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位于高台县东城河路157号锦霖华庭宾馆北头第一间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为一个年度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大写):/),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未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____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及押金合计____元。每年x月x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__月__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务办公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七、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八、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九、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闭路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在合同期满交还房屋时,以上费用未缴清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里,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违约金5000元,作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管辖权属甲方户口所在地。
甲方(签字): 乙方(承租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以下简称合同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x公司而租用合同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xx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违约金;如果合同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合同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合同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合同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合同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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