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创意“好想法”激励制度
为培养和调动XX公司全体员工的创意“好想法”和工作积极性,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业务现状或新的创意项目“好主意”提出自己的看法理解,通过实际后期的探索、挖掘最终得出结论。根据事实结论和过程开发的评估作出以下奖励:
资金奖励
奖励机制每月实行一次奖励考核,初定时间为每月30日。
1、 建立“好想法”理论,并参与基础论证,最终论证失败的对提供“好想法”的员工个人奖励现金XX元。
2、 建立“好想法”理论,并参与基础论证,最终论证成功,可以进行实际调研等实施阶段的项目个人奖励现金XX元。
3、 论证成功进入实际调研和实施的项目因调研阶段失败或实施阶段失败的项目奖励参与团队现金XX元。
4、 论证成功进入实际调研和实施最后达到实际创收的项目一次性奖励参与团队预计年收入的XX%。
股权奖励
因为知识是资本,新鲜的想法和敏锐的洞察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公司决定对“好想法”经历实际创收后的奖励如下:
奖励机制实行为每年一次。
对实际创收的“好想法”的员工个人奖励公司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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