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和当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督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和当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审查:2010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86.4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27%,为河北长城陶瓷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1.62%)为唐山华美陶瓷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4.4%)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因唐山华美陶瓷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河北长城陶瓷有限公司有可能为上述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独立董事: 陈嘉庚 王甲兴 孙淑英 金绍钧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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