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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中心钻铣加工工艺守则

来源:哗拓教育
 沈阳远大铝业 集团研究所 加工中心钻、铣加工工艺守则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铝型材钻、铣工序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守则适用于各种型材的钻、铣加工。 1.3 本守则是与产品工艺文件配合使用的通用规定,若产品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时,按产品 工艺文件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加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Q/YDL16—1999 3 一般规定 3.1 首先检查铝型材外观质量,型材表面不得有氧化缺陷及严重的划伤及磕、碰伤。 划伤深度不得大于氧化膜厚度。型材的弯曲度小于3mm,扭曲度小于2mm。 3.2 加工工件前,一定要检查设备零件是否漂移。 3.3 加工前,一定要认真测量刀长,以免输入刀长数值不正确。用卡尺测量误差小于0.5mm。 3.4 加工前,一定要把夹具位置输入程序。 3.5工作前,工作台一定要清洁。 3.6将工件按编程定位基准放置到工作台上,若夹紧工件时工件变形,则需制作顶块,撑住工件,允许间隙0.2mm。 3.7夹紧工件一定要可靠,若加工时,工件颤动,则需要增加夹具数量。 3.8加工中心各工位刀具,一定要与编程各工位刀具相符,不允许随意改变。 3.9加工工件时,特别是首件一定注意观察下刀位置及深度(铣平面时),发现异常,要及时按急停按钮或急停线,对位置及深度进行测量,调整后继续加工。 3.10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直径较大的铣刀。 3.11首件加工后,一定要进行“三检”,防止批次性质量事故的发生。 3.12工作过程中,注意清洁工作,以免影响工件的准确定位。 3.13加工中心钻,铣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如下: 313.1孔位允许偏差为±0.3mm,孔距允许偏差为±0.3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0.5mm。 3.13.2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单位:mm 第 1 页 共 3 页 沈阳远大铝业 集团研究所 加工中心钻、铣加工工艺守则 项目 偏差 检验工具 a +0.2 0.0 b +0.2 0.0 卡尺或钢板尺 c ±0.2 图A铣槽位置示意 3.13.3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单位:mm 项目 偏差 检验工具 a +0.2 0.0 b +0.2 0.0 卡尺或钢板尺 c ±0.2 图B铣豁位置示意图C铣榫位置示意 第 2 页 共 3 页 沈阳远大铝业 集团研究所 加工中心钻、铣加工工艺守则 3.13.4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偏差 检验工具 a +0.2 0.0 b +0.2 0.0 单位:mm c ±0.2 卡尺或钢板尺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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