥有管理权,乙方车辆运营时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依据为公司最新版文件。
(二)、乙方权利
遇到特殊情况(如:“南车北调”、多地混装等)以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等待时间过长等现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助。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退还乙方合同履约金或结清全部运费,届满后双方若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有效。
2、柴油价格按7.4元/升为基准,每涨跌0.2元/升,运价作相应调整。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协商无效,双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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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1.2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1.3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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