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村信用社区域产业化银行试点建设指导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娄底农信社转型发展,避免银行业之间的同质化
竞争,切实发挥好县级法人行社“小法人、大平台”的特有优势,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动性,提高农信社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创新力,经办事处党组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起,在娄底市辖内试点建设“四大银行(三农银行、社区银行、区域产业化银行、电子银行)”。结合娄底农信社实际,办事处将选择在区域经济产业化较为发达、产业链条相对完整、产业经济具有成长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域试点建设区域产业化银行,为促进试点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战略目标
在娄底市选择一个信用社开展区域产业化银行建设试点,力争经过1年的试点,创新推出一批以支持重点产业及产业链消费为主体符合区域产业化发展的信贷产品,完善信贷支持区域化发展的评级授信机制,制定合理的信贷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推动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并最终促进产业化发展的融资配套与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贷款稳步持续增长,满足重点产业领域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区域产业化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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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原则
1、坚持市场原则与引导相结合。试点信用社要按照市
场化的原则开展区域产业化银行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在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展信贷产品经营。在坚持市场原则经营的前提下,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争取参与,并通过制定配套措施和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等工作,为试点建设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坚持典型引路和逐步推广相结合的原则。先通过选择试
点,探索形成一套操作性强、可复制、易推广的工作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大范围推广。
3、坚持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鼓励试点
信用社开展围绕区域产业化发展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试点社要把握好创新的界限和力度,妥善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审慎稳妥地开展试点。
三、试点地区
紧密结合娄底辖内各县(市、区)发展实际,综合考虑配套措施、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产业发展状况及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确定***信用社开展区域产业化银行试点。
四、试点内容
1、建立金融支持区域产业化重点企业目录。试点社所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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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行社应联合当地、企业局、财政局、经信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及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本区域内产业化程度,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支持的产业,建立区域产业化重点企业目录,将其列入金融支持重点产业项目。
2、建立健全支持区域产业化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和金融服务。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社要联合相关部门
制定建设区域产业化银行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工、工作重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要求。试点社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制定产业化贷款操作细则、细化贷款对象、贷款流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及风险处置机制以及金融配套服务等内容。
3、创新支持产业化发展的信贷品种及管理机制。试点社所
在县(市、区)行社要对试点社下放创新权限,加大信贷额度、人员经费配置、网点设施改造等方面的倾斜力度,适当提高支持产业化发展的信贷创新产品不良贷款容忍度。
4、加快推进评级授信工作。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
社要具体指导试点社开展支持区域产业化发展的评级授信工作,建立行社、部门、行业协会、试点社、社会诚信人士多方联动参与的评级授信机制,公开公正地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把阳光信贷贯穿于区域产业化银行建设的各过程之中。
5、加强配套支持和引导。鼓励试点社所在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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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社要加强与沟通,建立金融支持区域产业化发展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争取人民银行通过支农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工具的支持。
6、开发一批特色贷款品种。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
社应积极指导,鼓励试点社创新,结合试点区域产业化经济特点、配套程度以及区域产业信贷需求,大力推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开发一批适合推动区域产业化发展的特色贷款品种,支持一批区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带动型企业,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五、试点操作流程
1、建立实施组织机构及制度。试点社所在县(市、区)
行社及试点社应建立实施区域产业化银行的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做好试点推动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实施工作方案、评级授信管理办法、支持区域产业化重点目录企业贷款操作管理办法、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等。
2、开展评级授信工作。评级授信工作是做好金融支持区
域产业化的基础工作,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社应建立初评、审核、审批“三级”评级授信机制,尤其在开展评级授信过程中应有选择吸收行业协会、经信委、扶贫办、财政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参与评级授信,从源头上解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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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不对称问题。对符合金融产业扶贫的企业及企业法人、自然人,应严格按照省联社制定的《金融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开展评级授信工作。
3、确定贷款利率定价。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社应
制定专门的推进区域产业化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点社在遵照行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框架内,根据企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综合情况进行指标量化匡算后,自主合理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能低于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
4、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试点社应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应
根据银监部门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及行社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得随意错配贷款期限,人为制造风险。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社应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
5、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化贷款台账。试点社应逐笔建立金
融支持产业化贷款的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借款人、借款时间、金额、用途、贷款限期、受托支付情况、还本付息(分期还款)情况、贷后检查情况等。试点社所在县(市、区)行社应定期检查贷款台账建立及管理情况。
六、试点步骤及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5年1月)。确定试点工作思路、出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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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2、推进阶段(2015年2月-10月)。试点社根据实施方案,
创新相关信贷产品,出台贷款操作细则,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审慎稳妥开展试点业务。
3、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四季度)。评估试点工作成效,
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发现和改正问题,并部署下一年度金融支持区域产业化工作。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娄底办事处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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