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性 别 家长联系电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说明:1. 疫情期间, 要求每天上午下午各测一次体温, 如实填写记录 并由家长签字, 对所提供的体温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因信息不 实引发疫情传播和扩散,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2. 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 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 控制措施的, 引起甲类传染病 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 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期
上午体温
姓 班
名 级
家庭住址
下午体温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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