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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纪 律

来源:哗拓教育
考 场 纪 律

一、研究生应持规定的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25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入座。凡持其它证件或证明者一律不予认可。

二、研究生进入考场,应带上必要的文具。手机、传呼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书包、书籍、笔记本、资料等非考试用具均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三、考试开始后30分钟之内不准离开考场,30分钟之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准离开考场。

四、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不准相互交谈,禁止借用文具和计算器。不准窥视他人试卷,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暗示、互对答案、互相抄袭、私自带走试卷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五、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卷。宣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笔,不得拖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再对答卷做任何修改。研究生必须将试卷整理好,交给监考人员,延误不交卷者,监考人员应拒绝收卷,该生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六、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监 考 须 知

(具体操作见《监考工作程序》)

考 场 时间段 教室 考试日期 执 行 内 容 执行要求或方法 由一名监考人员领取考试材料: 1)试卷; 2)研究生班级姓名编号; 考前40分钟 3)监考证; 4)监考须知、监考工作程序一份。 5)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纪律、监考规则见试卷袋封面 接纳考生入场。 考前25分钟 启封试卷袋,检查份数。 检查考生: 1)研究生证(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 2)宣读考场纪律、清理考场的东西,指定地方集中堆放。 3)发放《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调查表》,督促研究生填写后收回。 发放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 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检查: 1)袋封上的考场号与你监考的考场是否相符; 2)各种材料是否齐全。 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 如有短缺差错,立即报告研究生部。 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监考规则》执行。 考前20分钟 考前15分钟 考前5分钟 考试开始 要求每位考生认真填写。 交代该课程考试注意事项。 不回答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 由主监考人员宣布。 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待全部收齐清点且无短缺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一监考清点试卷科目及数量,另一监考核对无误后,填好试卷袋上规定内容,将试卷袋交回研究生临时考点办公室(一般设立在本次考试楼层的教员休息室)。 年 月 日 考试结束前5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 分钟 考试结束 收齐清点、核对试卷。 监考签名 监考签名

监 考 规 则

一、监考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严格按《监考工作程序》进行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40分钟领取试卷进入考场,迟到监考教师必须先到研究生临时考点办公室(一般设立在本次考试楼层的教员休息室)报到,开考后20分钟方到研究生临时考点办公室报到者,按缺席对待。

三、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标志。严格遵守监考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四、监考人员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入场。考前要对考生宣布班级及各考生就座的座号,并宣读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

五、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前,要认真检查班级、科目、份数、时间、考场是否相符,如不符或有其它异常情况,须立即向研究生部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六、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宣读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或文字模糊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答复。如试题需“更正”,经研究生部同意后,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要仔细检查考生证件,以防止。发现考生违反纪律或作弊,有关证据材料附在《考试情况记录表》之后,记入《考试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要详细、准确、清楚。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收齐试卷,填写好试卷袋上的内容,密封后交回研究生部。

八、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场内不得吸烟、交谈、阅读书报,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得在监考时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做任何其它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

九、监考人员不得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的营私舞弊,违纪者学校将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十、凡监考人员无故迟到、早退,对考场组织不力,监考不严,未按《监考规则》、《监考工作程序》等严格认真进行监考,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或后果者(含丢失考生试卷、考生未按考场入座),学校将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监 考 工 作 程 序

一、监考人员须于考前半小时到规定地点报到,领取试卷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调查表》。

二、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核对所领试卷袋上的考试科目、研究生班级、时间、考场教室及袋内试卷与本场考试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应及时报告并更换。试卷核对无误后,于开考前25分钟进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宣布本场考试科目、班级(座号)及考试时间,并宣读《考场纪律》。

四、 监考人员宣布“请考生将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逐一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发现未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应劝其退出考场。发现冒名顶替的立即严肃处理,并报研究生考点办公室。

五、监考人员甲宣布“请考生清理桌面、抽屉及自己周围的物品,除保留必要的文具外,其它凡是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本、资料、书包等一律放到指定的位臵”,监考人员乙同时进行监督检查。

六、考前15分钟,发放《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调查表》,要求每位考生认真填写后立即收回。

七、开考前5分钟发试卷及草稿纸,两名监考分别发各自负责的班级科目的试卷,切勿发错。请考生核对考试科目、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发现错误及时更换。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臵填写班级、姓名、学号。开考铃响后,监考宣布考试开始。

考试期间,一名监考在教室前部、一名监考在教室后部认真巡视考场,维护考场秩序。

八、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请考生停止答卷、并坐好。”并按各自的顺序收齐试卷。

十、由一名监考人员检查清点本考场所有试卷,另一名监考人员核对,收回份数与实到考生数相符时才准考生离开考场。然后,监考人员将试卷袋交回规定地点(或主考教师)。

十一、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试情况记录表》并签字。将考生试卷(连同余卷)装袋,在试卷袋上填写清楚有关规定内容,密封好后交回研究生部,经研究生部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结束本次监考工作。

研究生考试情况记录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末考试)

考生院系、专业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主考教师 考生人数 年级、班 考试地点 楼 室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共计 分钟 监考教师 应到: 人;实到: 人;缺考: 人 考生姓名、学号: 第一个考生交卷时间: 开考后 分钟; 一半考生交卷时间: 开考后 分钟; 最后一个考生交卷时间:开考后 分钟; 违纪情况说明 违纪研究生签字 缺考考生 情 况 考生交卷 情 况 考场秩序、 违纪情况 考 场 环 境 ( 桌椅、灯光、 是否有噪音等) 注:

1、 如发现考生违纪,监考教师应收缴有关材料,要求考生在材料上签字,并终止其考试;

监考教师应在试卷上写明“违纪”字样,填写本表中的“考场秩序、违纪情况”一栏,研究生签字确认。如违纪考生拒绝签字,可由监考教师写明情况,签字确认。违纪/作弊考生还应同时填写“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情况说明”。

2、 此表由监考教师填写,如有违纪情况,应同时报送“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情况

说明”。

3、 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将 “考场记录”交到研究生部存档。

监考教师(签字):

重庆交通大学考试违纪情况说明

(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末考试)

研究生姓名 院 系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性别 专 业 考试地点 学 号 楼 室 年 月 日 (由研究生本人填写,仅用于描述考试违纪情况的经过) 研究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考教师签字: 监考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考 试 违 纪 情 况 说 明 注:此表填写完请于考试结束后当日与“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考场记录”一并报送研究生部。未使用的表格请交回到研究生部,以备下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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