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以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时,应在届满前一年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对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办理续期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购房者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分析
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仍需继续使用土地,则应在届满前一年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二、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请求继续使用土地及房屋。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但申请人需要订立合同,并依法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办理过户房产年限到期如何办理
住宅房产年限到期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购房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要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一年申请续期,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准的,购房者没有提出申请续期或者是没有批准继续使用该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将由国家收回。
结语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仍需继续使用土地,则应在届满前一年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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