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村级到户责任书
为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精神,实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建设秀美山川,杜绝山火发生,村委会特与各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合同,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甲方 (村)的责任和义务,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公约的制定和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到户;宣传到每一位村民。
组织护林队伍巡山护林查火。依照有关规定筹措护林防火经费;组织村民及时扑救森林火灾。
协助上级查办森林火灾案件,落实好本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和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责任。
乙方 (农户)的责任和义务
1、做到“十不准”:
①不烧灰积肥;
②不开山作业;
③不烧田坎草、果园杂草;
④不在山上烧黄蜂、驱蛇鼠、烧山赶野兽;
③不在山上烧香烛、烧纸钱、放鞭炮;
⑥不在山上生火煮食、烧烤食物、烧火取暖;
⑦不在山上吸烟、玩火、丢火种;
⑧夜间不用火把照明走路;
⑨不进山烧炭;
⑩不在离山边100米内进行其它用火。
揭发违章用火、故意纵火的坏人坏事。积极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教育家人和小孩不要在野外用火、玩火。有精神病人要全天候监护好。
三、有违章用火行为的给予罚款100元,在村中不能评为文文明户;
农户签字: 村委会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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