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属于动产,法律没有对其作出另行规定,因此,轿车所有权自交付时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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