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发票开出的内容和经营范围是否可以不一致

来源:哗拓教育

法律分析:发票开出的内容和经营范围不可以不一致。开具发票内容必须与经营范围相符,否则必须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代为开具超出经营范围的发票。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