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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

来源:哗拓教育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明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

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争议

【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15]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08 【实施日期】2015.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明确山东省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5〕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8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由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原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立(鲁人社发〔2010〕49号)。2013年5月27日省编办批复山东省人事争议仲裁中心更名为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鲁编办〔2013〕71号),2014年12月1日省编办批复同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调整(鲁编办〔2014〕222号)。为进一步理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有关市劳动人 1 / 2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管辖关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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