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哗拓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办事给人好处费能要回来吗?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以好处费名义收取,并承诺未办成则退还费用,只是在承诺事项的具体完成程度上存在争议,并没有编造说辞,骗取委托人款项的行为,不成立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