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有:
主体是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
客观上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一、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下列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接到被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其他人的举报,对被绑架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四要素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三、刑事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怎么量刑处罚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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