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在用工之日起就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就被默认为无限期劳动合同,除了需要支付两倍工资之外,无故辞退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没有续签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多少
按照我们的实际情况来说明,如果我们跟公司签的第一份合同的期限已经到期了,而自己还继续在公司工作,这说明我们跟公司之间始终保持着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招聘新的劳动者时,签订合同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这几种情况,我们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但是没有满十二个月,即一年的,如果这时双方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来说,已经是违法的了。所以我们在跟新的用人单位合作时,工作一个月后还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和合同时,理应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第二种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这里就跟第一种情况有所不同,这里说的双倍工资只是多支付一个月的,而不是每一个月都有,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长来判定。
第三种是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的,就会主动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所以劳动者不要以为只要没有签订合同,随时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我们要知道,支付双倍工资是有期限的,最迟不要超过11个月,最好是在有效的仲裁期限内提出来,超过期限后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任何支持的,只能怪自己的法律知识太浅薄,没有早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除了上面说到的赔偿情况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也保证了劳动者在往后工作中获得该有的补偿和保障。
作为劳动者,我们还应该知道,二倍工资适用于仲裁时效,在我们的利益遭受到不平等对待和损失时,要及时提起仲裁,这样才能在短时间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满期之后,应当及时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将会面临着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要抱着获得双倍工资的心理而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更不应该无故拖延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关系。
二、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分公司是否可以签署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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