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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来源:哗拓教育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篇一:“中国式过马路”调研报告 “中国式过马路”调研报告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个网络调侃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人们分分表示“描述太形象了”、“确有同感”,而且还有许多人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

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章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人身存在极大危险而且有碍保持道路畅通。4月15日起秘书工作市交管部门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展开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秘书工作市秘书工作局、秘书工作市政府民意调查中心针对秘书工作市行人遵守通状况进行了电话调查,调查共计完成有效问卷1002份。调查显示: 一、“中国式过马路”知晓率为%

调查中,在问及受访者“您是否知道‘中国式过马路’这一说法”时,%的受访者表示在电视和报纸上听说过;%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但通过访问员的耐心解释后,受访者们基本都认可日常出行中确实存在这种交通陋习。 二、九成受访者会改变习惯、遵守交通规则

“中国式过马路”问题一经提出,有%的受访者表示会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的习惯,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有%的受访者表示不会改变。受访者坦言:不遵守交通规则,只会给自己增加风险,文明过马路,要注重习惯的养成,更要长时间地坚持下去,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本应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实现道路安全畅通。

三、逾六成市民认为身边“中国式过马路”普遍存在 调查中,有%的被访者表示身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随处可见;有%被访者表示身边人都遵守交通规则,这种现象不多;有%被访者表示没有具体留意、不好说。数据显示,我市“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

四、七成受访者支持以惩罚措施解决中国式过马路 在问及受访者您是否支持利用罚款措施来处理和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者时,有%受访者表示“支持,且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有%的受访者表示“支持,但稍微惩罚一下就好”;有%的受访者表示“不支持,教育一下就好”;有%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对于文明交通的构建,有赖于执法者的严格执法,更有赖于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仅仅依靠道德层面上的抨击与谴责,收效实在微乎其微。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处罚严明的规则,方能标本兼治。

五、六成以上受访者认为可以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在问及受访者您觉的中国式过马路是否有可能杜绝时,有%的受访者认为“有可能”; %的被访者认为“不可能,不守交通规则的人太多了,毕竟法不责众,大部分国人的素质摆在那里,改不了的”;%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对于人们的行为习惯,既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缺少不了道德的教化,以及一些及时的警示,再配上一定的惩罚措施,努力把我们的道路安全打理得更安全、通畅。 六、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

您觉得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的市民认为主要是与个人素质及其交通安全意识有关,部分人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尽管知道交通法规,但还是会自作聪明,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横穿马路、不等信号灯、与车辆抢道、跨越护栏等,没有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自己对社会、对他人应有的一种责任和义务。%的市民认为还是由于行人闯红灯的惩罚力度不够,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不文明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应该有政府组织,交管部门配合制定并细化一系列相关的行人交通法规,通过发挥外在强制性来约束行人,减少并直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的市民认为是整体国民素质和国情造就的,调查过程中,市民表示“中国式过马路”存

在的原因也不能单单归结为个人素质或者是交通设施设置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与我们具体国情有关,很多的大国家都存在这类问题,譬如美国、俄罗斯等,这也不是中国独有的特点,因为人多必然就会存在整体模仿效应,也会给人有法不责众的心理。

%的市民认为是一种“从众心理”导致的,调查过程中,有些市民惭愧的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但这并非有意而为之,大多情况还是因为看着那么多的人都在过,自己一个人站在那里等红灯会不会很傻,所以就跟着一起过了。

还有的市民认为没车没有必要等(占%)、通行区域规划不合理(占%)、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占%)等也是“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

七、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几点建议

一是政府部门作为。我市应由政府牵头,其它各部门配合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违法行为,提升行人遵守交通的意识。通过不定期的对不遵守规范的人们进行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在大众心中树立起从严治理的思想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起来。

二是基础设施的完善。要让出行规范,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显得尤为重要。据调查,发现从众心理、城市扩张、红灯设置是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主要原因,依据道路

发展现状、出行人流量,设置方便、快捷的过街设施(如地下通道)显得尤为必要。

三是出行人的自觉。乱闯红灯造成的不仅仅是人车之间的矛盾,同时更是对自身生命的不尊重,每个出行人员应该树立自身安全意识,从社会的交通秩序,自身的安全角度出发,不随众,以负责意识立足社会,立足自身发展。 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营造,需要有足够、完善合理的基础设施保障,需要相关制度规定的保证,需要社会大众自身的自觉,需要每个人的积极行动,希望在大家的积极行动下共同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营造出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新风尚,使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真正走入千家万户,让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也成为一种“时尚”。

篇二: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了解一下当代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 调查人员:陈龙、张志明、张振 调查对象:十字路口过马路的行人 调查地点:主要街道十字路口 调查方式:采访 调查结果分析:

讨论:你认为等红灯可忍受时间是多久?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当人行道红灯亮起时,大家都做到了这条交通法规了吗?

最近,“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在网上引起热议,这个现象是由于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还是归责于行人素质?对于红灯的等待时间,您能忍耐多久?

那么,什么是中国式过马路呢?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

经过成员调查:红灯时间最长为150秒

长春市的红灯等待时间多长?26日,我们对长春市四个地点进行了调查,其中在东环城路与东南湖大路交会处的红灯时间最长,为150秒,而在红灯时扎堆过马路的市民也很多。26日9时43分许,在同志街与西康路交会处,红灯等待时间为40秒,绿灯为60秒,尽管绿灯的时间比红灯时间要长,但横穿马路的市民依旧很多。在10分钟内,共有55人横穿马路。

10时左右,在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汇处,红灯等待时间为100秒,绿灯等待时间为50秒,在10分钟内约150人横穿马路。

而在东环城路与东南湖大路交会处,红灯约为150秒,绿灯40秒,由于行人较少,在10分钟内共有32人穿过。 在工农广场人民大街,因红绿灯为协警调控,红灯时间大约在2—3分钟之间,绿灯约在1分多钟,10分钟内约有40人横穿马路。

什么是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

什么是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李克平教授解释,如果行人在等待期间,且时间超过70秒后,行人开始慢速前进,寻找其他位置等候。那么,这70秒,就被称为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如果红灯时间超过了可忍受等待时间,就会导致闯红灯等行为,造成路口人车矛盾,进而影响交通。在交通信号灯的研究领域,“可忍受等待时间”是设置信号灯周期的重要参考。课题组还把这一现象与国外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比如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而英国行人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 市民说法:红灯时间在1分钟以内的是心理接受范围 红灯等待多久才在大家心理接受的范围?30位随即采访的市民中,认为在1分钟以内的市民有17人,分钟以内的有7人,2分钟以内的有6人。

“我觉得应该在1分钟以内,这样就会减少行人‘组团式’过马路的现象。”市民金女士说,她家住在东环城路与东南湖大路交会处附近,这的红灯时间特别长,每次打车回

来的时候都盼望着是绿灯,如果有急事在遇到红灯可真的要抓狂了。

徐先生认为红灯的等待时间在分钟以内最为合理,他说,这个等待时间不会让人产生过大的焦虑情绪,而且也不会导致太严重的堵车现象,更能照顾好行人的安全。 “堵人一分钟最多堵10米够吧?堵车一分钟堵几米?甚至这个红绿灯堵到后一个红绿灯!”郭先生则认为红灯的等待时间应在2分钟以内,现在道路上的车辆增多,如果红灯的时间过短肯定会造成大范围的堵车现象。 网友建议:红灯时间根据交通状况改变

网友“丘丘”对于红灯的时间设定提出了他的建议,他说,有的路口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过大,要2分钟的红灯来保证道路通畅,但是过了高峰期为什么不能调整为1分钟呢,而还是2分钟?半夜没车还是2分钟难道都要等车么?需要建立一个智能系统,上下班高峰期自动调整为2分钟的红灯,空闲的时间调整为1分钟的红灯,例如:这样既提高了过马路的安全系数,又方便了过路的人。

“网上流传着组团过马路,大批人集体闯红灯过马路,这说明一个问题这路段人流量过大,相关部门应该设置立交桥,以方便人们过马路,目前长春的站前人防商场通道,还有重庆路与人民大街路口的地下商场道就很不错,闯红灯的人在这路段是看不到的,可见长春人的素质还是不错的,建

议人流量大的地方多建立一些过马路的天桥或者地下商场式通道。”他说。

心理医生:划分可忍受等待时间要看性格

金钥匙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林立说,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要看人的不同性格进行划分,如果是心理压力较大,易焦虑的人群,例如上班族可忍受时间在70——90秒之间,而对于慢性子的人来说时间则要长一些。

20XX年10月11日,网友“这个绝对有意思”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

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

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网友纷纷跟帖“太具象了”、“同感”、“在济南就是这样”,还有网友惭愧的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 那么产生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1.中国人从内心至今对法治观念淡薄。一人不敢行事,人多了就天生有一种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骁幸,别人不遭自己也不会遭。法治伦理未融入自己内心,缺乏国民素

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只希望别人做到对自己则网开一面。 2.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是心里觉得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的话就一傻帽,就这样每个人抱着这同一想法就造成了红绿灯虚设的情景。很多中国人本来就喜欢从众,而难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中国人的公民素质亟需提高。

3.小则看是国民素质太低,大则看是国家法制没有落实,也很难落实所造成.长此以往人民不相信法制,自然心中就没有法制。

4.我不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的观点,这只是少部分人或地区的观点和存在现象,我们应该看到现代的中国人素质正在逐步提高,我们不能以偏概全。

5.人走得慢,车走得快,红绿灯给车通过的时间有两三分钟,你得站在旁边吃灰尘和尾气;而给人过街的时间只有十二三秒,你得小跑步才得过去(年岁大的人是很难的)。况且,过街横道线要三四百米远才能有,天桥或地道有长长的上下梯步。这是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的分配不公。 6.是一种交通意识的缺乏。可以在红灯人行道口增添“语音提示”行人,既提示、又做到了警告行人的作用。 网友“呆松子”:每次我都感觉我是另类,周围的人都走了,我却呆呆的戳着等绿灯。

网友“老杨家小样”:貌似还真是这么一回事,我对鄙人也是这一撮人中的一员深表惭愧。网友“小狗别别”:一

撮人都过去了,你要是不过的话,会遭人白眼的!虽然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网友“凭海临风Terry:”: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好意思,大家本着法不罚众的心理,一堆人呼啦呼啦都闯过去了。 此外,几乎所有的网友都一致认同闯红灯确实不对,不管有什么理由。

您认为红灯可忍受时间是多久?“组团式”闯红灯过马路现象是由于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还是归责于行人素质?你会进行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吗? 篇三: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班级:电建112 姓名:朱裕丰 学号:1110602215 一、调查背景

近年来盐城市的经济建设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精神文明建设却没跟上时代的步伐。众所周知,扎堆闯红灯的恶习已经成为中国各个城市独特的“风景”线。同样盐城市也不例外,闯红灯现象犹如过江之鲫。面对亮起的红灯,有多少人能安分守己的停下脚步呢?有人说,这是因为法不责众;也有人说,这是因为我国对公民闯红灯处罚制度还不完善的原因;更有甚者以国家物质文明没有充分发展为由解释。而且,大多人认为闯红灯只是一件不足挂齿小事,没有必要大张旗鼓的小题大做。

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为此,我对这一“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进行了调查研究,希望通过我的调查,能让人们认识到闯红灯的危害性。 二、调查分析

也许,您从未意识到,车祸是那样无情,它会瞬间葬送一个宝贵的生命;车祸是那样悲痛,它会让人饱尝失去亲人的悲楚。然而,这些车祸起因于谁?中国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弱者保护”方式,也间接的助长了这一不正风气,在行人的眼里,车就该让人,即使行人面前的才是红灯。 在我们的生活周围,经常会亲眼目睹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轻者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工作的影响、生活的不便,重者则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痛苦,留下终生遗憾,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统计,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盐城市市区交警部门共受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405起,造成6人死亡;其中简易程序事故353起,造成8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5万余元。仅一周的时间,死亡6人,87人受伤,经济损失35万元,这一惨痛的教训触目惊心。也让我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深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走访相关部门,得知交通事故大多都来自于人们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随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不文明过马路而造成的。 为了更好的分析盐城市市民文明过马路的真实情况,我

来到海华广场的十字

路口,对盐城市的过马路现象进行了实地参观调查,调查数据如下:

随后,我又来到了学校老校区东面的一处有红绿灯的斑马线,针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进行了调查。 三、实践调查结果:

从以上被调查的对象可以看出,60%以上的市民基本了解交通法规常识,也能按照法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少数一部分人根本不了解交通法规知识,更谈不上文明过马路。通过走访与调查,我发现产生这些不文明陋习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自己对社会、对他人应有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二是法治观念不强。不少市民不了解、不理解《道路交通法》,认为乱穿马路不构成违法。

三是行人心态的现实和忘我。部分市民谈起交通法规,比谁都了解清楚,但就是不按要求去执行。而是自作聪明,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试试看的心态横穿马路、不等信号灯、与车辆抢道、跨越交通护栏、踩踏路边绿化带等。 四是执法管理难度大。有些市民不服管理,认为交警对乱穿马路的执法是小题大做,还有些市民为违法者说情开

脱,由此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文明过马路,做到礼貌谦让,不抢道,不争先,不占道,这只是人们最基本的出行行为。但是,有些人却做不到,文明过马路真的很难吗?

四、我的想法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

大力宣传文明过马路是关系城市形象、关系投资环境的重要性,我们要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按一个现代都市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要求过马路,以维护城市形象。

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强化市民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注意安全、珍惜生命。如在公共场所挂起“珍视生命、文明过马路”;“手拉手、一家亲,文明过马路”及“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让出安全,让出和谐”等宣传口号。以集体签名横幅、展板、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路人进行宣传解答并发承诺书,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或测试,“小交警”演练,现场文明执法、绘画、

摄影展等。提倡文明过马路,抨击不文明现象,解说不文明带来的危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文明过马路”活动的广泛开展。同时结合“盐城城市精神”的宣传,使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深入人心,并逐渐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提升市民素质。

(二)、强化教育

美国太婆的教育启示:滴水穿石入人心

作家梁晓声讲过自己在美国的一次经历:过马路时,红灯亮了,左右并没有汽车,他身边有位太婆却停下脚步,安安静静地等候。他问:“现在没有汽车,为什么不走过去?”老人答:“也许,我们身后那栋房子里会有一个小孩正在看街景。他如果看见我走过去,以后照我这样做,也许就会发生危险。” “这件事对我们每个人都应有很深的触动。”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生孙龙说,“美国太婆的行为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而是社会各方面长期教育熏陶的结果。” 我建议:盐城市每年定期开展一次“交通道德建设活动周”,形成浓浓的宣传氛围,以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视;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企事业单位将这项教育纳入对员工的品行考核;区与区、街与街等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三)、加大执法

依法治城市,严管出文明。谨防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整治乱穿马路不文明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须由政府出面组织,制定一个严密可行的长效机制,由各个部门共同配合实施。通过外在强制性约束,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功能,细化相关法律法规。

一向以法规严厉而闻名世界的新加坡就规定,任何在巴

士停车场及车站乱穿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狱三个月并罚款571新元,再次触犯这条规定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半年。 在20XX年12月11日,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些路口,民警对“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部分闯红灯行人被罚款10元,这一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强力的反响,其实,这种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罚款,北京市早在20XX年就出台了的地方立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

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这已经不在是“新举措”了,但为何在时隔8年后的今天,再次被人瞩目?因为,这种处罚和教育措施虽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没有落实到实处。 这种对于行人违规的处罚和教育措施,我认为有必要长期有效的坚持下去,因为这样做确实能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正是在这种震慑作用下将会使一部分人在有人监管的路口上被迫遵守交通规则,并通过这种措施使广大行人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我们还应改变“弱者保护”方式这一观念,若发生事故,行人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就应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让机

动车、保险公司来承担行人的责任,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责任时刻警惕自己,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而对于交警部门可以明确要求,定规则、定责任、定成效。可以实施交警责任制和市民监督制。交警对乱穿马路的行人依法处罚;市民积极监督、举报、举证,并实施举报有奖制,促进交警积极执法。 (四)、道路设施以人为本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工匠建完花园后,不是先入为主的铺设园中小路,而是先让行人走出一条条小路,然后把那些小路铺设起来,结果发现再没有人“另辟蹊径”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肯定需要规矩,但是一定要以人为本,一定要从市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规矩不合理,又要管住“不守规矩”的人,难度肯定要大得多。人行通道设施不完善,也是“逼迫”一些人乱穿马路的原因之一。 、总结

细微之处见文明。文明过马路虽是一件小事,但是折射出的却是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谁不希望我们的生活中再多一份美好?谁不希望我们的身边再多一份平安?但在红灯面前,当你踏出危险的那一步,又岂是金钱能换回的平安和幸福!为了这份阖家幸福,为了这份永世平安,我们不应该习惯于闯红灯,因为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

“文明过马路”刻不容缓,这是事关城市文明发展不可忽视的小事,也是关乎我们每个人幸福的不可忽视的大事。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从自我做起。

从文明过马路做起,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历史,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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