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非交易过户 1.1.1 功能概述
中登柜台可以发起基金赠与、继承、协助执行司法判决等非交易过户业务。中登柜台发起的非交易过户,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确认的原则;对于柜台发起的本系统计费模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在确认阶段直接100%过户。
1.2 份额冻结解冻 1.2.1 功能概述
对于本系统计费模式的基金,中登柜台可以发起冻结解冻申请;对于外部完全确认模式下的,中登柜台不受理冻结解冻业务;解冻业务必须在原办理冻结业务的机构提交申请。
本系统柜台发起的冻结解冻申请,将与销售代理人提交的其他T日申请数据在一起生成交易待确认数据,让管理人进行确认,遵循T日申请,T+1日确认的原则;对于柜台发起的本系统计费模式下的冻结解冻,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在确认阶段直接100%过户。
如果同时存在有柜台发起的和代理人发起的冻结解冻申请,本系统将优先处理柜台发起的冻结解冻申请。
如果同时有多个法院文书过来需要对某个投资者进行冻结的时候,系统按照先到先冻结,不重复冻结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份额冻结期间,只允许做解冻、分红处理、修改分红方式。
1.3 强制赎回 1.3.1 功能概述
中登柜台可以发起强制赎回业务。中登柜台发起的强制赎回可以由管理人确认,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确认的原则;柜台发起的强制赎回,允许管理人部分确认。
强制赎回业务对于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全部是按比例带走。
强制赎回业务除基金状态为a(基金终止)外不受其他基金状态的影响。
1.4 份额调整 1.4.1 功能概述
中登柜台可以发起份额调整业务。中登柜台发起的份额调整可以由管理人确认,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原则;若管理人确认则仅能确认失败或全部确认,不能部分确认。
份额调整业务不带走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
1.5 资金平衡调账 1.5.1 功能概述
中登柜台可以发起资金平衡调账业务,当资金清算出现问题或者其它关于资金的问题,可以通过中登柜台去做。中登柜台发起的资金平衡调整直接进入收付指令表,将根据交收日期下发清算指令的数据。
2 特定业务和功能
2.1 分红 2.1.1 功能概述
针对非货币基金的分红,本系统接受四种模式:一、管理人自建TA系统进行权益分派处理的模式;二、管理人分TA系统进行权益分派处理的模式(由管理人分TA系统提供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的明细);三、管理人分TA进行初步权益分派的模式(管理人分TA系统提供每笔红利金额,但不区分现金分红或再投资,由本系统进行区分现金分红和再投资,并计算再投资份额);四、本系统交易处理中心进行权益分配的模式。
对于前三种模式,如果基金为LOF基金,则管理人必须提供分红方案,用于控制系统判断LOF跨市场转托管使用,对于非LOF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提供分红方案或不提供分红方案。对于第四种模式,管理人必须提供分红方案,具体的分红方案应该包括权益登记日、
单位红利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红利发放日、再投资发放日。管理人提供分红方案时,必须在R-1日系统启动之前录入到本系统中,TA系统将在R-1日发管理人回报前根据提供的分红方案做分红登记处理。
对于第四种模式,本系统在进行权益分配的时候,只有在登记日R日已经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参加本次分红。R日的交易申请不影响本次分红,即R日申购不参与分红,R日赎回参与分红。
对于货币基金,对于本系统计费模式的基金,系统每天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货币基金的每万份收益或者当天日收益在当天管理人净值到达后,处理管理人交易确认之前进行货币基金收益计算,将基金收益按持有份额分配到每个投资者,作为该投资者的货币基金未付收益。
对于本系统计费模式的基金,管理人必须提供收益结转方案,本系统在当天确认处理完成以后,对于当天需要结转的货币基金进行收益结转处理。
对于正收益按分红再投资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为负收益则采用强制调减方式进行处理。
2.1.2 功能使用要点说明
1. 除ETF基金、保本基金和货币基金外,有两种分红:一是现金红利,一是红利再
投;ETF基金、保本基金只能是现金红利,货币基金只能是红利再投。其他类型的基金,其分红方式确定先后逻辑为:份额汇总的分红方式、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需代理人支持默认分红方式)、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
2. 投资者六要素(基金代码、份额类别、代理人码、网点代码、基金账号、交易账号)
只能有一种分红方式,除特定种类的基金外,可以通过029业务修改分红方式。 3. 若基金代销关系设置了最小红利金额,则当分红金额小于最小红利金额时,非挂账
的场外投资者强制分红再投资。
4. 本系统发起的分红登记,其分红方式的确定原则:ETF、保本基金是现金红利,货
币基金为红利再投,分红金额小于最小红利金额的非挂账场外投资者为分红再投资,其他情况则是份额汇总表的分红方式。
5. 管理人发起的分红,其分红方式的确定原则:管理人指定分红方式为0或1时以管
理人指定的为准,若管理人指定为2,则本系统自动取投资者的分红方式。 6. 分红登记时,若因为某些原因(冻结、未指定、挂账)导致无法下发投资者分红权益
时,对于现金分红的,采用现金挂账处理,对于红利再投则冻结且冻结本金加孳息时也冻结再投份额,红利再投因其它原因不能下发分红权益的也挂账再投份额;对
于再投可能产生的零头红利,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下发。
7. 货币基金收益分配采用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精度问题导致的无法分
配的收益,按截去的收益由大到小,每户0.01份。
8.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信息中选定收益分配计算方式为单利还是复利,本系统根据单利
和复利按不同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如下: (1) 单利计算方式:
当天可分配的基金收益 = 基金收益;
投资者增加的未付收益 = 当天可分配的基金收益 * 持有份额 / 总份额; (2) 复利计算方式:
投资者增加的未付收益 = 基金收益 * (持有份额 + 投资者未付收益) / (总份额 + 总未付收益);
9. 收益结转时,有冻结份额时,其未付收益也需要冻结,即:未付收益为正则冻结,
未付收益为负时则计减冻结的份额。
10. 收益分配结转日的设置:若设置了收益分配日,系统在收益分配日当天(若收益分
配日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分配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收益结转;若设置成日分,则每天进行收益结转;若设置成周分,则在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结转;如果设置为月分(按首工作日),则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结转;如果设置为月分(按固定日期),则每月的固定日期(非工作日则顺延)进行收益结转。
2.2 基金发行及成立 2.3 基金终止 2.3.1 功能概述
基金终止,对非认购期的基金终止处理,完成基金清盘,将基金资产退还给投资者。本系统中,基金终止通过使用系统自动发起的强制赎回来处理。
2.4 批量业务 2.4.1 功能概述
管理人可以通过中登柜台录入批量业务参数,以设置某个工作日管理人是否可以发起批
量业务。
3 业务处理规则
3.1 账户类业务
3.1.1 申报数据统一检查
1.
除批量开户业务外,账户类业务只支持场外代理人申报。对申报数据的统一检查是在具体业务处理之前的第一步处理(批量开户除外)。 2.
有效的账户类业务申报包含:开立基金账户001、撤销基金账户002、修改客户资料003、冻结基金账户004、解冻基金中账户005、增开交易账户008、撤销交易账户009、变更交易账户058。需要注意的是,本系统并不处理004、005业务。因此,如果代理人申报了004、005业务,本系统将直接给代理人业务代码非法的失败回报。 3.
对于非法业务类型的申报数据,如果是直销申报或当日有交易申请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则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管理人。 4.
如果当前代理人设置为大集中模式,则忽略代理人申报的“网点代码”,将其统一改为代理人代码。 5.
对申报数据中的“申请时间”、“代理人代码”、“网点代码”、“申请单号”、“申请日期”、“交易账号”等字段进行非空(“申请时间”为空本,系统自动补默认值’000000’)和格式检查。 6.
如果申报是001或003业务,则“投资人地址”和“邮政编码”、“投资人姓名”必须填写。 7.
对于非001且非003业务的申报,则“基金账号”必须在本系统中有效,并且属于特定市场(上海或深圳)。 8.
对于非001且非003且非008业务的申报,则“交易账号”必须在本系统中有效。003业务的“交易账户”合法检查在其业务处理阶段执行。 9. 10.
对于001业务忽略申报数据中的“基金账号”。
对于001业务申报,“个人机构标识”、“身份证号码”、“性别”、“学历”、“职业”必须是有效值,其中,“性别”、“学历”、“职业”可以为空。“证件类型”必须在本系统参数控制的,可用于开户的证件类型范围内。
11. 12.
对于001业务申报,如果是QFII机构,则“证券账号”不能为空。
对于非058业务申报,“证件号码”不能为空,“证件类型”必须是有效值。如果是个人投资者且“证件类型”是身份证的,“证件号码”必须是合法身份证。如果不是个人投资者,“法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类型”是身份证的,则“法人证件号码”必须是合法身份证或空,“经办人证件号码”必须是合法身份证。
3.1.2 开立基金账户001
1.
对沪市“股东账号”以字母’E’开头或深市“股东账户”以数字’06’开头的,认为是信用账户。 2. 3. 4.
投资人证件号是12位长并且以’QF’开头的,认为是QFII投资者。 如果是个人投资者用身份证开户,则用“身份证号”确定“投资人生日”。 对于代理人参数‘个人投资者是否只允许身份证开户(DRGSKH)’为’Y’的,个人投资者开户的证件类型必须是身份证,否则以失败处理 5.
用申报数据中的三项关键信息,即“投资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判断投资人是否已经在本系统中中注册过基金账户。 6. 7.
对于重复注册且本系统中登记的股东账户与申报数据不符的,按失败处理。 对于重复注册且本系统中登记的股东账户与申报数据相符或未申报股东账户的的,登记交易账户信息(要判断是否违反代理人多交易账户规则)。 8.
对未注册的投资者,如果未申报股东账户、属于信用账户,或者申报股东账户对应的基金账户已注销的,则先分配股东账号再注册基金账户,否则检查股东账户信息。 9.
对股东账户信息的检查包括:(1)是否申报了股东账户;(2)申报的股东账户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用申报中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系统中的股东账户信息比较,如果一致则认为是同一投资者(循环获取该投资者的账户信息,只有存在一笔未销户且与申报的股东账户一致即视为相符)。 10.
对股东账户信息检查通过的申报,直接注册基金账户,否则先分配股东账号再注册基金账户。 11.
上述分配股东账号时必须满足:(1)代理人有配号资格;(2)不能是QFII投资者;(3)如果申报的“股东账户”不为空,则当日必须有交易申报。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配号,否则不能配号,并按失败处理。
12. 开户申请无论成功失败,只要是直销申报或通过交易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需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
3.1.3 撤销基金账户002
1.
对于销户申请需检查:(1)申报数据中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系统中的注册信息必须一致(此处不检查“投资人姓名”);(2)当日没有交易申请;(3)不能有未完成的交易,如认购、预约赎回等;(4)份额余额必须为零;(5)不存在未付收益;(6)不存在未完成的分红(现金分红及再投资);(7)与基金账户关联的可用交易账户只存在一个,且为当前申请数据中指定的“交易账户”。 2. 3. 4. 5.
对于不满足上述(1)-(6)的销户申请,给予代理人失败回报;
对于满足上述(1)-(7)的销户申请,注销(不删除)其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 对于满足上述(1)-(6)单不满足(7)的销户申请,注销(不删除)交易账户。 对于成功的销户申请,并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所有相关管理人;对于失败的销户申请,如果是直销申报,则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业务代码102)。
3.1.4 修改客户资料003
1.
允许该业务申报数据中不填写“基金账号”,系统自动提取,提取原则是:如果该投资者当日有成功开户,则从开户申请数据中提取基金账号,否则用“代理人代码”、“网点代码”、“交易账号”在本系统登记信息中取得基金账号(必须是最近两个工作日登记的)。 2. 3.
对于不能取得“基金账号”或者申报的“基金账号”无效的,按失败处理。 该业务申报数据中的“交易账号”必须在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信息,否则按失败处理。 4.
核对该业务申报数据中的三项关键信息与“基金账户”在本系统中的登记是否一致,检查规则是:
(1)如果当日已经给分公司发送了配号通知,则此三项信息必须一致; (2)非本系统配号生成的账户,则此三项信息必须一致;
(3)本系统参数设置中有是否允许投资者修改三项关键信息的开关,用于控制本系统配号生成的账户的此三项信息的修改;
(4)在不允许修改三项关键信息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此三项信息必须完全一
致,机构投资者不检查“投资人名称”,其它两项必须一致; (5)在允许修改三项关键信息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机构不允许修改三项关键信息(机构不比对名称);
b.对代理人参数‘DRGJXG’值为N的,不允许修改三项关键信息; c.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开户的不允许修改证件类型;
d.三项关键信息变更必须至少两项一致;但是个人投资者证件类型变更和证件号码变更视为一项关键信息的变更;
e.个人投资者变更后的三项关键信息必须在系统中保持唯一性
f.个人投资者允许15位身份证变更为18位身份证,但是不认为其修改了三项关键信息
g.三项关键信息在场外只能修改一次,再次修改只能通过柜台来处理;是否修改过三项关键信息记录在KHXXMP中的‘GRBZXX’中(1- 修改姓名 2- 修改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 5.
对于通过上述检查的申请,修改系统中的客户信息登记,并给分公司发送资料变更通知。 6.
对于成功的申请,通过交易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并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对于失败的申请,如果是直销申报,则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
3.1.5 增开交易账户008
1.
对于增开交易账户的申请需检查:(1)申报的两项关键信息(投资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基金账户”在本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必须一致;(2)申报中指定的“交易账户”在本系统中未登记;(3)不能违反代理人多交易账户规则;(4)对于代理人参数‘个人投资者是否只允许身份证开户(DRGSKH)’为’Y’的,个人投资者开户的证件类型必须是身份证。 2. 3.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数据,给予代理人失败回报。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数据,将“交易账户”登记到本系统中(如果是已注销的“交易账户”,则将其改为正常)。 4.
增开交易账户的申请无论成功失败,只要是直销申报或通过交易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需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
3.1.6 撤销交易账户009
1.
对于撤销交易账户的申请需检查:(1)申报的两项关键信息(投资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基金账户”在本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必须一致;(2)当日没有交易申请;(3)不能有未完成的交易,如认购、预约赎回等;(4)份额余额必须为零;(5)不存在未付收益;(6)不存在未完成的分红(现金分红及再投资)。 5. 2.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数据,给予代理人失败回报。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数据,将“交易账户”在本系统中的登记状态改为“已注销”。 3.
对于成功的申请,通过交易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并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对于失败的申请,如果是直销申报,则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
3.1.7 变更交易帐号058
1.
对于变更交易账户的申请数据,申报中的“交易账户”必须在本系统中存在登记信息,并且“对方交易账号”(即变更后的交易账户)在本系统中不存在登记信息,否则给予代理人失败回报。 2.
变更交易账户的申请中,如果“交易账户”和“对方交易账户”(即变更后的交易账户)相同,则直接给予代理人成功回报。 3.
对非上述情况的申请执行变更动作,即将本系统登记信息中的所有“交易账户”修改成“对方交易账户”(涉及份额登记、账户登记、分红登记、定期定额登记、冻结登记、未完成的交易,等等)。 4.
对于成功的申请,通过交易可以确定其投资的基金,并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对于失败的申请,如果是直销申报,则将投资人资料转发给管理人。
3.1.8 批量开户TXT 510
1. 2.
批量开户申请只能由管理人发起,代理人不能发起,业务代码必须是’510’。 在批量开户申请数据中,管理人必须提供关于投资者的必要信息,并符合本系统要求:(1)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必须是本系统合法代理人;(2)该代理人如果不是大集中模式,则必须提供其开户“网点代码”;(3)必须有“申请单号”,且前两位必须是提出申请的管理人代码;(4)“申请日期”必须等于本系统当前系统日期;(5)若是沪市开户,则股东账户必须以字母’A’-‘Z’开头;(6)若是深市开
户,则股东账户必须以数字’0’-‘9’开头;(7)“交易账户”、“投资人姓名”、必须填写;(8)“个人机构标识”、“证件号码”必须是有效值;(9)“证件类型”必须在本系统参数控制的,可用于开户的证件类型范围内。 3. 4.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本系统不予受理,直接按失败处理。
对沪市“股东账号”以字母’E’开头或深市“股东账户”以数字’06’开头的,认为是信用账户。 5. 6.
投资人证件号是12位长并且以’QF’开头的,认为是QFII投资者。
用申报数据中的三项关键信息,即“投资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判断投资人是否已经在本系统中中注册过基金账户。 7. 8.
对于重复注册且本系统中登记的股东账户与申报数据不符的,按失败处理。 对于重复注册且本系统中登记的股东账户与申报数据相符的,登记交易账户信息(要判断是否违反代理人多交易账户规则)。 9.
对未注册的投资者,如果未申报股东账户或属于信用账户的,则直接分配股东账号并注册基金账户,否则检查股东账户信息。 10.
对股东账户信息的检查包括:(1)是否申报了股东账户;(2)申报的股东账户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用申报中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系统中的股东账户信息比较,如果一致则认为是同一投资者。 11.
对股东账户信息检查通过的申报,直接注册基金账户,否则分配股东账号并注册基金账户。 12.
上述分配股东账号时,不能是QFII投资者(但没有检查代理人是否有配号资格),否则不能配号,并按失败处理。 13.
批量开户申请无论成功或失败,都需给管理人发送回报,只有成功的申请,才给代理人发送回报。
3.1.9 批量开户DBF 110
1.
批量开户申请DBF接口的检查、处理规则与TXT接口基本一致,区别仅在于如下几点:(1)DBF接口申报业务代码是’110’;(2)DBF接口中没有“TA代码”,用“基金账号”前两位确定;(3)DBF接口没有检查“证券账户”首字母特征;(4)DBF接口“证件类别”用两位编码,TXT接口是一位编码。
3.2 交易类业务 3.2.1 预汇总检查
1.
仅限于场外代理人发起的交易申请,是代理人交易申请03文件导入到TA系统的第一步处理,主要做一些基本的合法性检查、部分字段补默认值、业务类型转换、内外部基金代码转换等; 2.
赎回类业务(赎回024、定期定额赎回063、ETF一次赎回093)默认为巨额赎回顺延; 3.
同TA基金转换业务仅允许代理人申报的业务类型为036、038,不允许申报037,在本系统中,同TA基金转换业务会将代理人申报的038业务转换成036业务统一处理;跨TA转换申报的038业务不转换;同TA与跨TA转换的判断标准:申报的038业务中,对方TA代码是否为空;但是对场外发起的证监会标准的数据不做038/036的业务代码的转换 4.
由于代理人系统可能不支持份额类别,需将代理人上传交易申请中的基金代码转换成TA系统内部处理的基金代码,对于036业务和98/99之间基金转换的038业务,还将转换上传的目标基金代码为内部基金代码; 5. 6. 7.
代理人不支持份额类别时才转换基金代码,支持份额类别则不转换; 对于非交易过户,仅允许使用业务代码033申报,不允许用034、035申报; 认购(020)、申购(022、039、091)、修改分红方式(029)、定期定额协议(059、060、061)允许代理人不上传基金账号而在账户处理后补基金账号、其余业务类型必须上传12位基金账号; 8.
对于非跨TA基金转换业务检查申报交易是否在同一TA下(基金账号与基金代码是否登记在同一TA、基金账号是否在其所属TA的接口文件、基金是否在其所属TA的接口文件中);对于跨TA基金转换业务,对方TA代码必须填写;对于跨TA基金转换业务,转入转出的TA代码不能相同;且对于非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业务,对方TA代码必须是对应中登登记基金的管理人代码; 9.
检查代理人是否能够代销申报的基金和份额类别,对于036业务和98/99之间基金转换的038业务,还将检查代理人是否能够代销转换后的基金和份额类别; 10.
所有代理人允许029业务不上传份额类别字段,不上传时默认修改投资者该基金所有份额类别的分红方式;
11. 由于存在周末认购的情况,因此允许020业务的交易申请日期在上工作日至当前工作日之间;
12. 13.
由于上一工作日有巨额赎回而导致024业务顺延的申请也允许在当前工作日发起; 金额类业务(020、022、039、091)需要检查申请金额是否为零,份额类业务需要检查申请份额是否为零;
14. 对于证监会标准数据对于一步转托管数据没有申报对方代理人代码的需要做失败处理;对于证监会标准数据对于场外转场内数据申报对方代理人码为 999要做失败处理
15. ETF基金不能申报的业务类型为:022、024、039、063、025,而非ETF基金不能申报的业务类型为:091、093。
3.2.2 业务公共检查
1. 2.
对申报的申请(含柜台业务)做一些基本的公共检查,并补全基金账号等字段。 对于认购(020)、申购(022、039、091)、修改分红方式(029)、定期定额协议(059、060、061),若未上传基金账号,则补基金账号(仅限于近2个工作日开户的交易); 3. 4.
上海场内非货币基金、深圳场内申报的申请份额必须为整数;
本系统计费基金申报折扣率大于1小于零强制为1,若折扣率小于归基金资产比例则折扣率为归基金资产比例(仅限赎回、基金转换(含同一TA内基金转换和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前台录入时保证了归基金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零; 5. 6.
需重新用226业务检查是否允许跨市场转托管;
申报036业务和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038业务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36、038业务;026业务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26、027、028业务;027业务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26、027业务;028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26、028业务;跨TA基金转换入037业务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37业务;非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出038业务需要代理人允许做038业务; 7.
基金账号的状态必须能够做该种业务,上报的交易账号必须是合法且状态正常的账号; 8.
柜台可以在基金的非开放日发起业务,柜台强制赎回时若无净值则会报平台错误,其他业务则在当天被处理; 9.
对于代理人申请数据到达时管理人的确认已经处理的情况,一致以管理人拒绝的
方式处理; 10.
基金净值状态不允许交易时,不允许申报申请;
3.2.3 认购020/120/057/130/149
3.2.3.1 申请阶段
1.
首次认购的申请金额需满足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认购级数;追加认购的申请金额需满足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和认购级数;只有当级数大于零时才检查认购级差; 2. 3.
认购申请阶段不计费,仅检查申请金额是否符合要求;
认购检查合法后,系统会以057业务形式在WCJYDP表中记录下该笔认购申请;
3.2.3.2 确认阶段
1.
根据管理人的确认金额(无确认时,以批确比例判断)判断是否确认成功,确认金额为零或大于申请金额时确认失败; 2.
对于确认成功的认购需要更新申请阶段057记录的申请金额为确认金额;失败则将该记录的处理标志置为’1’; 3.
确认时,找057记录时,首先找处理标志为0的记录,若找不到则找处理标志为2的记录,若还找不到,说明系统有问题,会报错; 4.
找057记录时找不到处理标志为0的数据时再找为2的原因是:基金的配售天数为0时,可能存在当天认购(020)记下的057数据的处理标志被认购二次发待确时将处理标志改成了2; 5.
认购确认阶段也不计算费用;
3.2.3.3 基金成立申请
1.
该阶段给管理人发认购申请二次待确认,其流程由发行结束日期和配售天数决定,当发行结束日期+配售天数等于当前批号时,基金成立流程启动; 2.
为了防止锁冲突,同一投资者在同一代理人处同一基金的多笔认购将会在一起被处理; 3.
对于先行计费的基金,需要在发二次待确认时进行计费和计算利息,计息天数含头含尾,即计息天数 = 计息截止日 – 计息起息日 + 1; 4.
基金成立(057)时以020业务计算各项认购费用
(1)获取认购起息天数时优先获取基金代理关系上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上找不
到的用代理人上的参数
(2)对于需要利息转份额的基金,同步计算出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转份额数据
3.2.3.4 基金成立确认
1.
先行计费,057确认金额与申请金额不相符时或者确认数据中计费方式为管理人计费的,重新计算费用和利息(比例确认):
(1)管理人有确认利息回来的都以管理人确认的利息为准;
(2)利息计算的原则:020部分确认且已发认购二次待确且管理人无明细确认时需要重新计算利息
(3)对于发行失败(基金信息的状态为3)的,不需要管理人确认,直接确认失败处理并重新计算利息; 2. 3.
基金成立以130业务进行份额过户,对于上海场内的认购需要取整处理; 认购款(020、059、079)的交收期固定为2;
3.2.4 申购022/039/091
3.2.4.1 申请阶段
1. 2.
对普通基金申购、QDII基金及ETF基金申购的一次申请采用如下规则。 区别于其它业务,对申购业务申请数据需检查:(1)022、091业务,申请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最低申购下限;(2)022、091业务,如果该基金设置了申购级数,则申请金额减去最低申购下限之后,必须为申购级数的整数倍;(3)039业务,该基金+代理人在定额参数设置中为允许,并且申请份额不低于定额下限;(4)039业务,如果本系统配置指定该基金+代理人必须申报定额协议,则定额协议必须存在(可以当日申报);非必须申报协议且没有协议的,本系统自动补写一笔协议。 3.
上述检查(1)、(2)需要区别投资者是否首次投资,本系统可以设置管理人参数“首次投资判断标准”:(1)没有份额为首次投资,即基金账号+基金代码在本系统登记份额全部为0(不检查当日发生的其它交易增加的份额);(2)没有交易为首次投资,即基金账号+基金代码在本系统没有登记过份额,并且基金账号+基金代码没有其它成功的交易会增加份额(当日发生或者未完成的)。以没有交易为首次投资判断标准的情况下,如果当日存在多笔满足条件的申请,发生并行处理
时,可能会有一笔以上被判断成首次投资,但几率较小。 4.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非QDII基金申购申请,执行(1)如果基金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需计算费用;(2)如果基金当前净值(ETF基金为申购净值)大于零,需计算待确认份额;(3)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 5.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QDII基金申购申请,执行(1)将申请数据记入未完成交易,等待申购净值到达后触发二次处理;(2)如果为非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则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这种情况下会有两次待确认)。 6.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以及待确认金额不足支付手续费的申请,按失败处理:(1)给管理人/代理人失败回报数据,随正常交易一起发送;(2)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无需确认;(3)如果是深圳场内交易,还需给深圳分公司失败回报数据。
3.2.4.2 二次申请QDII/ETF
1. 2.
对QDII及ETF基金的申购二次申请采用如下规则。
二次申购申请由净值触发,当某只QDII或ETF基金(申购)净值送入本系统后,本系统对该基金执行如下处理,即二次申购申请处理。 3.
对于QDII基金,如果为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则计算各项费用及待确认份额 4. 5.
对于ETF基金,待确认份额 =(申请金额 - 总手续费)/ 申购净值。
对于QDII基金,如果待确认金额不足支付手续费,则(1)给管理人/代理人失败回报数据;(2)如果是深圳场内交易,还需给深圳分公司失败回报数据。 6.
给管理人二次待确认数据。
3.2.4.3 确认阶段
1.
对普通基金申购、ETF基金申购一次/二次,以及QDII基金申购二次申请的确认采用如下规则,QDII基金一次申请不需要确认。 2.
除ETF二次确认以外,该业务可以批确认,但明细确认优先于批确认。ETF二次确认,忽略管理人确认及批确认。批确认数据由管理人上传,或者通过前台参数配置。取批确认的规则是:(1)优先,业务+基金+确认日期;(2)其次,业务+基金+申请批号00010101。 3. 4.
除ETF一次确认以外,基金当日(申购)净值必须存在。
对于确认金额大于申请金额、确认金额为零(含比例确认为零),或者明细确认
中基金账户、交易账号与申请数据不符的交易,按失败处理。 5.
除ETF二次确认以外,在先行计费的情况下,如果计费净值(以本系统中净值为准)、计费金额、折扣率(管理人可修改)都没有变化,或者明细确认中指定为管理人计费的,则不需要重新计算费用,否则需要重新计算费用。对于ETF基金二次确认,管理人不能修改费用,不需要重新计算费用。 6.
明细确认中指定为管理人计费的情况下,确认份额处理方式:管理人确认份额不为0的,以管理人确认份额为准,否则重新计算确认份额 = (确认金额 – 费用合计)/ 净值。 7.
对场内非货币基金的确认份额需要取整,并重新计算确认金额=确认份额*净值+总手续费。 8. 9. 10.
对于039定期定额业务,追加“累计次数”和“累计金额”,记录“最近交易日”。 给管理人/代理人汇总回报。
深圳场内交易,需要给场内回报(基金结算业务确认接口)。
3.2.5 赎回024/063/093
3.2.5.1 申请阶段
1. 2.
对普通基金赎回、QDII基金及ETF基金赎回的一次申请采用如下规则。 区别于其它业务,对赎回业务申请数据需检查:(1)业务代码必须是024(普通基金/QDII基金赎回),或063(定期定额赎回),或093(ETF一次赎回);(2)024、093业务,如果申请份额小于最低赎回下限,则必须全部赎回,即申请份额必须等于投资人当前持有份额;(3)024、093业务,如果该基金设置了赎回级数,则申请份额减去最低赎回下限之后,必须为赎回级数的整数倍;(4)063业务,该基金和代理人在定额参数设置中为允许,并且申请份额不低于定额下限。 3. 4.
对于巨额赎回顺延,除上述(1)项检查外,不做其它项检查。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非QDII、非ETF基金的申请,执行(1)份额明细分配;(2)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且当前净值大于零的基金,需计算费用;(3)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 5.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QDII基金的申请,执行(1)份额明细分配;(2)将申请数据记入未完成交易,等待赎回净值到达后触发二次处理(仅在赎回净值到达当日给管理人下发待确认);(3)如果为非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则给管理人待
确认数据(仅在交易申请当日给管理人下发待确认)。 6.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ETF基金的申请,执行(1)份额明细分配;(2)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 7.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份额明细分配失败,以及确认金额不足支付手续费的申请,按失败处理:(1)给管理人/代理人失败回报数据,随正常交易一起发送;(2)给管理人待确认数据,无需确认;(3)如果是深圳场内交易,还需给深圳分公司失败回报数据。
3.2.5.2 二次申请QDII/ETF
1. 2.
对QDII及ETF基金的赎回二次申请采用如下规则。
二次赎回申请由净值触发,当某只QDII或ETF基金(赎回)净值送入本系统后,本系统对该基金执行如下处理,即二次赎回申请处理。 3. 4.
如果该基金为先行计费(基金参数配置),则计算各项费用。
对于QDII基金,如果待确认金额不足支付手续费,则(1)取消一次申请时的份额明细分配;(2)给管理人/代理人失败回报数据;(3)如果是深圳场内交易,还需给深圳分公司失败回报数据。 5.
给管理人二次待确认数据。
3.2.5.3 确认阶段
1.
对普通基金赎回、ETF基金赎回一次/二次,以及QDII基金赎回二次申请的确认采用如下规则,QDII基金一次申请不需要确认。 2.
该业务可以批确认,但明细确认优先于批确认。批确认数据由管理人上传,或者通过前台参数配置。取批确认的规则是:(1)优先,业务+基金+确认日期;(2)其次,业务+基金+申请批号00010101。 3.
除ETF一次确认以外,基金当日(赎回)净值必须存在并且大于0(如果净值等于0,且没有明细确认,则交易不会被处理)。 4.
对于确认份额大于申请份额,或者确认份额为零(含比例确认为零)的交易,按失败处理。 5.
确认份额小于申请份额(含批确认比例小于1)的情况下,需要取消申请阶段的份额明细分配,并且重新分配。 6.
对场内非货币基金的确认份额需要取整。
7. 除ETF一次确认以外,在先行计费的情况下,如果计费净值、计费份额、折扣率都没有变化,且管理人没有在明细确认中指定费用,则不需要重新计算费用和确认金额,否则需要重新计算费用和确认金额。重新计费时,如果是管理人指定费用,则只需重新计算过户费和确认金额即可。确认金额含未付收益(接口中还有单独的未付收益字段)。
8. 除ETF一次/二次确认以外,若发生了巨额赎回,且投资人指定巨额顺延的情况下,需要将未赎回的部分保存起来,下一工作日自动发起赎回。
9. 若ETF基金一次确认或者是DBF接口管理人,则只给汇总回报,除此之外,需要给管理人赎回明细+汇总回报。给代理人汇总回报。
10. 深圳场内交易,需要给场内回报(基金结算业务确认接口)。
3.2.6 预约赎回025
1.
对于本系统计费的数据,预约赎回数据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在申请阶段就会被处理完成。 2. 3.
申请金额必须大于预约赎回的下限,否则以失败处理。
预约赎回的日期必须合法有效,且预约赎回日期和申请日期之间的天数必须大于等于预约赎回最少天数且小于等于预约赎回最大天数,否则按失败处理。 4.
预约日期是申请日期。对于检查成功的数据,会写在未完成交易中间表中,对于非QDII基金,会将预约赎回日仍然生效的数据(未被撤销预约赎回的数据),在申请处理前将数据移动到交易申请表中参与当天的交易处理。
3.2.7 预约赎回撤单053
1.
预约赎回撤单需要将被撤单的那笔数据的申请日期和申请单号赋值在撤单交易的原申请日期和原申请单号上。 2.
以基金代码+025业务+代理人+原申请日期+原申请单号+基金账号+交易账号去匹配被撤单的业务。 3.
只有当被撤单的业务是预约赎回业务且还没有正式变为赎回之前才允许撤单,否则撤单失败处理。 4.
对于本系统计费的数据,预约赎回撤单业务在申请阶段就生效,不需要管理人确认。
5. 预约赎回撤单被成功处理后,原来那笔预约赎回的返回代码会被置为成功但且已处理(025业务不会失败也不会生效),在摘要说明字段上会赋值为’ 已经撤单’。
3.2.8 转托管026/027/028
3.2.8.1 功能说明
1. 2.
转托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由于上海场内交易是指定交易,结算系统需要投资者固定某个交易席位,这样的话就存在将投资者份额从一个托管席位转至另一托管席位的业务,这就是上证通转指定业务,目前该业务仅限上海场内交易。 3.
深圳场内以业务类型226申报场内转场外申请,而上海场内以业务类型026、027、028申报场内转托管,其中业务类型为026、基金代码为空、申请份额为零时是转指定申请,其他情况则为上海场内转场外申请;对于深圳场内申报的场内转场外申请,统一转成026业务进行处理。 4.
证监会标准接口代理人: (1)、026为一步转托管;
(2)、028为两步转托管出,如果证监会标准接口代理人申报了028业务且对方代理人代码不为空,则将对方代理人代码设置为空; (3)、027为两步装托管入; 5.
非证监会标准接口代理人:
(1)、申报的026、028业务等同处理,以对方代理人代码是否为空来区分是一步转托管还是两步转托管转出; (2)、027为两步转托管转入业务;
3.2.8.2 上证通转指定
1.
转指定申报申请时,业务类型必须为026、基金代码为空、申请份额为零且转入席位不可为空。 2.
由于上海场内交易是指定交易,TA系统将根据系统现有数据将申报席位转换成原指定的交易席位:份额减少类业务(024、026、063)从投资者份额持有情况中查找;份额增加类业务(020、022、029)先从投资者份额持有中查找,若找不到则从未完成交易中查找,还找不到则从现有交易中查找。
3. TA根据申报的转出席位、转入席位自动查找席位对应的具体代理人,若找不到则默认为101;非转指定业务则转入方代理人为申报的转入方代理人。
4. 将投资者持有的所有转出方份额转到转入方下,对于汇总余额不为零的,发一笔待确和回报;对于汇总份额余额为零的,若在转入方下有汇总数据则直接删除,否则更新转出方为转入方,不用发待确及回报。
5. 转指定时,持有份额(含汇总及明细)、未付收益、未发现金红利、冻结情况、当天非交易过户和冻结申请(柜台发起的)、赎回业务的代理人码和网点代码指定为转入方。
6. 汇总、货币基金未付收益能合到转入方则合进去,汇总在合并进去后需删除原记录以保证后继投资者席位唯一;指定后若无冻结则将红利下发给代理人,若有冻结则将席位指定为转入方;冻结登记、冻结明细都更新为转入方。
7. 转指定业务在柜台发起的业务之前处理,若转到真实的代理人和席位上时,需保证当前工作日柜台的非交易过户、冻结、赎回(顺延或预约赎回)申请的代理人码和网点代码为转入方代理人码和席位代码。
8. 上证通转指定申请进入TA系统后即进行过户处理,无确认流程。
3.2.8.3 场内转场外申请
1.
TA系统不登记深圳场内的份额,深圳分公司每天通过JSCYHZ、JSCYMX两个接口文件将深圳场内的份额持有情况(计减场内转场外、计减计增拆分/合并业务的份额)发给TA系统。 2. 3.
深圳场内转场外以226业务申报,TA系统自动将其转换为026业务处理。 上海转托管分场内转场外和转指定,其申报的业务类型可以是026、027、028,除026业务、基金代码为空、申请份额为零是转指定业务,其他申报均为跨市场转托管即场内转场外。 4.
对于非LOF场内转场外,检查基金是否允许此业务;检查代理人是否允许此业务;检查基金账户状态是否允许此业务。 5.
核对基础账户资料、核对基金账户、核对转出席位是否能获取到对应代理人、核对申请份额(为零则失败,上海场内非货币基金必须为整数)、检查对方代理人合法性、检查基金及对方代理人代销关系、代理人是否支持一步转托管((1)、对于代理人只支持两步转托管且管理人不支持两步转托管的,深圳场内挂账处理,
上海场内失败处理(2)、对于代理人只支持两步转托管且管理人支持两步转托管的,深圳场内、上海场内均以挂账处理)、补交易账号(单交易账号或多交易账号但不支持两步转托管((1)多交易账号管理人支持两步转托管的数据,上海场内、深圳场内均以挂账处理;(2)没有交易账号或者多交易账号但管理人不支持两步转托管的数据,深圳场内以挂账处理;上海场内以失败处理;)),以上检查若非特殊说明,对于深圳场内检查不通过则挂账、上海场内检查不通过则以失败处理; 6.
LOF场内直接将份额过入转入方;非LOF场内则先将份额从转出方过出、再过入转入方。 7. 8.
场内转场外在申请阶段即完成过户,不再进行确认处理。
挂账时(对方代理人为000)还需要将该笔转出记入未完成交易中间表,以便转入时匹配。 9.
深圳场内的数据需要给场内回报(基金结算业务确认接口)。
3.2.8.4 场外转场内申请
1.
场外转场内申报时,
(1)代理人为非证监会标准接口:对方代理人必须填999;
(2)代理人为证件会标准接口:对方代理人必须填必须填写101或102。 2.
非场内发行基金(ETF基金除外)不允许转到场内,LOF后收费基金不允许转到场内。 3. 4.
转到场内时,基金账户对应的场内基础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检查转入方是否允许转入,含席位是否正确、转入代理人是否能代销场内基金及份额(转入深圳场内不用判断)。 5. 6. 7. 8. 9.
检查转入方基础账户是否允许转入,不允许转入到不合格账户上去。 对于非货币基金转到场内的申请份额必须是大于零的整数。
LOF基金[R-2,R]之间不允许从场外转托管至场内,其中R是权益登记日。 先将份额从转出方过出,再过入转入方(深圳场内预登记)。
上海场内过入转入方时,需保证投资者的份额在已存在份额的席位上(由份额登记函数保证)。 10.
转入方为深圳场内的数据需要给场内回报(基金结算业务确认接口)。
3.2.8.5 场外转场外申请
1. 2. 3.
场外转场外申报时,对方代理人不能填为999,申请份额必须大于零。 检查对方代理人是否支持一步转托管、是否能代销此基金、是否能够转入等。 未上传对方交易账号则检查是否仅有一个可用的交易账号,上传对方交易账号则检查其合法性;一步转托管不允许相同账户之间做转托管。 4.
若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需要两步转托管但管理人不支持两步转托管,则交易以失败处理。 5. 6.
若是两步转托管处理时,挂账到代理人000上,并记下该笔转出交易。 先从转出方将份额过出、再过入转入方。
3.2.8.6 转托管入申请
1. 2.
若代理人仅支持一步转托管,则不允许发起027业务。
若原转出方为场内代理人,则027申报申请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对方网点、申请份额、基金代码、份额类别必须与原转出交易一致,且:
(1)、若代理人为证监会标准接口:对方代理人必须为101或102; (2)、若代理人为非证监会标准接口:对方代理人必须为999。 3.
若原转出方为场外代理人,则027申报申请必须满足的条件:对方代理人、基金代码与原转出交易一致,原申请单号填写转出交易的申请单号。 4. 5.
转出方存在已登记未再投资份的处理的分红数据,不允许转托管入。
将份额从原转出挂账处过出,过入转入申请方,并将由于挂账而产生的权益下发给转入申请方。
3.2.8.7 转托管确认处理
1.
目前TA系统现有基金都是本系统计费,转托管在申请阶段即已完成过户,无确认处理流程,只有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才需要确认处理。
3.2.8.8 转托管写回报
1.
转指定只需要给管理人回报,不需要给代理人回报。
(1)TXT接口转指定给管理人没有明细回报(在发送程序中控制);
(2)DBF接口转指定给管理人只发明细回报,无汇总回报。明细回报的申请单号(内部序号)是相同的。 2.
给代理人回报:深圳场内转出的不需要在这里生成代理人转出回报数据,转入方
为深圳场内的也不需要在这里生成转入方汇总回报,在业务程序中通过基金结算业务确认表将投资者份额信息通知深圳场内
(1)027业务:一笔汇总回报(业务代码用027到YWZHMP表中去取),其中对方代理人、对方网点、对方基金账号、对方交易账号为转出方;
(2)026或028业务:一笔转出汇总回报(成功时,业务代码用028到YWZHMP表中去取;失败时,业务代码用026去取;对于上海场内转场外,代理人为101,其他为实际代理人);转托管成功且未挂账的,还需发一笔转入汇总回报(其中,对方代理人、对方网点、对方基金账号、对方交易账号为转出方)。 3.
给管理人回报:
(1)失败的027业务给管理人发一笔127的汇总回报;
(2)非027业务或处理成功:一笔126汇总回报;成功的还需发多笔转入转出方回报(依据份额明细变更表写回报,回报业务代码分别为127、128)。
3.2.9 设置分红方式029
3.2.9.1 申请阶段
1.
ETF基金、货币基金、保本基金不能修改分红方式,其默认的分红方式是:ETF基金或保本基金是现金红利,货币基金的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 2. 3.
申报的分红方式必须是合法的分红方式,目前仅能是红利再投(0)或现金红利(1)。 目前,允许工行不申报需修改分红方式的份额类别,这样的话,默认修改投资者在该工行的该只基金的所有份额类别的分红方式,其他代理人必须申报份额类别 (1)对于场内数据,会修改满足4要素(基金代码+份额类别+基金账号+代理人)下的所有的份额汇总的存量数据;
(2)修改分红方式对于存量数据不修改最后修改日期。 4.
若申报了份额类别,则给代理人一笔回报、给管理人一笔待确一笔回报;若未申报份额类别,则给代理人仅一笔回报、但给管理人的待确和回报的笔数与代理人支持的份额类别种类有关。
3.2.9.2 确认阶段
1.
仅针对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才需要管理人对029业务进行确认。目前TA系统仅存在本系统计费的基金,无需管理人对029业务进行确认。
3.2.10 份额冻结031 3.2.11 份额冻结031
3.2.11.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3. 4.
冻结业务可以由中登柜台发起。
是否允许代理人发起冻结业务由系统参数(DlrCounterTrade)来统一控制。 无论是代理人、管理人或柜台发起,冻结解冻申请确认都不计算费用。 对于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还允许管理人发起冻结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5.
代理人和柜台发起冻结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业务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11.2 申请阶段
1.
冻结方式如果没有指定的话(冻结方式为空),则取该基金所对应的管理人中设置的冻结方式。 2.
冻结、解冻并未检查基金是不是LOF场内基金;LOF场内的冻结解冻直接反映到结算持有汇总及明细上,即深圳分公司受理后在上传的文件中含该部分冻结、解冻份额,不将冻结解冻交易反馈给中登总公司;若LOF场内将这部分交易传给了基金结算系统,冻结会由明细分配函数返回份额不足而失败,而解冻则由于给定的原冻结流水号不存在而失败。
3.2.11.3 确认阶段
1.
对于本系统计费且柜台发起的的基金,冻结业务采用默认确认的原则,不需要管理人确认数据,即无论管理人是否有确认数据回来,都不会处理管理人的确认数据。 2. 3.
对于允许管理人确认数据,确认成功的数据必须是全额确认,否则以失败处理。 对于管理人发起的冻结业务也受账户等合法性的限制:本系统计费的基金不允许管理人发起冻结业务;管理人发起时,不能冻结LOF场内基金的份额。 4.
对于处理成功的数据如果在冻结登记表中没有相应的数据(主要是代理人发起的和管理人发起的冻结业务数据),需要补写一笔冻结登记的数据。在补写冻结登记表数据的时候:对于货币基金的冻结方式统一都赋值为冻结本金+孳息;冻结
登记日统一赋值为冻结数据所对应的申请日期;对于冻结截止日非法的数据,统一认为需要手工解冻的数据。 5.
每一笔明细过户都对应一笔冻结明细的数据,其中冻结明细表中冻结业务流水号+冻结编号与所对应的冻结登记数据保持一致,冻结部分的现金分红是不下发的。 6. 7.
在冻结过户处理完后需要获取该投资者目前冻结总份额,以发送相关的参与人。 特殊接口处理:下发农行冻结数据申请单号调整为冻结流水号。
3.2.12 份额解冻032
3.2.12.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解冻业务可以由中登柜台发起。
解冻业务可以由系统自动发起(自动解冻的处理),体现在数据中也是柜台发起业务,自动解冻发起时间:已冻结未解冻的且解冻日期小于等于确认日期的数据(自动解冻到期日是确认日期)。 3. 4.
是否允许代理人发起解冻业务由系统参数(DlrCounterTrade)来统一控制。 对于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还允许管理人发起解冻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5.
代理人和柜台发起解冻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业务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12.2 申请阶段
1.
解冻业务必须上传解冻目标,即该笔数据所对应冻结业务的冻结流水号+冻结编号字段,该字段放在交易申请表中的原TA确认流水号(JSYQRXH)字段上,并且该笔冻结数据尚未解冻处理且解冻数据所对应的投资者的六项关键信息必须和冻结数据保持一致。 2.
解冻只能由原冻结参与人发起,且只能由原冻结网点发起:如A代理人W网点发起的冻结只能由A代理人W网点解冻,而不能由B代理人的X网点解冻。 3.
不支持部分解冻:要解冻该批次的冻结份额必须都解冻处理,即与上传的冻结流水号+冻结编号一致的数据都会解冻处理掉。 4.
LOF 场内基金的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3.2.12.3 确认阶段
1.
对于本系统计费且柜台发起的(柜台发起含自动解冻数据)基金,解冻业务采用默认确认的原则,不需要管理人确认数据,即无论管理人是否有确认数据回来,都不会处理管理人的确认数据。 2. 3. 4. 5.
对于允许管理人确认数据,确认成功的数据必须是全额确认,否则以失败处理。 LOF 场内基金的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找不到LOF场内的冻结登记记录。 解冻处理成功的数据需要更新冻结登记表中的冻结标志为已解冻。
解冻数据需要处理未发放现金红利表的数据(以冻结流水号+冻结编号匹配): (1)对于未指定数据,把冻结金额写到分红金额上冻结金额置 0;
(2)其他情况:将处理标志更新为已下发,写分红明细表,以备数据的下发和数据清算处理。 6.
对于处理成功的数据如果在解冻登记表中没有相应的数据(主要是代理人发起的和管理人发起的解冻业务数据),需要补写一笔解冻登记的数据。 7. 8.
根据冻结明细表数据进行过户处理,并更新冻结明细的解冻标志。
在解冻过户处理完后需要获取该投资者目前冻结总份额,以发送相关的参与人。
3.2.13 非交易过户033
3.2.13.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3. 4.
非交易过户业务可以由中登柜台发起。
是否允许代理人发起非交易过户业务由系统参数(DlrCounterTrade)来统一控制; 无论是代理人、管理人或柜台发起,该业务都没有费用。
对于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还允许管理人发起非交易过户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5.
代理人和柜台发起非交易过户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业务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13.2 申请阶段
1.
非交易过户业务转入转出方都受业务控制的限制;转入转出账户(含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都必须合法有效;转出账户、转入账户、基金代码三者必须在同一个
市场;转入转出账户不能是同一个账户。 2. 3. 4. 5. 6.
若管理人无过户入方的账户资料则将该资料发给管理人。 非交易过户入不允许过入到场内的不合格账户上面上去。 场内非货币基金,转出份额必须为整数。
转入的代理人代码可以不填写,但是只要填写了必须和转出的代理人一致。 LOF 场内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LOF场内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直接反映到结算持有汇总及明细上,即深圳分公司受理后从过户出方转到过户入方,不将交易反馈给中登总公司。
3.2.13.3 确认阶段
1.
管理人发起的业务也同样受申请阶段所检查的业务限制(1-6条),目前本系统计费的基金不允许管理人发起非交易过户业务,而代理人是否发起由参数DlrCounterTrade控制。 2.
对于DBF接口的非交易过户数据,034、035业务可以依靠内部序号来配对对手方 ;对于TXT接口的非交易过户的明细数据,总TA流水号字段赋值为该笔申请所对应的TA流水号;对于TXT接口的非交易过户的明细数据,每一笔明细过户可以依靠原TA流水号字段来配对对手方。 3. 4.
非交易过户会按照比例带走收益。
非交易过户允许保留原过户日,这点通过基金信息的相关参数来控制;非交易过户是保留份额的原始来源的。 5.
对于本系统计费且柜台发起的的基金,非交易过户业务采用默认确认(100%比例)的原则,不需要管理人确认数据,即无论管理人是否有确认数据回来,都不会处理管理人的确认数据。 6.
对于允许管理人确认数据,确认成功的数据必须是全额确认,否则以失败处理。
3.2.14 利添利业务098
3.2.14.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利添利业务只能由代理人自己发起,目前只有工行有此业务。 利添利业务直接过户,过户日为下一工作日,不保留原过户日。
3.2.14.2 申请阶段
1.
利添利业务对账户和网点的处理:
①利添利的转入基金账户可以不填写(为空的时候系统会依据交易账号去补写与基金代码所在的TA一致的基金账号);填写了就必须是正确的账户数据; ②利添利业务转入转出方都受业务控制的限制;
③转入转出账户(含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都必须合法有效; ④转出账户、转入账户、基金代码三者必须在同一个市场; ⑤转入转出账户不能是同一个账户;
⑥利添利业务不允许过户到场内的不合格账户上去; ⑦对于大集中模式下,网点代码被强制修改为代理人代码;
⑧对于非大集中模式下的对方网点代码如果没有填写,将对方网点代码为JSWDDM。 2. 3. 4. 5.
管理人无过入方账户资料的,发账户资料。 场内非货币基金,转出份额必须为整数。
转入的代理人代码可以不填写,但是只要填写了必须和转出的代理人一致。 利添利收益是否带走受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参数‘利添利是否带走收益’控制(0-不带走收益 1-总收益带走收益 2-当日收益比例带走;默认为正收益不带走)但是当未付收益小于0的时候必须按总收益比例带走收益(不管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参数设置的是什么)。 6. 7. 8. 9.
利添利业务不存在明细的回报数据。 利添利业务不允许保留原过户日。 LOF 场内基金的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利添利业务不会触发强制赎回业务。
3.2.15 基金转换036/037/038
3.2.15.1 同一TA内基金转换申请阶段
1.
同TA内转换,非证监会标准接口的代理人可以用036、038申报,但不能用037申报;证监会标准接口的代理人只能以036申报;跨TA转换,98/99间转换和98/99转自建用038申报,自建转98/99时用037申报;跨TA转换037/038业务申报时必须申报对方TA代码,该代码与基金的管理人码相同。
2. 3.
检查是否能够从转出基金转到转入基金,配置时不支持XXXXXX的形式。 当代理人申报的基金转换转出份额等于其持有的可用份额时,允许其低于配置的最低转出份额。
4. 基金转换时,不仅要求转出基金能够做转换业务(036、038),还要求转入基金能够做转换业务(036、037),在配置业务控制时,支持代理人XXX和基金XXXXXX的形式,但不可同时为模糊匹配。
5. 6.
判断转换是否优惠,传入计费函数以便计费。
申请阶段允许无转入方基金净值,此时确认的转入方基金份额也为零;确认阶段不允许转入方基金净值为零,若为零则将报平台错误。
7. 8.
货币基金需要将未付收益带走,并转换成转入基金的份额。
转换申请阶段需统计检查成功的转换记录数,统计时,若转出转入基金是分级基金,则以分级基金的主基金为统计目标。这里记录转换记录数主要是多批次情况下给管理人发回报,单批次情况无作用。
9. 失败时写一笔汇总回报(给管理人136,给代理人则按036转换)。
3.2.15.2 同一TA内基金转换确认阶段
1. 2. 3.
基金转换确认时,若转入基金的净值未到达,则该笔交易不处理并会在平台提示。 对于转换确认份额与待确份额不一致的,需重新分配份额。
确认时,会将其转换累积次数和累积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记下,以作为基金转换优惠的判断条件。 4.
基金转换时,管理人确认的份额是对转出份额的确认,若是TA计费,则TA系统会根据转出确认份额计算出转出确认金额,然后计算出转入确认份额;若是管理人计费且非货币基金,则以管理人的确认金额、转入确认份额为准(上述两值不为零)。DBF接口无法确认基金转换的确认金额、转入确认份额,因此其默认值为零,转换确认时,以TA计算为准;若是TXT接口、管理人计费但上述两字段之一为零时,也是TA计算出来的;申购业务时DBF接口无法确认份额、TXT接口若确认回的确认份额为零时也是以TA计算的为准的。 5.
转出确认时,会将转入确认份额分配到转出的每笔明细上,以便过户转入基金时记录下原过户日期等信息。 6.
管理人回报数据::给管理人多笔138转出明细回报和137转入明细回报(管理人
TXT接口),给管理人一笔136汇总回报(不论成功与否)。 7.
代理人回报:
(1)、对于代理人为证监会标准接口的数据只下发一笔136回报; (2)、对于代理人为证监会标准接口的数据:
a、失败时给代理人一笔汇总回报(用036去找);
b、成功时先用036去找,若找到则一笔汇总回报,若找不到则分别写一笔转出汇总回报(用038去找)和一笔转入汇总回报(用037去找)
3.2.15.3 跨TA基金转换037业务申请阶段
1. 2.
自建转98/99时用037申报,申报时必须申报对方TA代码。
自建转98/99时,管理人必须是TXT接口且管理人必须支持跨自建 TA 基金转换业务 3. 4. 5.
只支持场外账户做跨TA基金转换业务。
转入方TA代码必须是98或者99,转出方TA代码必须是转出基金的管理人代码。 对于失败的数据写一笔汇总137回报。(给管理人和对代理人都是137)
3.2.15.4 跨TA基金转换037业务确认阶段
1. 2.
跨TA基金转换037业务,管理人必须明细确认回来。
确认检查时,需要核对转入交易账号、转入基金账户、转出基金代码、转入基金代码。 3.
确认时,管理人确认返回代码不为0000或者确认份额为0都视为管理人拒绝,该笔交易以失败处理。 4. 5. 6. 7.
若管理人确认份额大于申请份额,则以失败处理。 检查成功的数据,以管理人确认回来的转入确认份额为准。 下发回报的未付收益以管理人确认的为准。
写一笔137回报数据下发给代理人和管理人:给管理人回报,JHQRFE为转出方确认份额,JHDFFE为转入方确认份额;给代理人回报中,JHQRFE为转入方确认份额,JHDFFE为转出方确认份额
3.2.15.5 跨TA基金转换038业务申请阶段
1.
跨TA转换,98/99间转换和98/99转自建用038申报,跨TA基金转换申报时必须申报对方TA代码。 2. 3.
跨TA基金转换管理人必须是TXT接口类型。
98/99TA之间的基金转换也必须配置转换关系,需要检查是否能够从转出基金转到转入基金,配置时不支持XXXXXX的形式;跨自建TA的基金转换不需要配置转换关系,管理人必须支持跨自建TA的基金转换业务,且申报的对方TA代码必须是管理人代码。 4. 5.
目前只支持场外账户做跨TA基金转换业务
同TA内或者是98/99TA之间的基金转换时,不仅要求转出基金能够做转换业务(036、038),还要求转入基金能够做转换业务(036、037),在配置业务控制时,支持代理人XXX和基金XXXXXX的形式,但不可同时为模糊匹配;对于跨自建TA的基金转换,对于037业务只要能转入;对于038业务只要能转出即可。 6.
对于98/99之间的基金转换,还需要检查: (1)、不支持转入方是场内的账户
(2)、转入转出交易账户、转入转出基金账户不能是同一个账户 (3)、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是必须为同一投资者 (4)、转入基金账户允许做转入037业务
(5)、基金转换需要检查最低转换份额,但当代理人申报的基金转换转出份额等于其持有的可用份额时,允许其低于配置的最低转出份额(跨自建TA的转换不需要检查最低转换份额) (6)、检查转入基金业务状态 7.
98/99TA之间的基金转换判断转换是否优惠,传入计费函数以便计费;跨自建TA的基金转换,不需要计费处理。 8.
对于需要计费的申请阶段允许无转入方基金净值,此时确认的转入方基金份额也为零;确认阶段不允许转入方基金净值为零,若为零则将报平台错误。 9.
98/99TA之间的基金转换货币基金需要将未付收益带走,并转换成转入基金的份额;对于跨自建TA的货币基金的基金转换出(038)业务,待确认金额上需要累加未付收益数值。 10.
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申请阶段需统计检查成功的转换记录数,统计时,
若转出转入基金是分级基金,则以分级基金的主基金为统计目标。这里记录转换记录数主要是多批次情况下给管理人发回报,单批次情况无作用。 11.
给管理人回报数据:
(1)、对于跨98/99之间的转换:会生成一笔138的汇总回报(不论成功与否);对于成功的数据还生成多笔138转出明细回报和137转入明细回报(管理人TXT接口);
(2)、对于跨自建TA转出:会生成一笔138的汇总回报(不论成功与否);对于成功的数据还生成多笔138转出明细回报; 12.
给代理人回报数据:
(1)、对于跨自建TA的基金转换出业务只发代理人138回报;
(2)、对于跨98/99之间的转换,且代理人为非证件会标准接口的则下发一笔138转出回报,对于成功的数据还生成一笔137转入回报;
(3)、对于跨98/99之间的转换,且代理人为证件会标准接口的则下发一笔138转出回报;
3.2.15.6 跨TA基金转换038业务确认阶段
1.
跨TA基金转换038业务,管理人必须将数据做明细确认给中登。没有明细确认的以失败处理且返回管理人拒绝的返回代码。 2.
基金转换确认时,对于98/99之间的转换,若转入基金的净值未到达,则该笔交易不处理并会在平台提示。 3. 4.
对于转换确认份额与待确份额不一致的,需重新分配份额。
98/99之间的转换确认时,会将其转换累积次数和累积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记下,以作为基金转换优惠的判断条件。 5.
对于货币基金,对于确认数据是管理人计费且为部分确认数据的,未付收益以管理人确认的为准;对于管理人全部确认或者是TA计费,未付收益以中登的为准。 6.
基金转换时,管理人的确认份额字段是对转出份额的确认,若是TA计费,则TA系统会根据转出确认份额计算出转出确认金额,然后计算出转入确认份额(确认金额中含有未付收益的金额);若是管理人计费,且管理人的确认金额、转入确认份额不为0,则分别以管理人确认的为准。 (这里对于货币基金不需要再累计
进入确认金额和转入确认份额中,因为待确认阶段已经下发了未付收益字段,管理人计费时的确认金额和转入确认份额如果确认以非零值回来的话就必须含有未付收益的金额) 7.
98/99之间的基金转换的转出确认时,会将转入确认份额分配到转出的每笔明细上,以便过户转入基金时记录下原过户日期等信息。 8.
给管理人多笔138转出明细回报;若是98/99之间的转换,则还有多笔137转入明细回报;给管理人一笔138汇总回报。 9.
失败时给代理人一笔138汇总回报;成功时给代理人则会生成一笔138回报加一笔137回报数据
3.2.16 强增业务044
3.2.16.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3. 4.
强增强减业务申请阶段仅能由中登柜台发起。
允许管理人发起强增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允许管理人走批调的方式发起强增业务。
柜台发起强增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业务(含批调)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16.2 申请阶段
1.
强增业务允许指定过户:
(1)强增业务允许指定强增的过户日期,对于指定日期非法或指定过户日期大于 T+1 的以T+1日为过户日期;
(2)强增业务允许指定确定的明细过户,但是所指定的明细必须存在,否则以失败处理,对于指定的明细存在的,在过户的时候要将指定明细的过户日期写到交易回报表的原过户日期字段上。 2. 3. 4.
LOF 场内基金的强增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指定强增的过户明细时,其指定的明细必须存在。 强增时,代理人必须能够代销该基金该份额类别。
3.2.16.3 确认阶段
1. 2.
管理人发起的强增:LOF 场内基金的强增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管理人发起的强增:允许对未付收益做调整,但是确认文件中“摘要说明”字段必须赋值为G-调整收益(此时忽略份额字段,只处理收益)。 3.
柜台发起的强增业务允许管理人做确认,确认数据的账户必须和申请的一致,且必须对份额的全额确认,否则以失败处理。 4.
强增业务对于净值的处理:
(1)对于指定明细过户的数据,以指定明细的净值为准;
(2)对于非指定明细(含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获取过户日的数据前一工作日的净值数据,获取不到,对于普通基金则设净值为0,对于QDII,ETF取与当前批号最近一天的净值数据。 5.
强增业务对于份额原始来源的处理:
(1)对于指定明细过户的数据,以指定明细的份额原始来源为准;
(2)对于非指定明细(含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份额注册日期在基金成立之前的原始来源为认购,否则为申购所得。 6. 7.
交易回报表原确认日的赋值:赋值为份额的注册日期。 DBF接口内部序号的赋值:
(1)管理人发起的强增业务取原申请单号; (2)柜台发起的取交易申请的内部序号。
3.2.16.4 批量强增TXT
1.
管理人发起的批调业务在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且必须在翻盘前提前录入参数,否则批调文件不会被接收处理。 2.
批量强增允许指定过户:
(1)批量强增允许指定强增的过户日期,对于指定日期非法或指定过户日期大于 T+1 的以T+1日为过户日期;
(2)批量强增允许指定确定的明细过户,但是所指定的明细必须存在,否则以失败处理。 3.
批量强增关于管理人上传了分红方式字段的处理:
(1)批量强增业务允许管理人上传分红方式字段:如果6要素相同的数据上传
了多笔,以申请单号最大的且分红方式不为空的为准;
(2)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统一后,存在以下情况上传的分红方式做无效处理: 对于存在了份额汇总数据的数据;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和默认分红方式一致的数据;对于有效的分红方式字段的修改需要下发一笔代理人的129的回报数据。 4.
批量强增对网点代码和账户的处理:
①代销机构不支持多交易账号或者虽然支持多交易交易账号,但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只有一个交易账号的,允许管理人不上传交易账户字段,系统会在这个原则下自动补写交易账户;
②对于大集中模式且网点代码为空,用代理人代码赋值; ③批量强增受账户合法性检查的限制;
④批量强增基金代码的TA和账户的必须是同一市场的;
⑤批量强增对于上海场内的数据,会过户到指定的席位上去:在份额汇总存在的数据以份额汇总的为准(持有份额优先原则);份额汇总不存在的数据以上传的席位为准;
⑥对于非账户不存在(含上海场内10位账户的数据)和基金代码非法外的数据都要下发管理人的账户资料数据。 5.
其他一些合法性检查:
①管理人只能上报本管理人的批量强增的数据;
②批量强增允许上传份额为0的数据,这时候管理人是想修改投资者的分红方式; ③基金代码、代销关系、代理人代码存在且合法; ④LOF 场内数据不处理,直接确认失败。 6.
批量强增对于净值的处理:
(1)对于指定明细过户的数据,以指定明细的净值为准;
(2)对于非指定明细(含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以管理人上传的成本价PZCBJ 为准。 7.
批量强增对于份额原始来源的处理:
(1)对于指定明细过户的数据,以指定明细的份额原始来源为准; (2)对于非指定明细(含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
(3)对于管理人上传的成本价为0且是后收费基金,份额原始来源定为分红所得;
(4)对于其他的数据依据份额注册日期确定份额原始来源为认购所得或申购所得。 8.
批量调整支持份额锁定、解锁处理:
(1)份额锁定、解锁业务只支持场外12位账户;
(2)份额锁定\解锁业务必须传入流水号(即份额锁定解锁是对指定明细数据的操作)
(3)锁定业务的锁定截止日必须合法有效并大于当前日期 (4)解锁业务申请份额必须和对应的被解锁的份额一致
(5)份额的锁定登记在份额锁定表(FESDDP)中,份额解锁直接将锁定到期日置掉即可;
(6)份额锁定、解锁无代理人回报数据。
3.2.16.5 批量强增DBF
1.
DBF接口管理人发起的批调业务在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且必须在翻盘前提前录入参数,否则批调文件不会被接收处理。 2. 3.
DBF接口的批量调整,对于持有份额大于等于0的认为是强增数据。
DBF接口批量强增允许指定过户:批量强增允许指定强增的过户日期,对于指定日期非法或指定过户日期大于 T+1 的以T+1日为过户日期。 4.
DBF接口批量强增关于管理人上传了分红方式字段的处理:
(1)批量强增业务允许管理人上传分红方式字段:如果6要素相同的数据上传了多笔,以申请单号最大的且分红方式不为空的为准;
(2)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统一后,存在以下情况上传的分红方式做无效处理: 对于存在了份额汇总数据的数据;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和默认分红方式一致的数据;对于有效的分红方式字段的修改需要下发一笔代理人的129的回报数据。 5.
DBF接口批量强增代理人代码和网点代码的处理:
①对于场内的10位账号的DBF接口的批量强增,需要根据席位代码获取代理人代码,获取不到代理人代码的数据以失败处理;
②场外的12位账户以管理人上传的为准做合法性检查,网点代码等同于代理人代码。 6.
DBF接口批量强增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处理:
①基金账户以管理人上传的为准做账户有效性检查; ②场内10位账户的交易账户=网点代码+基金账户;
③场外的账户的交易账户:以代理人+交易账户去系统中获取交易账户状态正常的账户,获取不到该笔数据以失败处理;
④批量强增基金代码的TA和账户的必须是同一市场的;
⑤批量强增对于上海场内的数据,会过户到指定的席位上去:在份额汇总存在的数据以份额汇总的为准(持有份额优先原则);份额汇总不存在的数据以上传的席位为准;
⑥对于非账户不存在(含上海场内10位账户的数据)和基金代码非法外的数据都要下发管理人的账户资料数据。 7.
其他一些合法性检查:
①管理人只能上报本管理人的批量强增的数据;
②批量强增允许上传份额为0的数据,这时候管理人是想修改投资者的分红方式; ③基金代码、代销关系、代理人代码存在且合法; ④LOF 场内数据不处理,直接确认失败。 8.
DBF接口强增对于份额的登记:
(1)对于 TSJFLX='H'( 后收费 ) 的情况下:如果 0 (2)如果 TSJFLX='Q'( 前收费 ) 且 TSCYFE>=0 的情况下,只需要登记一笔, 登记的份额为 TSCYFE, 份额原始来源按照登记日期来判断是认购还是 申购所得。 9. DBF接口批量强增对于净值的处理:以管理人上传的成净值TSCNAV 为准。 3.2.17 强减业务045 3.2.17.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强减业务可以由中登柜台发起。 允许管理人发起强减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3. 4. 允许管理人走批调的方式发起强减业务。 柜台发起强减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强减业务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17.2 申请处理 1. 强减业务允许指定强减过户数据: (1)强减业务允许对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进行强减处理,对于指定日期非法的忽略指定的日期,以默认原则做强减份额的分配; (2)强减业务允许指定确定的明细过户,但是所指定的明细必须存在,否则以失败处理。 2. 若同时指定了原TA确认流水号和原TA确认日期,以指定的原TA确认流水号做强减分配。 3. LOF 场内基金的强减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3.2.17.3 确认处理 1. 柜台发起的强减业务允许管理人做确认,确认数据的账户必须和申请的一致,且必须对份额的全额确认,否则以失败处理。 2. 3. 管理人发起的LOF 场内基金的强减数据直接以失败处理。 管理人发起对未付收益强减: (1)管理人发起业务允许对未付收益做调整,但是确认文件中“摘要说明”字段必须赋值为G-调整收益(此时忽略份额字段,只处理收益)。 (2)被调整的收益必须大于0;未付收益正负字段不能赋值为1-负数;允许将未付收益调整为负数,但是要求其调整后的未付收益收益与可用份额的总和必须大于0; 4. 强减业务对于回报特殊字段的赋值: (1)DBF接口内部序号的赋值:管理人发起的强增业务取原申请单号,柜台发起的取交易申请的内部序号; (2)明细数据中原确认日的赋值:赋值为份额的注册日期; (3)明细数据中原TA确认流水号的赋值:该笔份额明细过出所对应的TA流水号; (4)明细数据的总TA流水号:取申请表的确认号,即明细分配表序号。 5. 强减业务除了调整收益以外对于货币基金不带走收益。 3.2.17.4 批量强减TXT 1. 管理人发起的批调业务在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且必须在翻盘前提前录入参数,否则批调文件不会被接收处理。 2. 批量强减允许指定过户: (1)强减业务允许对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进行强减处理,对于指定日期非法的忽略指定的日期,以默认原则做强减份额的分配; (2)强减业务允许指定确定的明细过户,但是所指定的明细必须存在,否则以失败处理。 3. 4. 批量强减不处理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字段。 批量强减对网点代码和账户的处理: ①代销机构不支持多交易账号或者虽然支持多交易交易账号,但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只有一个交易账号的,允许管理人不上传交易账户字段,系统会在这个原则下自动补写交易账户; ②对于大集中模式且网点代码为空,用代理人代码赋值; ③批量强减受账户合法性检查的限制; ④批量强减基金代码的TA和账户的必须是同一市场的; ⑤批量强减对于上海场内帐号如果已存在相应的份额汇总数据,调整的网点代码与份额汇总表的一致(持有份额优先原则); ⑥对于非账户不存在(含上海场内10位账户的数据)和基金代码非法外的数据都要下发管理人的账户资料数据。 5. 其他一些合法性检查: ①管理人只能上报本管理人的批量强增的数据; ②批量强减上传份额必须大于0; ③基金代码、代销关系、代理人代码存在且合法; ④LOF 场内数据不处理,直接确认失败。 6. 批量强减对于货币基金是不带走收益的。 3.2.17.5 批量强减DBF 1. DBF接口管理人发起的批调业务在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且必须在翻盘前提 前录入参数,否则批调文件不会被接收处理。 2. 3. DBF接口的批量调整,对于持有份额大于小于0的认为是强减数据。 DBF接口批量强减允许指定过户:强减业务允许对指定过户日期的数据进行强减处理,对于指定日期非法的忽略指定的日期,以默认原则做强减份额的分配。 4. 5. DBF接口批量强减不处理管理人上传的分红方式字段。 DBF接口批量强减代理人代码和网点代码的处理: (1)对于场内的10位账号的DBF接口的批量强增,需要根据席位代码获取代理人代码,获取不到代理人代码的数据以失败处理; (2)批量强减对于上海场内帐号如果已存在相应的份额汇总数据,调整的网点代码与份额汇总表的一致(持有份额优先原则); (3)场外的12位账户以管理人上传的为准做合法性检查,网点代码等同于代理人代码。 6. DBF接口批量强增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处理: ①基金账户以管理人上传的为准做账户有效性检查; ②场内10位账户的交易账户=网点代码+基金账户; ③场外的账户的交易账户:以代理人+交易账户去系统中获取交易账户状态正常的账户,获取不到该笔数据以失败处理; ④批量强减基金代码的TA和账户的必须是同一市场的; ⑤对于非账户不存在(含上海场内10位账户的数据)和基金代码非法外的数据都要下发管理人的账户资料数据。 7. 其他一些合法性检查: ①管理人只能上报本管理人的批量强减的数据; ②基金代码、代销关系、代理人代码存在且合法; ③LOF 场内数据不处理,直接确认失败。 8. DBF接口强减对于份额的登记是不带走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的。 3.2.18 份额锁定047 份额锁定业务是通过管理人批调(TXT接口)文件上传的,其要求基本等同管理人批调中的强增业务,但是增加了以下处理: 1. 份额锁定业务只支持场外12位账户; 2. 3. 4. 份额锁定业务必须传入流水号(即份额锁定是对指定明细数据的操作); 锁定业务的锁定截止日必须合法有效并大于当前日期; 份额的锁定登记在份额锁定表(FESDDP)中,份额解锁直接将锁定到期日置掉即可; 5. 锁定后的份额可以冻结但是不可以做份额减少类业务(比如赎回、强减、基金转换出等); 6. 份额锁定无代理人回报数据。 3.2.19 份额解锁048 份额解锁业务是通过管理人批调(TXT接口)文件上传的,其要求基本等同管理人批调中的强增业务,但是增加了以下处理: 1. 2. 3. 4. 份额解锁业务只支持场外12位账户; 份额解锁业务必须传入流水号(即份额解锁是对指定锁定数据的操作); 解锁业务申请份额必须和对应的被解锁的份额一致; 份额的锁定登记在份额锁定表(FESDDP)中,份额解锁直接将锁定到期日置相关日期; 5. 份额解锁无代理人回报数据。 3.2.20 强制赎回142 3.2.20.1 发起方式及过户原则 1. 2. 3. 4. 5. 强赎业务可以由中登柜台发起。 是否允许代理人发起强赎业务由系统参数(DlrCounterTrade)来统一控制。 允许系统自动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允许管理人发起强赎业务,管理人TA发起字段必须填写为‘2’。 代理人和柜台发起强赎业务与代理人发起的其它交易申请业务一样,同样遵循T日申请,T+1日过户的原则;管理人发起的业务在确认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自动发起的强赎在处理的时候直接过户处理。 3.2.20.2 申请处理 1. 2. ETF基金不允许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强赎业务受代理人业务控制的限制;账户(含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都必须合法 有效。 3. 净值的获取:普通基金的净值获取申请日期所对应的净值,QDII基金获取离申请日期最近一天的赎回净值。 4. 强制赎回业务不受最低赎回份额、赎回级数的限制。 3.2.20.3 确认处理 1. 柜台、代理人发起的强制赎回数据允许管理人确认,管理人可以决定该笔交易成功与否,也可以决定该笔交易具体确认多少份额,只要确认的份额小于等于申请份额且大于0都是可以的。 2. 若管理人没有确认数据回来,采用默认100%确认的原则,即对于强制赎回业务批确认表中设置是无效的。 3. 场内非货币基金会被取整,包括管理人确认回来的数据即:如果管理人确认回来的数据是场内的非货币基金且含有小数,小数部分会被舍去的。 4. 未付收益处理: (1)对于本系统计费的基金即使是管理人计费未付收益的处理也是以中登TA登记的为准(管理人即使确认了未付收益也是无效的); (2)未付收益为负数的时候一定会被带走,未付收益为正数的时候,会根据基金信息的参数(赎回时未付收益的处理方式)看是不带走收益还是按照比例带走。 5. 对于管理人发起的强制赎回业务: (1)场内非货币基金的份额必须是整数,否则以失败处理; (2)管理人发起的强制赎回业务允许管理人计费,在上传计费人字段的时候设置为管理人计费; (3)对于LOF场内的数据是不允许管理人发起强制赎回业务的。 6. 对于明细回报数据都会将该笔明细所对应的过户数据的原过户日和原TA确认流水号赋值到相应字段上。 3.2.20.4 自动发起强制赎回 1. 2. 3. ETF基金不允许自动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LOF场内基金无自动发起的强制赎回业务。 强赎业务受代理人业务控制的限制;账户(含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都必须合法有效。 4. 净值的获取:普通基金的净值获取申请日期所对应的净值,QDII基金获取离申请日期最近一天的赎回净值。 5. 6. 7. 强制赎回业务不受最低赎回份额、赎回级数的限制。 对于挂账数据和未指定数据不会自动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强制赎回发起条件: (1)只有对没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发生巨额赎回但是赎回比例是 100% 时才会自动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2)是否发起强制赎回、什么条件下发起强制赎回还受基金信息的 ‘自动强制赎回条件’的参数限制(其中,0-不发起强制赎回,1-发生赎回时触发,2-份额减少时触发,3-低于下限时触发),当设置了强制赎回条件是1、2、3的时候并满足相关条件且份额低于持有下限的时候才会发起强制赎回业务; (3)当设置强制赎回条件设置为‘2-份额减少时触发’的时候,但是对利添利业务的是不会自动触发强制赎回业务的。 8. 未付收益处理:未付收益一定会按照比例带走的,不受基金信息的参数(赎回时未付收益的处理方式)对未付收益处理的限制。 9. 对于明细回报数据(只有管理人接口类型是TXT时才有明细回报)都会将该笔明细所对应的过户数据的原过户日和原TA确认流水号赋值到相应字段上。 3.2.21 开通定期定额协议059 1. 目前对于定额赎回业务是不需要上传协议的,所以在协议开通检查的时候,对应检查定额参数表的业务类型是039(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 3. 定期定额协议(含开通、变更、撤销)对于本系统计费,申请阶段直接确认成功。 申报定期定额协议的产品必须是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否则以失败处理,产品是否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查找优先顺序:以基金+具体代理人+账户类型(个人/机构)、基金+具体代理人+账户类型Z(全部)、基金+XXX代理人+账户类型(个人/机构)、基金+XXX代理人+账户类型Z(全部)。按照顺序找到一笔就生效,如果都没有找到默认不允许开通定期定额业务,也就不不允许开通定期定额协议;如果找到的数据是不允许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也按照不不允许开通定期定额协议处理。 4. 在产品+代理人允许定期定额业务的基础上查找对应的协议是否已经申报(如果 该业务是不需要申报协议的则将上传的品种代码和协议编号字段忽略掉(两个字段清空处理),需要申报协议的品种代码和协议编号不能忽略): (1)如果已经申报,则修改该笔协议的‘定期定额金额’字段,交易数据返回处理成功; (2)如果未申报,要核对定期定额金额是否符合定额参数表的申请金额限制,不符合以失败处理; (3)如果未申报且金额合法,则新增一笔协议数据,如代理人上传的协议的起始日和结束日有效,则这两个字段会写入到定期定额协议登记表中去。 5. 6. 重复申报的定期定额协议以最后申报的定期定额金额为准。 本系统计费的开通定期定额协议业务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对管理人的待确认是通知性质。 3.2.22 变更定期定额协议061 1. 本系统计费的开通定期定额协议业务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对管理人的待确认是通知性质。 2. 启用协议编号和品种代码查找定期定额协议登记表的有效数据;若数据不存在将将品种代码和协议编号字段清空再找一次: (1)若数据存在就更新协议金额、定额起始时间、定额终止时间字段; (2)若两次都没有找到,返回代理人尚未开通协议,交易失败处理。 3.2.23 撤销定期定额协议060 1. 对于协议的处理:是先处理协议的注销,再处理协议的开通,最后处理协议的变更。 2. 本系统计费的开通定期定额协议业务不需要管理人确认,对管理人的待确认是通知性质。 3. 注销定期定额协议的交易数据不存在失败的数据,对应的数据存在就注销,不存在就直接写回报,但是回报数据的返回代码都是成功。 4. 启用协议编号和品种代码查找定期定额协议登记表的有效数据;若数据不存在将将品种代码和协议编号字段清空再找一次,找到就将协议的有效标志变更为注销状态。 3.2.24 基金分级 1. 理论上,任何类型的基金只要配置了升降级参数均可升降级,但目前市场上仅限于货币基金才会有升降级业务。 2. 对于非货币基金做升降级业务,投资者的场内份额可能会由于升降级而导致资产减少(原因:上海场内的非货币基金份额需要取整)。 3. 分级参数生效的当天,所有的账户均参与升降级,否则,仅当天份额变化的账户参与升降级。 4. 升降级判断标准:升级(持有的高级份额转换成低级份额与持有的低级份额之和大于等于分级参数中的升级份额)、降级(持有的低级份额转换成高级份额与持有的高级份额之和小于分级参数中的降级份额)。 5. 具体升降级时,其升降级的份额是其某一级别的可用份额(即持有份额-冻结份额)。当天解冻的份额是参与升降级的,恒生分TA的处理逻辑是先做强增再做冻结解冻,最后做强减;冻结时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是会被冻结的,其每天做收益分配时,会将冻结的未付收益也记下,在其收益结转时,若未解冻且冻结孳息则会新增一笔冻结明细(相应地会把冻结的份额加到冻结登记记录上)。 6. 若发生巨额赎回,则有顺延的账户不参与升降级,防止顺延的部分处理时由于份额不足而失败。 7. 8. 若代理人不代理升降级后的基金或份额类别,则不做升降级处理。 本系统中,基金分级以强增强减形式处理:升级时,低级别基金强减,高级别基金强增;降级时,高级别基金强减,低级别基金强增。 9. 代理人发多笔145强减汇总回报和144强增汇总回报;管理人仅发多笔145强减明细回报和144强增明细回报(DBF接口、TXT接口);管理人发多笔145强减汇总回报和144强增汇总回报(TXT接口)。 3.2.25 权益分派043 1. 目前TA系统支持三种发起分红的方式:中登TA登记、管理人发起和货币基金收益结转,其中,TA系统分红登记是在R-1日终发送回报前,管理人发起分红则是在R日接收管理人确认文件时,而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分配是在每天净值到达且管理人确认处理前,其结转则在设定的结转日处理。 2. TA发起的分红需要录入分红方案,TA系统根据分红方案和份额持有情况进行分 红权益登记。 3. ETF和保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强制为现金分红,红利小于最小分红金额的非场内挂账账户则强制为红利再投,其他情况则以份额汇总的分红方式为准。 4. 管理人发起分红时检查项: (1)管理人处理返回代码为空或成功; (2)代理人、基金账号、交易账号(非挂账下)必须合法; (3)场内投资者必须有份额(只要投资过或修改过分红方式)。 5. 6. 管理人发起分红对于本系统存在的投资者,以本系统记录的持有和冻结情况为准。 管理人发起分红时,分红方式为(0、1、2),当为2时,由TA系统取相应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的发放日小于下一工作日则改为下一工作日即必须大于等于下一工作日,再投资日必须大于等于现金发放日即再投资日小于现金发放日时改为现金发放日。 7. 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时,冻结派生权益(冻结时,若冻结全部份额且冻结本金加孳息则需冻结全部分红收益,多笔冻结分配出现零头时则计入最后一笔冻结)、未指定(记分红金额和红利所得税)、挂账情况(记分红金额,存在零头红时记入最后一笔未发现金)下,都需记录下这部分份额对应的红利,并只下发给管理人;在解冻、指定、转入时,重新生成一笔分红明细,将未发放的红利下发给代理人。 8. 红利再投时,当再投资日小于等于下一工作日时进行再投资处理,为了能够稽核平衡将再投资改为下一工作日并且若现金发放日小于下一工作日还会将现金下放日改为下一工作日。 9. 现金分红的再投资日必须晚于等于现金发放日;红利再投的现金发放日必须晚于等于再投资日。 10. 红利再投时,冻结本金加孳息的再投份额也被冻结,未指定(零头金额和再投代理费均不下发),挂账的再投份额也一起被挂账(挂到各笔转出挂账确认份额上,零头份额和再投代理费都记在最后一笔挂账)。 11. 12. 对于保本基金,当分红登记成功时,需要更新保本净值。 给管理人或代理人发送分红数据: (1)分红明细表的下发标志为Y或N(给管理人),下发标志为Y或A(给代理人,非场内账户),下发标志为Y或A(上海场内); (2)分红方式为分红再投时,其再投资日等于下一工作日; (3)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时,则当现金发放日小于等于再投资日且现金发放日为下一工作日; (4)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时,则当现金发放日大于再投资日且再投资日为下一工作日; (5)上述第四点是为了能够将红利再投产生的零头金额与红利再投的其他部分一起下发给管理人或代理人。 13. 货币基金未付收益分配: (1)非货币基金、上一工作日日终总份额为零时不需分配; (2)未付收益分配方式:单利、复利; (3)仅对当前持有份额的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 (4)根据单利或复利计算未付收益(含总未付收益、冻结未付收益、截位未付收益和当天新分配的收益);对于管理人上传了基金当日总收益,则以该收益做基数进行分配,否则按万分收益进行分配。 (5)对于上述第四条产生的截位收益,根据各投资者截位收益由大到小每户0.01份分摊下去(分摊到当日新分配收益和总未付收益上);对于未付收益为负且投资者全冻结的,还需要将截位收益分摊到冻结未付上。 14. 货币基金未付收益结转: (1)非货币基金、未到结转日不需做收益结转; (2)收益分配结转日的设置,若设置了收益分配日,系统在收益分配日当天(若收益分配日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分配日后第一个基金开放日)进行收益结转;若设置成日分,则每个基金开放日进行收益结转;若设置成周分,则在每周的第一个基金开放日进行结转;如果设置为月分(按首工作日),则在每月的第一个基金开放日进行结转;如果设置为月分(按固定日期),则每月的固定日期(非开放日则顺延)进行收益结转;(注意:优先判断收益分配标志,只有当收益分配标志不是有效的值时才判断收益分配日) (3)正的未付收益按再投资结转处理: 1>给代理人分红:工行模式(从分红文件06发给代理人)或非工行模式(以144回报发给代理人),目前仅有四家代理人(工行、浦发银行、汇添富直销、交银直销)采用工行模式; 2>设置代理人接收分红文件的模式:配置业务转换表,参与人码填实际代 理人或XXX,参与人类型填0,转换类型填D,源业务代码填971,目标业务代码工行模式配成143,非工行模式配成144; 3>若有冻结的红利再投份额,则新增冻结红利再投明细(零头份额记到最后一笔冻结登记上),写一笔原冻结份额的解冻回报(不含冻结的红利再投)和一笔新冻结回报(含冻结的红利再投),并用新冻结回报的确认流水号更新原冻结登记和冻结明细的冻结流水和编号,其冻结日期也改为当前工作日; 4>非工行类模式以144回报形式下发给代理人、管理人DBF接口以144回报形式下发给管理人; (4)负的未付收益按强减结转: 1>以一笔145汇总回报下发给管理人和代理人; 2>将总的强减份额和冻结份额分配到明细上,并给管理人发145明细回报和记减相关明细; 3>将负的冻结未付收益分配到各笔冻结明细(零头份额记到最后一笔冻结明细和冻结记录上),写一笔原冻结的解冻回报和一笔新冻结回报,并用新冻结回报的确认流水号更新原冻结登记和冻结明细的冻结流水和编号,其冻结日期也改为当前工作日。 3.2.26 计费规则 1. 目前仅有以下业务需要计费:认购成立(057)、、申购(022、039、091)、赎回(024、063、093、142)、基金转换(036)、分红(043)。需要注意的是认购成立(057)计费时使用的是020,所以需要以020业务配置认购费率。 2. 场内投资者需判断代理人是否有场外代销关系,如果有,其折扣率和费率优先取通用代理人的即不取场内代理人(101、102)的折扣率和费率。 3. 折扣率规则: (1)确认阶段且管理人折扣率不为0且以管理人最终折扣则以管理人折扣率为实际折扣率; (2)申请阶段或管理人折扣率为0则用代理人上传的折扣率去计算实际折扣率; (3)其他情况则以管理人上传的折扣率去计算实际折扣率。 4. 实际折扣率计算规则: (1)定期定额折扣(仅039业务)和促销优惠折扣:先用实际代理人,若未找到且 无场外代销关系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还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若需要享受到该折扣,申报申请的批号应该在生效起始及结束日之间; (2)代理人最优惠折扣(代销关系允许打折):先用实际代理人,若未找到且无场外代销关系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还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还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通用基金(XXXXXX)、份额类别(空)、对方基金(空)及对方份额类别(空),还找不到说明不需要折扣控制,因此用管理人或代理人上传的折扣率; (3)根据基金信息设置的折扣方式(折上折或最优惠折扣),返回计算出的实际折扣率。 5. 以下情况不允许打折: (1)过户费(007)不允许打折; (2)惩罚性收费(020)不允许打折; (3)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都不打折(3)”时则基金转换(036)业务不允许打折; (4)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只对转换费打折(1)”时则对基金转换(036)业务的补差费(015)不打折; (5)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只对补差费打折(2)”时则对基金转换(036)业务的转换费(002)不打折; (6)后收费基金认申购(020、022、039)业务的代理费(003)不允许打折; (7)归基金资产的费用(008)不允许打折。 6. 金额申请类业务(020、022、039、091、043),TA系统计算各种费用、印花税(非043业务)及确认份额;份额申请类业务(024、063、093、142、036),TA系统计算各种费用、印花税及确认金额(赎回类算出的确认金额是要去除给管理人的业绩报酬部分),基金转换还要计算转入确认份额,若无转入基金净值则转入确认份额为零。 7. 申请阶段或确认阶段但TA计费,计算所有费用;确认阶段但基金计费则只计算过户费,其他费以管理人确认回来的为准。就算是“确认阶段且TA计费”也不一定会计费的,因为我们的交易程序只有在确认阶段需要计费时才调用计费函数,其常见的情形有:确认金额或份额(含非100%的批确认)与待确金额或份额不符、净值变化、折扣率变化等。 8. 对于保本基金,会根据保本参数的设置使用保本净值还是现净值来计算需要计费的金额;对于基金转换,会根据基金信息设置是否合并计费,若需要合并计费则根据基金当日净值和总的申请份额来计算取费金额。 9. 计费时,优先使用实际的业务类型计算费用,未设置相应业务费用费率时则各费用为零;若未设置039业务费用费率则改用022业务计算费用,若未设置142、063业务费用费率改用024业务计算费用。 10. 当计算出的最终确认金额或份额小于零(费用设置过大且是固定费用)时,计费失败,交易以失败处理。 11. 目前,货币基金除基金转换业务(036)外都不计费;除基金成立业务(020)外都不计算过户费;认申购业务且后收费基金不计算手续费。 12. 费用计算先后顺序: (1)手续费(002,后收费基金的认申购业务除外); (2)惩罚性收费(020,赎回024业务、非深圳场内发起的ETF赎回[目前仅有场外ETF基金]),深圳场内不计算惩罚性收费的原因是深圳场内无持有期的概念; (3)其他费(008,除认申购业务外,若是相对费率则相对的是未打折的手续费); (4)过户费(007,目前只有020业务会根据费率设置计算费用,其他业务无此费用); (5)补差费/后收费(015,后收费基金份额原始来源非分红的赎回业务、前收费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后收费基金份额原始来源非分红的基金转换业务,注意:赎回业务的后收费是设置在认申购业务上的,因此需根据份额原始来源取得份额的来源(认购、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计算赎回业务的后收费时使用的净值和折扣率分别根据PM_HSFMS和PM_ZKLFS取原或现交易净值和原或现交易折扣率;基金转换的补差费计算时需扣除转换手续费); (6)补差代理费(021,分红所得后收费份额做基金转换业务时不收取此费用); (7)代理费(003)。 13. 费率的确定: (1)采用约定费率的,除其他费和补差费(后收费)外,使用约定的费率; (2)用实际代理人和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实际代理人和通用客户类型(Z)再找一次; (3)还找不到则若是场内交易且无场外代销关系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和 实际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和通用客户类型(Z)再找一次; (4)还找不到就用通用代理人(XXX)和实际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和通用客户类型(Z); (5)取费金额在金额下限和上限间、持有天数在天数下限和上限间的费率即为本业务本费用类型的费率。 14. 对于后收费基金、赎回业务(024、063、091、142)或除补差费(015)外的基金转换,使用价内法计算费用;否则,根据基金信息的配置使用计费方法(价内或价外): (1)价内法:费用 = 计费金额 * 费率 (2)价外法:费用 = 计费金额 * 费率 / (1 + 费率) 15. 其他费(008)、代理费(003)、补差代理费(021)的费率可以设置成费用分成模式(即相对费率),其计算方法: (1)其他费 = 未打折的手续费 * 相对费率 (2)代理费 = (手续费 – 其他费) * 相对费率 (3)补差代理费 = 补差费 * 相对费率 16. 其他费用类型(非上一条指定的费用类型)无论其设置成相对费率还是绝对费率,都是按绝对费率形式计算。对于所有的费用类型,若打折后的费率低于最低费率,则采用最低费率作为计费费率,以价内价外法计算费用。 17. 计算出的费用若小于费率结构中的最小费用,则以最小费用为准;若大于费率结构中的最大费用,则以最大费用为准;若要使用固定费用,只需使最小费用与最大费用相等即可。 3.2.27 基金转换计费规则 1. 基金转换计费规则只对基金转换业务有效。基金转换业务对于不涉及到后收费基金的(即前收费转前收费基金的数据)允许不设置基金转换费率,而根据相应的赎回业务和申购业务来计算转换费手续费、转换代理费、补差费、补差代理费等的费用。是否设置基金转换费率的参数设置在基金转换对照表(FTDZMP)中的参数‘基金转换费率设置方式’(0-全设置 1-只设置转换费 2-只设置补差费 3-全不设置);其中转换费、转换代理费、过户费、转换归基金资产费用为一组,补差费、补差代理费为一组。要设置必须一组全设置。只有对前收费基金转前收费基金的才允许设置部分费率,涉及到后收费基金的必须全部设置费率。 2. 对于参数‘基金转换费率设置方式’参数值为0或者是涉及到后收费基金的计费 规则参照《8.2.24 计费规则》的说明 3. 对于不设置转换费费率参数的,在计算转换费、转换代理费、过户费、转换归基金资产费用以相应转出基金的赎回手续费、赎回代理费、过户费、赎回归基金资产费用做计算(但是赎回手续费中无惩罚性收费)。 4. 对于不设置补差费费率参数的,在计算补差费、补差代理费时以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只差计算,具体规则如下(基金A转到基金B上): (1)、补差费(015) 补差费率=基金B的申购费率-基金A的申购费率 将计算得出的补差费率代入036业务来计算补差费 说明:a、以上差值计算为负数的,补差费率按0取值; b、如果按计费分段取到的申购费为固定收费,则按此固定收 费金额与相应金额档的最低值的比值来计算申购费率 c、取申购费率的基数=总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计费基数=总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赎回费 e、以转出基金的价内价外来计算补差费 (2)、补差代理费(021): 当转入基金基金B的申购代理费为按相对费率设置时: 补差代理费=补差费×基金B的申购代理费分成 当转入基金基金B的申购代理费为按绝对费率设置时: 补差代理费=基金B的申购代理费-基金A的申购代理费 说明:a、如以上差值为负数,则补差代理费按0取值;如差值大于补差费, 则按补差费取值; b、取申购代理费率的基数=总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c、计费基数=总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赎回费 d、转入基金B的申购代理费不绝对值时:以转出基金的价内价外来计算转出基金的申购代理费;以转入基金的价内价外来计算转入基金的申购代理费;最后取差值 e、补差代理费大于补差费的时,将补差费代理费调整为补差费 5. 折扣率规则: (1)确认阶段且管理人折扣率不为0且以管理人最终折扣则以管理人折扣率为 实际折扣率; (2)申请阶段或管理人折扣率为0则用代理人上传的折扣率去计算实际折扣率; (3)其他情况则以管理人上传的折扣率去计算实际折扣率。 6. 实际折扣率计算规则: (1)不管基金转换费率设置方式是何种方式,对于折扣控制都必须选取相应的基金转换036业务的折扣控制来处理; (2)代理人最优惠折扣(代销关系允许打折):先用实际代理人,若未找到且无场外代销关系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还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还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通用基金(XXXXXX)、份额类别(空)、对方基金(空)及对方份额类别(空),还找不到说明不需要折扣控制,因此用管理人或代理人上传的折扣率; (3)根据基金信息设置的折扣方式(折上折或最优惠折扣),返回计算出的实际折扣率。 7. 以下情况不允许打折: (1)过户费(007)不允许打折; (2)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都不打折(3)”时则基金转换(036)业务不允许打折; (3)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只对转换费打折(1)”时则对基金转换(036)业务的补差费不允许打折,转换费、转换代理费、补差代理费允许打折; (4)管理人参数“基金转换是否对补差费打折”设置成“只对补差费打折(2)”时则对基金转换(036)业务的转换费不允许打折,补差费、转换代理费、补差代理费允许打折; (5)归基金资产的费用(008)不允许打折。 8. 申请阶段或确认阶段但TA计费,计算所有费用;确认阶段但基金计费则只计算过户费,其他费以管理人确认回来的为准。就算是“确认阶段且TA计费”也不一定会计费的,因为我们的交易程序只有在确认阶段需要计费时才调用计费函数,其常见的情形有:确认金额或份额(含非100%的批确认)与待确金额或份额不符、净值变化、折扣率变化等。 9. 对于保本基金,会根据保本参数的设置使用保本净值还是现净值来计算需要计费 的金额;对于基金转换,会根据基金信息设置是否合并计费,若需要合并计费则根据基金当日净值和总的申请份额来计算取费金额。 10. 当计算出的最终确认金额或份额小于零(费用设置过大且是固定费用)时,计费失败,交易以失败处理。 11. 费用计算先后顺序: (1)转换手续费(002); (2)转换归基金资产费(008若是相对费率则相对的是未打折的手续费); (3)过户费(007,目前只有020业务会根据费率设置计算费用,其他业务无此费用); (4)补差费 (021基金转换的补差费计算时需扣除转换手续费); (5)补差代理费(021); (6)代理费(003)。 12. 费率的确定:根据不同的设置获取不同业务的费率来计算相应的费用,但是费率获取方式遵循以下规则 (1)用实际代理人和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实际代理人和通用客户类型(Z)再找一次; (2)还找不到则若是场内交易且无场外代销关系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和实际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场内代理人(101或102)和通用客户类型(Z)再找一次; (3)还找不到就用通用代理人(XXX)和实际客户类型,找不到则用通用代理人(XXX)和通用客户类型(Z); (4)取费金额在金额下限和上限间、持有天数在天数下限和上限间的费率即为本业务本费用类型的费率。 13. 除补差费(015)外的基金转换,使用价内法计算费用;否则,根据基金信息的配置使用计费方法(价内或价外);对于不设置补差费费率的且转入基金补差代理费为绝对费率的,计算转出基金申购代理费用转出基金的设置,计算转入基金的申购代理费用转入基金的设置来计算: (1)价内法:费用 = 计费金额 * 费率 (2)价外法:费用 = 计费金额 * 费率 / (1 + 费率) 14. 其他费(008)、代理费(003)、补差代理费(021)的费率可以设置成费用分成模式(即相对费率),其计算方法: (1)其他费 = 未打折的手续费 * 相对费率 (2)代理费 = (手续费 – 其他费) * 相对费率 (3)补差代理费 = 补差费 * 相对费率 15. 其他费用类型(非上一条指定的费用类型)无论其设置成相对费率还是绝对费率,都是按绝对费率形式计算。对于所有的费用类型,若打折后的费率低于最低费率,则采用最低费率作为计费费率,以价内价外法计算费用。 计算出的费用若小于费率结构中的最小费用,则以最小费用为准;若大于费率结构中的最大费用,则以最大费用为准;若要使用固定费用,只需使最小费用与最大费用相等即可。 3.2.28 T+0过户批次处理 参数设置: 1、支持T+0过户业务基金信息的JXTRGH必须为0、1、2。其中0-深圳场内 1-上海场内 2-场内+场外。当JXTRGH设置为0、1代表只交易所发送上来的业务;2表示即支持交易所数据也支持代理人上传对应T+0批次申请(33文件)的数据。 2、场外代理人支持T+0过户业务必须在基金代理关系中的JDTRGH(是否支持T日过户)设置为’Y’。且只有当基金信息中JXTRGH参数设置为‘2’时才允许将JDTRGH设置为’Y;.否则对场外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必须强制设置为’N’ 3.2.28.1 T+0过户预汇总检查 1. 将申请表中的外部代理人码转换为三位代理人码。 2. 编写TA流水号 3. 检查代理人代码。 4. 将原网点代码保存代理人上传的网点代码,如果大集中模式则对网点代码字段进行 修正。 5. 如果是场外数据且代理人不支持份额类别,则进行基金代码的转换,转换为内部基 金代码和份额类别。 6. 获取基金信息并检查基金是否支持T日过户,不支持则报平台错。 7. 检查发行日期如果大于文件日期则失败处理。 8. 如果是022业务视情况补基金账户 9. 根据账户补写个人机构标志。 10. 给管理人发账户资料。 11. 场外数据要检查申请日期是不是文件上的日期。 12. 检查业务类型是否是T日过户批次支持的类型。 13. 检查交易账户的合法性。 14. 检查接口校验的TA代码与基金的TA代码和基金账户的TA代码三者是否一致。 15. 外部完全确认的基金不支持T日过户业务。 16. 修改不合格折扣率(大于1小于0均改为1),赎回折扣如果小于赎回归基金资产 比例则修改折扣率为赎回归基金资产比例。 17. 检查失败的数据直接写回报并更新申请表处理标志为1-已完成。 3.2.28.2 T+0过户申购业务 1. 获取基金参数并检查基金上T日过户参数,如果是上海场内则只允许设为1和2;如果是深圳场内则只允许设为0和2。 2. 基金属性不能是QDII和ETF基金。 3. 获取基金代销参数,非场内数据要检查代销关系上T日过户参数是否为Y。 4. 检查基金业务控制(基金状态是否合法),取上一天(即文件日期上一工作日)的 基金净值(货币基金应该一直为1)。 5. 检查代理人代码不能是000。 6. 检查基金账户长度必须是场外12位账户。 7. 检查账户业务控制,基金账户的状态是否正常。 8. 检查交易账户合法性,状态是否正常。 9. 检查代销关系是否支持代理人申报的份额类别。 10. 检查代理人业务控制,是否不允许该代理人做此业务。 11. 检查申购的级数,首投,追加等的合法性。 12. 如果以上检查通过则进行计费和过户处理。 13. 写回报置申请表的处理标志为1。 3.2.28.3 T+0过户赎回业务 1. 获取基金参数并检查基金上T日过户参数,如果是上海场内则只允许设为1和2;如果是深圳场内则只允许设为0和2。 2. 基金属性不能是QDII和ETF基金。 3. 获取基金代销参数,非场内数据要检查代销关系上T日过户参数是否为Y。 4. 检查基金业务控制(基金状态是否合法),取上一天(即文件日期上一工作日)的 基金净值(货币基金应该一直为1)。 5. 检查代理人代码不能是000。 6. 检查基金账户长度必须是场外12位账户。 7. 检查账户业务控制,基金账户的状态是否正常。 8. 检查交易账户合法性,状态是否正常。 9. 检查代销关系是否支持代理人申报的份额类别。 10. 检查代理人业务控制,是否不允许该代理人做此业务。 11. 赎回通用检查(最小赎回,赎回级数等) 12. 以上检查都通过则进行份额明细分配,并进行计费处理。 13. 如果计费失败则取消份额明细分配,计费成功则进行过户处理,写明细回报。 14. 写汇总回报并将申请表处理标志置为1。 3.2.28.4 T+0过户基金互换业务 1. 获取转出方基金信息并检查基金上T日过户参数是否为0,1,2中的一个。 2. 对于场外发起的普通非交易过户业务做以下检查(3,4,5,6) 3. 不支持QDII和ETF基金。 4. 获取转出基金代销关系,检查代销关系上的T日过户参数是否为Y 5. 检查转出基金业务控制,检查基金状态等信息。 6. 检查系统参数是否允许代理人发起033业务(默认为不允许)。 7. 代理人代码不能为000。 8. 获取转出方基金账户信息。 9. 检查转入转出方基金账户必须不同且必须均为场外账户。 10. 检查转出方交易账户合法性。 11. 获取转入方基金账户信息和个人机构标志。 12. 非交易过户原因不为4即基金互换则做以下检查(13-19) 13. 检查转入方交易账户合法性。 14. 检查转出转入账户是否同一TA且与转出方基金是否同一TA。 15. 以下是非交易过户原因为4(基金互换业务)增加检查 16. 转入转出基金代码必须不同。 17. 获取转入方基金信息,给管理人发账户资料。 18. 转入转出基金必须是同一TA切同一管理人。 19. 转入基金必须支持T日过户 20. 普通非交易过户做以下检查(21,22) 21. 检查代销关系中是否支持申报上来的份额类别。 22. 检查代理人业务控制。 23. 如果以上检查成功则做份额明细分配,如果转出方明细分配成功而转入方明细分配 失败则取消转出方明细分配。 24. 分配成功则进行过户处理并写明细回报。 25. 写汇总回报数据并更新申请表处理标志为1-已完成。 3.3 资金清算业务 3.3.1 功能说明 1. 资金清算的主要业务:认购、申购(含ETF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含ETF赎回、定期定额赎回)、基金转换、分红、基金成立、认购结束划款。 2. 对于所有的资金清算数据的资金市场的获取规则: ①对于挂账的数据,清算深沪标志为上海; ②对于未指定的数据,清算深沪标志为上海; ③对于代理人不为空且不是000/101的根据代理人的资金账户来获取清算深沪标志; ④对于代理人不存在(分红手续费),清算深沪标志则默认为上海; ⑤对于红利挂账数据,清算深沪标志则默认为上海。 3. 对于认购、分红、基金成立、退款、提前确认 (申购、赎回)和T+1交收的数据,只要不涉及到中登账户,都以非担保形式进行交收,但是利息税006和红利所得税除外,必须以担保交收。 4. 资金清算流程: 实际时点为T日24点前交易申请处理组赎回支付申请处理中根据基金是否本系统计费且先行计费且赎回交收期为‘M’写赎回支付和资金待确认(095)实际时点为T+1日6点后提前确认处理组(TQ001)提前清算(924),本系统清算且基金代销关系的赎回支付天数/申购支付天数为’1'时需提前清算,指令以非担保形式下发清算代理费后做非担保指令数据的轧差处理(基金代理关系中ZCZL参数设置为1)导出分公司的非担保指令普通业务清算分公司文实际时点为T+1日8点后件发送组(FSFGS02系统日期为T日)实际时点为T+1日11点确认处理开始后管理人回报发送组(FSGLR02)数据稽核完成后做资金清算处理调用顺序一调用顺序二调用顺序三调用顺序四权益分派清算赎回支付确认处理代理费清算实际时点为T+1日15点后分公司文件发送组FSFGS02生成收付指令(含需要T+2交收的非担保指令)导出担保指令数据 3.3.2 赎回支付申请处理 1. 赎回支付申请处理只是对赎回类业务做资金清算的一个预处理,为了给管理人发需要的资金待确认文件。 2. 场外业务只有对赎回不定期交收,或者上一工作日发生巨额赎回时,才会存在赎回支付申请数据,需要下发管理人资金待确认。 3. 赎回支付记录的申报申请批号根据(赎回)净值日期来填写,填离当前工作日最近的净值日期,取不到净值的以当前工作日为准。 4. 在做赎回支付申请处理时,基金代理关系必须存在(上海场内取101代理人,深圳场内取102代理人)。 5. 按照基金代码+代理人代码+份额类别+网点代码(其中需要根据代理人是否分网点清算来决定使用什么网点代码)统计赎回支付申请的数据写入赎回支付记录表, 写入赎回支付记录表的确认日期为下一工作日。 6. 将赎回支付记录表的数据需要写入资金待确认表发给管理人: (1)、业务类型为095; (2)、申请金额=应付金额+手续费-归基金资产=基金要划拨的金额; (3)、当赎回支付表的确认日期为下一工作日的时候,统计应划付金额为申请阶段的金额(这部分数据是当天发生的赎回类数据); (4)、当赎回支付表的确认日期不为下一工作日的时候,统计应划付金额为应付金额(这部分数据主要是上一天管理人资金未确认成功的或者是发生巨额赎回的数据); (5)、对于当赎回支付表的确认日期不为下一工作日且应付金额为0且应付手续费为0的数据,直接将支付标志修改为2(已支付-已写入资金清算表),这部分数据就不需要再处理了。 3.3.3 提前清算 1. 2. 3. 提前清算目前只针对非ETF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022/024)。 只有在基金代理关系中配置了申购/赎回支付天数为1的才会提前清算。 提前清算会在非担保指令下发前进行,该批资金会在下发分公司的非担保指令中有所体现。 4. 提前清算的数据直接写入资金清算表(不写赎回支付表和代理费用表),业务类型为924/922/939,然后等待指令的下发处理。 3.3.4 非权益类业务资金清算 1. 2. 3. 此处的非权益类数据清算不含提前清算的数据。 各个业务场内、场外数据分开清算。 对于认购、分红、基金成立、退款、提前确认 (申购、赎回)和T+1交收的数据,只要不涉及到中登账户,都以非担保形式进行交收。 4. 5. 支持分网点清算,对于支持分网点清算的代理人网点为代理人申报的网点代码。 清算数据按照基金代码+代理人+网点代码+业务类型+份额类别+申请日期+资金类型汇总出来一笔数据。 6. 认购120业务资金清算: ①清算对象:交易回报表中的120业务未清算的数据; ②按照申请日期来汇总数据做清算; ③获取认购划款模式:认购划款模式优先取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中没有取到或者基金代理关系中划款模式为空的再去代理人上的划款模式(0-工行类认购结束划款 1-非工行类); ④对于划款模式为1(非工行类)的数据,才需要清算120的认购金额; ⑤认购业务只有资金的清算001,没有费用,清算数据直接写入资金清算表等待指令交收处理; ⑥认购交收期为2天。 7. 基金成立059/079业务资金清算: ①清算对象:交易回报表中的130业务未清算的数据; ②获取认购划款模式:认购划款模式优先取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中没有取到或者基金代理关系中划款模式为空的再去代理人上的划款模式(0-工行类认购结束划款 1-非工行类); ③清算工行模式,确认金额不为0时要带利息; ④工行模式下,需要清算交易资金001(=JHQRJE)、手续费002、代理费003、印花税004、利息005、过户费007,无退款,业务类型079; ⑤非工行模式下要清算退款金额011(=JHSQJE - JHQRJE),手续费002、代理费003、印花税004、过户费007、对于确认金额为0的数据需要退款利息012(= JHZHLX),业务类型059; ⑥对于代理费用的清算是写入代理费用记录表中的,等待代理费用资金清算流程的处理;非代理费用的数据直接清算到资金清算表中去,等待指令交收的处理,写入资金清算表的数据的申请日期为当前工作日; ⑦基金成立交收期为2天。 8. 失败退款清算: ①失败退款只有059,没有079业务,即只有非工行模式才有失败退款业务; ②失败退款对象:交易回报表中的149业务未清算的数据(对于发行失败的数据,在写交易回报表的时候需要根据业务转换表进行转换,转换不成功默认是149业务。要是转换为130业务的时候,会按照发行成功资金清算,即走第7步的流程。要是为149就会走发行失败的流程做资金清算); ③获取认购划款模式:认购划款模式优先取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中没有取到或者基金代理关系中划款模式为空的再去代理人上的划款模式(0-工行类认购结束划款 1-非工行类); ④非工行模式下要清算退款金额011(=JHSQJE)、退款利息012(= JHZHLX)。业务类型059; ⑤清算数据直接写入资金清算表等待指令交收的处理; ⑥失败退款收期为2天。 9. 赎回业务的资金清算: ①赎回业务的清算对象:交易回报表中的124/142/163/194业务未清算的数据; ②赎回需要清算的数据:交易资金001(JHQRJE)、手续费002、代理费003、印花税004、过户费007、其他费008、业绩报酬、业绩补偿; ③赎回业务清算时支持业绩报酬、业绩补偿的清算:对 JHYJZF为‘ 0 ’的数据,将总的业绩报酬加在手续费上JHYJZF 为‘1’的数据,将总的业绩补偿加到确认金额上清算; ④写赎回支付记录表时申请批号从基金动态信息表中去取,用赎回的最大的净值日期(QDII\\ETF基金取赎回净值,取不到用当前工作日,普通基金取小于等于当前工作日的净值日期,取不到用当前工作日),使同一天发送的赎回业务的金额都汇总到同一天; ⑤赎回业务的资金清算是先将数据写入赎回支付记录表中去,将清算的数据写到对应的应付金额上去; ⑥获取“赎回支付天数”的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优先(场内的优先获取具体代理人上的参数,具体代理人没有获取到再找101/102代理人上的参数),基金代理关系上没有的,以基金的为准; ⑦发生巨额赎回时批确认比例不为100%的数据或者是取到的“赎回支付天数”的参数如果为M的的数据,需要发管理人资金待确认,写入赎回支付记录表的支付标志位0(管理人未确认数据),在管理人资金待确认流程会下发管理人资金待确数据; ⑧非⑦的情况的,直接写入赎回支付记录表,支付标志为1,等待赎回支付的资金清算流程处理。 10. 基金转换业务的资金清算: ①基金转换业务的清算对象:交易回报表中的136业务和98/99之间的跨TA基金转换出038业务的未清算的汇总数据; ②只有场外有基金转换业务的资金清算; ③基金转换不支持业绩报酬清算; ④基金转换需要清算的数据:交易资金001(JHQRJE)、手续费002(含015费用)、代理费003、印花税004、过户费007、其他费008; ⑤按照申请日期来汇总数据做清算; ⑥对于代理费用的清算是写入代理费用记录表中的,等待代理费用资金清算流程的处理;非代理费用的数据直接清算到资金清算表中去,等待指令交收的处理; ⑦基金转换交收期以基金代理关系上参数优先,基金代理关系上不存在的以基金信息的转换交收期为准。 11. 申购类业务的资金清算: ①申购类业务的清算:交易回报表中的122/139/191业务未清算的数据; ②申购类业务需要清算的数据:交易资金001(JHQRJE)、手续费002、代理费003、印花税004、过户费007、其他费008; ③按照申请日期来汇总数据做清算; ④对于代理费用的清算是写入代理费用记录表中的,等待代理费用资金清算流程的处理;非代理费用的数据直接清算到资金清算表中去,等待指令交收的处理; ⑤申购交收期以基金代理关系上参数优先,基金代理关系上不存在的以基金信息的申购交收期为准。 3.3.5 权益分派资金清算 1. 2. 3. 权益清算的处理只处理上海场内和场外的数据,无深圳场内的数据。 获取发放日规则:对于现金分红数据取发放日,对于再投资分红数据取在投资日。 对权益类资金清算的包含以下数据: ①清算权益处理标志是2的数据,权益处理标志是2(包含再投资计算完成的数据和现金分红的数据)且是分红处理成功且发放日小于等于下一工作日的的数据; ②分红方案中上一工作日登记的且需要分红手续费的数据; ③清算分红挂账调账资金:分红明细表中处理标志位S的数据。 4. 需要清算交易红利金额009(= FMFHJE),手续费002、代理费003、印花税004、 过户费007、红利所得税010(利息税必须为担保)、分红冻结挂账金额016、分红手续费013、分红调账资金017/018。 5. 对于挂账(代理人=000)或者未指定(代理人=101)的数据将冻结金额和分红金额加写一笔资金类型为红利挂账016的资金清算;否则单独清算红利和红利冻结,其中红利清算在红利金额009上。 6. 对于非挂账和未指定的冻结数据,以分红挂账形式做资金清算,清算的深沪标志强制赋值为上海,资金类型为红利挂账016。 7. 交收日期的确定: ①分红业务且是挂账账户的交收期为下一工作日; ②分红业务除挂账账户外的代理人的交收期为发放日的下一工作日; ③分红手续费交收期以分红方案中设置的为准(FFXJFF)。 8. 9. 分红时对于挂账或者未指定的代理人的代理费不清算。 清算分红手续费是根据分红方案表中上一工作日分红登记的数据获取分红手续费。 10. 清算分红调账资金时: ①需要生成一笔资金类型为017的数据,将挂账资金从上海中登账户转入到相应代理人上(担保标志为Y); ②如果代理人账户在深圳,则要先成018(担保标志为Y),将钱划到基金的费用户,再由基金的费用户划拨到代理人身上(担保标志为N)。 3.3.6 赎回支付确认处理 1. 2. 3. 只对给管理人发过资金待确认的数据才需要做赎回支付的确认处理。 管理人资金确认数据的业务类型为195。 管理人的资金确认数据不支持部分确认:赎回支付的确认金额必须等于赎回支付记录表的:应付金额+应付手续费-应付规基金资产=基金要划拨的金额,否则认为管理人没有确认支付,下一工作日再发管理人资金待确认,直至管理人确认支付。 4. 如果管理人确认的赎回支付金额为基金要划拨的金额: (1)对于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为0的数据,则直接将赎回支付记录表的支付记录修改为1(已确认),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为下一工作日; (2)对于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大于0的数据,校验确认支付日期合法且不为00010101,则更新支付标志位1,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为管理人确认支付的日期;否则认为管理人没有确认支付,下一工作日再发管理人资金待确认,直至管理人确认支付。 3.3.7 赎回支付的清算 1. 2. 只处理赎回支付记录表中支付标志为1(已确认)的数据。 赎回支付确认日期的处理: (1)如果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不为空(这部分数据是发给管理人做资金确认过的数据),则以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为准做清算; (2)如果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为空,则计算交收日期:取基金代理人信息的赎回支付天数,如果基金代理人(此处的代理人为实际代理人)信息没有设置,则按照基金信息中的设置,对于赎回支付确认日期为空的数据,必须在以上两个参数中可以取到,且不能为M,否则程序会报错处理,因为无法计算赎回支付的日期。(①赎回支付天数由不定期修改为定期交收没有问题,因为对于修改参数前且没有交收的数据会一直发送管理人做资金确认,修改参数后会根据赎回支付天数来计算具体的交收期,②但是由定期修改为不定期交收的数据,对于修改后的会发管理人资金待确认,但是如果存在修改参数的时候还有未交收的数据的话就有问题,这部分数据由于取不到具体的交收期,系统会报错)。因此,定期改为不定期的,必须将系统中还未清算的赎回支付记录的标志更新为0(未确认),这样的话,修改参数后系统会把以前的未清算赎回支付给管理人发资金待确认,由管理人来确认该部分资金。 (3)对于交收期小于等于T+2日的数据,更新赎回支付记录表的支付标志位2(已支付-写入资金清算表),需要做其资金和费用(手续费、代理费、印花税、过户费、其他费)的清算。此时代理费是写入代理费记录表的,将来代理费统一从代理费用表出。 3. 对所有T+1交收且不涉及到中登账户的费用和资金都进行非担保清算。 3.3.8 代理费用的清算 1. 代理费清算只处理还未清算的数据,即支付标志为0的数据。 2. 代理费支付日期的处理规则: ①对于认购数据,基金信息上配置的认购代理费支付日期最为优先; ②基金信息上没有配置的,以基金代理关系上的代理费结算模式和代理费结算日期这两个参数来控制;获取代销关系优先获取实际代理人,在实际代理人没有获取到时对于场内数据将代理人用101/102替换查找相关参数; ③在基金代理关系表中“代理费结算日期”字段只有在“代理费结算模式”字段为月结(M)或者季结(S)的时候才有意义,取值范围1-30; ④对于日结数据,交收日期为T+2日,即马上需要清算; ⑤对于月结数据,如果当前日期已经过了则等下个月再月结;如果当前是2月且设置的月结的日期大于28号的,以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如果月结日期非工作日,则取月结日期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 ⑥对于月结数据,‘代理费结算日期’是指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日期;如果季结日期非工作日,则取季结日期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 3. 如果基金信息上配置了认购代理费支付日期,则支付日期优先于代理人信息表上的支付参数,需要检查是否有059/079业务,资金交收日期以基金信息上设置的认购代理费支付日期为准;对于基金信息上没有设置认购代理费支付日期的或者是非059/079业务的,根据代理人信息表中设置的参数来计算代理费支付日期。 4. 当计算出来的代理费支付日期=T+2日的时候,该代理费需要进行资金清算,会写入资金清算表等待发送指令的处理,同时将代理费用表中相应数据的处理支付标志修改为1。 3.3.9 生成指令数据 1. 该时点会补写赎回支付记录表中的数据到资金清算表以备下发指令处理,如在回报下发且分公司下发担保指令之前修改赎回支付天数,当天即会生效;但是要在下午(回报发送完)修改,则会在早上非担保批次生效;此处的生效的数据包含对历史数据,即尚未交收的数据。 2. 3. 该步骤是将资金清算表未清算的数据写入收付指令表。 获取资金账户类型和参与类别: ①根据收付方标志、业务类型、资金类型、深沪标志到资金业务表中获取资金账户类型和参与类别; ②当具体深沪标志获取不到的时候,将深沪标志换成Z(全部)再找一遍,依然获取不到,该笔指令以失败处理; ③中间账户账户类型和参与人类别与付方的用途账户类型和参与类别; ④保证金业务参与人类型只能为基金或者销售网点。 4. 获取资金账户: ①基金转换业务转换金额是从转出基金的备付金账户划至转入基金的备付金账户,所以基金转换 '001' 资金类型收款方为转入方的基金; ②对于参与人是代理人,需要判断该代理人是否需要清算到网点,对于不支持多网点清算的或者参与人类型非代理人的数据,需要将网点代码清空; ③根据参与人代码、参与人类型、账户类型、深沪标志、网点代码到资金账户表获取资金账户。对于没有找到资金账户、参与人为代理人且支持多网点清算的,需要将网点代码清空再找一次。资金账户没有获取到该笔指令以失败处理; ④获取到资金账户以后,将资金账户上的担保标志记下来,以备判断担保交收还是非担保交收,对于资金账户没有配置担保还是非担保的,默认为担保。 5. 担保数据的判断: ①对于收付方只要一方存在是中登账户的数据一定以担保形式来交收; ②对于非担保的数据(认购、分红、基金成立、退款、T+1交收的数据)不启用中间账户; ③当资金清算表未指定担保标志且收付方不存在中登账户的数据,只有指令的收付双方都为担保的才以担保交收,否则该指令以非担保交收。 6. 写收付指令表数据: ①一笔清算数据对应一笔指令数据,但是对于中间账户不为空的数据,一笔资金清算数据生成两笔指令数据:付方账户中间账户;中间账户收方账户; ②指令中的网点代码,对于场内的为席位代码,场外的该字段赋值为空; ③收付指令表中的交收日期以资金清算表的交收日为准; ④对于担保数据,清算日期为交收日期的前一工作日,非担保交收日期和清算日期是同一天; ⑤在基金划款表中设置为手工划款的数据,不需要下发分公司。设置参数对当天生效的数据,需要在确认前就录入参数,基金划款表中允许代理人配置为XXX的,查找顺序以具体代理人优先,但是对于‘工行类’的认购期间不划款不在该表 控制记录内。 3.3.10 生成担保指令数据 1. 只需要下发收付指令表中担保的、未处理的、非手工划款的、交收日期小于等于T+2日的数据。 2. 担保收付指令只是单方的,即只有收方或只有付方。对于收方账户划付金额为正数、付方账户划付金额为负数。 3. 对于代理人不支持份额类别,需要将基金代码转化为外部基金代码来下发指令数据。 4. 5. 代理人代码转化为6位代理人代码下发指令数据。 保证金、平衡调帐不下发基金代码及代理人字段,月费只下发基金代码字段,网点代码清空。 6. 收付方共用一个清算序号,分公司可以通过清算序号来配对一笔资金交收的对手方。 7. 对于参与人类型是代理人的需要同步写代理人的资金明细表的数据。 3.3.11 生成非担保指令数据 1. 将交收日期小于等于T+1日的、不涉及到中登账户且非平衡调账(071)的担保数据改为非担保。 2. 只需要下发收付指令表中非担保的、未处理的、非手工划款的、交收日期小于等于T+1日的数据。 3. 对于代理人不支持份额类别,需要将基金代码转化为外部基金代码来下发指令数据。 4. 5. 代理人代码转化为6位代理人代码下发指令数据。 保证金、平衡调帐不下发基金代码及代理人字段,月费只下发基金代码字段,网点代码清空。 6. 7. 对于参与人类型是代理人的需要同步写代理人的资金明细表的数据。 对于基金代理关系上‘非担保指令是否扎差处理’参数值为1需要扎差处理的数据,需要将022、024这两个业务的相关的资金类型为001的做扎差处理 3.4 份额登记 3.4.1 份额明细分配 1. 批号、基金代码、份额类别、基金账号、交易账号、代理人、网点代码等的传入参数不能为空,否则会报错。 2. 不同处理环节的处理: (1)当处理环节为2,要求将已分配的明细记录置完成; (2)当处理环节为1,要求先取消已分配的明细记录,如果分配份额大于0,还要重新分配; (3)其他,如果分配份额大于0,分配份额。 3. 取消份额明细分配记录: (1)根据原 TA 确认流水号,读取份额明细分配表里面的记录信息; (2)对于LOF场内数据,根据读到的记录信息更新结算明细持有份额表的在途减份额; (3)对于非LOF场内数据,根据读到的记录信息更新份额明细表的在途份额或在途冻结份额;份额汇总表的在途份额或在途冻结份额;读取货币基金未付收益余额表,更新在途收益; (4)置份额明细分配表记录为 'C'。 4. 将已分配的明细记录置完成:根据原 TA 确认流水号,读取份额明细分配表里面的记录信息,置份额明细分配表记录为 '1'。 5. 分配份额明细: (1)LOF场内份额,读取结算持有明细份额数据,判断可用份额(=持有份额-冻结份额-在途减份额)是否够用,够用,则写一笔份额明细分配数据,并将分配的份额记在途减上;不够用,返回分配失败的错误; (2)非LOF场内数据未付收益处理: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中一个条件的都需要按照比例带走收益:当未付收益为负数、传入参数没有要求不带走收益且非098业务、098业务且收益为负数、持有份额-在途份额为当前需要分配的份额; (3)非LOF场内数据份额分配原则:指定原TA流水号的以指定的数据进行分配;如果指定了过户日的,只分配所指定日期的数据;对于非指定原TA流水号且是基金转换出的业务(036/038),还需要判断是否满足‘转出基金持有最小期限’ (该参数设置在基金转换对照表中)的规定;对于非指定原TA确认流水号的,其他条件一致的根据基金信息中‘赎回明细分配原则’参数来先后分配份额数据。 (4)对于满足以上(3)条件的且份额足够的数据,对份额明细表和份额汇总表记在途份额或者冻结在途份额;写份额明细分配表的数据;对于需要带走收益的还要按比例带走收益。 3.4.2 份额登记 1. 参数有效性检查:TA流水号为20位、确认日期不能为最小值、非货币基金不允许处理收益等。 2. 对于份额减少类业务,原TA确认流水号一定要赋值;对于份额增加类业务,原TA确认流水号根据是否指定明细过户来决定是否赋值。 3. 对于指定TA流水号的过户处理:更新指定份额明细的持有份额和冻结份额;对于在途冻结份额、在途份额大于0的数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在途数据;更新份额明细表的变更日期。 4. 对于非指定TA流水号的过户,即非指定明细的份额增加类数据: (1)总TA流水号、基金账号、交易账号、基金代码、份额类别、代理人代码、网点代码不为空; (2)对于上海场内账号需要根据份额汇总表中的席位代码调整传入的席位代码(持有份额大于0的优先); (3)对于没有传份额来源的,根据业务类型来决定份额来源字段,传入参数的以传入的为准; (4)没有指定过户日期的,以T+1日为份额注册日期; (5)修改日期、新增日期为T+1日; (6)记录原单位净值、原确认金额、原确认份额、原税费、原认申购折扣率、保本单位净值、首次确认编号等字段; (7)对于没有传份额原始来源的,根据业务类型来决定份额原始来源字段,传入参数的以传入的为准; (8)新增一笔份额明细数据; (9)记份额明细变更:对份额增加类业务环节为3,份额减少类业务环节为2;对于指定原TA流水号过户的变更标志为修改(=2),否则为变更标志为新增(=1); (10)处理份额汇总表数据:对于6要素存在的更新份额汇总表的冻结份额、冻结在途、持有份额、持有在途、最后修改日期(=T+1日),对于6要素不存在的,新增一笔;其中对于044业务允许带入分红方式,其他业务都是根据业务规则获取分红方式(不允许交易直接带进分红方式字段); (11)写份额汇总变更。 5. 判读是否需要处理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其中对于解冻未付收益计算:本次解冻份额*总冻结未付/总冻结份额,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处理,然后再用总的冻结未付收益-解冻未付收益做为新的未付收益。 3.4.3 LOF 份额预登记 1. 2. 3. 深沪标志、基金代码、份额类别、代理人、网点代码、基金账号不能为空。 过户份额为0的数据不需要处理。 只处理结算持有份额汇总表中数据存在的数据,对于不存在汇总份额的数据即使是份额增加类的数据也是不会被写入,过户直接结束。 4. 5. 将过户份额累加到结算持有份额表中的持有份额上。 根据传入的参数检索 LOF 结算持有份额明细数据,数据存在累加过户份额,处理在途减份额;数据不存在新增一笔记录,要求将原基金代码字段赋值为外部基金代码,对于席位存在对应主席位的数据应将主席位赋值。 3.5 证监会标准接口的转换处理 3.5.1 账户申请的转换处理 3.6 基金盘后业务 3.6.1 日间交易统一规则 1. 基金盘后业务,日间申报交易为实时处理,并立即给申报的代理人返回处理结果。目前,不给管理人实时转发日间交易。 2. 日间申报交易需检查其是否为重发/重复交易,即当日申报的交易中是否已经存在代理人+申请单号相同的交易,存在即为重发/重复交易。 3. 对于重发/重复交易按以下规则处理:(1)当前交易的“重发标志”不为’Y’,则 当前交易判失败,返回代码4004“申请单号重复”。(2)当前交易的“重发标志”为’Y’,则查找代理人+申请单号相同的第一笔交易(按收到申报的顺序排)。如果该交易未处理完,则当前交易仍然判失败,返回代码4004“申请单号重复”。(3)当前交易的“重发标志”为’Y’,则查找代理人+申请单号相同的第一笔交易(按收到申报的顺序排)。如果该交易已经处理完,则将该交易的处理结果返回给代理人。 4. 满足上述(3)的交易是重发交易,不做任何处理,在代理人批量回报中也不体现。除此之外,如果日间交易检查失败,T日代理人批量回报即为最终回报(备用自动填空)。 3.6.2 基金拆分085 1. 日间申报的基金拆分交易需检查:(1)业务代码必须是085;(2)代理人、主基金、子基金必须是本系统中的有效代理人和基金;(3)代理人、主基金、子基金是否可以执行拆分业务受到本系统参数控制;(4)申请日期必须为T日;(5)主基金和子基金个数应该与“基金动态信息”中的一组拆分/合并基金一一对应,不能多也不能少;(6)主基金、子基金在“基金动态信息”中的“拆分/合并状态”必须为允许拆分;(7)申请份额必须大于0且不小于“基金动态信息”中的“最小拆分数量”;(8)主基金和子基金申请份额必须是“基金动态信息”中“拆分/合并比例”的整数倍,并且倍数一致;(9)申报的深圳股东账户不能为空;(10)申报的深证席位不能为空。 2. 非检查条件的处理:(1)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时间;(2)申报的“深沪标志”为空,则根据申报的“基金代码”自动获取。 3. 4. 5. 所有申报的交易,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检查条件,都要给代理人实时回报检查结果。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报,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给深圳分公司份额登记指令,T日日间交易结束之后批量发送。 6. T日日间交易结束后,根据深圳分公司反馈的份额登记指令处理结果(批量接收),对T日申报的基金拆分交易继续做如下处理: (1)对于一笔拆分交易的多条份额登记指令,其中任何一条登记失败,则认为该笔拆分交易登记失败; (2)根据深圳分公司份额登记结果(无论成功失败),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3)对于登记成功的拆分交易,通过与中登TA的内部接口,经由中登TA在T+1日给管理人转发待确认(无需确认)和回报数据。 3.6.3 基金合并086 1. 日间申报的基金合并交易需检查:(1)业务代码必须是086;(2)代理人、主基金、子基金必须是本系统中的有效代理人和基金;(3)代理人、主基金、子基金是否可以执行合并业务受到本系统参数控制;(4)申请日期必须为T日;(5)主基金和子基金个数应该与“基金动态信息”中的一组拆分/合并基金一一对应,不能多也不能少;(6)主基金、子基金在“基金动态信息”中的“拆分/合并状态”必须为允许合并;(7)申请份额必须大于0且不小于“基金动态信息”中的“最小合并数量”;(8)主基金和子基金申请份额必须是“基金动态信息”中“拆分/合并比例”的整数倍,并且倍数一致;(9)申报的深圳股东账户不能为空;(10)申报的深证席位不能为空。 2. 非检查条件的处理:(1)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时间;(2)申报的“深沪标志”为空,则根据申报的“基金代码”自动获取。 3. 4. 5. 所有申报的交易,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检查条件,都要给代理人实时回报检查结果。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报,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给深圳分公司份额登记指令,T日日间交易结束之后批量发送。 6. T日日间交易结束后,根据深圳分公司反馈的份额登记指令处理结果(批量接收),对T日申报的基金合并交易继续做如下处理: (1)对于一笔合并交易的多条份额登记指令,其中任何一条登记失败,则认为该笔合并交易登记失败; (2)根据深圳分公司份额登记结果(无论成功失败),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3)对于登记成功的合并交易,通过与中登TA的内部接口,经由中登TA在T+1日给管理人转发待确认(无需确认)和回报数据。 3.6.4 跨市场ETF申购082 1. 检查如下项: (1)申报的深圳账户与上海账户两项关键信息必须一致(投资者姓名+证件号码),个人身份证投资者15/18位证件号码等同; (2)申报的代理人、基金必须有效,基金必须是ETF基金; (3)代理人必须允许做082业务、申请份额必须是篮子的整数倍、PCF清单中必须允许做该业务; (4)申报的深圳、上海席位必须属于同一代理人,非直销申报的席位必须属于申报的代理人;直销申报的账户必须做备案 (5)申报申请日期必须是当前批号; (6)申报的成分股必须与PCF篮子清单相符:成分股数量、成分股所在市场、成分股申报申请金额或份额必须符合篮子数。 2. 若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的时间;结算币种未填则默认 为人民币(156)。 3. 对于投资者检查一致性通过的交易,将投资者三项关键信息反馈给代理人。 4. 检查不通过时,不是交易重发则给代理人发最终确认(备用字段为空),不是 交易重发且不是申请单编号重复则给管理人发回报;汇总回报填ETF基金及其所在市场投资者申报的证券账号及席位,明细回报填成分股及其所在市场投资者申报的证券账号及席位。 5. 检查通过的则在T日给沪深分公司发锁定投资者成分股的指令,并在T日根 据分公司的锁定情况(锁定成功)给管理人发待确认和代理人回执确认(备用字段的第一位为’1’),T+1日根据管理人的确认结果(确认成功)给沪深分公司发投资者成分股解锁指令、基金(投资者份额记增)和成分股(投资者成分股记减,基金账户的成分股记增)的登记指令,然后根据T+1日分公司的结算结果给代理人最终确认(备用字段为空)和管理人回报。 6. T日分公司锁定(部分)不成功的,在T+1日对其成功的部分自动发解锁指 令;T+1日管理人确认失败的,发起成分股解锁指令;T+1日分公司(部分)登记失败的,可以在T+2日通过代理人申报冲账交易。 7. 如果解锁指令被分公司确认失败,则报平台错误。 3.6.5 跨市场ETF赎回084 1. 检查如下项: (1)申报的深圳账户与上海账户两项关键信息必须一致(投资者姓名+证件号码),个人身份证投资者15/18位证件号码等同; (2)申报的代理人、基金必须有效,基金必须是ETF基金; (3)代理人必须允许做084业务、申请份额必须是篮子的整数倍、PCF清单中必须允许做该业务; (4)申报的深圳、上海席位必须属于同一代理人,非直销申报,席位必须属于申报的代理人;直销申报的账户必须做备案 (5)申报申请日期必须是当前批号; (6)只允许申报汇总,不允许申报明细; (7)ETF基金的场内交易账户和席位必须存在。 2. 若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的时间;结算币种未填则默认 为人民币(156)。 3. 对于投资者检查一致性通过的交易,将投资者三项关键信息反馈给代理人。 4. 检查不通过时,不是交易重发则给代理人发最终确认(备用字段为空),不是 交易重发且不是申请单编号重复则给管理人发回报;汇总回报填ETF基金及其所在市场的投资者申报的证券账号及席位,明细回报填成分股及其所在市场的投资者申报的证券账号及席位。 5. 检查通过的根据PCF清单的成分股补齐跨市场ETF赎回申报明细。 6. 检查通过的则在T日给沪深分公司发锁定投资者基金份额和ETF基金账户成 分股的指令,并在T日根据分公司的锁定情况(锁定成功)给管理人发待确认和代理人回执确认(备用字段的第一位为’1’),T+1日根据管理人的确认结果(确认成功)给沪深分公司发解锁指令(投资者的基金份额、ETF基金账户的成分股)、基金(投资者份额记减)和成分股(投资者成分股记增,基金账户的成分股记减)的登记指令,然后根据T+1日分公司的结算结果给代理人最终确认(备用字段为空)和管理人回报。 7. T日分公司锁定(部分)不成功的,T+1日对成功的部分自动发解锁指令; T+1日管理人确认失败的,发起解锁指令;T+1日分公司(部分)登记失败 的,可以在T+2日通过代理人发起冲账交易。 8. 如果解锁被分公司确认失败,则报平台错误。 3.6.6 跨市场ETF冲账089 1. 日间申报的ETF冲账交易需检查:(1)业务代码必须是089;(2)冲账业务只发汇总信息,不能发明细数据;(3)深圳账户和关联账户必须是同一投资者且账户状态正常、深圳账户和关联账户必须分属于在深圳市场和上海市场;(4)受业务控制表的限制;(5)代理人代码、基金代码合法有效,且基金必须是ETF基金;(6)申报席位、关联席位对应的代理人必须存在且一致,非直销代理人申报席位必须属于申报代理人;(7)申请日期必须是当前工作日;(8)被冲账数据必须在未完成业务表中存在且未处理,使用申报的ETF基金代码、登记01、和原确认号(指原交易回报中汇总记录上的确认流水号)匹配;(9)交易申请中的账户、席位代码、代理人代码必须和未完成业务表中数据一致;(10)基金所在的市场必须和被冲账数据的市场一致。 2. 非检查条件的处理: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时间;结算币种默认为人民币(156)。 3. 4. 所有申报的交易,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检查条件,都要给代理人实时回报检查结果。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报,只要不是重发的交易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5.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给深圳分公司份额登记指令,T日日间交易结束之后批量发送。 6.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请,循环取未完成结算业务表,补申请明细及反向写结算业务表: (1)对于汇总那笔数据,无论分公司过户是否成功,都要获取分公司的过户数据更新到冲账业务的交易申请上去;对于明细数据,只有分公司登记成功的数据才需要补写交易申请数据; (2)对于分公司过户成功的,则JSSQFE = %abs(WYSQFE),否则为0; (3)投资者三项关键信息填写系统从股东账户资料表中获取来的数据; (4)原业务代码为该笔原始交易(被冲账交易)的业务代码; (5)对于明细数据,JSSXHM字段赋值为被冲账业务的申请序号; (6)对于过户成功的数据,需要反写一笔结算业务的数据,即原是过入,冲账时则为过出,反之亦同; (7)将未完成交易中间表的数据的处理标志更新为已处理。 7. T日日间交易结束后,根据分公司反馈的份额登记指令处理结果(批量接收),对T日申报的基金冲账交易继续做如下处理: (1)对于一笔冲账交易的多条份额登记指令,其中任何一条登记失败,则认为该笔冲账交易登记失败; (2)根据分公司份额登记结果(无论成功失败),给代理人、管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3.6.7 交易撤单099 1. 日间申报的撤单交易需检查:(1)业务代码必须是099;(2)撤单业务只发汇总信息,对于上传的明细数据不做检查和处理;(3)不受业务控制表的限制;(4)代理人代码、基金代码合法有效;(5)申请日期必须是当前工作日;(6)被撤单交易必须是交易申请表中处理成功且是待确认数据(处理标志=2)(PM_PH:JSDRDM:JSYSQD:'N'做匹配);(7)目前,以下业务不能做撤单:082、084、089、099,能被撤单业务有085、086。 2. 3. 4. 非检查条件的处理:申报的“交易时间”非法,则填入当前系统时间。 所有申报的交易,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检查条件,都要给代理人实时回报检查结果。 对于满足上述检查的数据做如下处理: (1)获取被撤单交易,将被撤单交易的处理标志修改为1,其返回代码为已撤单; (2)被撤单数据补写一笔代理人交易回报数据,T日日终前批量回报给代理人; (3)删除被撤单交易已写入JSYWXP中的数据。 5. 对于不满足上述检查条件的申报,只要不是重发的交易给代理人批量回报,T日日终前发送。 3.7 其它杂项 3.7.1 问题问答 1. 预约赎回是否做基金业务等的检查,巨额赎回顺延呢? A:预约赎回所有的检查都等同于赎回业务,所有当天申报的024业务要做的检查 预约赎回在赎回生效日都要做(包括状态和份额类检查)。 A:巨额赎回顺延是不需要检查动态信息对业务的控制的,总的来说JY1403R要做的检查都不需要做(比如:折扣率初始判断、基金状态是否允许、代理业务(柜台除142业务都不需要该检查)、基金账户状态等),巨额赎回顺延的也不需要做份额类检查。 2. 预约赎回在封闭期是否允许报送? A:不允许,报送以失败处理。 3. 转托管是否带走收益? A:转托管未付收益都是按照比例带走的。 4. 基金升降级是否保留过户日? A: 保留过户日。 5. 冻结部分现金是否下发? A:冻结部分现金是不下发的。FMFHJE = FMHJBF – FMDJJE。 6. 解冻金额是否下发分红回报? A:如果数据在解冻时已经过了下发日(确认日),那么分红数据是会下发的在写分红明细表的时如果已经过了下发日,将下发日强制赋值为确认日,在下发分红文件时候就会下发。 7. 强制赎回业务是否受基金状态的影响? A:不受基金状态的限制。 8. 063业务如果是在发生巨额赎回了,且巨额赎回比例不是100%,那么是否会顺延呢? A:不会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9. 保留过户日的有哪些业务? A:基金升降级、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基金转换。其中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业务是看基金信息中的参数的。特别说明:利添利是不保留过户日的。 10. 149业务目前是否只有工行有?所以代理人对于失败退款在在回报表中的业务类型是什么? A:发行失败退款用149业务目前是只有工行有。 A:对于发行失败写回报数据,需要根据业务转换表进行转换,转换不成功默认是149业务。要是转换为130业务的时候,会按照发行成功资金清算的(但是也会 有退款的数据,对于确认金额为0的还有退利息的数据)。要是为149就会走发行失败的流程做资金清算。 11. 未付收益处理汇总: (1)代理人配置允许代理人上传未付收益且代理人上传了未付收益的优先于基金信息的未付收益处理方式,但是代理人上传的未付收益处理方式只对赎回业务(含定期定额赎回)和基金转换业务有用;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利添利是否带走收益’只控制利添利098业务 基金配置 代理人 代理人上传带走收益 代理人未上传带走收益 代理人上传不带走收益 基金配置带走收益 带走收益 带走收益 不带走收益 基金配置不带走收益 带走收益 不带走收益 不带走收益 (2)不同业务类型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的处理(斜体字表示不受参数的影响): a、未付收益是负数的情况下一定要带走收益; b、份额全部过出了(除098、045业务外)都要带走未付收益; c、强减除了基金升降级外都不带走收益,但是管理人允许发起强增强减的收益调整; d、参数主要影响赎回类(024、063、142)业务和基金转换036业务。 e、利添利098业务是否带走收益只受基金代理关系中的‘利添利是否带走收益’控制,其取值为0-不带走 1-按照全部比例带走 2-按照当日收益带走。 具体如下表: 综合参数 未付收益 处理 业务类型 024 026 033 036 045(柜台、管理人、批调) 045(基金升降级) 063 带走收益 带走并支付 带走不支付 带走不支付 带走并支付 不带走 带走并支付 带走并支付 不带走收益 不带走 带走不支付 带走不支付 不带走 不带走 带走并支付 不带走 098(未付收益为正) 098(未付收益为负) 142(柜台、管理人为负数) 142(柜台、管理人为正数) 142(自动发起) 带走 带走并支付 带走并支付 带走并支付 带走并支付 不带走 带走并支付 带走并支付 不带走 带走并支付 特殊处理: 对于024、036、063、142如果持当前过出份额为该用户可用份额,则未付收益都要带走并支付 支付影响资金 管理人发起的044、045业务允许调整收益。对于收益调整时,其摘要说明字段必须赋值为’G’; 098业务带走收益分1-按照全部比例带走 2-按照当日收益比例带走 1-全部比例带走:无论收益如何都是按照全部比例带走; 2-当日比例带走:当且仅当昨日收益为正,且当日收益为正的时候才按照当日比例带走,否则都是按照全部比例带走收益。 12. 对于各种净值状态对业务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则: (1)当天的净值必须到达,且净值状态不能为’a’(基金终止),否则不允许交易; (2)定期定额业务(039、063)主要受定期定额状态参数的影响:只要不是发行期且上传了定期定额状态,则以定期定额状态为准,基金状态对定期定额业务没有其他的影响;当没有上传定期定额状态,参照相应的申购赎回业务; (3)转托管业务(027、028)主要受转托管状态的影响,在上传了转托管业务状态时基金状态对转托管业务业务没有其他的影响;当没有上传转托管状态时,只要基金状态不是4-停止交易都允许转托管类业务; (4)非净值类业务除了协议类(059、060、061),不受基金状态的限制;对于协议类业务(059、060、061)只要不是基金停止交易就可以做。; (5)强制赎回业务不受基金状态的限制; (6)净值类业务(除142、039、063业务外),受基金状态的限制; (7)基金转换业务除了受净值状态控制(不能是发行期、不能停止交易),还受基金转换状态的限制,但是当基金转换状态为空的时候,则037业务参照申购业务,038业务参照赎回业务; 基金状态对业务的影响: 基金状态 是否 业务 允许 类型 020 022 024 027 028 226 029 031 032 033 037 交易-0 发行-1 基金停止交易-4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不允许 停止申购-5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不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允许 看定额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定额 停止赎回-6 不允许 允许 不允许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不允许 看定额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定额 基金终止-a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允许 看转换状态转换状态为空则允许 看定额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看定额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看转托管状态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不允许 038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039 044 045 059/060/061 063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看定额看定额状态 允许 允许 不允许 看定额状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状态 093 142 允许 允许 状态 不允许 允许 态 不允许 允许 状态 允许 允许 状态 不允许 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定期定额状态对业务的影响: 状态 允许 业务 业务类型 039 063 允许定额业务-0 允许 允许 仅允许定投业务-1 允许 不允许 仅允许定赎业务-2 不允许 允许 禁止定额业务-3 不允许 不允许 无状态-空 参照申购业务 参照赎回业务 注:当没有上传定期定额状态时参照相应的申购赎回业务的处理规则 基金转换状态对业务的影响: 状态 允许 业务 业务类型 037 038 允许转入转出-0 允许 允许 仅允许转入-1 允许 不允许 仅允许转出-2 不允许 允许 不可转换-3 无状态-空 不允许 不允许 参照基金状态 参照基金状态 注:认购期、基金停止交易基金不能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状态为空则参照基金信息中的状态说明 转托管状态对业务的影响: 状态 允许 业务 业务类型 226 允许所有仅允许场仅允许跨转托管-0 外转托管-1 市场转托管-2 允许 不允许 允许 禁止所有转托管-3 不允许 无状态-空 只要基金状态不为4都可以 只要基金状态不为4都可以 只要基金状态不为4都可以 027 允许 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028 允许 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注:所有的场内转场外在这里都会将业务代码用226替换做检查,当没有上传转托 管状态时,只要基金状态不是4(停止交易)都可以做,只要不是多交易账户情况下,深圳场内转场外都不会挂账。 13. 资金划拨关系: 资金划拨新系统下主要按照以下规则: 1、手续费都是由基金的备付金账户划拨到管理人费用户 2、所有的费用都是从管理人的费用户出 3、挂账账户只能是挂在上海 4、平衡调账071只能以担保形式交收 业务 资金类型 付方 代理人备付金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收方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申购过户费(上海) 代理人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赎回过户费(上海) 基金备付金 TA费用账户/转托管过户费(上海)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基金转换过户费(上海)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定期定额过户费(上海) 020 001 022 001 022 002 022 003 022 004 022 007 024 001 024 002 024 003 024 004 024 007 024 008 026 007 036 001 036 002 036 003 036 004 036 007 036 008 039 001 039 002 039 003 039 004 039 007 043 002 043 003 043 004 043 007 043 009 043 010 043 013 043 016 043 017 043 017 043 018 059 002 059 003 059 004 059 007 059 011 059 012 070 001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TA挂帐账户(上海) TA挂帐账户(上海)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基金备付金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红利再投过户费(上海)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现金红利手续费账户(上海) TA挂帐账户(上海) 代理人备付金 代理人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认购过户费(上海) 代理人备付金 代理人备付金 基金保证金账户 TA费用账户/上海分公司计收月费账户(上海)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基金备付金 TA费用账户/认购过户费(上海) 基金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申购过户费(上海) 代理人备付金 管理人费用 代理人备付金 TA印花税账户 TA费用账户/赎回过户费(上海) 基金备付金 072 001 079 001 079 002 079 003 079 004 079 005 079 007 091 001 091 002 091 003 091 004 091 007 093 001 093 002 093 003 093 004 093 007 093 008 14. 货币基金管理人计费对于那些业务会生效 对于申购业务,只要是货币基金的申购确认,即使是管理人计费也不会重新计算费用;对于赎回、强制赎回业务,只要计费人是管理人计费,则管理人的计费会生效,但是对于货币基金,管理人的确认金额是无效的,必须根据 份额*净值-费用计算出来;不是不管是申购还是赎回业务,在中登自己计费的情况下都不会计算出费用来。 15. 业务控制表对基金转换业务的影响: (1)、跨TA基金转换只能报送037、038业务 (2)、对于非证监会标准接口的数据,如果报送了038的非跨TA基金转换业务,系统会转换成036来处理 (3)、对于证监会标准接口的数据,如果报送了038的非跨TA基金转换业务直接以失败处理 (4)、对于报送了036业务的,代理人必须允许做转出基金的036业务,也必须允许做转出基金的038业务;且代理人必须允许做转入基金的036业务,也必须允许做转入基金的037业务(此检查在步骤1、2、3之后) (5)、对于报送了038业务的且是非98、99之间的转换的,代理人只要允许做转出基金的038业务即可(此检查在步骤1、2、3之后) (6)、对于报送了038业务的且是98、99之间的转换的,代理人不仅要允许做转出基金的036、038业务,也必须允许做转入基金的036、037业务(此检查在步骤1、2、3之后),即中登TA间基金转换视同036业务控制的检查 (7)、对于报送了037业务的,代理人必须允许做必须允许做转入基金的037业务 其实:目前TA系统不能支持支允许某个代理人只做非跨TA基金转换的业务,即:能支持普通基金转换,也必须能支持跨TA基金转换出业务 16. 判断某基金代理人是否允许做定投(039、063)业务 (1)、该参数受定额参数(DECSMP)表和业务控制表(YWKZMP)两个表控制。 (2)、定额参数表处理规则(默认为不允许-即该表参数必须配置了才能做定投业务),其检查顺序依次: a.基金代码+份额类别+代理人代码+业务类型; b.基金代码+份额类别+XXX(通用代理人代码)+业务类型; 按照以上顺序查找,查到则判断:查询日期是否大于定额参数的生效日期且该代理人是否允许做定投业务(允许标志是否为Y)。满足以上查询则进行(3)的业务控制表 的检查; (3)、业务控制表的查询(默认为允许-即该表参数无配置则表示无禁止的限制),其检查顺序依次: a.基金代码+份额类别+场外标志+代理人代码+业务类型; b.基金代码+份额类别+场外标志+XXX+业务类型; c.XXXXXX+’’+场外标志+代理人代码+业务类型; 按照以上顺序查找,查到则判断允许标志是否为N,为N则不允许,否则(允许标志为Y或者a、b、b的顺序没有找到数据)为允许。 举例: 定额参数表数据: 基金代码 A00001 A00001 A00002 A00002 业务控制表: 基金代码 A00001 A00001 A00002 A00002 A00002 A00002 份额类别 0 0 0 0 0 0 代理人 002 003 002 003 601 XXX 业务类型 039 039 039 039 039 039 允许标志 场内标志 Y N Y Y Y Y 2 2 2 2 2 2 份额类别 0 0 0 0 代理人 002 XXX 002 XXX 业务类型 039 039 039 039 允许标志 N Y Y N 生效日期 2001-01-01 2001-01-01 2001-01-01 2001-01-01 则场外代理人处理定投业务如下: 基金代码 份额类别 代理人 业务类型 允许标志 A00001 0 002 039 N 定额参数不允许 A00001 0 003 039 N 业务控制不允备注 许 A00001 A00001 0 0 601 002 039 063 Y N 允许 定额参数不允许 A00002 A00002 0 0 002 003 039 039 Y N 允许 定额参数不允许 A00002 0 601 039 N 定额参数不允许 17. 折扣控制的判断: 与折扣控制相关的参数表:管理人信息表、基金代理关系表、折扣控制表、促销优惠表、定期定额优惠表(只对定期定额业务有效); TA计费时折扣按如下方式确定: 1. 管理人信息参数\"折扣选取方式\"设置,对管理人下所有基金生效;需要管理人上传明细确认的折扣率,且折扣率取值不能为0:0-以管理人上传确认的折扣为最终折扣,中登TA及代理人的折扣失效;1-替换销售代理人折扣,基于代销及中登TA系统确定折扣率,销售代理人上传的折扣率可能被管理人明细确认的折扣率替换。 2. 该参数为0时,确认阶段以管理人63文件实际折扣率为有效折扣计费。 3. 该参数为1时,执行判断: 3.1. 基金代理关系参数\"是否允许打折\"的设置:N-不允许打折,计费不允许打折;Y-允许打折,则继续判断。 3.2. 折扣控制表,按基金+代理人+业务取\"允许的最低折扣\",即销售代理人上传的折扣不允许比该折扣低,如果低于该折扣,则被替换为这里设置的最低折扣,假设替换后为D。 3.3. 促销优惠折扣表,按基金+代理人+业务+时间区间取\"产品在时间区间内促销优惠打折\",假设为P,不设置时P=1。 3.4. 定期定额折扣表(该参数只对定期定额039、063业务有效),按基金+代理 人取\"定期定额业务折扣\",假设为M,不设置时M=1。 3.5. 基金信息表取\"折扣选取方式\"参数:0-折上折,即最终折扣Z=D*P*M;1-最优惠折扣率,即最终折扣Z=MIN(D,P,M)。 假设管理人折扣选取方式为替换销售代理人折扣率,基金代理人关系设置为允许打折,代理人佣金折扣率为0.4,折扣控制0.8,定期定额0.6,促销优惠0.7,如果该基金折扣选取方式为最优惠折扣率,则最终取用折扣为0.6,如果该基金折扣选取方式为折上折,则最终取折扣为用0.8*0.6*0.7 3.8 返回代码说明 返回代码 说明 0001 0002 0003 0006 0010 0013 0016 0021 0025 0028 0029 0030 0035 0036 0037 0038 0039 0040 0104 0105 0107 0110 份额余额不足 账户已冻结 账户已挂失 非开放日不受理 其它原因失败 投资人已注册基金账号 交易账户不存在 在对方代理人处未开立交易账号或交易账号超过1个 两基金不能相互转换 转换份额超过最高限额 转换份额低于最低限额 转出基金持有时间不足 基金不允许在该代理人处开通定时定额业务 定时定额金额低于基金规定的最底限额 投资人已经开通了定期定额协议 投资人尚未开通定期定额协议 投资人已经撤消定时定额业务 定时定额申请金额与开通金额不符 基金帐号非法 代理人非法(无记录) 个人/机构标志非法 经办人证件类型非法 返回代码 说明 0945 0946 0947 0948 0949 0950 0965 0975 0976 0980 0990 0993 7001 7002 7003 7004 7005 7006 7007 7008 7009 7010 申请单号无效 投资人名无效 投资人证件类型无效 投资人证件号码无效 通讯地址无效 邮政编码无效 销售代理人代码错误 无效分红方式 基金账号有份额,不允许注销 \"98\"接口数据非法 \"99\"接口数据非法 交易席位没有对应销售代理人代码 代理人业务限制 基金净值未到达 基金账号已注销,不允许开户 无效的协议号 证券账户状态不允许该业务 基金账户状态不允许该业务 证券账户已冻结 证券账户已注销 证券账户已挂失 代理人无配号要求 返回代码 说明 0200 0201 0206 0207 0213 0214 0220 0223 0226 0228 0229 0305 0308 0314 0315 0316 0318 0319 0326 0327 0328 0340 0355 0368 0369 0376 0377 0380 0381 0382 0386 0397 0399 0414 无效的基金代码 申请日期非法 申请份额非法 申请金额非法 指定券商席位号非法 申请的预约赎回日期不合法 冻结原因非法 目标基金代码非法 对方代理人代码不存在 账户未挂失 账户未冻结 申请份额小于基金最少赎回份额 基金账户已注销 基金账户已挂账 证券账户不存在 基金账户不存在 基金非申购期 基金非赎回期 转出和转出在同一个代理人处 销售代理人不能代理此基金 销售代理人无效(有记录但状态为无效) 单笔赎回低于预约下限 管理人拒绝 基金禁止转入 基金禁止转出 基金终止 基金不在发行期或认购结束 基金停止交易 基金停止申购 基金停止赎回 非交易过户对方账号未登记 对方基金停止交易 没有此冻结申请 没有指定赎回的基金份数 返回代码 说明 7011 7012 7013 7016 7017 7018 7019 7020 7021 7031 7032 7033 7034 7040 7045 7046 7047 7048 7049 7050 7051 7052 7053 7054 7055 7056 7057 7058 7059 7060 7061 7062 7063 7064 当天无交易申请,不允许配号 无可用配号区间 该笔份额不存在 关键信息不一致 两项以上关键信息不一致,不允许修改 当日配号通知已发送,申请失败 关键信息修改申请重复发送,申请失败 交易账号已存在 代理人不支持多交易账号 非交易过户过出账户等于过入账户 非交易过户转出账户、转入账户不在同一个市场 非交易过户原因非法 非交易过户种类非法 份额减少类明细分配函数指定TA流水号的份额不够 交易账号不允许修改 股东账户不存在 交易账号有份额,不允许注销 基金代码非法 深沪标志非法 参与人类别非法 基金分级参数不存在 股东账已存在 股东账户处理失败 份额无效 原开户网点,不允许撤销交易账户 股东账号已休眠 股东账号不合格 当天已经登记过该定期定额协议 赎回份额不合法 该基金停止定期定额业务 证券账号与原注册证券账号不匹配 基金账号有交易申请,不能注销 交易账号有交易申请,不能注销 TA 代码非法 返回代码 说明 0439 0440 0441 0442 0444 0445 0494 0510 0513 0514 0517 0585 0613 0631 0794 0909 0910 0913 0923 0940 0944 7172 7174 7176 7178 7180 申购金额小于机构最低追加金额 申购金额小于个人最低追加金额 申购金额小于机构最低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小于个人最低申购金额 定额申购超出部分不符合级差限制 定时定额申购合约终止 当天有交易申请 交易账户已撤销 基金账户挂失 基金账户冻结 转出基金与目标基金相同 金额非法 确认审批内容与申请输入内容不符 网点代码不能为空。 按申请数量检查申请数据非法 管理人确认异常 投资人名或证件类型或证件代码与股东资料不符 QFII账号不能配号 基金禁止转托管 业务类型不正确 申请日期无效 跨TA转换只允许 TXT 管理人接口 跨TA基金转换至支持场外账户 管理人不支持跨自建 TA 转换 申请确认基金代码不一致 跨TA基金转换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TA相同 返回代码 说明 7151 7152 7153 7154 7155 7157 7158 7159 7160 7161 7162 7163 7164 7165 7166 7167 7168 7169 9031 9042 9046 7173 7175 7177 7179 7181 超出部分不符合级差限制 对方代理人处不支持一步转托管 转出申请时间小于转入申请时间 基金账号非法 不能找到转出申请 基金帐号已经被挂失换新号 代理人不需要开通定时定额协议 该基金类型不允许修改分红方式 该服务模式不允许发起柜台业务 转入方账户不合格 发起人错误 上证通账户份额已经登记在另一席位 管理人代码错误 确认金额不足以支付手续费 基金与管理人代码不匹配 代理人只支持一步转托管 不允许转托管转入 管理人只支持一步转托管 认购金额过少 其他代理人未取消登记,不能销户 小于定期定额赎回限制 跨自建TA基金转换,对方TA必须是管理人代码 转入转出交易账户必须一致 管理人没有明细确认数据 基金转换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TA不同 找不到柜台修改账户资料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