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

来源:哗拓教育
2006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为了促进南川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南川资源和交通优势,在未来15年内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受南川区规划局委托,特编制《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5、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

20062020

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0、《南川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11、《南川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

12、《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

第三条 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包括东城街道办事处的:鼓楼坝、渚堰塘、皂角井、长亭、灌坝、东金华、大铺子、北郊、花山、三秀、龙岩河、永生桥12个居委,高桥、黄淦2个村;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圣路、南园路、清桥、龚家塘、福南、大星、田家、双龙、万寿、清泉、文华、白房、石峨、石林、鹰岩、林堡、金佛、松林18个居委,杨兴、汇星、官地、仁乐、双河、白露6个村;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东方红、西大街、长远、新桥、安平、沿塘、永合、龙济、来游、永隆、会峰、金台12个居委。

中心城区: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它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其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总面积约158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区:其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01平方公里。

2

20062020

第四条 规划年限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优化配置资源,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六条 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

综合布置各项建设用地,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控制环境污染,注重城市景观,塑造与南川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生态优先

针对南川城市三江穿越、群山环抱的生态特点,充分保护和延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增加城市绿化,创造富于特色的宜居型园林城市景观框架。

(三)便于实施

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稳

3

20062020

步推进城市快速健康发展。

(四)区域协调

正确处理南川区与周边地区的互补配套关系和与綦江、万盛、涪陵等周边城市的竞争依存关系,形成局部与整体相互带动,共同繁荣的局面。

第七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文本中带有加黑和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统筹

第八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的基础上,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以上。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至2010年全区总人口达到66.5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综合经济实力跃居渝西经济走廊前列。

第九条 城镇空间布局

4

20062020

着力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组成“形散实聚、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等级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而又与区域整体协调的产业结构,合理有序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建设。

中心城区(1个)————南川区中心城区(含隆化、北固、东胜三个组团)

中心镇(3个)———— 水江、南平、大观

第十条 城乡空间管制

(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切实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规划按照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进行迁并整治和规划布局,按照国标的规定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在100平方米以内;

(二)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迁村并点,对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进行迁并整治,逐步引导农村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向各级城镇和中心村转移。对现有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过差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人口向其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它村庄转移,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三)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逐步向其它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

5

20062020

(四)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村庄,即“城中村”、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管廊带内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第十一条 中心城区建设

坚持以新区开发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市区实施西进、南扩;完成旧城改造,完善旧城道路、绿地、广场等基础设施,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一)隆化片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建成城市外环线,建设和完善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内部道路系统;建设西部新区,优化旧城区用地结构;初步形成以西部新区为中心的城市框架,片区人口规模达到17万人。

(二)东胜片区:对污染严重、用地位置不合理的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整治,将南涪铁路与渝湘高速公路之间的用地规划布局适量工业用地;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在现状建成区以东及以北拓展城市空间;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三)北固片区:加快北部工业园区的建设,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整合;加强片区中心建设,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十二条 城市性质

6

20062020

重庆市南部的区域性经济中心,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以发展铝产品配套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宜居型城市。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

现状2005年南川区城区人口13万人,建成区面积11.1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5.99平方米。

近期(2010年),城区人口18万人,建成区面积15.9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8.44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区人口25万人,建成区面积约24.0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6.04平方米。

远景(2050年),城市沿石雷公路向西南发展到双龙一带,建成区面积约36.8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4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90平方米。此规模即为南川城区发展的终极规模。

第四章 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管制

第十四条 城区用地评价与“四区”划定

根据不同土地适宜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综合考虑生态、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将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各分区实施不同开发建设管制要求,指导城市开发建设。

7

20062020

城区(含花山)现状各类用地分布为:建成区11.18平方公里,一类用地(适建区)12.38平方公里,二类用地(限建区)3.4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甘草湾、寺院顶区域以及凤嘴江以东部分区域,三类用地(禁建区)24.28平方公里,主要为花山以及永隆山山脚部分区域以及北固片区学堂湾部分区域。

第十五条 城市空间管制措施

(一)已建区的管制措施

加快旧城改造,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相协调的地区。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二)禁止建设区的管制措施

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禁止任何人违法侵占。禁止建设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的管制措施

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域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在控制建设地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将其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时要慎重,必须严格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先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的管制措施

8

20062020

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 近郊区的发展与控制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农房建设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二)对于城市建设区以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近郊区农村居民点,应尽量集中建设。控制人均、户均占地,提倡集中建设单元式住宅。逐步走向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三)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在城市建设区内确定的公建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公园绿地、社会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内,首先禁止新建村庄、农房,其次应限制现有村庄、农房在原地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进行改造。

(四)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企业,应限制其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新建企业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 总体用地构成

南川区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58平方公里。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24.01平方公里;预留12.80平方公里的城市发展用地,至2050年,南川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余用地为小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及生态景观绿地等。生态景观绿地由郊野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农业区组成,其主要功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等。

9

20062020

第十八条 空间增长边界

南川区中心城区远景(至205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空间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西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一)规划容积率(FAR)确定为:

低层住宅FAR≤0.8,多层住宅旧城区FAR≤2.5、新区FAR≤2.0,高层住宅FAR≤4.0, 综合商住FAR≤3.5。文教卫生设施FAR≤1.0;工业FAR≤1.0。

(二)规划建筑密度(D)确定为:

多层建筑D≤35 %,高层建筑D≤30%;综合商住及其它D≤40%。

(三)规划建筑高度确定为:

限高100米的高层建筑布局在西部新城中心;

限高60米的高层建筑分布在旧城中心,东胜北固二个片区中心,三环路、渝南大道、城西大道沿线的重要地段;

其它地段以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限高24米;局部地段根据城市风貌要求可适当点缀小高层建

10

20062020

筑,建筑限高40米。

第五章 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实施西进、东延的城市拓展策略,未来城市建设用地拓展应将隆化片区进一步向西、南及东北延伸,作为城市中心片区;将北固片区继续向四周拓展;将东胜片区向东适当拓展。

第二十一条 城市空间格局

依据上一轮总规,南川城市现状已初步形成一城三片的空间结构,未来南川将继续完善“一城三片一绿心”的生态型城市空间格局。各片区组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依存,山、水、城相融,工商贸及旅游相济,共同组成一个富有生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

第二十二条 城市用地布局原则

(一)将隆化片区进一步向西、南及东北延伸,加快新城建设,以区级行政、金融、贸易、教科文体、医疗卫生、旅游服务为主,发展成为功能完备的城市中心片区。

(二)东北发展北固片区,继续拓展,作为以二、三类工业(轻化工、机械等)及生活综合区,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

(三)东部发展东胜片区,作为工业及生活综合区,近期将片区内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

11

20062020

(四)严格保护花山生态用地,禁止侵占花山生态绿地以及对绿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一)成片拓展居住用地,适当疏散旧城人口,建设绿色人居环境。新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小区——组团形成二级结构;旧区以街坊结构为主。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按规定设置停车场、库;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必须达到规定指标。

(二)保留旧城区现有居住用地,同时在隆化片区西部、北固、东胜三个方向拓展城市居住用地,构成三个新的居住片区,城区内污染企业搬迁后,其用地置换为生活居住用地。隆化片区规划人口17万人,北固、东胜片区规划人口各为4万人。

(三)保留城区南川中学、道南中学、实验中学、隆化中学,迁建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在西部新城增设2所中学和2所小学,在北固、东胜2个片区完善和扩建现有中小学。保留并完善城区隆化一校、二校、三校、四校、师范附校、实验小学等现有小学。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32.0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0.59%,人均29.28平方米。

第二十四条 工业用地布局

(一)正确处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对引进的工业项目要设置环保准入制度,按照重庆市统一的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南川区铝土矿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大做强现有氧化铝项目,控制性发展铝加工配套产业。

(二)搬迁城区的龙济化肥公司、兴达玻璃制造公司、铸造工业公司等污染企业,改善城市环

12

20062020

境。在东胜片区依托渝湘高速公路和南涪铁路货站,布局适量的工业用地;在河流下游及城市下风向的北固片区,将工业用地集中进行布局在建设中的南川工业园区,作为以二、三类工业(轻化工、建材等)及生活综合区。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34.6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8.16%,人均17.39平方米。

第二十五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结合组团式的城市空间结构,公共设施布局结构呈区级——片区级——居住小区级三级布置,居住区级公建按规模等级与居住用地均衡布置。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等设施用地严禁侵占。规划公共设施总用地287.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0%,人均11.48平方米。

(一)行政办公用地

在隆化片区西部新城建设新的区级行政中心,部分保留并维持旧城区现有其他政机关格局,在新增的北固、东胜2个片区设置相应的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5.94公顷,人均1.04平方米。

(二)商业设施用地

保留并完善旧城区现有商业服务设施,在隆化片区西部新城建设新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在新增的北固、东胜2个片区各设置一个组团级商业服务中心。整合城区现有零散分布的各个市场,形成分类集中的专业化市场。重点建设专业性的综合市场,主要有:工业品综合批发市场(包括特色小商品批发、建材装饰、服装百货)、金佛山绿色山货市场(包括农产品、果品)、汽配市场等。结合居住区建设,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配套布置农副产品市场。规划商业服务用地158.99公顷,

13

20062020

人均6.36平方米。

(三)文体设施用地

在西部新城建设区级图书馆、艺术中心、展览馆、体育中心及相关场馆;在社区规划文化体育运动用地,加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文体设施网络体系。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0.51公顷,人均0.42平方米。规划体育用地15.69公顷,人均0.63平方米。

(四)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城区现有的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卫生防疫站、区宏仁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隆化镇一分院等医疗用地;近期在西部新城增建1所医院,在北固、东胜2个片区各增建1所医院。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4.33公顷,人均0.57平方米。

(五)教育科研用地

保留现有的南川区卫生学校、农机技术推广站、环境监测站、建筑设计院等教育科研设施,将南川隆化职业中学迁建至西部新城,在隆化片区西北集中布局教育科研用地,形成科研文教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56.83公顷,人均2.27平方米。

(六)旅游设施用地

在隆化片区新城的南部凤嘴江沿岸,规划布局旅游接待设施用地,作为南川区的旅游服务基地。规划旅游设施用地2.07公顷,人均0.08平方米。

14

20062020

第二十六条 仓储用地布局

依托渝湘高速公路出口和南涪铁路货站,在东胜片区渝湘高速公路和南涪铁路之间集中布局仓储用地;在北固工业片区设置相应的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48.8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04%,人均1.95平方米。

第二十七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一)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进一步从立体空间上合理有序地组织城市功能,将城市部分职能转移到地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由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以及地下商业设施等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功能、形态与城市的职能和总体形态相协调,各种地下空间设施的功能与其所处地区的城市功能相协调。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人防工程体系及城市综合防灾空间体系的建设,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妥善处理好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与其环境物理特征相适应,保护好地下历史遗产和考古文化遗址,尊重地下空间产权与公众利益。

(三)主要功能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功能为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控制发展商业等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四)平面控制

15

20062020

划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分区,分类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开发区为广场、绿地、公园、城市道路、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用地的下部空间,非文物古迹与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地下人防工程设施。慎建区为地下建设工程实施成本高的地段和城市建设区内河流及其紧邻地段的下部空间。禁建区为地下空间开发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城市中心地区是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区。

(五)竖向控制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原则上控制在地表以下的浅层范围,并根据地下空间功能和地貌特征确定不同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深度。对各类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确定不同使用功能的分区和面积。控制地下商业空间的开发,地下商业功能的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10米及地下2层以下,人流集中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10米及地下1层以下。考虑战时需要,应结合特勤消防站设置地下消防车库,建立与区级人防指挥所联网的战时消防指挥中心。

第六章 中心城区旧城更新与住房规划

第二十八条 旧城范围与改造原则

旧城区范围包括隆化老城片区,总面积约169.32公顷。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调整和完善旧城功能,加快改造“城中村”和危旧房拆迁,优化用地结构。采取“拆、疏、迁、建”,对旧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旧城的更新,梳理道路与交通体系,增加公园绿地与公共开放空间,改善城市公共与生活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旧城土地价值。

第二十九条 旧城更新的要求与标准

(一)改造旧居民点和旧居住街区,旧城区内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下,绿地率大于25%。

16

20062020

(二)开发公共空间,增加公园绿地面积,设置沿街、街头和住宅街坊内的不同规模和不同等级的绿地,提高旧城区的生活环境质量。

(三)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增加停车设施,合理组织和疏散交通,建立完善的交通系统。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标准。

(五)全面整治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加强绿化种植,重新铺装人行道,拆除违章建筑,整饰建筑立面,改善城市面貌。

(六)严格按规划实施,成片成街改造,并通过土地级差和容积率优惠等措施,鼓励开发商投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和道路绿化工程。

第三十条 居民住房政策与标准

(一)完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以发展适应南川广大普通市民需要的经济住宅为主,重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增加中档商品住宅的供给,限制高档商品住宅的发展。

(二)保障住房合理的供应量,逐步提高居住标准。2010年实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2020年远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5~40平方米。改善住宅设施,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住宅舒适性和安全性,推动智能住宅、节能住宅和生态住宅建设,不断提高住宅品质。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

17

20062020

(一)大力发展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中低档商品房分布于三环路和渝南大道两侧,经济适用房分布于连接各大道的支路上,廉租住房地块分布于北环路以外的区域。

(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在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商积极性的同时,保证经济适用房的低成本和高质量;制定合理、可行的申购标准,建立统一管理、按序配售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制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制度,加强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所有市民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的理想。

(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积在9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的原则,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廉租房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应位于中心城区的边缘地段,具备较方便的交通条件,特别是有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大型工业园区附近集中提供满足员工租赁需求的廉租房。

(五)保障性住房供应近期以廉租房建设为重点,兼顾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远期逐步提高经济适用房的比重,适应保障性住房需求结构的变化。

第三十二条 文明社区建设

(一)以人为本建设新型社区,使之成为实现服务社会化和保障社会化的基本单位,至2020年,社区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参与度达到90%,社区基层组织健全度、重大事件公示率、社区服务覆盖率、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率均达到100%。

(二)改善社区环境,提高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配置水平,2020年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18

20062020

25%,社区文体娱乐设施、停车设施完善,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三条 区域交通体系

以“1小时重庆”为目标,配合重庆市“三环十射三连线”高速路网规划,以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村级公路、铁路建设为重点,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衔接配套,建成快捷便利、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一)公路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尽快使渝湘高速公路界石至水江段竣工通车;完成南川至万盛、南川至涪陵、南川至长寿、南川至道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改建县级公路,使之全部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提高境内的其他公路等级,全面实现三级公路通乡镇,四级公路通行政村。

(二)铁路建设:开工建设南涪铁路并投入运行,改建南川至万盛铁路。将现状南川火车站进行改造,作为未来的客运站;在东胜结合南涪铁路规划建设新的铁路货站。

(三)水路建设:基本建成大溪河鱼跳至鸣玉库区航道,建设大溪河及黎香湖库区的渡改桥。

第三十四条 城市道路交通

畅通城市出口、改造拓宽干道,改造旧城道路,完善城市路网;重点建设渝南大道、南大街西段、城西大道、城北大道、三环路等城区道路,建设连接北固、东胜2片区的城市道路,共同形成环形与网状相结合的城市道路骨架体系。

19

20062020

第三十五条 道路断面控制

道路线型规划在满足城市交通需求的前提下,强调城市道路的空间功能,充分考虑城市自然地形地貌。规划城市道路主要以一块板和三块板为主,城市主干道考虑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可能,规划主干路以4~6车道为主,次干路以4车道为主。人行及绿化带设置要充分考虑道路景观要求。

城市主干道:渝南大道50米(6+5+3+22+3+5+6)、三环路50米(6+5+3+22+3+5+6)、城西大道和城北大道40米(5+5+2+16+2+5+5)

城市次干道:32米(5+22+5)、30米(4+22+4)、28米(3+22+3)、28米(6+16+6)、24米(5+14+5)、20米(3+14+3)

城市支路:16米(4+8+4)、12米(2.5+7+2.5)

第三十六条 城市步行交通

规划在河滨商场为中心的核心商业中心区和新城商业中心各设置一个集商业、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步行区;在城市的滨江、滨河地段设置休闲林荫道,在人流量大的道路交叉口设步行过街地道或过街天桥,结合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居住区内步行道路组成完善的城市步行道路系统,所有步行场所必须考虑盲道系统和无障碍设计。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

(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当发展出租汽车交通;加快交通站场建设,逐步扩大港湾式车站,提高公交客运能力,公交站点的设置应符合居民日常出行的合理步行距离要求。

20

20062020

(二)公交停靠站间距,区间快速公交线路按1000~1200米设置,城区内主要公交线路按500~800米设置;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及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设施的出入口50米范围内设置公交停靠站。

(三)在商业繁华地段,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设置出租车停靠站,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 停车站场及配套设施

(一)完善静态交通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在商业繁华路段、居住区、火车站、港口客货运站场,改造增建配套停车场地,重点解决好旅游点、大型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不足问题。

(二)在商业中心区边缘地带和对外交通入城处、居住社区中心等处设置社会停车场,共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8处,每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0.5公顷。在城市的各对外出入口附近规划建设加油(气)站、天然气配气站及洗车场。

第三十九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

在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相交处采用立体交叉口,并用辅道以减少与其它道路的交叉。其余道路交叉口分别采用展宽式信号灯平交口、平面环行交叉口、信号灯平交口和不设信号灯平交口等形式。

第四十条 道路广场指标

规划道路用地377.37公顷,人均用地15.09平方米,;规划广场用地7.93公顷,人均用地0.32

21

20062020

平方米;规划停车场用地4.72公顷,人均用地0.19平方米。

第八章 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一条 城市绿地系统

充分利用山丘生态绿地与三江自然风貌优势,城市建设顺应自然,融于自然。治理三江污水,建设滨河绿地;加强绿心建设,将花山建设成为城中心的森林公园;建设以城市景观轴为主体的带状绿化系统,分区设置小型公园和游园,构成点、线、面、体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第四十二条 城市生态保护绿地

(一)在中心城区周边,非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自然条件和用地允许情况下,建郊区公园和生态绿地。其用地以山地森林为主,同时也是城市固碳制氧,补充新鲜空气的来源。建立生态保护绿地,有利于提高全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改善全区整体生态环境。

(二)严格保护城区中部的花山森林公园和西面的永隆山郊野公园,将花山森林公园建设为城市绿心。

(三)在各城市组团之间的连接地带,进行地灾治理和绿化建设,将其作为城市生态防护屏障。

第四十三条 公园绿地

(一)结合城区龙岩河、凤嘴江和半溪河三条河流护岸工程与滨河绿化带建设,将滨河绿化建成体现传统风貌与地域特色,供居民休闲娱乐的滨河带状公园。

22

20062020

(二)保留并利用城区现有成规模的绿地和不适宜建设用地,建设作为主要的城市公园绿地。

(三)严格保护城区现有的城市广场绿地、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的补充。

第四十四条 防护绿地

(一)将城区周边的自然山体和冲沟作为城市组团间的生态绿化隔离用地,其山坡绿化严禁开发建设。

(二)城区内河流水系两侧控制20米宽的生态防护绿地,在有条件的地段将滨水生态防护绿地扩大作为城市公园。

(三)在渝湘高速公路两侧各保留50米宽防护绿化带,在筹建的南涪铁路两侧各预留30米宽防护绿化带,在工业区周边保留20米宽防护绿化带。

(四)大型公建、主要商业区、城市出入口、大型立交周围留出绿化空间,在项目审定时按分区规划或详细规划的规定,明确绿化用地。

(五)城区高压走廊控制宽度: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70米控制;220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35米控制;110KV和35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30米控制。

第四十五条 城市绿线

本规划将城区的各类绿地(包括花山森林公园、文峰公园、凤嘴江、龙岩江及半溪河滨河绿地等)界线均划定为城市绿线,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不得改为他用。对城市绿线及其范

23

20062020

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2号令)执行。

第四十六条 绿地指标

至2010年,城市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7.6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大于30%。

至2020年,城市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39.2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57平方米,城市绿地率大于35%。

第九章 中心城区生态环保与环卫设施规划

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一)近期(2010年)应建立生态环境预防和保护监管体系,坚决防止新污染源和新的水土流失现象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镇三废和工业三废得到控制,排放总量有所消减,城镇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城区河流水质控制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以内。城镇绿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人。城镇面貌、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

(二)远期(2020年)做到城镇基础设施系统完善,功能齐全,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次级河流水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要求,主要环保指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控制标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人以上,城镇生态系统功能基本协调,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山水园林城市和生态经济区的目标。

24

20062020

第四十八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外围控制线,花山、永隆山等山体控制为禁建区,维持其自然生态风貌。

(二)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外围控制线,花山山体以550米等高线控制,550米以上区域禁止进行城市建设;永隆山山体以565米等高线控制,565米以上区域禁止进行城市建设。

第四十九条 地面水环境保护

(一)滨水地区土地利用:水域边缘的城市建设用地安排遵从生态保护优先及环境资源的外部经济性原则,从根本上消除径流污染源头,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资源的综合生态效益。严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不进行处理排入水体。

(二)水源保护区:对于作饮用水源水库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以及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三)水体保护分级: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规划内其它水系根据水体功能,分别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和Ⅳ类水体标准。

(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城区各河流沿线设防止水体污染与水土流失的生态保护绿化带,绿化带宽度按水体(常

25

20062020

年水位线)两侧不小于20米宽度控制。

第五十条 城市蓝线

本规划将城区的半溪河、凤嘴江、龙岩江三条江河的水体和控制界线范围(旧城区按河流两岸各20米控制,新区按河流两岸各50米控制)划定为城市蓝线区域,对城市蓝线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5号令)执行。

第五十一条 环卫设施规划

(一)生活垃圾清运覆盖率近期为90%,远期为100%;机械化清扫率近期为60%,远期为80%;粪便清运率为100%。规划期内近期(2010年)人均垃圾产量指标为1.0公斤/日,则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为180吨/日;远期(2020年))人均垃圾产量指标为1.1公斤/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为275吨/日。南川生活垃圾处理推荐采用卫生填埋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处理工艺,在西城街道办的沿塘一带选择背风山凹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后的垃圾由企业自行处理。

(二)公厕粪便采用“生物化处理粪便技术”、“密封厌氧发酵仓”等无害化技术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公厕间距按城市繁华地段300~400米,一般地段500~600米控制。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中转站)要规范化设置,居住区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规划公厕42个,垃圾收集点23个,垃圾中转运站(中转站)5个,洗车场7个。

第五十二条 大气环境分区及保护

逐步搬迁、关停分散于城市中部及上风向的污染性企业,提倡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除和

26

20062020

减少空气污染。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Ⅱ级,郊区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Ⅰ级。

第五十三条 声环境保护

(一)划分三类环境噪声控制区,其中一类区为城市公共开放绿地,二类区为居住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三类区为二、三类工业用地、各组团靠近铁路、过境公路的商贸、工业用地。

(二)合理安排城镇功能分区,尤其是安静居住区的建设,避免交通干道对其分割以及在居住区内设厂,建设合理顺畅的交通道路系统;加大城区街道机动车辆禁鸣力度,限制噪声较大的交通车辆进入繁华市区,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在渝湘高速公路两侧各保留50米宽防护绿化带,在南涪铁路两侧各预留30米宽防护绿化带,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对于邻街建筑,受到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宜安装塑钢窗或设双层窗,以减轻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十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

(一)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对南川区的性质与职能、发展的空间结构与功能的空间布局、用地及人口规模等宏观的、方向性的和全局性的问题的确定,以及对南川区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的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的确定是较为合理的。

(二)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将对南川区自然生态、资源与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各环境要素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全局性影响。通过规划方案的实施,将会实现南川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之间的统一。

27

20062020

(三)规划所提供的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较为适当,能够有效改善南川区的环境质量,为南川区的居民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以及为南川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规划在建筑物高度、密度控制,道路布设、公园绿地面积等方面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大大得到提高。

(四)对总体规划中的具体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手续过程中,应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执行中一定要按照规划认真实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新建项目尽可能采用低消耗、低污染工艺。

(五)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形成所需要的资金,依法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六)切实落实和加强各项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尤其是对水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避免对三峡库区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

第五十五条 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

(一)隆化片区进一步向西、南及东北延伸,加快新城建设,以区级行政、金融、贸易、教科文体、医疗卫生、旅游服务为主,发展成为功能完备的城市中心片区。

(二)北固片区继续拓展,作为以二、三类工业(轻化工、建材等)及生活综合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为城市的副中心。

(三)整治东胜片区的工业设施,将其发展成为以居住为主的生活综合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28

20062020

为城市的副中心。

(四)加强绿心建设,将花山建设成为城中心的森林公园;建设以城市景观轴为主体的带状绿化系统,分区设置小型公园和游园,构成点、线、面、体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五)对城市主轴线、开敞空间、绿色廊道进行重点控制,合理利用山丘制高点设置观景设施和景观标志,与城区建筑轮廓相呼应,形成“群山环一城,城中抱一山,三江碧水汇,影印金佛山”的融山、水、绿、城为一体的生态城市特色,为塑造城市特色提供良好的结构基础。

第五十六条 城市主轴线

规划在南川主城区西部新区,以新的大型公共建筑为起点,经市政广场、文化广场、中央商业中心,建设一条由西向东横跨整个西部新城、统领全局的城市主轴线。在主轴线两侧建设现代大型商业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及会展中心,作为人文景观主轴,是南川未来城市形象的象征。

第五十七条 城市中心

规划在南川旧城区以原有的市政广场为中心建设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城市中心。在西部新区建设以行政、文化、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在东部的东胜片区和北部的北固片区各建设一个次级商业及文化中心,与上述两个市级商业文化中心形成补充。

第五十八条 城市开敞空间

对城市对外出口(包括高速路出入口以及外环线主要交叉口)、节点空间(如火车站转盘、钟楼街交叉口转盘等)、城市广场(如世纪广场、鼓楼坝广场、渚堰塘广场等)、西部新城中心广场以

29

20062020

及东胜、北固新规划的城市广场等城市开敞空间,应作专门的城市设计,按照高标准、人性化的原则进行建设,提升南川城市整体形象。

第五十九条 城市制高点景观控制

花山公园作为城市轮廓的制高点,其周边的城市建设要加以控制,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公示,建筑高度与形体不能破坏山体轮廓,在山顶可设置标志性的观景及照明设施,以丰富城市夜景。

第六十条 城市绿色廊道

(一)建设城北大道、三环路、城西大道绿色生态廊道。让各片区之间有绿带相隔,使绿色生态走廊成为连接中间绿心与城市周边环境的绿色轴线。在城市环路以及城市区域范围内建立绿化防护林体系。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将有助于南川区环境质量的提高。

(二)城市道路直接反映城市风貌特色,南川区的不同道路应当体现不同的主题。在隆化片区老城西面依托新的大型公共建筑,沿东西向建设富于时代特色、体现南川发展成就的人文景观主轴,与南北向沿河流走向的自然生态景观轴交相辉映,彰显南川城市活力。

(三)市区内分布着龙岩河、凤嘴江和半溪河三条河流,使南川区独具魅力。应改善水质,充分利用各区域的特征,结合滨江道建设滨河绿地、主题公园、雕塑群,注重建筑群与环境的空间组合,形成体现地域风情的城市绿带。

第六十一条 城市外貌与建筑景观

30

20062020

(一)切实保护城市所具备的自然景观、历史街区、文物建筑等。对于新建的重要标志性公共建筑和景观,力求通过这些历史遗产和新建筑形成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建筑景观。市内的重要道路可通过一些高大建筑群的合理搭配,以及标志性建筑物的建设,充分展示南川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风貌。

(二)南川城市外貌和建筑景观的总体布局应该使建筑群体与自然环境、人工环境有机结合,以达到自然美与人工美和谐统一,体现城市总体美。

第十二章 文物保护规划

第六十二条 文物古迹保护基本要求

(一)严格保护南川区城区龙崖城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隆化古城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宋张子硕墓(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竹寺石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陵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天主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徊澜桥长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普泽寺大雄宝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峰塔(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单位。

(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应根据其文物价值和保护级别,特别是文物古迹的保护应根据其范围划定和保护级别,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重点保护区内严禁新建任何项目,不得改变和破坏历史形成的格局和风貌,不得任意改变其外貌和环境。在建设控制区内严格控制项目性质、规模、高度、体量、造型、色彩,应与保护对象相协调,不得破坏历史文化环境。

第六十三条 文物保护区划

文峰塔,以塔体为中心至东、南、西、北各20米处为重点保护区。至东、南、西、北各100

31

20062020

米处的范围内为一般保护区。

龙济桥,以桥体为中心,至周边各20米处的范围内为重点保护区,南至道南小学围墙范围为一般保护区。

回澜桥长亭,以文化馆围墙为界为文物保护区。

尹子祠,以六角亭为中心,至东、南、西、北各20米处的范围内为重点保护区,北、西、东三面以凤嘴江为界,南至道南小学围墙范围为一般保护区。

普泽寺大雄宝殿,建筑周边各50米为保护范围。

天主堂,以钟楼为中心,北至隆化古城墙,南至后街,西至100米处,东至10米处为文物保护区。

隆化古城墙,墙体上方及周围5米处为文物保护区。

张子硕墓,以文化馆围墙为界为文物保护区。 烈士陵园,以烈士塔为中心,西至人民广场边缘小路,南至干修所围墙,北至100米处,东至南川中学围墙为文物保护区。

第六十四条 城市紫线

本规划将城区的历史古迹(包括文峰塔、龙济桥、回澜桥长亭、尹子祠、普泽寺大雄宝殿、天

32

20062020

主堂、隆化古城墙、张子硕墓以及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建设控制区界线划定为城市紫线。对城市紫线及其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9号令)执行。

第十三章 风景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六十五条 自然景观资源保护

(一)严格保护位于境内的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首批科普教育基地),以及楠竹山市级森林公园和山王坪石林、黎香湖、鱼跳岩3个区级风景名胜区。

(二)应尽快编制区域各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和各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范围以及合理的开发容量,在保护区域自然环境、人文资源、生态环境、珍贵树木和动物的同时,可以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市场开发。

第六十六条 旅游产品建设

旅游产品的开发必须结合南川的旅游资源特点,深刻挖掘地方和民族文化,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服务的针对性、艺术性、惊喜性给旅游者留下深刻而美好的记忆。应针对重庆主城区游人以短期旅游为主的特点,围绕金佛山自然保护区、楠竹山森林公园、黎香湖、鱼跳峡这几个核心景区,重点开发周末度假性质的“一日游”和“二日游”。

第六十七条 旅游设施建设

33

20062020

旅游业作为南川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近期内应搞好景点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游乐设施及其他项目建设等内容。

景点开发:包括金佛山核心景区、山王坪景区综合开发,古佛洞、金佛洞等高山古洞穴的综合开发,楠竹山森林公园综合开发以及土溪水库的旅游景点开发。

基础设施建设:金佛山索道、观光车、配套设施及接待中心的建设,各景点主要道路的改造和新建。

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各景点的旅游接待中心,金佛山山顶宾馆等。

游乐设施及其他项目:金佛山滑雪场项目,方竹笋、银杏叶加工项目,旅游商品以及纪念品加工项目。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六十八条 给水工程

(一) 近期2010年城区人均综合用水标准为350升/人·日,预测最高日用水量7.0万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城区人均综合用水标准为450升/人·日,预测最高日用水量12.5万立方米/日。水厂总占地面积4.13公顷。

(二)近期规划保留现有鹰岩水厂和梅垭水厂,通过改造使鹰岩水厂供水能力达到2.0万立方米/日,扩建梅垭水厂使其供水能力达到5.0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新建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松林水厂,取水水源为金佛山水库,出水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和《饮用净

34

20062020

水水质标准》(CJ 94-1999)。

(三)规划在花山建立一个加压站和2x500 立方米的调节池。

(四)规划区内的消防给水、生产和生活共用一套系统,采用低压制。市政管网压力需满足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28米的供水要求。沿主要市政道路每隔100~120米设置室外消火栓,为满足消防给水要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下给水管网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

(五)在作为饮用水源的河流、水库等划定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九条 排水工程

(一) 规划2010年南川城区污水排放系数为0.75,污水量预测为4.3万立方米/日。2020年南川城区污水排放系数为 0.85,污水量预测为8.5万立方米/日。

(二)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已建城西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近期2010年污水处理量要求。远期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4.5万立方米/日。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国家现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国家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水体。

(三)2010年在新老城区形成系统的排水收集输送系统的主骨架,新建雨水排放管网44.36公里,新建污水排放管网42.36公里。远期将完善污水三级管网系统。

35

20062020

(四)雨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q用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按照分散收集,就近重力排放的原则。城区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第七十条 供电工程

(一)预测南川城区综合最大用电负荷近期为15.8万KW、远期为28.30万KW。

(二)南川城区主电源取自在南川北固片区规划新建的220KV南川变电站。

(三)规划近期对110千伏松林站和110千伏城郊站进行扩容,分别增加一台3.15万千伏安主变,近期在东胜片区新建110KV东胜变电站,初期主变容量为1×50MVA。

配合新建的220千伏南川站,充分利用及改造现状110KV先北一、二回线路,近期从220千伏南川站分别架设110千伏线路至110KV东胜变电站、110KV城郊变电站、110KV松林变电站、110KV北固变电站的电力线路,对于穿越规划区对规划用地影响较大的现状110KV先北一、二回线路近期保留、远期拆除。

(四)远期新建110KV城西变电站,容量为2×50MVA,占地0.55公顷。并将110KV松林变电站、城郊变电站、东胜变电站、北固变电站扩容,使其主变容量分别达到2×63MVA、2×31.5+1×20MVA、2×50MVA、2×50+1×31.5MVA规模。

远期建成从220千伏南川站至110KV城西变电站的同塔双回11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从110KV东胜变电站至110KV北固变电站的110千伏高压架空联络电力线。

(五)城区高压走廊控制宽度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执行: 220KV高

36

20062020

压架空电力线按35米控制;110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30米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密集区按20米控制);35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25米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密集区按16米控制)。

(六)近期保留现状城区内35KV黄桷变电站,远期逐步改造35KV黄桷变电站为10KV开闭所。在城区负荷密集地段设置10KV开闭所,每座开闭所转供容量不超过1.5万KVA。

(七)城区内的中、低压配变设施应全部纳入室内,采用无人值守式开闭所和公用配电房,10KV开闭所宜与10KV配电所联体建设;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全部规划入地。沿道路人行道设置电缆沟。要求新区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一次建设入地,现有建成区内的10KV及以下的架空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

第七十一条 通讯、邮政、有线电视工程

预测南川城区近期电话需求量为8.44万门,远期电话需求量为15.625万门。

通讯网向高速、宽带化发展,逐步完善光纤主网络,加快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

(三)逐步完成3G网络建设及覆盖;完善450M网络建设和优化;优化小灵通基础网络;完善和推广使用商务领航平台;完成IP支撑平台的建设;完成宽带网络的扩容、改造和建设,有效提高其传输速度;完成固网智能化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交换采用软交换,传输采用IP骨干网络承载。

(四)加强电信局、所建设。完善规划区电信局、所分布,按现代城市电信基础设施配套要求,以服务半径3公里规划电信机房站点和营业网点。搬迁现状东胜、北固电信模块局,在西部新城新建两个电信模块局,在隆化片区以北位置新规划一座电信模块局。电信模块局不单独占地,可与商

37

20062020

业门面、小区结合设置。

(五)大力推广宽带小区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光纤到路边、到大厅、到户。

(六)建设好技术先进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网。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展,同步增建基站,优化网络,近期规划新建移动、联通基站以使覆盖率提高到99%以上,东胜片区、北固片区沿线公路全覆盖;远期规划在全市实现无缝式覆盖。

(七)近期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改造已建成的旧网,初步建成基于ATM技术和SDH传输技术的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网,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发网络资源。实施地级广播电视台创建工程:达到栏目名牌化、节目精品化、管理企业化、设备数字化、制播自动化。在新区新建南川广电中心大楼。

(八)新区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共用管线走廊)一律采用地下管道敷设;现有建成区的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

(九)完善各个邮政支局的邮政设施,近期南川市内所有支局(所)均建成标准化局。城区所有营业窗口均建成规范化营业窗口,统一形象、标识。城区新增邮政网点,建成电子化支局4处,使所有支局(所)均成电子化支局;内部作业处理班组均建成标准化班组;新建小区通邮率达100%。改造各支局及邮政网点的生产条件,逐步实现邮政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营业窗口电子化、管理信息化和邮政运输快捷化,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提高邮政处理能力。

第七十二条 天然气工程

(一)预测南川城区近期天然气需求量为23.63万立方米/日,远期天然气需求量为32.81万

38

20062020

立方米/日。

(二)规划区用气的气源仍然取自现状中石油重庆气矿所辖的长输管线巴渝线、东石线。

(三)近期规划新建城北配气站、东胜配气站,改造现状天然气门站为南川储配站,占地面积分别为0.2公顷、0.2公顷、1.5公顷。

(四)城区燃气配气管网采用次高压B——中压A级两级系统,高压管道工作压力0.4~0.8兆帕。中压配气管网采用中压A级单级系统,工作压力0.4~0.2兆帕。

(五)加强高压输气管道和储配气设施的安全防护,与建(构)筑物间的安全防护间距严格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第七十三条 城市黄线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南川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规划将城区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划定为城市黄线。对城市黄线及其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4号令)执行。

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七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原则。对地质不良区域

39

20062020

严格实施管理和治理,在各地质灾害点组成的地质灾害带上,禁止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在地质灾害带附件区域,不宜进行工程建设活动;应避免建设工程中深开挖、高切坡和不合理的推填,严禁诱发新的危岩滑坡。

(一)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大部分分布在规划区北西侧凤咀江一级阶地上,少部分分布南东角沟槽平缓部位,面积共为5.056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97%。在该区规划建设项目,基本不受限制。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规划区东南角、东北角山丘顺向坡及采石场人工陡崖地段面积共为0.13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2.6%。在该区一般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在规划区南东角一沟槽中,面积共为0.08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0.4%,该区应作为禁建区,只能规划为绿地。 (四)对于本次地灾评估报告范围之外的少量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花山北面易家湾一带的局部用地与隆化新城南部金家湾一带的局部远景预留用地等),必须在具体建设项目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补充地灾评估报告,在分析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七十五条 城市防震规划

南川区城区一般建筑按基本地震烈度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按7度地震烈度设防。

第七十六条 城市消防规划

40

20062020

(一)统筹安排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立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开辟必要的消防通道,降低建筑密度,消防用水与市政给水合用、采用低压制,消火栓沿通车道路不大于120米设置。对于油库、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应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设施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在城区设置1处特勤消防站,3座普通消防站(包括消防指挥分中心、消防训练中心和消防后勤保障中心);完善城市消防给水系统。

第七十七条 城市人防规划

(一)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的人防体系。

(二)南川区为国家一级防护地区,人防指挥通信工程按区、街道二级规划,设置区级指挥所1个,街道指挥所及通信专业指挥所4个;南川城市规划人防报警台21个(其中隆化片区12个,北固片区5个,东胜片区4个),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三)南川城市建设中各项 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按人员掩蔽面积人均0.9平方米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七十八条 城市防洪规划

(一)严格执行南川区相关防洪规划所确定的防洪标准及防洪工程措施,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预测系统,建立城镇的综合减灾防灾体系,提高城镇的综合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1

20062020

(二)城区河道防洪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沿主要河流两岸结合城市景观修筑防洪堤。城区20年一遇洪水标高(黄海高程),按不同地段分别是:白坟塔538.3米,南门桥526.9米,小河嘴522.4米,凤嘴江与半溪河交汇处为520.9米。

第十六章 近郊综合发展规划

第七十九条 土地资源保护

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的整理开发与复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实现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和用地数量的综合平衡。

(一)农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实施建设占用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对林地要坚持按《森林法》进行管护。

(二)城镇建设用地:按照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实行规模控制和土地有偿使用机制,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生态资源景观保护区:对城市绿心——花山公园景区等用地必须严格保护控制。

(四)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做好土地保护工作。

第八十条 近郊用地规划

(一)控制城市周边山体生态绿化隔离带用地和城郊市政设施用地的范围,严禁改变用地性质。

42

20062020

(二)分阶段合并城郊农村居民点,鼓励城郊农村居民向城区迁移。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疏菜用地人均按0.025亩规划,南川城市规划疏菜基地约0.7万亩左右,布置在城市东郊及北郊。

第八十一条 城乡基础设施

各农村居民点应设置垃圾中转站,将垃圾集中转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搬迁现状位于花山中部的殡葬设施至城区南部凤嘴江西侧山区,加以扩建并完善。郊区各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按环保要求进行一级处理,达三级标准后送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

第八十二条 规划实施策略

(一)加强规划宣传,建立公众参与协商和监督机制,增强全民规划意识。

(二)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尽快编制总规以下各层次规划,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抓好近期建设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延续规划层次。

(三)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规划时效

43

20062020

(一)本规划自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原总体规划(1995-2010)同时废止。

(二)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论证报告,经认定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三)本规划由南川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南川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规划进行具体的规划管理。

44

20062020

附 录 强制性条款

1.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总面积约15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区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01平方公里(详见第三条)。

2. 本规划成果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详见第七条)。

3. 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逐步向其它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详见第十条)。

4. 近期(2010年),城区人口18万人,建成区面积15.9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8.44平方米。远期(2020年),城区人口25万人,建成区面积约24.0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6.04平方米(详见第十三条)。

5. 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禁止任何人违法侵占。禁止建设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管制;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域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详见第十五条)。

6. 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24.01平方公里;预留12.80平方公里的城市发展用地,至2050年,南川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详见第十七条)。

7. 南川区中心城区远景(至205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空间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西南至南城街

45

20062020

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详见第十九条)。

8. 实施西进、东延的城市拓展策略,未来城市建设用地拓展应将隆化片区进一步向西、南及东北延伸,作为城市中心片区;将北固片区继续向四周拓展;将东胜片区向东适当拓展(详见第二十条)。

9. 完善南川“一城三片一绿心”的生态型城市空间格局(详见第二十一条)。

10. 近期将片区内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严格保护花山生态用地,禁止侵占花山生态绿地以及对绿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详见第二十二条)。

11. 在东胜片区依托渝湘高速公路和南涪铁路货站,布局适量的工业用地;在河流下游及城市下风向的北固片区,将工业用地集中进行布局在建设中的南川工业园区,作为以二、三类工业(轻化工、建材等)及生活综合区(详见第二十四条)。 12. 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等设施用地严禁侵占。

在西部新城建设区级图书馆、艺术中心、展览馆、体育中心及相关场馆。

保留城区现有的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卫生防疫站、区宏仁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隆化镇一分院等医疗用地;近期在西部新城增建1所医院,在北固、东胜2个片区各增建1所医院。

保留现有的南川区卫生学校、农机技术推广站、环境监测站、建筑设计院等教育科研设施,将南川隆化职业中学迁建至西部新城,在隆化片区西北集中布局教育科研用地,形成科研文教区(详见第二十五条)。

13. 将现状南川火车站进行改造,作为未来的客运站;在东胜结合南涪铁路规划建设新的铁路货站(详见第三十三条)。

46

20062020

14. 重点建设渝南大道、南大街西段、城西大道、城北大道、三环路等城区道路,建设连接北固、东胜2片区的城市道路,共同形成环形与网状相结合的城市道路骨架体系(详见第三十四条)。 15. 公交停靠站间距,区间快速公交线路按1000~1200米设置,城区内主要公交线路按500~800米设置;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及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设施的出入口50米范围内设置公交停靠站。在商业繁华地段,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设置出租车停靠站,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详见第三十七条)。

16. 在商业中心区边缘地带和对外交通入城处、居住社区中心等处设置社会停车场,共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8处,每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0.5公顷(详见第三十八条)。

17. 严格保护城区中部的花山森林公园和西面的永隆山郊野公园,将花山森林公园建设为城市绿心(详见第四十二条)。

18. 结合城区龙岩河、凤嘴江和半溪河三条河流护岸工程与滨河绿化带建设,将滨河绿化建成体现传统风貌与地域特色,供居民休闲娱乐的滨河带状公园;保留并利用城区现有成规模的绿地和不适宜建设用地,建设作为主要的城市公园绿地;严格保护城区现有的城市广场绿地、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的补充(详见第四十三条)。

19. 城区内河流水系两侧控制20米宽的生态防护绿地,在有条件的地段将滨水生态防护绿地扩大作为城市公园;在渝湘高速公路两侧各保留50米宽防护绿化带,在筹建的南涪铁路两侧各预留30米宽防护绿化带,在工业区周边保留20米宽防护绿化带;城区高压走廊控制宽度: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70米控制;220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35米控制;110KV和35KV高压架空电力线按30米控制(详见第四十四条)。

20. 本规划将城区的各类绿地(包括花山森林公园、文峰公园、凤嘴江、龙岩江及半溪河滨河绿地等)界线均划定为城市绿线,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不得改为他用。对城市绿线及其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2号令)执行(详见第四十五条)。

47

20062020

21.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外围控制线,花山山体以550米等高线控制,550米以上区域禁止进行城市建设;永隆山山体以565米等高线控制,565米以上区域禁止进行城市建设(详见第四十八条)。

22. 水源保护区:对于作饮用水源水库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以及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城区各河流沿线设防止水体污染与水土流失的生态保护绿化带,绿化带宽度按水体(常年水位线)两侧不小于20米宽度控制(详见第四十九条)。

23. 本规划将城区的半溪河、凤嘴江、龙岩江三条江河的水体和控制界线范围(旧城区按河流两岸各20米控制,新区按河流两岸各50米控制)划定为城市蓝线区域,对城市蓝线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5号令)执行(详见第五十条)。 24. 在西城街道办的沿塘一带选择背风山凹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详见第五十一条)。

25. 严格保护南川区城区龙崖城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隆化古城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宋张子硕墓(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竹寺石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陵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天主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徊澜桥长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普泽寺大雄宝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峰塔(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单位(详见第六十二条)。

26. 文峰塔,以塔体为中心至东、南、西、北各20米处为重点保护区。至东、南、西、北各100米处的范围内为一般保护区。

龙济桥,以桥体为中心,至周边各20米处的范围内为重点保护区,南至道南小学围墙范围为一般保护区。

回澜桥长亭,以文化馆围墙为界为文物保护区。

48

20062020

尹子祠,以六角亭为中心,至东、南、西、北各20米处的范围内为重点保护区,北、西、东三面以凤嘴江为界,南至道南小学围墙范围为一般保护区。

普泽寺大雄宝殿,建筑周边各50米为保护范围。天主堂,以钟楼为中心,北至隆化古城墙,南至后街,西至100米处,东至10米处为文物保护区。

隆化古城墙,墙体上方及周围5米处为文物保护区。

张子硕墓,以文化馆围墙为界为文物保护区。

烈士陵园,以烈士塔为中心,西至人民广场边缘小路,南至干修所围墙,北至100米处,东至南川中学围墙为文物保护区(详见第六十三条)。

27. 本规划将城区的历史古迹(包括文峰塔、龙济桥、回澜桥长亭、尹子祠、普泽寺大雄宝殿、天主堂、隆化古城墙、张子硕墓以及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建设控制区界线划定为城市紫线。对城市紫线及其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9号令)执行(详见第六十四条)。

28. 严格保护位于境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佛山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楠竹山森林公园及区级风景名胜区3处(山王坪石林、黎香湖、鱼跳岩)(详见第六十五条)。

29. 近期规划保留现有鹰岩水厂和梅垭水厂。远期规划新建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松林水厂,取水水源为金佛山水库;规划在花山建立一个加压站和2x500 立方米的调节池;

规划区内的消防给水、生产和生活共用一套系统,采用低压制。市政管网压力需满足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28米的供水要求。沿主要市政道路每隔100~120米设置室外消火栓,为满足消防给水要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下给水管网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详见第六十八条)。

49

20062020

30.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已建城西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近期2010年污水处理量要求。远期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4.5万立方米/日;

2010年在新老城区形成系统的排水收集输送系统的主骨架,新建雨水排放管网44.36公里,新建污水排放管网42.36公里。远期将完善污水三级管网系统(详见第六十九条)。

31. 南川城区主电源取自在南川北固片区规划新建的220KV南川变电站;规划近期对110千伏松林站和110千伏城郊站进行扩容,分别增加一台3.15万千伏安主变,近期在东胜片区新建110KV东胜变电站,初期主变容量为1×50MVA;

远期新建110KV城西变电站,容量为2×50MVA,占地0.55公顷。并将110KV松林变电站、城郊变电站、东胜变电站、北固变电站扩容,使其主变容量分别达到2×63MVA、2×31.5+1×20MVA、2×50MVA、2×50+1×31.5MVA规模(详见第七十条)。

32. 按现代城市电信基础设施配套要求,以服务半径3公里规划电信机房站点和营业网点。搬迁现状东胜、北固电信模块局,在西部新城新建两个电信模块局,在隆化片区以北位置新规划一座电信模块局。在新区新建南川广电中心大楼(详见第七十一条)。

33. 近期规划新建城北配气站、东胜配气站,改造现状天然气门站为南川储配站,占地面积分别为0.2公顷、0.2公顷、1.5公顷;

城区燃气配气管网采用次高压B——中压A级两级系统,高压管道工作压力0.4~0.8兆帕。中压配气管网采用中压A级单级系统,工作压力0.4~0.2兆帕(详见第七十二条)。

34.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南川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规划将城区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划定为城市黄线。对城市黄线及其范围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4号令)执行(详见第七十三条)。

50

20062020

35.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规划区东南角、东北角山丘顺向坡及采石场人工陡崖地段面积共为0.13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2.6%。在该区一般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在规划区南东角一沟槽中,面积共为0.08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0.4%,该区应作为禁建区,只能规划为绿地(详见第七十四条)。

36. 南川区城区一般建筑按基本地震烈度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按7度地震烈度设防(详见第七十五条)。

37. 在城区设置1处特勤消防站,3座普通消防站(包括消防指挥分中心、消防训练中心和消防后勤保障中心)(详见第七十六条)。

38. 南川区为国家一级防护地区,人防指挥通信工程按区、街道二级规划,设置区级指挥所1个,街道指挥所及通信专业指挥所4个;南川城市规划人防报警台21个(其中隆化片区12个,北固片区5个,东胜片区4个),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70%以上(详见第七十七条)。

39. 城区河道防洪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沿主要河流两岸结合城市景观修筑防洪堤。城区20年一遇洪水标高(黄海高程),按不同地段分别是:白坟塔538.3米,南门桥526.9米,小河嘴522.4米,凤嘴江与半溪河交汇处为520.9米(详见第七十八条)。

5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