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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G101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哗拓教育
03G101有关问题解答

1. 墙问题(1):在03G101-1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时,是否只需锚入AL够锚固长度即可? ■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AL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2.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AL钢筋直径?

■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箍筋,第三层为AL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AL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3.墙问题(3): 剪力墙端部有暗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应该伸入柱钢筋内侧还是外侧,现实中大多数工地都是伸入暗柱主筋外侧,我觉得这样不妥,但图集上没有详细规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

■ 答墙问题(3): 通常剪力墙水平钢筋放在外侧,如果伸入端柱竖向钢筋内侧时,需要向内弯折,这样做会形成钢筋笼“颈缩”,因此,水平钢筋走暗

柱主筋外侧即可。剪力墙尽端不存在水平钢筋的支座,只存在“收边”问题。请参看03G101勘误:6、第47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4.墙问题(4): 请问陈总在03G101第47页中“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为什么取消了原00G101第33页中“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的“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设搭接接头”的构造做法?因为在转角墙外侧设搭接接头比较便于施工,外侧水平筋连续通过转弯在施工中比较困难。

■ 答墙问题(4): 按照我国施工实践中的传统做法,局部无间隙(纵筋搭接或箍筋局部重叠)的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如果严格要求,为保证混凝土对钢筋的360度握裹,不应该允许有无间隙的并列钢筋,请参看35页右上角构造)。由于转角部位存在比较密的箍筋,如果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在阳角位置设搭接接头,则难以保证局部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钢筋混凝土中将形成多条贯通内缝,当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在此关键部位发生破坏。 5.墙问题(5): 关于补强钢筋“缺省”标注的问题。

《03G101-1图集》第17页,剪力墙矩形洞口补强钢筋的第(2)条是否和第(1)条相联系的,即:如果设置补强纵筋大于构造配筋,则需注写洞口每边补强钢筋的数值;如果设置补强纵筋不大于构造配筋,则按第(1)条“洞口每边加钢筋 ≥2Φ12 且不小于同向被切断钢筋总面积的50%”执行。 这样的“缺省”标注规则对圆形洞口是否适用?首先是圆形洞口允许不允许“缺省标注”?如果允许的话,其缺省值是否可用 2Φ12 ?(例如,在第(4)、(5)、(6)条中)

■ 答墙问题(5): 两条规定互相联系,在逻辑上是在同一大前提下(洞

宽、洞高均不大于800)的两个不同的小前提。由于圆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断一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梁中部圆洞只切断箍筋,却需要在洞口上下补强纵筋,所以,矩形洞口缺省标注的做法不适用于圆形洞口。 6. 墙问题(6): 关于圆形洞口补强钢筋设置方式的问题。

《03G101-1图集》第17页的第(5)条规定:洞口上下左右每边都设置补强钢筋;但第(4)条只在上下设置、而不在左右设置?

■ 答墙问题(6): 03G101-1的洞口规则与构造仅适用于剪力墙上(含墙身、墙梁与墙柱)开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梁上开洞,其构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与墙梁的主要受力机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竖向荷载,连梁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剪力墙承受横向地震荷载;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梁的(受剪)强度而设,连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连梁的刚度而设。所以,当设置在连梁中部且直径不大于1/3梁高的圆洞切断了连梁的箍筋时,并不会使连梁的受剪强度减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却会影响连梁的刚度。所以,第(4)条规定仅需在洞口上下设置“补强钢筋”(严格的说法应是“补刚钢筋”)。

7. 墙问题(7): 《03G101-1图集》第17页的第(6)条说明了“直径不大于800时”的开洞做法,对于“直径大于800”的圆形洞口怎样处理? ■ 答墙问题(7): 在剪力墙上开直径800的圆洞情况比较少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一般主要解决普遍性问题(偶尔涉及特殊性问题)。如果圆洞直径大于800,建议按17页第(3)条 洞宽大于800的矩形洞处理,并在圆洞四角45度切线位置加斜筋,抹圆即可。

8. 墙问题(8): 当(洞宽大于800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补强暗梁以后,洞口左右就不须设置补强钢筋了?其中有什么道理?

■ 答墙问题(8): 不设置补强钢筋是因为补强钢筋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所以要在洞口两侧按(约束或构造)边缘构件配筋,见17页第(3)条规定。 9. 墙问题(9): 关于“补强暗梁高度”计算问题

《03G101-1图集》第17页第(3)条:“补强暗梁梁高一律定为400,施工时按标准构造详图取值,设计不注。” 这里的 “梁高400” 是指混凝土的高度还是箍筋的高度? 从第53页右上角图中看来,应该是“箍筋高度”。 ■ 答墙问题(9):图上已经指示为箍筋高度。

10. 墙问题(10): 在03G101第48页中“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大样图中的“墙柱是否包括端柱还是指暗柱?

■ 答墙问题(10): 墙柱有10种,详见第12页第3.2.1条和第3.2.2条关于墙柱的定义。

11.墙问题(11): 在03G101第48页中“注:1、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根据该条的规定,端柱、小墙肢在顶部的锚固构造做法是否也得考虑其是边柱、角柱或是中柱?若是边柱、角柱那么其构造就是按照37页或43页,若是中柱那么其构造就按照38页或44页。

■ 答墙问题(11): 应该这样理解。顺便指出,关于剪力墙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在未得出进一步的研究结果之前,现时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

12. 墙问题(12): 在03G101第21页中,C-D/1-2间,YD1 D=200下面的“2Φ16 Φ10@100(2)”是代表什么意思?

■ 答墙问题(12): 请见第17页第4条第(4)小条的规定。 13.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

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14.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

■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5.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16.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 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

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未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17.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 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

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18.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 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19.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20.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 答墙问题(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21.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 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22.墙问题(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

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 答墙问题(22): 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23.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 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24.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

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25.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26.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

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梁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梁问题(2):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

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 梁问题(3):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 答梁问题(3): 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 梁问题(4): 《03G101-1图集》第24页“注: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 la 或 laE ”。 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 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 - 直锚部分长度 (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 为“多少倍的 d ” (不会是 “ 15d ”吧?)

■ 答梁问题(4): 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

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

● 梁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洞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

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 梁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

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 答梁问题(7):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

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 答梁问题(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

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 梁问题(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 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 答梁问题(9): (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 梁问题(10):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

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 梁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 答梁问题(11):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 梁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 答梁问题(12):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 梁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 答梁问题(13): 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

(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 梁问题(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 答梁问题(14):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 梁问题(15): 1、 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 L0/3 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 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 15d 处 或 1.7laE 处 )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 答梁问题(15):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 梁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 。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

不过,上述的这个 25mm 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

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 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 0 !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30mm 和 1.5d ”; “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25mm 和 d ”。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 25mm ,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 。 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 0.4laE 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足 30mm 或 25mm 。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取多少?

■ 答梁问题(16): 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 梁问题(17):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 答梁问题(17): 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 梁问题(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5d时 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

■ 答梁问题(18): 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

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 梁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 答梁问题(19):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 答梁问题(21):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

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 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 答梁问题(22):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柱问题(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① 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是一个 laE 还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 1.5 倍的 laE )

② 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 ③ 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有人说是 10d ,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 12d ,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④ 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 0.5 laE ,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⑤ 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这样的吗?

⑥ 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这

时候,应该用上前面第③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④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是这样的吗?

■ 答柱问题(1): 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现在简单答复如下:

①⑤ 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 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 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 柱问题(2): 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 大变小的问题。试问: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

■ 答柱问题(2): 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 柱问题(3): 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 此箍筋起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 答柱问题(3): 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

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 柱问题(4): 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 答柱问题(4): 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 )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 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 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 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 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 答柱问题(6): 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 综合问题(1):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 答综合问题(1): 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 综合问题(2): 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 答综合问题(2): 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综合问题(3): 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 答综合问题(3): 不是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

GB50010-2002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尽量做到目前的样子。

● 综合问题(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 综合问题(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① 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是这样的吗?

② 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 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您说

对吗?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减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

③ 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是否应为:

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ⅲ 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这样的看法对吗? ■ 答综合问题(5):

1、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

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 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 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 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 答综合问题(7): 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 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 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 那 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

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 ● 03G101-1修正说明

1.针对03G101-1发行后全国用户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图集在编排和印刷过程中出现的错漏之处,本次印刷予以修正。

2.凡经修正的文字、图线及标注,在图集中均加下划线予以提示。

3.有修正点的页数为:第3,15,19~21,24,27~29,31,33,34,36,38~40,42~45,47~51,54~69页。 ● 03G101-1勘误1至10项

1、第15页第3.3.1条第三行末“3.3.4”应为“3.3.3”。 2、第27页图4.2.5单跨井字梁“JSL7(1)”应为“JZL7(1)”。 3、第43页图A中的柱内侧钢筋引注“laE”应为“la”。

4、第47页转角墙构造中上下相邻两排水平筋交错搭接的左边起点距暗柱边缘,加注“≥0”。

5、第47页左边中间端柱转角墙构造最上边一行尺寸标注应为“伸至对边≥0.4laE”,漏印“0.4”。

6、第47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7、第54页上图和下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8、第55、56页上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9、第67页1—1右上“按54页”应为“按48页”。

10、68页上图、中图左下方的小图及引注“当下部纵筋直锚长度不足时可弯锚”应删除。

● 03G101-1勘误、调整和增补第11至31项

11、(勘误)第3页“构件代号”第2栏第5行“非边缘端柱”应为“非边缘暗柱”。 12、(勘误)第19页最下边一行“注”中“混凝土标号”应为“混凝土强度等级”。 13、(勘误)第19、21两页左边“结构层楼面标高结构层高”栏所标出的底部加强部位“-2、-1”层应为“1、2”层。

14、(勘误)第20页“剪力墙柱表”下面一排中部“GYZ2”和第21页1×A~B轴上的GYZ2自标高8.670往上的“T型”配筋截面应为“一型”配筋截面,以符合第18页“构造边缘翼墙(柱)GYZ”的规定。

15、(勘误)第21页连梁(LL)标注中上部纵向钢筋与下部纵向钢筋的分隔“,”号应为“;”号。

16、(调整)第24页左栏最下一行第15~17字“通长筋”改为“全

跨相同”。同页右栏倒数第二行调整改为:“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17、(增补)第25页第4.2.4条3款第三行在“另一边省去不注。”与(图“4.2.4a)”之间增补插入:“不适用该规定的情况见下款。”并删去(图“4.2.4a)。再补充”第4款:“4. 当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18、(增补)第33页表《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的注增

补第5条:“5、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19、(勘误)第34页表头删去“纵向”两字。

20、(调整)第36页“焊接连接”构造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相邻纵筋交错焊接连接”改为“相邻纵筋交错对焊连接”,防止误解为允许采用搭接焊接。 21、(增补)第36页“注”第5条和第42页“注”第4条后均补充:“也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在该两页图2连接点的引注上均增补:(“将柱下端的搭接位置上移至此)。 ”

22、(调整)第38、39页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闪光接触对接焊接”去掉“闪光接触”四字,调整为“对接焊接”。

23、(增补)第40页右下“圆柱螺旋箍筋构造”的分图名“2.搭接构造”增补改为:“2.螺旋箍筋搭接构造”。

24、(调整)第47页上排第3图转角墙的水平筋搭接长度“≥LlE(≥Ll)”改为“≥1.2LaE(≥1.2La)。同页“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构造中加注:“除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外,当剪力墙水平钢筋满足直锚长度或弯锚长度与形式要求时,可不伸至对边。”

25、(调整)第48、49、50页剪力墙身竖向分布钢筋连接构造中的竖向分布钢筋搭接长度“LlE”改为“1.2LaE”,“Ll”改为“1.2La”;接头位置错开距离“≥0.3LlE”和“≥0.3Ll”均改为“≥500”。

26、(增补)第48页“注”增补:“3. 本图集所指小墙肢为截面高度不大于截面厚度3倍的矩形截面独立墙肢。”

27、(调整)第51页双洞口楼层LL去掉中间支座中的两道箍筋。在“连梁、暗梁和边框梁侧面纵筋和拉筋构造”的注中加注:“箍筋封闭位置可在矩形截面的任何一角。”

28、(增补)第54、55、56页“注5”第5行第三字后增补插入:“当支座上部钢筋与通长筋直径相同时,。 ”

29、(勘误)第65页上图梁下部钢筋锚入支座(“Ll)”应为(“La)。在“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的“注”中补充:“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15d。” 30、(勘误)第66页上边“注1”中的“26页”应为“33页”。同页上所有梁及梁节点的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均改为12d,并加注:“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15d。”

31、(增补)对本图集所有与连接和锚固有关的构造说明中增补:“钢筋连接和锚固必须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3 钢筋的锚固‟与„9.4 钢筋的连接‟、《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6.5钢筋的连接和锚固‟的所有规定。” 基础

一、1、04G101-3图集第6页关于“加腋”注写的规定:“b×hYc1×c2”,“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但是,基础梁有两种“加腋”,一种是侧腋,另一种是顶腋。第6页没有说明此标注是侧腋还是顶腋?不过,看了第33页“基础主梁梁高加腋注写图示”与第38页“基础次梁梁高加腋”的图形语言,我认为第6页说的是“梁高加腋”。——这个认识对吗?

2、而且,我有这样的认识,对于“基础主梁加侧腋”,设计时,在施工图上

是不必进行注写的,施工人员“自动”按照第31页“基础主梁与柱结合部侧腋构造”来进行操作即可。——这个认识对吗? 答:1.对.梁高加腋是计算加腋,需要标注. 2.对.侧腋是构造加腋,由施工方面实施,设计不注.

二、1、看了青来教授12月8日关于基础梁保护层的一个回复:“表中基础梁数据应加以修正。在实际应用时,图集第38页已经明确规定最底层为基础底板,基础底板的钢筋已在表中明确规定(保护层)为40,而基础梁的钢筋在板筋之上,所以实际(保护层)将大于40。但对于高板位和中板位梁板式筏形基础梁则应按规范执行”,再对比04G101-3图集第25页,感到现在有发布“勘误”的必要。

2、第25页“保护层”表中,“基础底板”的数据表现方式是好的,就是分别对“顶筋”和“底筋”列出保护层的厚度。请教青来教授:括号里面的“防水:50”也是指底筋保护层的厚度吧?

3、建议“基础梁”的保护层厚度也按“顶筋”和“底筋”分别列出。你看好吗? 答:由于高板位筏形基础应用不多(中板位更少),所以不计划在101-3的构造详图中公布高板位和中板位的构造,而25页的通用构造主要服务于本图集的构造,且由于38页的构造中已明确梁筋在板筋之上,所以应用中不存在问题. 对于低板位筏基,即便上翻基础梁中也可能有回填土,但属于无水\"封闭土\不象自然土对钢筋有侵蚀性,所以基础梁侧面及梁顶的保护层不必采用40. 就目前101-3所包括的低板位筏基构造,25页不存在勘误问题,但宜以加注解的方式适时修正以求全面.

另外,防水为50系指低板位的板底筋

三、 在高层建筑中,有很多采用桩基方案,但由于高层建筑一般都带有底下室,此时的底板和我们常说的筏板有什么区别呢?在结构计算中一般采用怎样的计算模型呢?在这里柱下是独立的承台,承台之间设有拉梁,且底板的厚度也比较厚,一般都是500左右。(我所在的地方是温州,土质在3米以下一般是以淤泥为主)

答:1、“筏板基础”的底板是“承重”的。

2、“桩基础—独立桩承台”是“承重”的,而此时的“底板”主要起封闭和防水的作用。

四、48米的钻孔灌注桩配置了5节钢筋笼,底部钢筋笼不用可以吗,灌注桩的受力情况是样的?>???

答:根据不同土质与地震设防烈度,灌注桩配筋可采用全桩配筋和按一定比例部分配筋两种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应由设计者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按规范相应要求确定.

五、04G101-3第25页关于基础梁的保护层厚度为“二b”以下≤35,而混凝土规范中规定基础纵筋保护层不应小于40mm,而且该条为强制性条文,不知在实际工程中如何取值。

另外,外墙迎水面的保护层,图集与《地下防水工程设计规范》相差很大,《地下防水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为不应小于50mm。

以上问题在施工图审查中经常认识不一,请陈总给与回复,谢谢! 答:1、表中基础梁数据应加以修正。在实际应用时,图集第38页已经明确规定最底层为基础底板,基础底板的钢筋已在表中明确规定为40,而基础梁的钢筋在板筋之上,所以实际将大于40。但对于高板位和中板位梁板式筏形基

础梁则应按规范执行(总则第1.0.3条 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2、该图集的编制依据中未列入《地下防水工程设计规范》,故施工尚应遵守该规范。图集修订时应考虑列入。

六、hengzhena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筏基底网底层钢筋在其上同方向的JZL下还设置底网配筋否?

CDF答: 1、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我把它称为“正筏板”基础。 2、在“正筏板”基础中,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垂直的板筋),放在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的下面。这就是“正筏板”基础的第一层钢筋。

3、“正筏板”基础的第二层钢筋是: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和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后者在基础主梁JZL两侧50mm处开始布置。也就是说,在基础主梁JZL的内部不设置“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 ”

CDF1、目前,确实有一些施工人员,把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纵横钢筋)绑扎好之后,再把另外绑扎好的基础主梁的钢筋笼子往上面一放——这样的施工方法似乎很方便。

2、但是,上述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呢?如果设计师是根据“基础主梁下部纵筋的下面只有基础板的一根钢筋”来设计基础梁的钢筋的,那么,你现在往基础主梁下部纵筋的下面多塞进一根基础板(与梁平行的)钢筋,抬高了基础主梁的下部纵筋,减少了基础主梁的“有效高度”,降低了整个结构的安全性。

3、所以,奉劝坚持把整个钢筋网放在基础主梁下部纵筋下面的人,在施工之前,最好先问一下该工程的设计师可否这样做,免得独自承担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的责任。

hanyanfei_1b不好意思,我还有个想法:依陈教授表达的意思,“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和“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同为第二层钢筋,那么与基础主梁JZL垂直方向的基础主梁JZL放在它的上面,还是放在和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同一层呢。按陈教授说的是不是不能出现第三层钢筋呀,换句话说是不是我可以这样理解,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和同方向的基础主梁JZL做同一层绑,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和同方向的基础主梁JZL做同一层绑,把梁和板一起考虑,做成两层钢筋网片,有什么不对之处,还望见谅

CDF答: 1、“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和同方向的基础主梁JZL做同一层绑”,……,“把梁和板一起考虑,做成两层钢筋网片”,这种理解不对。 2、综合以往的讨论,一块“筏形基础”的钢筋施工步骤如下:

(1) 首先确定出“强梁(JZL)”的方向——当纵横JZL为等截面高度时,以跨度小者为“强梁”;当为不等截面高度时,以高度大者为“强梁”。 (2) 然后,布置与“强梁”方向垂直的筏板最底层的板筋。

(3) 然后,在这层板筋之上布置“强梁(JZL)”的下部纵筋,并且在“强梁(JZL)”的两侧布置与“强梁(JZL)”平行的第二层板筋(这时,筏板的下层钢筋网布置完成)。

(4) 然后,再在其上布置与 “强梁(JZL)”垂直的基础梁下部纵筋。 ……

3、可见,最下层的基础梁下部纵筋的下面,有而且仅有一层板筋。 wp1999 CDF先生:关于上面的回答,我认为这和以前在网上的讨论是一致的!但这和刚发布不久的04G第38页的说明是有点不同的! 你认为呢?不知陈教授对此问题是怎样解释的啊~

七、hxpti809504G101-3第25页关于基础梁的保护层厚度为“二b”以下≤35,而混凝土规范中规定基础纵筋保护层不应小于40mm,而且该条为强制性条文,不知在实际工程中如何取值。

另外,外墙迎水面的保护层,图集与《地下防水工程设计规范》相差很大,《地下防水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为不应小于50mm。

以上问题在施工图审查中经常认识不一,请陈总给与回复,谢谢! 答:

八、该图是从04G101-3中截下来的,在图中:如果该基础属于低板位梁板式筏型基础的话,那么在图中,筏板的下层钢筋无论是纵向或者横向,只要在基础梁宽部位的的筏板下层钢筋是否均不布置还是只布置一个方向(纵向或横向)的?如果按照后一种布置方法的话,那么在该图中应该在哪个方向的基础梁下部布置筏板钢筋? 图1

答:请对照38页底部钢筋层面布置理解.最底层的板筋[钢筋层面(1)]与同向梁底部纵筋不存在\"同层面重叠\"问题,所以应满布.只有另向板筋[钢筋层面(2)]与梁底部纵筋有\"同层面重叠\"问题,所以应给梁底部纵筋\"让路\".

九、当存在双向基础梁的时候,Y向基础梁(参图集39页)的下方的底网Y向钢筋是否满铺?实际施工的时候,底网底层钢筋是否不论是X还是Y向,均

为满铺?

答:底面一平的筏形基础,基础平板下部两向钢筋中只有最下层的钢筋满铺;其上另向钢筋与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在一个层面,遇到梁筋后给梁筋“腾空”,没必要实际也用不着满铺。

十、请问青来教授:准备出版有关“桩基础”的平法图集吗?其中包括:桩承台、基础拉梁、防水构造等。

答:“桩基础”的概念比较含混,一般称做“桩基”而非“桩基础”。因为桩基是一种人工地基,既人对天然地基进行了改造。地基与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而桩基是两种概念的复合。

有“独立基础、桩基承台及关联构件”的编制准备,但要等“箱基及地下室结构”编制完成之后。

十一、问题主要是:在JZL的下方与其平行的底网钢筋的布置与否?感谢您对此问题的解释;网片钢筋的排法第一根间距距梁角主筋的距离为网片筋间距的一半……!!!

答: 1、基础主梁下部纵筋的下方只有与之垂直的“基础板底部最下层钢筋”,当然,也有基础主梁的箍筋(与板底筋插空布置),就是没有“与其平行的底网钢筋”。关于这一点,看看04G101-3图集第38页右下图及注,就明白了。 2、“与梁平行的板筋在基础主梁JZL两侧50mm处开始布置”——过去有的设计院是这样说的,可能是来自楼板钢筋距梁50mm处开始布置——现在按04G101-3图集第39页应该做一更正:“板的第一根筋,距基础梁角筋垂直面为1/2板筋间距”。

1、目前,不少设计和施工人士仍然坚持:“与梁平行的板筋在基础主梁JZL两

侧50mm处开始布置”。

2、但04G101-3图集第39页表示:“板的第一根筋,距基础梁角筋垂直面为1/2板筋间距”。

3、还是请青来教授发表一下意见吧。 柱

一、汤仁海是我请问陈教授:在柱子基础部位定位箍筋 在04G101-3里,锚固在梁里的部位是至少要加两道定位的箍筋,请问,

1、图集的定位箍筋写了矩形封闭箍筋而非复合箍筋,是不是定位的只要外面的“大箍筋”。而不用里面的“小箍筋”

啊,(这两种箍筋的概念我不是清楚,呵呵,烦解释一下)

2、在板式基础里(我把不是梁和双层筋,只是象板的基础叫板式基础不晓得对不对,因这没有这方面的图集,所以问一下,

这方面的图集什么时候出。)定位箍筋是不是和筏式里一样的

3、另外,如果定位箍筋实在不好布置(施工中,这种情况很多)是不是在保证定位的前提下,定位箍筋可以取消吗?谢谢 答:jbye给点我的理解,不对请原谅(望陈教授海涵) re:Q1 是,只需要一个2肢箍箍住所有的柱筋即可.

Q2 也对,基础按构造分类:1、独立基础 2、条形基础 3、柱下十字交*基础 4、片筏基础 5、箱形基础.片筏基础也就是筏形基础,按构造不同又分平板式和梁板式.平板式是在地基上做一块钢筋混凝土板,柱直接支撑在底板上.梁板式按梁板位子不同又分为2类:一类是底板上做梁,柱子支承在梁上;另一类是将梁放在底板的下方,底板上面平整,可直接做建筑物的面层

Q3:不能取消,04G101-3 45页明确说明.定位箍筋作用就是定位,防止浇灌混凝土时柱纵筋偏离. qlchen 1、是。

2、与“板式筏形基础”要求相同。

3、不可省。不仅仅是“绑扎定位”,更重要的是“浇筑定位”。

二、柱子下面的筋小,上面的筋大,如何变径呀?在哪个地方变啊?我是钢筋工,这种事儿现在还发现了不少呢。

答:1、你看03G101-1图集第36页右上角的“图2”,就是解决柱纵筋“上大下小”这个问题的。

2、具体说是这样:第36页“左三图”是解决柱纵筋“上下一般粗”或“上小下大”的情况的。当柱纵筋“上大下小”时,下一层较细的柱纵筋就不能像“左三图”那样伸出上一层500(左右)和较粗的柱纵筋连接,只能把较粗的柱纵筋伸到下一层中间,在那里与较细的柱纵筋连接。

3、在施工时,为了避免“下一层”柱纵筋出现两个连接点,我和陈青来教授于2004.12.12在本论坛讨论过这个问题,你可以打开看看。

三、请问陈教授:在G101,P43页中边柱结顶筋在采用(一)类型进行锚固时,当直锚长度已达到1.5la时是否还要进行弯锚?如果要进行弯锚,平直长度应为多少?弯上部钢筋是否要弯至梁底?在P44页中,中柱结顶钢筋在直锚长度已达到要求是否需伸至梁顶?

答:1、无论何种情况均应伸至柱顶。 2、边柱外侧柱筋至少到顶部再弯钩12d。

四、03G101图集第49页边缘约束构件的构造节点中直径小于28的竖向钢筋

采用搭接连接,图中的示例是50%的接头率情况,标注的搭接长度为1.2LaE,但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有关规定,搭接长度与接头率有关,如为50%的接头率,则搭接长度应为1.4LaE。是否本图集的该节点标注有误? 勘误表中有:“钢筋连接和锚固必须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3 钢筋的锚固‟与„9.4 钢筋的连接‟、《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6.5钢筋的连接和锚固‟的所有规定。”是否是对此情况的纠正?

答:这事有些微妙.修正版为了与G329的规定保持一致,结果把原版的lle修正成了1.2la.不过混凝土的问题是模糊控制的宏观问题,如果采用非接触搭接,1.2倍比1.4倍都可靠.

这个问题我早已备案,待研讨后再论.

五、 接着12月10日关于03101-1图集“P36页的图2”的讨论。这里又发生一个问题:

1、“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以后,如果在“下一楼层”现浇时把柱插筋留到这么高的位置,则施工会很不方便。

2、但如果按“P36页左三图”那样,在本层柱根“500左右”的地方设置柱插筋,则在顶板梁以下“500左右”的地方又发生一个钢筋接头——这就造成“一个楼层内的一根柱纵筋出现两个接头”的问题(一般来说,一根钢筋是不允许出现两个接头的)——请教青来教授,是不是应该这样做?

答:移至上端主要为了节约钢筋.如果太高不容易控制其稳定,可达中部亦可.无论如何应避免连接两次.

六、hhhzz-1982上柱钢筋比下柱钢筋大时,图籍上规定的是上柱钢筋从下面

层柱子底面下去Ll于下柱搭接,但是再图籍P42页的图2下面有句小字“注:将柱下端的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时什么意思?

答:CDF 1、你说的“图集P42页的图2”是非抗震框架柱纵向钢筋连接构造。如果是抗震框架柱纵向钢筋连接构造,要看“P36页的图2”。不过,这两个“图2”的标注是一样的。

2、“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是这样的意思:先看看左三图,本来每个楼层框架柱纵向钢筋连接是距离本层柱根很近的地方(500左右,实际的计算是“三个数选最大值”),而在“图2”中,框架柱纵向钢筋连接点移到顶板梁以下很近的地方(500左右,实际的计算是“三个数选最大值”),这样,柱纵筋连接点就“上移”了。

qlchen上移可以节省一点钢筋. CDF不过,这里又发生一个问题:

1、“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以后,如果在“下一楼层”现浇时把柱插筋留到这么高的位置,则施工会很不方便。

2、但如果按“P36页左三图”那样,在本层柱根“500左右”的地方设置柱插筋,则在顶板梁以下“500左右”的地方又发生一个钢筋接头——这就造成“一个楼层内的一根柱纵筋出现两个接头”的问题(一般来说,一根钢筋是不允许出现两个接头的)——请教青来教授,是不是应该这样做?

七、 03G101-1图集第37页的节点构造图(一)中,有个问题我想问问青来教授:“柱外侧钢筋弯折段放在梁筋上面”通过,那么,梁的端支座负筋就降低了高度(25mm+柱外侧钢筋直径),这就造成支座附近梁的有效高度的降低,对结构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答:达飞先生能够注意到\"图形语言\这很难得.但图形语言比文字语言的严格程度要低(数据语言最严格).

梁筋只要在梁顶不与柱筋的水平弯折段相碰且与其有30的平行净距,两者应放置在同一层面.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梁筋宜按1:12缓斜向弯下再与柱筋完成弯折同向搭接,此时计算高度应在设计阶段即做相应减小.但目前我国结构设计人员很少做到这样细致.

八、融侨图集34页中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50%是为1.4。而剪力墙竖向钢筋及约束边缘等构造却是1.2。请问陈青来教授这是为何?还有框架柱的搭接长度要乘以什么系数?

答:qlchen你很心细,看出了“不一致”处。剪力墙50%搭接取系数1.2是与《高规》“保持一致”,柱50%搭接应取系数1.4。

柱搭接系基于“接触搭接”的试验结果,如果采用“非接触搭接”时,锚固效果更好,搭接长度可减小,但目前规范还没有做这方面的规定。

融侨陈教授你好,你提出的非接触搭接按理论来说其效果更好,但在实际施工操作中我觉得很难控制,因为其位置是要离开楼板位置。你说呢? 还有就是图集中的“抗震KZ边柱和角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中的A

作法当直锚长度大于等于锚固长度时伸至柱顶后截断,是否指当直锚长度够时,但还没伸至柱顶(梁很高)这时还是要到柱顶?

对于梁上部纵向钢筋配筋率和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的名词能否解释一下。(上次听你的讲座时太吵,所以想再麻烦您一下)

CDF 1、“柱外侧纵筋配筋率”为: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整个柱的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2、屋面框架梁(WKL)“上部纵筋配筋率”为:梁上部纵筋的总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梁的有效截面积为梁的截面宽度乘以梁的有效高度。

而梁的有效高度为:梁的截面高度-35 (当梁上部纵筋为一排筋时) 梁的截面高度-60 (当梁上部纵筋为两排筋时) hhhzz-1982两根钢筋搭接时不靠到一起,而是离开30MM的距离就行了,这个好象很容易控制。

柱无论是否达到锚固都需要到柱顶弯锚

CDF 楼上的朋友:我倒是同意“柱无论是否达到锚固都需要到柱顶弯锚”的说法。但是,你如何理解03G101-1图集第38页(中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的“C图”呢? (“当直锚长度≥LaE时”不弯锚)

九、请教陈教授:当柱子下部钢筋与上部钢筋直径不相同时,施工中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时如何做到柱子钢筋中心对齐?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办法? 答:可在较细直径的钢筋上加外径与较粗钢筋直径相同的铅丝套环.但应注意两根钢筋直径相差最好不大于一档.

十、一般的这种小情况不用讨论的,我们是施工单位,遇到较真的监理,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所以要请教陈教授!

就是在框架柱子中:一般的箍筋的四个角都是圆的,这就造成了在实际绑扎中它们就不可能到角,比方就,现在有一500*500的柱子,保护层是25,箍筋是B10的,所以我应做成470*470的箍筋了,但是由于箍筋的四角是圆的, 在实际绑扎中箍筋就不得到位,在量角到角之间的距离时,只有440长或者更少(实际上会更少一些)这就造成了四角的保护层不够的情况了,但是中中间

的几根主筋是没问题的。所以请问,在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呢,是增大箍筋 呢?(现在箍筋的保护层只有15,再大可能不合适了)还是有别的办法,我虽然认为没有事,但是有些监理是不行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释呢,请陈教授回复一下,好让我们有个权威的的说法!谢谢

答:这个问题取决于箍筋内表面的弯折半径.如果弯折半径与柱纵筋截面半径相同,所有柱纵筋即可\"各就各位\但实际做不到.这么小的弯折半径会造成箍筋开裂,所以柱四角纵筋总比中部筋的位置向内一些.

十一、我在用鲁班钢筋软件时,发现当采用绑扎时,下部加密区的长度大小不是按照03g101规范布置的,请问陈教授,柱子的接头类型会影响到加密区的大小吗?

答:1、你所说的箍筋加密区是指03G101-1图集第36页“Hn/3”那个加密区吗?对于“机械连接”和“焊接连接”来说,箍筋加密区就是“Hn/3”,但是对于“绑扎搭接”就不是这个数了,因为在钢筋绑扎搭接的范围内也要进行箍筋加密。 2、但问题不止于此。看看第36页左边那个图,如果按φ25的柱纵筋计算,LaE设为44d=1100,假设Hn为3米,下端的“非连接区”就是1米,第一个搭接区LlE取作1.2LaE=1320,则“短插筋”伸出基础顶面的高度=1000+1320=2320;“长插筋”比“短插筋”高出1.3LlE=1700,这样“长插筋”伸出基础顶面的高度=2320+1700=4020。也就是说,“长插筋”伸出基础顶面的高度大大超出了“Hn”的范围! 而且造成了“长插筋”的搭接区落在顶板梁下面的“非连接区”内! 上面的计算是为了口算方便,取LaE为44d(C20砼),如果取LaE为38d(C25砼),其计算结果是:“长插筋”伸出基础顶面的高度为3620,也大大超出了“Hn”的范围! 而且造成了“长插筋”的搭接区落在顶板梁下面的“非连接区”

内!

3、所以,我在讲课时多次提出,03G101-1图集第36页左边那个图并不实用。在实际施工中,当柱纵筋较粗时(φ20以上),不要使用“绑扎搭接”,而应该使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另外的原因是,“绑扎搭接”很浪费钢筋(对于粗钢筋尤其浪费得厉害),而且效果不好(质量不好)。因此,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采用了“机械连接”和“焊接连接”这两个方案。

十二、一般的这种小情况不用讨论的,我们是施工单位,遇到较真的监理,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所以要请教陈教授!

就是在框架柱子中:一般的箍筋的四个角都是圆的,这就造成了在实际绑扎中它们就不可能到角,比方就,现在有一500*500的柱子,保护层是25,箍筋是B10的,所以我应做成470*470的箍筋了,但是由于箍筋的四角是圆的, 在实际绑扎中箍筋就不得到位,在量角到角之间的距离时,只有440长或者更少(实际上会更少一些)这就造成了四角的保护层不够的情况了,但是中中间的几根主筋是没问题的。所以请问,在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呢,是增大箍筋 呢?(现在箍筋的保护层只有15,再大可能不合适了)还是有别的办法,我虽然认为没有事,但是有些监理是不行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释呢,请陈教授回复一下,好让我们有个权威的的说法!谢谢

答:这个问题取决于箍筋内表面的弯折半径.如果弯折半径与柱纵筋截面半径相同,所有柱纵筋即可\"各就各位\但实际做不到.这么小的弯折半径会造成箍筋开裂,所以柱四角纵筋总比中部筋的位置向内一些.

十三、请问陈教授,在03g101第9页中,有“当为抗震设计时,确定箍筋肢数时要满足对柱纵筋„隔一拉一‟以及箍筋骨肢距的要求”是什么意思呢?

答:即设置的箍筋至少隔一根柱纵筋拉住一根柱纵筋,不可以隔两根柱纵筋才拉住一根柱纵筋.

十四、我们这儿有这样一种施工方法: 单层厂房的柱子经常在0.000标高处留设施工缝。是否合理?

答:1、你说的“单层厂房”是什么结构?是“排架结构”还是“框架结构”? 2、我做过几个“单层厂房”的施工,那都是“排架结构”。杯形基础都深埋在“±0.00以下”,预制的“工字形柱”插在杯口内,周边灌实混凝土。这样,没有可能发生“±0.00处留设施工缝”的问题。

3、如果所说的“单层厂房”是“框架结构”,则施工缝留设在“±0.00处”是不够安全的。因为,在“±0.00处”要做混凝土地面,而混凝土地面是刚性地面,本身就在此部位对混凝土柱抵抗水平地震力带来不利影响。而如今又要在“±0.00处”的混凝土柱留设施工缝,则无疑是“雪上加霜”,留下了无穷的隐患。(03G101-1图集对“±0.00处”柱箍筋进行加密,就足以说明此部位的薄弱性。) “单层厂房”并不高,如果混凝土柱能“一次性现浇”是最好不过的。如果要留施工缝,留在“1/2柱高”处,也比留在“±0.00处”要好。

十五、03G101—1第41页注中指出:“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这句话怎么理解?如有地下室则地下室的柱按不按柱根加密,如按柱根加密,此时一层柱也应加密。也就是说如有地下室的则地下室的柱和一层的柱都需要加密,是不是这样理解。如是这样理解,则03G101—1说法不明确,请问陈教授怎样理解对。谢谢陈教授的指点。

答:1、首先要明确,03G101-1图集只适用于“±0.00以上”的结构。“±0.00以下”部分的结构,到目前为止,出版了一本04G101-3图集(筏形基础),可能

将来还要出“箱式基础”等。

2、“地下室”部分的结构应该属于“箱式基础”的范畴,现在还没有标准图集。不过,陈教授说过:“地下室内的柱归入„基础结构‟,箍筋宜全高加密。” 3、03G101—1第41页注“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应该这样理解:

(1) “有地下室”的时候,“柱根”是指地下室的顶面。

(2) “无地下室”的时候,“柱根”是指基础顶面。(当基础梁高于基础板时,就是指基础梁的顶面)

十六、zxd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无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的顶面,有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梁的顶面,有地下室的柱根系指地下室基础底板顶面和地下室顶板的顶面。 图1

答:qlchen对.

地下室内的柱归入\"基础结构\箍筋宜全高加密.

zxd再次请教陈总,关于上图中左边有地下室的情况时,底层柱是否指的是-2层和首层?没有地下室的情况,底层柱是否指的是基础或基础梁顶面至首层顶板上皮?此时的柱净高(Hn)是否指的是从基础或基础梁顶面至首层顶板梁下皮标高?

qlchen 1、任何一侧有地下室即按有地下室考虑。 2、有基础拉梁,拉梁以下为“基础结构”。 3、仅有基础,自然从“基础顶面”。

十七、在框架结构中。柱中的砼等级是C35。而梁的砼等级是C30。请问梁的

钢筋锚固按什么计算。并且梁柱的混凝土怎样浇筑比较合适。

答: 1、这个问题确实普遍存在。设计院经常喜欢把柱、梁、板设计成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中却不容易实现。

2、就拿上述提问来说,“柱中的砼等级是C35,梁的砼等级是C30”,而在施工中,往往把施工缝留在梁底,这样柱按C35砼浇筑了,在浇筑梁时,按C30砼把梁柱交*节点浇筑了——等于降低了梁柱交*节点这个最重要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此外,就算整层的梁柱同时浇筑,也很难划分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3、再有一个问题是:梁与板采用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设计要求是整个梁按高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例如C30),而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例如C25),并要求梁的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混凝土向两侧(板)扩散。但这个施工要求和山西省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矛盾——该计算规则规定梁与板交*部位的混凝土“算板而不算梁”——若按此规定,则梁上部的混凝土要采用板的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

上述矛盾如何解决?请青来教授指教。

十八、我在现场看到柱子直径22变25时搭接方法和101完全不同 现场搭接是以顶板为基准面,上柱(25)纵筋往下伸一个La,下柱(22)纵筋往上伸一个La,然后绑扎。

不知这样行不行?据说施工中基本上都是这样处理的

答:应按照03G101-3做,否则上柱在内力最大的柱根部配筋严重不足。 上柱配筋比下柱大是为了满足上柱受力需要,施工习惯源于不清楚柱子实际所受内力。

十九、第36页图2勘误:加注将柱下端的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对吗? 答:03G101-1图集第36页图2的勘误,就是叫你增加一个“注”: 注:将柱下端的连接位置上移至柱上端

(图2的“图”本来就是对的,没有什么错误。这个加“注”只是提醒大家注意,左三图的“连接位置”都在柱下端,而现在图2的做法是移至柱上端了。) 二十、 边框架柱的外侧钢筋可以直锚吗?(满足1.5laE)

答: 就算是满足1.5laE,框架柱(边柱)外侧钢筋也必须伸至柱顶,然后弯直钩12d 。

二十一、Ccllong: (2003-12-18 21:12:13)

柱筋电渣压力焊的接头部位箍筋需要加密么?怎么计算加密范围? Qlchen 回复: (2003-12-19 21:57:43)

搭接长度范围箍筋加密的目的是增大混凝土对钢筋的粘接强度,焊接是一个“点”,不是一个“长度范围”,加密不起什么作用。 剪力墙

一、请问陈老师:

1、在剪力墙结构中,墙立筋离暗柱钢筋多少距离开始布置第一根钢筋? 2、在剪力墙中,如两暗柱的净距为100(或者为50,150,200,250),而立筋间距为@200的时候两暗柱间是否设立筋,如果设立筋时几根? 答:1、1/2墙竖向分布筋间距。

2、两暗柱距离大于或等于1/2墙竖向分布筋间距时设置。

二、如在剪力墙结构中竖向分布筋间距为@200,而暗柱跟暗柱之间为距离小于100,此时不设置竖向分布筋,那是否设置水平分布筋呢?

答:

三、“墙体钢筋间距水平、竖向间距均为200,拉钩间距为400,梅花形布置。” 是按图1布置还是按图2布置?!

答:1、墙体拉筋一般都是墙体钢筋间距的两倍,即“隔一拉一”:在水平方向上和垂直方向上都要做到“隔一拉一”。

2、具体体现在施工中,就是:(我们按墙体水平钢筋和垂直钢筋的交*点来说话)

对于第一行水平钢筋来说,拉筋钩住第1、3、5、7、9 …… 交*点; 对于第二行水平钢筋来说,拉筋钩住第2、4、6、8、10 …… 交*点; 对于第三行水平钢筋来说,拉筋钩住第1、3、5、7、9 …… 交*点; 对于第四行水平钢筋来说,拉筋钩住第2、4、6、8、10 …… 交*点; 对于第五行水平钢筋来说,拉筋钩住第1、3、5、7、9 …… 交*点; 四、按3楼所说,就是两根拉筋的最大距离为400;

如果按照矩形布置,0.16平米(400x400)的范围内才有一根拉筋,而按梅花形布置则是0.08平米(282x282)的范围内就有一根拉筋,数量差了一倍! 究竟这个“梅花形”在哪儿有图示?

答:我前面所说的拉筋布置方法就是“梅花形”:

如果从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来看,相邻两根拉筋的距离为400; 但如果从斜角方向去看,相邻两根拉筋的距离为200*1.4=280

五、墙体顶部的暗梁的宽度与墙体宽度相同。那么,暗梁的顶部钢筋是否应该做在墙体竖筋的顶部弯折端上面?

答:暗梁箍筋与墙竖向筋在同一竖向层面,纵筋在墙竖向筋的内侧,因此顶筋

与墙竖向筋的水平弯钩在同一水平层面。

六、1. 小墙肢的长度怎么算?若是L型暗柱,墙厚是200,小墙肢的长度是净长还是净长加上200?

2. 双洞口连梁之间的墙体需要多宽,才按照双洞口施工?若是双洞口中间是一个暗柱(箍筋是100间距),那么这个双洞口连梁在暗柱处的箍筋可否取消?。。

答:1、见48页注2,不能转折度量。 2、墙顶连梁须设置,见51页。

七、今天看到了03G101的增补、调整及勘误上提到了剪力墙的分布筋,那么剪力墙的竖向筋的水平筋哪个算是分布筋,哪个又是主筋呀?它们的保护层是以哪根筋计算呢

答:构件中钢筋的重要性分以下等级: 1、最重要:受力钢筋(如受拉、受压筋); 2、次重要:构造钢筋(包括架立筋);

3、一般:分布钢筋(如与板纵向受力筋垂直交*绑扎的钢筋)。

但是,剪力墙“竖向分布筋”是历史形成的术语,而其重要性与受力筋相同,所以应将“竖向分布筋”与一般的“分布筋”区别开来。除竖向分布筋外,剪力墙的竖向钢筋还有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等)中的纵向钢筋和洞口加强钢筋,这些钢筋都是非常重要的。

八、请问在剪力墙竖向钢筋布置时,如果是和暗柱交接的,并且与墙的厚度一样,那墙体的竖向钢筋是靠暗柱50还是同剪力墙的间距一样?谢谢。 答:剪力墙墙身第一根竖向分布筋在距暗柱边沿纵筋1/2竖向分布筋间距的地

方布置。

九、 上一次我提了一个问题:在第49页的暗柱“λn区域”倒是画出了一个“小箍筋”,是一个“大箍套小箍”的构造。小箍筋的高度当然是墙的厚度了,但是,图上看不出“小箍筋的宽度”是多少?现在就是请教陈教授这个问题:“小箍筋的宽度是多少”?

您的回答是:“宽度图上已注明(为“三控”)。”

看03G101-1图集第49页左上角那个图,现在的问题如下:

1、图中大箍筋的长度是由“lc/2”、“≥bw”、“≥400”三个条件所决定(所控制),这就是“三控”。

不过,我问的不是这个大箍筋的长度,而是被大箍筋套住的那个“小箍筋”的长度,没有尺寸标注?

也许,回答是:“中间的小箍筋是勾住暗柱中间的纵筋的。”

2、所以,问题就变成:对于“约束边缘暗柱”来说,是不是暗柱中间的每根纵筋都必须设置箍筋,而不是“隔一拉一”?

3、对于“约束边缘端柱”也存在这个问题:(03G101-1图集第49页左上角第二图就给人这种印象)

对于“约束边缘端柱”来说,是不是端柱中间的每根纵筋都必须设置箍筋,而不是“隔一拉一”?

4、另外,对于“约束边缘暗(端)柱”的“λn/2区域”上,是不是每根纵筋都必须设置拉筋,而不是“隔一拉一”?

答:1、小箍筋的长度系根据设计者所画几根纵筋且其插在哪根纵筋间,按纵筋等间距设置而相应确定。

2、不一定每根必设,但应隔一拉一,要看设计者根据配箍率如何确定。 3、同上条。 4、亦同第2条。

十、陈达飞教授,在十一月十五日陈青来教授回答您所提问题“3”时说:“宽度图上已注明(为三控)。这里的“三控”如何理解?

再者,我们对“纵向”能否这样理解:就是我们的视线顺着或者平行于构件的轴线看,如果构件是水平放置的,那么前后方向为“纵向”;如果构件是竖向放置的,那么上下方向为“纵向”。

答: 1、首先,你对“纵向”的理解是对的。

2、至于陈青来教授回答我所提问题“3”时说:“宽度图上已注明(为三控)。” 他所说的是03G101-1图集第49页左上角那个图,其中暗柱的箍筋长度由“lc/2”、“≥bw”、“≥400”三个条件所决定(所控制),这就是所谓“三控”吧。 不过,我问的不是这个大箍筋的长度,而是被大箍筋套住的那个“小箍筋”的长度,所以陈青来教授并未解决我所提的问题,我还得继续问他。 十一、请问陈教授,剪力墙下部的梁上预留插筋是取一个锚固长度还是伸至梁底弯15D呢?诚恳你的答复.谢谢!

答:可视其为空中基础,应为04G101-3。

十二、1、最近我看了一份图纸,上面除了构造边缘暗柱以外,还有约束边缘暗柱,而且除了暗柱周边的长方形箍筋以外,在约束边缘暗柱的“翼缘部位(在”λn区域以及在λn/2区域)注写设置“箍筋”,而且给出了箍筋间距。但是,没有给出箍筋的详细尺寸,也弄不清箍筋是如何摆放的。

2、在03G101-1图集第49页“约束边缘构件构造”图中,暗柱翼缘部位“λn

/2区域”只画出拉筋,没有画出“小箍筋”,因此上述问题没有答案。

3、在第49页的暗柱“λn区域”倒是画出了一个“小箍筋”,是一个“大箍套小箍”的构造。小箍筋的高度当然是墙的厚度了,但是,图上看不出“小箍筋的宽度”是多少?现在就是请教陈教授这个问题:“小箍筋的宽度是多少”? 4、从第49页的暗柱“λn区域”的“小箍筋布置图”看来,这个“小箍筋”是水平放置的,和我所看到的图纸上的画法一样,但是“小箍筋”不止一个,因为暗柱的翼缘长度比较长,而且图纸上注写了小箍筋的“间距”。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小箍筋的间距”是如何定义的?因为如图所示,“小箍筋”是水平放置的话(假设由左向右摆放),那么“小箍筋的间距”是指相邻两个小箍筋的净距离——即第一个小箍筋的右肢到第二个小箍筋的左肢的距离?还是指第一个小箍筋的左肢到第二个小箍筋的左肢的距离?

5、如果“小箍筋”不是水平放置,而是垂直放置——即垂直于暗柱周边长方形箍筋平面来放置“小箍筋”的话,那就更难以理解“小箍筋的间距”的含义了——因为,除了水平间距以外,还有垂直间距的问题。 说了半天,不知道陈教授理解了没有?敬请答复。 答:1、应有箍筋规格。

2、该处采用拉筋即可(拉筋蒹有箍筋功能),如改箍筋亦可,但多用钢材。 3、宽度图上已注明(为“三控”)。

4、间距是指顺构件轴线布置的尺度,对墙柱是上下分布的距离。

5、箍筋是固定纵筋的横向钢筋,只有在水平构件中才垂直放置,竖向构件必须水平放置。

十三、我想请教下CDF教授,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有何区别?

是否是剪力墙加强区的为约束边缘构件?

还有我所看到的图纸他们并不区别的标注YAZ、GAZ,而是统一标AZ。能给我解释下吗?谢谢!

答:1、“边缘构件”位于剪力墙墙肢的两端。在水平地震力到来的时候,“边缘构件”(比起中间的墙身来说)是首当其冲抵抗水平地震力的。

2、当“高抗震等级”时,采用约束边缘构件(其λn/2区的钢筋构造较为加强:见图集);当“低抗震等级”时,采用构造边缘构件。

3、具体的工程设计,哪个构件为“约束边缘构件”,哪个构件为“构造边缘构件”,应该由设计院(设计师)来决定。你所说的暗柱编号不规范问题,是设计师的问题。所以,我常说,推广“平法”要抓源头——这个源头就是设计院。 十四、柴兴化上次有位朋友提到墙外侧水平筋遇到带耳的端柱时直接绕过去到另一墙处进行搭接,但是墙与端柱不平,怎么绕过去?

答:hck转角墙情况时,外侧水平筋绕过暗柱在墙身搭接,内侧钢筋伸至暗柱边加15D

柴兴化HCK先生,你上次不是贴了一副图吗,陈教授当时回复了,但是我还是不明白,剪力墙外侧水平筋绕不过去啊 ?

CDF1、标准图集不可能包罗万象,许多施工的实际问题只能根据一个总的精神来灵活解决。

2、目前这个问题是:端柱比墙厚,角部端柱比墙“鼓出来了”一块。所以,墙外侧水平分布筋不可能贴近(h边)端柱拐过(b边)来,再弯两个短小的直角弯,最后伸到对面的剪力墙上去。(这样做要拐三个直角弯,没法施工。) 3、有一个“只拐一个直角弯”的方法,就是墙外侧水平分布筋穿过端柱角筋

和(h边)第一根纵筋的空隙伸出来,伸到对面的剪力墙上去。

十五、对于剪力墙连梁处侧面纵筋同剪力墙水平分布筋,但对于此处剪力墙竖向筋是否还有?

我的同事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我有些糊涂了,请陈教授回答一下。 答:剪力墙连梁外侧有水平分布筋,其内有箍筋,没有剪力墙竖向分布筋。 十六、墙体在两端柱之间,端柱有柱耳,请问水平筋锚固长度是从柱耳处 开始计还从端柱边开始计?附图:

答: 1、剪力墙的墙身和端部暗柱、端柱是一个整体。其基本原理就是剪力墙暗柱、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所以,不存在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锚固”在暗柱或端柱的问题。

2、“剪力墙墙肢”就是一个剪力墙的整个直段,其长度算至墙外皮(包括暗柱和端柱)。

3、剪力墙水平分布筋配置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或端柱的长度。这一点在03G101-1图集第47页能看清楚。当为转角墙时,剪力墙外侧水平分布筋要连续绕过端柱外侧,通到另一侧的墙身上进行搭接;剪力墙内侧水平分布筋也要伸到对面柱纵筋的内侧,再弯直钩15d 。(对于“暗柱”也一样:当为转角墙时,剪力墙外侧水平分布筋要连续绕过暗柱外侧,通到另一侧的墙身上进行搭接;剪力墙内侧水平分布筋也要伸到对面暗柱纵筋的内侧,再弯直钩15d 。)

柴兴化“我还是不明白,外侧水平筋怎么饶过去到另一墙身进行搭接啊? 墙并不跟端柱平啊?并且外侧钢筋不能因弯折而有阴角啊?”

十七、我有一个具体的问题要问一下,就是暗梁是如何布置啊,我说的是节点部位哦,又不好按框架梁柱相互锚固,是不是要和圈梁一们转角走啊,要是那样的话,可是太不好施工了,那么粗的筋没法转角呀,若不是,那我们应如何处理呢,希望陈教授及各位高手指教

答:暗梁的纵筋伸到墙肢端部暗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直钩15d 。 十八、03G101-1图集第47页“注5”——剪力墙钢筋配置若多于两排,中间排水平筋端部构造同内侧钢筋。请问:这里的“内侧”指的是什么位置的钢筋。 答:请看03G101-1图集第47页上方的“转角墙”:

1、外侧的水平分布筋是绕过转角墙暗柱的外侧,到另一面墙上与对面的水平分布筋搭接;

2、内侧的水平分布筋是伸到对面墙暗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直钩15d 。 3、本页“注5”的意思是:如果剪力墙钢筋配置若多于两排,中间排水平筋端部构造同内侧水平分布筋的做法,也就是“2、”的做法。

十九、 现有很多的设计人员在剪力墙的板下设置暗梁,请问设置的目的和作用.能否考虑取消呢?本人认为剪力墙的纵向刚度已经够大了,纵向应该可以把剪力墙看成刚性构件的,每层的板下设置暗梁确实没什么意义.

答:当地震发生时,剪力墙可能发生竖向开裂,暗梁可有效阻止裂缝的延伸. 二十、呵呵。是这样呀,但是我有一个具体的问题要问一下,就是暗梁是如何布置啊,我说的是节点部位哦,又不好按框架梁柱相互锚固,是不是要和圈梁一们转角走啊,要是那样的话,可是太不好施工了,那么粗的筋没法转角呀,若不是,那我们应如何处理呢,希望陈教授及各位高手指教

答: 暗梁的纵筋伸到墙肢端部暗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直钩15d 。

二十一、700宽的暗柱,设计只在暗柱图表上注了一个拉钩,而墙身的拉钩间距是600*600。。我想请教一下:此暗柱上的拉钩是按每600高一个拉钩设置,还是按照暗柱图表的位置沿高度每钢筋交接点设置?

答:沿竖向间距与暗柱箍筋间距相同.700高暗柱设一道拉筋很可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请提醒设计者再核实一下.

二十二、墙钢筋下层是HPB10 ,上层是HRB12如何处理?谢谢! 答:应在下层完成搭接连接.

二十三、假若对该暗梁处的侧向构造筋没有设计,那么墙体的水平筋就布置在暗梁的箍筋外侧? 答:对

二十四、剪力墙暗梁箍筋的外侧(暗梁高度范围内)连续布置剪力墙水平分布筋后还需要布置侧面构造纵筋吗(在暗梁箍筋的内侧)?

答: 剪力墙暗梁箍筋的外侧(暗梁高度范围内)连续布置剪力墙水平分布筋后,不需要布置侧面构造纵筋(在暗梁箍筋的内侧),因为已经有水平分布筋承担其力学功能了。

二十五、1、在G101P48中,在注第一条里,抗震竖向钢筋参见抗震kz,如果不是端柱和小墙肢,那么普通暗柱钢筋的非连接区是否还按KZ,如果不是那按什么要求施工;

2、直螺纹接头中一级接头,可以不受连接位置的限制吗?

答:1、03G101-1图集第48页“注1”说的是“端柱、小墙肢”的处理规则。至于“普通暗柱”,应该按第48页的各图执行。

2、图集第48页中,没有关于暗柱“非连接区”与“连接区”的规定。

3、从03G101-1图集第49页、第50页看,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的连接方式与第48页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的连接方式没什么两样。

4、从原理上看,剪力墙暗柱是墙身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墙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起着抵抗水平地震力的作用。剪力墙墙身没有划分“非连接区”与“连接区”,所以,剪力墙暗柱也没有划分“非连接区”与“连接区”。

5、“直螺纹接头”也是一种钢筋连接的方式,当然应该受到连接位置的限制。 梁 一、1.在抗震等级为二级的结构中 ,次梁的锚固长度是不是也为12b 2.两跨次梁交*时箍筋怎么,有没有具体的规范或图集作参考

答:1、“次梁”(非框架梁)不考虑抗震,所以使用“La”而不是“LaE”,下部钢筋的锚固长度也都是12d 。

2、“两个次梁交*”——总有一个是较“主”,另一个是较“次”的。“主梁”和“次梁”是相对的概念,没有永久的“主梁”,也没有永久的“次梁”。(你看看03G101-1图集第31页例图的右上角部分,有一道“横”的梁,它对于上面“竖”的小梁来说是“主梁”,而对于左面的框架梁来说,它又成“次梁”了。)

3、“主梁”的箍筋满布,“次梁”的箍筋在主梁外侧50mm处开始布置。 二、请问各位:规范规定的\"同一根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这句话中的同一根钢筋是指定尺钢筋长度范围内还是指只能焊接两根定尺钢筋? 本人认为是只能焊接两根定尺钢筋,然后锚固.

答:对于规范规定的\"同一根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

1、一个楼层范围内的竖向钢筋(例如柱纵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2、一跨之内的水平钢筋(例如梁纵筋、板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三、根据03G101-1,梁上部钢筋到柱子里面的锚固长度是要求》=0.4Lae, 然后弯折断是加15D,并没有要求0.4Lae+15D》Lae, 但是在图纸中有这样的规定,这样规定以后呢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当柱子宽度很小,平直段到柱边后加上15D不够Lae,监理和质检的人都要求将弯折段加大,比如加到20D,但是我认为这样是没必要的,不过图纸中又这样要求,请问如何处理? 答: 1、请注意:“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只是一个检验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条件,并不是说可以取定“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

2、03G101-1图集第54页规定:计算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时候,首先是“伸至柱对边(柱纵筋内侧),然后才比较“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当“直锚水平段长度≥LaE”时,可以不弯15d的直钩;反之,则必须弯15d的直钩。 3、这样,当柱子宽度较小时,“直锚长度水平段+15d≤LaE”是可能发生的,只要满足“直锚长度水平段≥0.4LaE”,就是正常的情况。

4、“直钩长度”为15d就足够了,因为到15d这个地方,已经没有内力作用了。把它加大为20d,只是浪费钢筋而已。

5、把“直锚长度水平段+15d”和LaE比较,本身就是概念错误。陈青来教授说过:

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

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等于LaE的错误方法。

zyx7774007 “CDF老师:关于梁钢筋在框架柱里的锚固,陈青来老师在一个帖子里说过“过了中线再加上5d即是内侧”,与您的说法好象不一致。不知该怎样理解”

四、03G101-1第66页各类梁的悬挑端A-C图中,第一排筋在端部弯下长度>=12d,请问弯下长度是梁高减保护层还是按12d计算?

答:1、根据“图形语言”,第一排筋在端部的“直钩长度”应该是“梁高减保护层”,当然必须保证其“≥12d”。

2、第一排筋在端部弯90度直钩不能说“弯下”。因为,业内行话“弯下”是指45度斜弯。例如:

03G101-1图集第66页引注:当L<4hb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 就是指“不弯45度斜弯”,而不是“不弯90度直钩”。

五、 1、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

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答:1、对。

2、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35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04G101-4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六、我想请问陈青来教授:是否梁的下部钢筋都作为单跨处理,锚入支座里才是正确的做法?我问过我们工地上的施工员和监理,他们的回答是:集中标注的通长筋是伸过去的,但是原位的就是作为单跨处理的

答:1、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的连接是一个难题,在于“连接点”很难确定:不能在支座内连接,也不能在跨内连接。所以,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还是以“在每跨支座处锚固”为好。

2、或者是“在满足定尺长度的前提下,相邻两跨的下部纵筋作贯通处理”。(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

3、对于非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可以在跨内靠近支座的1/3跨度范围内连接,所以做成“通长筋”是可行的。

七、CDF1、经常有人问:设计院的图纸在“非框架梁”的箍筋标注上使用了“φ8@100/200(2)”这种形式,但又没有给出“箍筋加密区”的长度。此时,箍筋加密区能否按“三四级抗震等级”的1.5倍梁高或500mm来执行?

2、如果不行的话,按什么标准来计算非框架梁“箍筋加密区”的长度?——还是必须由设计师来给出?

答:

八、做通长的可能是费事点儿,在支座处锚固费料点儿,倒底是哪一种好呢? 答:zxl-lm我认为还是通长的好,主要考虑经济效应。

汤仁海是我是的,但是有的监理竟然不准,说下筋一定要通长的,我问他,如果跨度是14米,怎么做,不回答我。气呀

CDF1、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的连接是一个难题,在于“连接点”很难确定:不能在支座内连接,也不能在跨内连接。所以,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还是以“在每跨支座处锚固”为好。

2、或者是“在满足定尺长度的前提下,相邻两跨的下部纵筋作贯通处理”。(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

3、对于非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可以在跨内靠近支座的1/3跨度范围内连接,所以做成“通长筋”是可行的。

九、请问陈老师非框架梁的箍筋加密区是怎么规定的? 答:1、非框架梁无“抗震箍筋加密区”。

2、设计者可以设计两种箍筋(现在这样做的例子很少),例如剪力较大的梁端部位箍筋配置较大,但与抗震箍筋加密概念无关。

十、陈教授,03G101图集中,35页梁、柱、剪力墙箍筋和拉筋构造图中,“拉筋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钢筋”这一规定只是适合框架结构中吗?在其他结构(如砖混结构)的梁中适合吗?

答:这样做比仅拉住一个方向纵筋效果好,应该也适用于砖混结构中的梁(但梁中箍筋肢数为单数时,那一根竖向单肢箍无必要这样做).

十一、汤仁海是我1、 有的梁两边的板是不一样厚的,这样就出现了梁的一

侧是大于450MM,而另一侧则小于450MM, 这样的梁要不要布置腰筋呢?

2、如果梁两边的现浇板一侧是与梁底边齐,而另一侧是与梁上口齐,这样的梁腰筋是不是也都要

满足小于等于200的要求呢,如果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多布置一道腰筋了! 答:qlchen各边各算.

汤仁海是我陈教授您好,各边各算的话,那么拉勾就不好拉了啊?那样就要斜着了

十二、POWER框架梁主筋18,锚固长度30D。端支座为框柱和暗柱,框柱端锚固为0.45LAE+15D,暗柱端锚固是进去一个锚固长度还是到柱纵筋边+15D ,还是到柱纵筋边即可(因为直锚满足锚固长度,且)0.45LAE。

答:qlchen锚入暗柱必须伸至外侧柱纵筋内侧再弯钩15d,不与直锚长度挂钩。请仔细看图中相应规定。

POWER谢谢陈教授的回答,我知道在P47页对于剪力墙水平筋的锚固有明确的节点,但我请教的是框架梁在暗柱端的锚固,暗柱肢长1000,锚固长度500。是否可以直锚?P54页第六条没有说明是框柱还是暗柱端。 hhhzz-1982实际上你的柱子可能要不了那么宽的

qlchen墙厚大约700厚时通常才要这么长的暗柱,可能设计有些问题.框梁比暗柱宽时,就不属于\"锚固\"问题了.可以参考按剪力墙水平筋的构造将框梁纵筋伸至端部边缘弯折15d.

CDF 1、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区域,不就变成了“边框梁”吗?“边框梁”的纵筋是应该一直伸到墙肢端头的。

2、青来教授说“墙厚大约700厚时通常才要这么长(肢长1000)的暗柱”,而在03G101-1图集第19页的工程例子中,墙厚300的剪力墙转角暗柱的肢长就达到1050了。(不过,与之相接的梁是“连梁”。)

十三、框架梁下部钢筋的锚固计算中,既然可以>=0.4Lae+15d,为何还要伸至柱子纵筋内侧?

答:过了中线再加5d即为内侧. 十四、请问陈教授:

1,当梁的hw>=450时,要求加纵向构造钢筋,且纵筋间距<=200,由此则当hw=450时应加两排纵向构造筋(如果一排的话,间距大于200),而当hw=440时则一排也没有,在设计中是否应该严格按此进行设计呢?在纵筋的加与不加之间个人感觉差距很大,请问,有没有需要改进标准图集的地方呢>?

2,当加构造纵筋时,图集中要求按箍筋的两倍间距设置拉筋,但在03G101-1图集中并没有关于拉筋的标注方法,请问如何标为好呢?

答: 1、“构造钢筋要么不加,一加就要加两排”——这个问题我也有同感,而且在这个论坛上向斑竹提出过,未见回答。

2、“03G101-1图集中要求按非加密箍筋间距的两倍设置拉筋”。这就是说,梁侧面构造钢筋的“拉筋”不需要在施工图的“结构平面图”上标注,拉筋的直径和间距都是由施工员和预算员根据图集第62-64页的有关规定来计算。 十五、haier8281梁底主筋是否允许有接头?????????

[当贯通筋d>28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对接焊接长,其要求见具体工程的设计说明。当d≤28时,除按图示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ni/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梁底主筋是否允许有接头?[我个人理解是不允许有接头的。]

如允许有接头位置请明示。???

答:小小草梁底主筋允许有接头,φ28不采用搭接,可以采用闪光焊,焊接接头不超过净夸的1/3.

haier8281那为何不象贯通筋一样明示?????????

汤仁海是我下部筋是可以有接头的,但是要按规定位置,具体的应是(下部筋)要避开跨中的三分之一且要避开箍筋的加密区,

haier8281按GB50240是可以的,但是按G101的示意图,好象是没有接头的. CDF 1、所列举的“当贯通筋d>28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对接焊接长,其要求见具体工程的设计说明。当d≤28时,除按图示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ni/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为“上部通长筋”的接头规定。

2、至于框架梁的下部钢筋,一般采用“在中间支座锚固”的办法。当满足钢筋的“定尺长度”时,可把相邻两跨直径相同的下部钢筋做成“局部贯通筋”。 3、当为“简支梁”时,除了跨中的Ln/3范围内不允许接头外,可以在两端Ln/3范围内接头。但是,抗震框架梁下部钢筋就复杂多了,有时在“在两端Ln/3范围内”有可能成为弯矩很大的地方,所以很难找到合适接头的位置。 十六、请教各位,在高层房屋设计中长悬臂梁如何定义?在某个资料里看到这样的定义:8度地震区悬挑长度大于2.0m的梁为长悬臂梁,9度地震区长悬臂梁大于1.5m的梁为长悬臂梁。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否准确,在高规中也未找见准确的定义,请各位赐教!

答:1、请注意03G101-1图集第66页在“悬挑端”有一个引注:“当L<4hb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

2、其含义为:“当为短悬挑梁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L为挑出长度,hb

为梁根部截面高度)

3、这样,“长悬挑梁”的条件就清楚了。

十七、在03G101图集里面要求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长时要乘以系数,那面筋在跨中1/3范围内搭接是不是属于受压钢筋,是否不用乘以系数呢? 答:1、“跨中1/3范围内”是一个很大的范围,也许在跨“正中1/2”处的梁上部是受压区,但在“跨中1/3范围内”这个很大的范围内很难判断每一个位置是否为“受压区”。

2、你所说的“面筋”,在这里应该是梁的“上部通长筋”,如果其直径在20以上的话,还是不要采用“绑扎搭接”,而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连接。 十八、KL集中标注为2根螺纹20,原位标注中间支座为2根螺纹25+1根螺纹20,请问陈教授应如何理解?????

答: 这种标注方法是符合“平法梁”规定的。应该这样理解:

1、“KL集中标注为2根螺纹20”,表示上部通长筋为“2根螺纹20”,它们布置在箍筋的两个角部。

2、“原位标注中间支座为2根螺纹25+1根螺纹20”,表示: (1) “加号”前面的“2根螺纹25”放在箍筋的两个角部; (2) “加号”后面的“1根螺纹20”放在箍筋的中间处;

(3) 那“2根螺纹25”的支座负筋与“2根螺纹20”的上部通长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直径在20以上的钢筋,最好不要采用“绑扎搭接”,而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连接。)

十九、我想请教一下:有一个框架结构,中到中为每跨为8000长三跨梁,三级抗震,C25砼,中跨集中标注KL-1(3)350/800 φ10-100/200(4) 2φ22+(2φ1

2) N4φ14。 下排标注为4φ22,柱子为600。我计算底筋长 8000-600+22*35*2=8940,而对方为8940+56*22=10172。问1、底筋长按规定应如何计算?2、上排(2φ12)架立筋,其长度如何计算?3、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ξ 1.2 1.4 1.6 是如何确定的?即如何知道纵向钢筋搭接头面百分率是<=25%, 50% ,100%?

答:1、框架梁的下部钢筋,一般采用“在中间支座锚固”的办法。当满足钢筋的“定尺长度”时,可把相邻两跨直径相同的下部钢筋做成“局部贯通筋”。 本例中间跨的底筋长度应该这样计算: 底筋长度 = 净跨长度 + 2 * 锚固长度

当三级抗震,C25砼,d≤25 时,锚固长度为 35d , 所以,“底筋长度 = 8000-600+22*35*2=8940”是对的。

2、架立筋长度 = (上部跨中负弯矩筋伸不到的那段距离)+ 2 * 150 在本例中, 架立筋长度 = (净跨长度/3)+ 2 * 150 = ( 8000 - 600 ) / 3 + 2 * 150

(你在上例中没有给出负弯矩筋的规格和数量)

3、“纵向钢筋搭接头面百分率”根据施工现场钢筋的实际搭接情况而定。当然,要符合设计上的规定。

对于20mm以上的“粗钢筋”来说,不适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

4、以上那些问题,在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中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建议试用一下该软件。

5、寄去的那份资料是去年编写的,今年又有不少改进。我们的同志也和你

通过电话,你们单位的情况也略为了解,建议进行大范围的“平法”培训,不仅仅是做工程预算,对于钢筋工、施工员、监理员、审计员等,都适合培训。(今年又出版了04G101-3图集)

二十、现有一设计在集中标注有侧面钢筋:G2Φ12,在原位标注有N4Φ18,请问原位标注的钢筋是否在代替集中标注的钢筋?抑或共存?现在与审计出现认识的分歧。敬请陈教授评判,谢谢!

答:1、侧面构造钢筋和侧面抗扭钢筋都是梁的“腰筋”,即都是在同一个部位的钢筋。

2、执行“原位标注优先”的原则,原位标注“N4Φ18”完全可以取代集中标注的“G2Φ12”。

3、从钢筋的总截面积来说,N4Φ18也完全“包住”G2Φ12了。

二十一、我在帖子中发现一贴“KL中集中标注上部筋为2根18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支座处为4根20,是否意为通长筋为18螺纹与20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CDF先生回答为“是”。

但我们这里有争论:一说“是”;一说“否,支座处有6根。,并列出一例:K”L中集中标注上部筋为2根25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支座处为4根22,是否意为通长筋为25螺纹与22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

答: 1、对于“上部通长筋为18螺纹与支座负筋20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的答复是:“是”。

2、你们细看一下03G101-1图集第54页,在支座Ln/3处各有一处“搭接点”,这就是当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本例为“18螺纹”)直径小于负弯矩筋(本例为“20螺纹”)时,就在这里进行连接。

这里的“道理”是:根据抗震规范要求上部通长筋为不小于两根14直径的钢筋,现在设计为“18螺纹”,已经足够了。而且,上部通长筋不要求一根筋贯通,由几根钢筋的连续作用也可以。

3、实际设计中,更多的情况是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此时,可以做成“一根筋贯通”。但由于钢筋定尺长度的限制,此时上部通长筋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一次性连接。

4、比较少见的情况是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大于支座负弯矩筋直径,你们举出的例子“是否意为通长筋为25螺纹与22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回答也是:“是”。因为,支座负筋有“4根22”足够了,没必要再增加“2根25”;而上部通长筋有“2根25”和“2根22”的连续作用也足够了(见上述的“道理”)。

二十二、对于您的回答,我认为有些还是不能解释:设当前跨为3跨,通长钢筋为:螺纹25,从1跨到3跨,另外在中间支座(两边的暂时不考虑)有6根钢筋,其中两根为25的通筋,4根为螺纹22的负筋。如果按照您的意思,在支座处标注2φ25+4φ22,不能标注成4φ22。是否与图籍(03G101-1)的规则不符。

答: 1、就你所举的例子来说,当“中间支座有6根钢筋,其中两根为25的通筋,4根为螺纹22的负筋”时,支座的原位标注“2φ25+4φ22”是对的。这正是符合03G101-1图集的精神。

2、“平法梁”钢筋标注的精神是:某支座如果不作原位标注的话,就认为是执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的配筋值。但是,只要你在该支座上进行原位标注,那么,所作的“原位标注”必须“包含”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

二十三、陈教授,我听过你讲的课,许多东西都是很有价值的,许多争论的东西在你那里得到了解决,可是在实际施工中许多监理、甲方在这些争论的地方要求怎样怎样做?可是又没有依据,怎么办?并且你解决了的这么多问题是否可以和陈青来教授以书面的规定给个依据!

答: 1、只要是03G101图集有规定的,可以拿图集来说话。

2、要是“G101系列图集”尚未有规定的,可以在这个论坛上,向“平法”创始人陈青来教授提出来,看看能否出一些“补充规定”。(在这里,我也向陈青来教授建议,这样做对解决争议有好处。)

3、如果“在实际施工中监理、甲方在这些争论的地方要求怎样怎样做”,最有权威的办法是找设计师。因为,无论标准图集是否已有规定,注册设计师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解决方案。(至于监理工程师,他的职责范围是保证工程按设计执行,而无权修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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