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
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市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遂昌县大柘敬老院综合楼工程外架、施工用电不规范,井架未检测使用,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到位;遂昌县金竹木制品加工厂属于危房;石王公路二期二标边坡大滑坡体;被确定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现企业对上述隐患均已完成整改,遂昌大柘敬老院综合楼工程投入资金83万元,规范了安全管理,添加安全防护,外架重新加固整改,外网安全按规定要求挂设,施工区与外隔离;遂昌金竹木制品加工厂投入资金40万元,新建砖块水泥柱加固,重新翻漏,清沟排水;石王二期二标投入资金600万元,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方案,打抗滑桩,打锚杆喷桨。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人员现场验收,认为这些企业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完毕,达到销号条件,特请市安委办予以销号。
妥否,请批示。
二○XX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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