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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来源:哗拓教育

  为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场站和装卸、储存设施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消除。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法规标准不断健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界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管边界,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

  (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排查措施、严格排查标准,对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和危险货物运输工具等,20__年7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报送并实行督办制度。20__年底前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应改尽改、消除重大隐患。大力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20__年底前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各地区铁路监管局组织开展国家铁路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强化运输全链条监管和突出问题整治

  1.强化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20__年底前建立健全货物实名运输、托运告知和违规处罚警示、安全诚信等制度,在网上受理页面、营业场所或者运输单据上明示违法违规托运的法律责任,将托运人“不夹带违禁物品、瞒报危险物品及自觉检查货物”等义务在与客户签订的长期运输合同中加以明确。对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行政处罚信息上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其行业监管部门通报。

  2.强化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督促铁路运输企业承运危险货物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20__年底前制定完善和落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新品名、新包装或者改变包装等审查措施,以及托运人身份查验、货物安全检查及查验信息登记制度。大力整治货物受理环节查验不合格、安全检查走过场、查验信息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对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强化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组织全面开展国家铁路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配套的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排查。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全面开展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依据监管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4.强化装卸安全监管。严格铁路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监管执法,对未按照操作规程装卸危险货物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装卸设施设备,从事铁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未经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和监管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5.强化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由托运人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落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危险货物车辆途中停留时要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监管。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来源不清的废弃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和国家铁路局《关于全面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支撑保障,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监管执法、加大社会监督和失信约束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铁路运输企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报送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积极推进铁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与相关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交换共享,管理部门间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专家组,指导提升企业安全合规能力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指定专人负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执法工作,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专业复训。

  三、时间安排

  从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至6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将本方案传达至辖区内铁路运输运输相关企业,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__年7月至12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__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理场站和储存设施,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__年)。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将相关措施制度化、法制化,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性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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