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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负指导监管责任。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主观:

为进一步规范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需求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提升各类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三、依法成立、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业主委员会 的自治作用 四、加强监管、提高质量,不断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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