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评估协议书
甲方:河北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新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为保障城市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金世界”项目C区拆迁所涉的被拆迁房屋等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委托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评估对象
“金世界”项目C区《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和相关设施及拆迁所涉及的其他评估对象。
二、委托评估费用
委托评估费用的标准和收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评估工作内容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房地产估价和拆迁估价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合理地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查勘评估,出具估价报告。对拆迁评估政策法规、技术方法和拆迁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解释,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问题。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临时办公场所和领堪人员并提供甲方保存的评估所需资料;
2、甲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支付评估费用;
3、乙方应按照甲方拆迁进度的需要,及时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出具估价报告;
4、在评估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请示甲方确定后进行评估;
5、在评估过程,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五、其他相关约定
1、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河北金城房地产 乙方:河北新石房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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