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又称公司内部救济穷竭,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请求责令公司直接提起诉讼。前置程序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如果是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监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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