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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发背景下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

来源:哗拓教育
第33卷第4期2012年4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ChifengUniversity(Soc.Sci)Vol.33No.4

Apr.2012

大开发背景下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

苏庆华

(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云南昆明

650091)

摘要: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民族地区获得了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与此同时,民族关系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西部很多地区都是像黔东南这样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西部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族团结,而民族团结又取决于民有利于调动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族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黔东南;民族关系;和谐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4-0042-03

发既给黔东南民族地区带来了加快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更加激烈的竞争。由于历史、区位的原因,黔东南民族地区无论是在资本、技术还是人才、设备上常常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至今未见减弱迹象的东西发展差距,不仅影响了黔东南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心理,而且会进而影响民族关系。

一、西部大开发对黔东南民族关系的影响

根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党和政府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决策。可以说,西部开发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次重大历史变革,它对黔东南乃至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民族关系也不例外。大开发对黔东南民族关系的影响,既有积极的影响又有不利的影响。

从积极方面看,中央政府对西部实行的各项政策,在许多方面给予了黔东南各种优惠,苗侗等民族群众将直接从中受益。自然资源的广泛开发利用,让黔东南增加了税收,让群众增加了收入。西部开发刺激了黔东南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黔东南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得到了广泛使用,通过劳务输出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西部大开发引入了许多更为先进的市场经济观念、商品经济观念,对黔东南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等精神层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先进生产方式的引进,不仅提升了黔东南技术水准,而且培养了大量的少数民族人才,同时也提高了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

从不利方面看,首先,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无疑给黔东南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从而诱化了民族纠纷或民族摩擦。其次,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难免影响到黔东南部分或个别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再次,西部开发是一个循序渐进、有先有后、轻重缓急的过程,有可能产生暂时性、局部性的发展差距,从而导致民族的不满情绪,民族之间的纠纷、矛盾、摩擦也就在所难免。另外,西部大开发也伴随着不同文化和观念的碰撞,黔东南少数民族群众对外来文化和观念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处置不当极易加剧摩擦或产生矛盾。最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西部开

二、黔东南民族关系现状

黔东南州是我国30个自治州中总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苗、侗、汉、布依、水、瑶、壮、土家等33个少数民族。据2006年统计,黔东南州总人口已达441.72万人,其中:苗族人口171万人,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19%,侗族134.2万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45.8%。长期以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多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总结检查民族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日益增强,民族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族教育长足发展,民族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但是,在建设黔东南和谐民族关系的过程中也而临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较慢,且越来越跟不上其他兄弟地区的发展速度。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地区的资源逐渐减少,争山林、争土地、争水源等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因人员流动引起的磨擦。人员流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将大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在社会交往中会遇到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如果不被相互理解和尊重,也容易产生纠纷和冲突。四是在竞争年代少数民族处在劣势,由于黔东

基金项目:2008年凯里学院院级规划课题(S0820)-42-

南各少数民族文化水平较低,出门在外就业应聘常处于不利地位。五是宗教问题处理不妥会影响民族关系。黔东南民族地区是多宗教地区,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

三、“民族和谐”政策的提出

在2005年中央民族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特征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并明确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1]这是对现阶段我国民族关系本质的最准确的表述。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大之后,党中央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再一次强调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并把党的建设与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结合起来。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平等、团结、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民族问题历来是人们特别关注的问题,民族关系也一直影响着国家工作的全局。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民族关系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更不可能有国家的稳定和统一。历史与现实一再证明,各民族团结和谐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和力量之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希望之所在。正是在总结我国和世界民族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准确分析和判断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秉承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立场,结合我国民族关系的现状,党中央提出了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这无疑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贡献。

四、黔东南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黔东南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开发、建设、发展中,在共建家园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中,同呼吸、共命运,同甘苦、共奋斗,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结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关系。这种民族关系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目前,无论是黔东南还是全国的民族关系是和谐的,各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黔东南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苗侗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我们还需重视和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促进黔东南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夯实构建和谐民

族关系的物质基础。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我国的民族问题虽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但是从根本上说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与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这是我国民族问题的主

题。这一主题,决定了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牢牢把握这一工作主题,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黔东南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民族地区,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贫困问题尤为突出,所辖16个县中就有14个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历史、区位、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黔东南社会经济发展不仅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而且与中部地区相比也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经济总量偏小,人均水平更低。特别是在一些偏僻的山区,依然处于“交通靠走、治安靠狗、通讯靠吼、娱乐靠酒”的状态。社会和谐说到底就是利益的协调,如果听任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那么民族心理的不平衡必然会加剧,从而直接影响到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加快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具体说来,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二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地方经济。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气候多样、发展特色经济的潜力较大。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实际,加快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地方经济。三是要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加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着力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加大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力度。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构建黔东南和谐民

族关系提供制度保障。和谐民族关系的建立,真正依赖的还是对民主的追求以及法律对民主的保障。民主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也是民族关系和谐的政治保障。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民族关系、协调民族利益,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民族问题上的必然要求。为此,首先,黔东南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规定。随着西部大开发的稳步推进,黔东南的民族聚居形态、分布格局也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大量的人口走出苗乡侗寨,涌向发达地区和城市,扶贫或开发性移民、生态移民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民族问题也在急剧增加,特别是城市民族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这就迫切要求我们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体制也要做出相应的积极的调整,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民族关系,从而化解民族矛盾和冲突,统筹、协调和平衡各民族的利益关系。其次,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民族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和“分化”活动。在美国的策划下,“王宝集团”曾在云南频频开展分裂活动,宣称要“联合全世界1200万苗族同胞建立苗族王国”,并通过策反诱骗等方式招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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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兵”。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以美国为首的国际敌对势力其实是在挑拨我国的民族关系,妄图与我争夺少数民族群众。鉴于此,作为苗族群众尤为集中的黔东南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3.推进黔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

民族关系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黔东南是一块美丽富饶的土地,在悠长的历史岁月中,生息在这里的各族人民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灿烂而独特的民族文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与东、中部比较,黔东南的文化教育事业还处于严重滞后状态,具体表现在教育基础薄弱,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差,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不高,科学技术发展长期停滞不前。为此,我们必须结合黔东南的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继续巩固提高“两基”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民族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小达标工程”等工作,完善贫困学生救助机制;其二,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其三,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巩固和优化教师队伍。其四,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鼓励自主创新,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科技投入,从而增强黔东南的科技实力。其五,挖掘整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原生态的民族文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在对外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宣传黔东南,从而提高黔东南的知名度。

4.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黔东南和谐民族

关系提供坚强的干部保障。民族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民族工作要取得成效,离不开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的艰苦努力。但是,由于民族工作不像经济工作,在短期内看不出成效,所以,一些地方的民族工作出现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鉴于此,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原则,把工作做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民族问题无小事”,对于少数民族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无论大小,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瓮安事件”留给我们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一些干部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当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时,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导致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突发事件。这也启示我们,如果一些涉及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那么人民内部矛盾就有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或民族矛盾。对于民族矛盾和纠纷,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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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矛盾,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加强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是哪个民族,都要依法处理。

5.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旗帜,为构建黔东南和谐民

族关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2008年拉萨“3.14”事件和

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一再给我们敲响警钟,国家要保

持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离不开民族团结,而民族团结取决于民族关系和谐。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我们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并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民族团结单位,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氛围。与此同时,利用黔东南“百节之乡”的平台和优势,大力挖掘原生态民族文化中团结和睦、和谐共生的理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黔东南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帮互助、融洽相处、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自觉与各种破坏民族团结的思想和行为做斗争。民族团结教育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教育的重点是包括汉族干部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民族青少年。胡锦涛同志提出:“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但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教育,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促进黔东南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西部开发第二个十年的大幕已经开启,中央强调指出,西部大开发应当以增强西部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增强西部自我发展能力主要靠西部自己的努力,当然也离不开全国特别是东部的支持。历史与现实的经验教训一再证明,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西部很多地区都是像黔东南这样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西部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族团结,而民族团结又取决于民族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有利于调动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一句话,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家的长治久安,都离不开民族的和谐。———————————————————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5-28.

(责任编辑

姜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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