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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业务员规章制度

来源:哗拓教育

  一、薪资构成

  底薪+提成+绩效+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二、底薪发放办法

  1、销售人员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为1000元,第二个月为1200元,第三个月为1500元,三个月工资挂帐暂不发放。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三个月的任务完成情景一次发放。

  2、对于在试用期第一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对于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试用工资+第二月试用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三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二月试用工资+第三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按业绩决定销售人员走留。

  3、试用期后,对于连续第二个月没有完成额定业绩的,从第三个月起底薪按试用期的相反顺序递减。

  4、销售人员每周上报业务进展情景(联系人、电话、地点等情景),公司每月核准业绩完成情景。

  三、提成发放

  提成个人收入=(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

  销售定额、提成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景制定。

  四、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试用期满后发放电话补贴100元和交通补贴100元。

  五、绩效

  年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公司奖预以现金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又与销售成果挂钩;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给员工供给了相对固定的收入基础,使他们不至于对未来收入的情景心里完全没底。正因为基本制兼具了纯薪金制和纯提成制两者的特点,所以成为当前最通行的销售报酬制度,在美国约有50%的企业采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资料,销售人员有必须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即底薪;如果销售员当期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设置指标,则超过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实际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纯提成制的特点,使得销售人员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或“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毛利率×提成率。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名义上实行的也是“工资+提成”的收入制度,可是规定如果当月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则按必须的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规定每月每人的销售指标为10万元,基本工资1000元,当月不满销售指标的部分,则按1%的比例扣款。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全额提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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