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幼师演讲比赛规则
“幼师 我的选择 我的事业 我的人生”演讲比赛规则:
一、参赛须知
1、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规定,自备稿件。
2、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0分钟入场。
3、各参赛选手必须从始至终参加听取其他选手的演讲;遵守会场纪律,不起哄,不喝倒彩,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掌声鼓励。
二、评分标准
1、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1)思想内容占6分:主题鲜明深刻2分、联系实际2分、材料典型有力2分。
(2)表达形式4分:有声语言2分、态势语言1分、全场效果0.5分、风度仪表0.5分。
2、第5位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进行分析,把握评分尺度,然后分别为前5位选手打分,从第6位选手开始当场亮分。
3、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演讲要求
1、比赛采取命题演讲方式进行,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幼师 我的选择 我的事业 我的人生”的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6—8分钟内,6分钟给以提示,8分钟为扣分时限,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0---30秒扣0.1分,最高扣0.2分;时间不足6分钟一律扣0.1分。
四、奖项设立
本次比赛设特等奖一名,奖金2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5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元;优秀奖名额不定,无奖金。
五、其它事项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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