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兖州市神龙经贸有限公司”,现对20xx年企业煤炭经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经贸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张福立,地址:兖州市谷村镇石马村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零售。现有员工8名,经营活动主要是利用当地的煤炭资源,销售山东、江苏等地。公司与多家煤矿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率100%。公司运输方式主要以公路为主。20xx现销售煤炭2.5万吨,收入590万元。
二、企业自查情况:
1、公司具有真实、有效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经营资格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公司已经达到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00万元。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和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一致。
4、符合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设备和场地,储煤场地真实存在,并和储煤场地平面图标示一致。
5、具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计量设备真实存在,计量和质检都签订了委托协议。
6、煤炭场地具有环评报告,按照要求设置了环保设施,并一直正常使用。
7、 20xx年公司销售2.5万吨煤炭,符合规定的最低经营标准。
8、公司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兖州市神龙经贸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