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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哗拓教育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条件是: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审判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应予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监外执行小产6个月后需要收监吗

监外执行小产6个月后,是否要继续服刑,收监时间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分别是:

1、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2、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掉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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