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流程:1.罪刑较轻、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患病或怀孕的可取保候审。2.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3.决定取保候审需在7天内作出答复,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4.不符合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需告知申请人理由。司法机关可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相应的批准机关作出决定。
3、取保候审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是怎么样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结语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是根据一定条件进行的。首先,对于罪刑较轻且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其次,对于罪行较重但在取保候审时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嫌疑人,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对于已被拘留但证据不足的嫌疑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批准决定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需要在接到申请后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并根据情况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同意并告知申请人理由。根据案情需要,司法机关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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