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点目的
1.确定存货量以求“帐”、“实”相符。
2.确实掌握存货进出使用状况及合理性。
二、盘点列账(盘存)基准日:20xx年12月28日23时59分。
三、盘点日期
1.盘点单位初盘日:20xx年12月29日。
2.财务部/仓储核算部门复盘日:20xx年12月31日。
3.会计师复盘日:20xx年1月2日。
四、盘点标的物
1.原材料类(含保税及非保税)、辅料。
2.在制品及半成品(生产线上在制品及未耗用原料、仓库半成品)。
3.产成品。
五、盘点范围
1.公司内部之所有生产车间。
2.公司内部仓库所有成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六、盘点前之准备工作
1.向各相关部门主管说明盘点计划并与各作业单位协调,向实际参与盘点人员说明盘点事项。各盘点单位需于12月25日将盘点人员名单提供给财务,以便财务部进行有关盘点计划安排。
2.生管及生产部门尽量减少盘点时在线的存货,同时对不良品和报废品应提前进行处理。
3.各盘点单位之间的实物往来必须全部入帐,即不允许存在借据、借条,也不允许出现A单位的存货放在B单位区域的现象。特别是库房和生产线之间的借料要彻底进行清理,避免出现生产线和库房重复计算的现象。
4.抽点人抽点时,盘点单位原初盘人必须陪同,以便出现差异时及时核对确认。
5.各部门需在20xx年12月25日17:30前确定本单位之盘点人员安排、预估本单位盘点卡需求量并反馈给财务部。
6.盘点卡发放控单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于盘点控制表上,并有领料人员(盘点人员)于盘点单据上签名。
7.采购部门应通知供应商从20xx年12月29日00:00至20xx年1月2日24:00停止送货。
8.盘点日前各种存货收发截止日期时间、单据及相关规定请严格依照本盘点计划进行。
9.盘点单发放时间:盘点卡20xx年12月26日9:00(财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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