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已正常纳税申报,后期又开具了发票,针对一般纳税人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未开具发票”对应栏次需要进行负数申报,即补开发票对应的金额填列在开具发票栏次,同时未开具发票对应栏次填写负数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机制》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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