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监督单位:
1.5开工日期:
1.6其它: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其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
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已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甲 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水质检测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涧峪水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监测内容
1、监测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及挥发酚。
2、监测时间及频率:_________________每10天一次,每月三次即旬检;
每半年水质分析检验一次.
3、检测标准:_________________取样及检测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双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采样并及时送往乙方。
2、必要时可派专业人员对水质监测全过程进行督查。
3、按时支付检测费。检测费每年为捌千肆佰元,每年结算一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所监测项目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试,要求原始资料齐全,不能漏测,操作程序规范,报告结果准确可靠。
2、按时提交监测结果报告。
3、对监测结果保密。
4、对所作的监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5、及时协商解决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问题。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一.承检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有关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发送检测报告、处理检毕样品。委托方按检测要求提供合法适用的样品并在检测工作开始前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检测费用。测试结果如不合格,委托方在不超过一个月的整改期内可免费复测试相关委托项目1次。
二.委托方通过自行送达或委托他人送达(包括邮寄)的检测样品应当是完整、无损、安全及适用于检测的,并应确保样品可在国内外合法流通,不用于非法目的。如委托方提供的样品系用于特殊目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前向承检方说明。委托方向承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三.委托方对检测报告有特殊要求,包括对检测结果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需在检测合同中声明。
四、对检测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由签订本合同的委托方代表和承检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检测合同变更生效后即按更改合同执行。
五.由承检方代为确定检测方法或需要偏离原定的检测方法时承检方需将代为确定的检测方法或所需的偏离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得到委托方的确认后方可执行。
六.承检方按委托方要求发放检测报告。委托方自取或委托他人代取检测报告,应当凭本合同(原件)领取检测报告。
七. 八.委托方对检测报告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收到检测报告15日内向承检方提出。委托方不得利用检测报告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涂改或部分使用报告内容。对由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检方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九.委托方所需的检测报告数应在本合同中予以声明,对于超过规定数量的检测报告应缴纳报告费用。报告一经发出,承检方如无错误不予修改。加盖承检方检测专用红章的报告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相同。对复印后未加盖承检方红章的检测报告,承检方一律不予认可。
十.承检方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权威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完全基于其第三方公正立场,不受其它方面的干预和影响。承检方对检测结果负责,对涉及委托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均承诺予以严格保密。
十一. 因灾害、事故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情况而造成样品损坏或遗失的,承检方不对样品的损坏、遗失及因此而造成的检测结果偏离负责,并可根据需要变更或解除本检测合同。
十二. 因样品库存量有限,特此声明:承检方义务保管检测样品的期限为自受理样品之日起至检测报告领取或发送之日后45天止。承检方有权在检测报告领取或发送后45天后,对推送方式为自取但未取走或邮寄失败的样品进行自由处理。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承检方和委托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合 同 编 号:
甲方(委 托 人):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唐丘北赶马路
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检测机构):丘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检测机构编号:20_250098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唐丘北赶马路风电场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丘北县舍得乡
1.3结构类型:级配碎石基层、泥结碎石路面
1.4监督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云南丘北赶马路风电工程监理部
1.5开工日期:20_-4-1
1.6其它: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原材料检测 □压实度检测 □弯沉检测
砼、砂浆强度检测 □砂浆配比试验 □砼配比试验
其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已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提高中间包的寿命和周转速度,降低消耗,成本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技术要求提供本公司的元烘烤涂料_________吨,作试验使用,货发水钢供应处炼钢供应站。
2.甲方按乙方要求在现有条件下砌包抹包,在250~300℃条件下,中间包烘烤3小时以上,强制风冷1小时以上。
3.无烘烤涂料中间包在甲方现有条件下,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30小时。
(2)吨钢耐材成本在比目前使用的中间包有所下降。
(3)钢水及钢坯质量不能因此受到影响。
4.中间包使用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中间包漏钢或其它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5.使用后根据效果乙方与水钢供应公司协商价格。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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