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承担垫付医疗费的责任,以避免个人在后续处理中陷入被动局面。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并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只有该部门有权作出工伤认定,因此不要轻信企业关于工伤的承诺。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后,最迟不得超过一年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仲裁以索赔工伤待遇。
法律分析
在进行工伤治疗时,用人单位应承担垫付医疗费的责任。尽量避免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以免在后续处理工伤过程中陷入被动局面,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寻求法律支持都可能会对个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
第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上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赔偿都有哪些费用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结语
在进行工伤治疗时,用人单位应承担垫付医疗费的责任。尽量避免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以免在后续处理工伤过程中陷入被动局面。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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