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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王煤业1004切眼与1004运输顺槽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来源:哗拓教育
1004切眼与1004运输顺槽贯通 及调整通风系统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一、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4日

根据1004切眼井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现切眼剩余60米与1004运输顺槽贯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3条中有关规定: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系统系统的准备工作,为确保贯通期间通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贯通及调整通风系统期间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成 员:调度、通风、安监、地测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在矿调度室,电话:8008 现场总指挥:通风部长

参加人员:专职瓦检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电工2名、通风工2名、测风员1名、综掘一队人员若干。

各部门职责:

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在巷道贯通期间,全面指挥、协调贯通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做好本部门贯通的相关工作。 调度室:主要职责是巷道贯通期间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处理。 通风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通风系统调整工作和风量测量、瓦斯检查工作,按步骤进行风流调整工作,保证各项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同

时与调度室联系,汇报系统调整情况。

安监站:主要职责是做好贯通前后的安全监察、警戒工作,并监督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确保贯通点附近的通讯电话在贯通期间的通讯畅通,并在贯通后对所有监控传感器进行重新定义。

地测科:主要职责是准确给出贯通位置,保证贯通的精确性。 综掘一队:主要职责是加强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管理工作,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严禁私自拆开风筒,工作面的风筒和传感器必须及时延伸到位并在贯通后及时清理浮煤。

三、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一)1004切眼贯通前通风系统情况

1、1004切眼为掘进巷道独立通风系统,在轨道联巷内安装两台FBDNo7.1/2×37kw局部通风机,新鲜风流经局部通风机送至工作面后,污风经该运输顺槽、运回联巷回风至回风下山。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巷道全风压配风量为。回风联巷设有两道调节风门。

2、1004运输顺槽为掘进巷道独立通风系统,在轨道联巷内安装两台FBDNo7.1/2×37kw局部通风机,新鲜风流经局部通风机送至工作面后,污风经该运输顺槽、运回联巷回风至回风下山。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巷道全风压配风量为。运轨联巷设有两道调节风门,规格 ,运回联巷设有两道调节风门,规格。

(二)1004切眼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待1004切眼与1004运输顺槽小断面贯通后,先关停1004运输顺槽局部通风机,并同时关闭1004运轨联巷风门,再将1004运回联巷内调节风窗上调节板,最后关停1004运轨联巷处局部通风机。测

风员根据巷道需风量调节1004运回联巷处调节插板,至此,1004工作面形成“U”型全风压通风系统。

1、贯通后调整风流路线为:

进风行人斜井、副斜井→轨道下山→1004运轨联巷→1004运输顺槽→1004切眼→1004运输顺槽→1004运回联巷→回风下山→总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

2、贯通后工作面配风量计划调整为: 1004工作面:配风量为600m3/min左右; 四、贯通及调整通风系统技术措施

1、贯通前,地测科应提前下发贯通通知单,明确贯通位置,随时掌握贯通剩余距离,并通报调度室及通风部,防止发生误贯通。在距贯通处剩余10米时,综掘二队应加强贯通地点与被贯通地点支护强度,加强对贯通地点与被贯通地点的顶板情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贯通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2、贯通剩余5米时,通风部指派专人检查1004运输顺槽、1004切眼以及贯通所涉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保证风机的运转正常、风筒完好、风门、调节风窗完好,风量满足贯通需求,备足贯通所需调节板及其他材料。

3、贯通前,信息中心负责将贯通所涉及区域内的通讯设备及各类传感器检查一遍,确保通讯畅通,监控灵敏、可靠。

4、贯通前,综掘一队要安排专人对1004运输顺槽及切眼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检查,要加强贯通期间的机电设备维护管理,杜绝失爆。

5、贯通前必须有施工队组人员和瓦检员共同到施工地点、1004切眼工作面检查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风筒完好和巷道支护情况。

发现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停止贯通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低于0.5%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方可贯通。

6、贯通前,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负责在1004运输顺槽被贯通地点向外20m处设置安全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7、贯通前,必须由现场总指挥确认切断1004切眼、1004运输顺槽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出无关人员且设好警戒后方可允许进行贯通作业。小断面(1m×1m)贯通后,必须停止作业,按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并使风流、风向稳定,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现场总指挥汇报调度室后,恢复动力电源,进行全断面贯通。

8、贯通过程中随时观察贯通处及1004运输顺槽的风量情况,保证风速大于0.25m/s且瓦斯浓度小于0.8%,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9、全断面贯通后,应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当1004工作面形成全风压通风且风流稳定30min后,安排专人检查作业地点及相关地点的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等,保证巷道风速不得小于0.25m/s且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0、待巷道贯通且通风系统正式形成,现场总指挥汇报矿调度室后,方可恢复采区内生产作业。

11、贯通作业结束后,通风部应安排测风员对两巷及采区内其它用风地点进行全面的风量测定,保证采区内其它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12、贯通作业结束后,信息中心负责按通风部签发的传感器安装、拆除通知单将两巷内各类传感器进行安装、拆除。

五、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本次巷道贯通及工作面通风系统调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名。

2、贯通的全过程必须由现场总指挥负责,明确分工,综掘一队、通风、调度、安监、生产、机电及相关科队领导必须亲临协助现场总指挥完成此次贯通作业,跟班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贯通及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贯通时,施工队组只有在保证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贯通。

5、贯通前,必须将贯通点的积水排完后方可施工。

6、贯通前,必须确保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在完好无失爆的条件下方可进行施工。

7、在大断面贯通前,施工队组要按生产技术部出具的相关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对贯通处巷道进行加强支护。

8、贯通后,必须停止工作面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9、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0、措施中未及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六、避灾路线

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避灾路线:

1004切眼→1004材轨联巷→轨道下山→候车机尾→行人进风斜井→地面

1004运输顺槽→1004运轨联巷→轨道下山→候车机尾→行人进风斜井→地面

七、附图

1、贯通前通风系统及示意图 2、贯通后通风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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