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交 底 部 位 临安法院 临安法院综合大楼 砖砌体 工 种 泥工 交底时间 2003年2月15 日 交底内容: 1、从控制点引出轴线,弹出每层的墙边线、门的位置,在墙上弹出水平控制线,在墙柱上划出皮数(杆)及窗、预留孔的位置线。 2.材料:砌砖:±0、000以上外墙采用MU10多孔砖;±0、000以上内墙采用大三孔砖砌筑砂浆:±0、000以下用标准砖,M10水泥砂浆砌筑,其余墙体用M5.0混合砂浆。 3.组砌方法:根据建筑设计要求及砖的尺寸大小、墙厚情况,采用“一游一丁”砌法,大三孔与多孔砖及普通烧结砖搭砌时应注意灰缝的位置在同一水平上。 4.砌砖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砌筑方法, 5.拉结筋设置:2Φ6.5沿墙拄垂直方向相距500设置,应在灰缝位置上,长度1000,端部设弯钩, 6.构造柱留砖时应先退后进,砌成马牙槎,顶部退留先砌砖后浇柱砼,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 7.过梁设置:门窗过梁,洞宽余≦1200,梁长按洞宽+500,梁高120,洞宽在2900≦1800,则梁长:洞宽+500,梁高180; 8.地下室以外墙体在—0.03标高处统一设置20厚防水水泥砂浆防潮层。 9.砖墙砌筑前应进行排砖,保证灰缝大小,横平竖直,垂直方向自上而下排列,梁底下留200高,斜砖挤密挤紧,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使用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10.砌筑顺序: 〈1〉基地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接; 〈2〉内外墙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并做好接槎处理。 11、砌筑的准备工作: 〈1〉.应将砌筑部位的砂浆和杂物等清除干净,并应浇水湿润; 〈2〉至少应提前1天浇水湿润砖块,含水率为10~15% 〈3〉.应认真仔细核对砌筑位置,注意竖向的尺寸变化; 12、砂浆的拌制及使用: 〈1〉.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2min; 〈2〉.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小于3mm;砂浆调度:普通砖70~90,多孔砖60~80,大三孔80 〈3〉.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泄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或4小时内使用完毕。 13.砂浆试样 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14.砌砖墙面勾缝应随砌随勾,使灰缝光滑密实,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搭接平整,不得有丢缝、开裂、粘结不牢和污染墙面等现象。不得留置水平沟槽。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记录表
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交 底 部 位 临安法院 临安法院综合大楼工程 主体、砖砌体 工 种 泥工 交底时间 2003年2 月15日 交底内容: 15、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16、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等要求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项 目 轴线位移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每层 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水平灰缝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 门洞窗口 宽度 预留构造柱截面(宽度、深度)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全高 ≤10 >10 允许偏差(mm) 10 ±15 5 10 20 8 10 ±8 ±5 门口高度 ±15 -5 ±10 20 17、安全措施 (1) 超过1.5m墙体砌筑应有可靠的砌筑脚手架; (2) 在砌完一层墙后和浇灌该层砼构造柱之前,视情况采临时支撑措施,使墙片之间形成整体; (3) 所用的砂浆搅拌机、冲击电锤、照明器具等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 〈4〉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开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5) 搬运材料轻拿轻放,防止碰损棱角影响砌筑质量; 〈6〉做好每班的落手清工作。 (7)超过1、5的墙体砌砖应有可靠的砌筑脚手架; (8)在砌完一层墙面后和浇灌该层砼构造柱以前,视情况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使墙片之间形成整体。 (9)用的砂浆搅拌机、、冲击电锤、切割机、照明器具等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 (10)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开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11)搬运材料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损棱角影响砌筑质量; (12)做好每班的落手清工作。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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