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卷增刊(1) 2 0 1 1年5月 四川水力发电 Vo1.30,Supplement(1) May., 2 0 1 1 Sichuan Water Power 浅议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成 彬 (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雅安625401) 摘要: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总价合同的特点是工程价款结算简单,承包商索赔机会 少;与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对承包人而言合同的风险最大。通过分析并列举了总价合同投标和实施过程中应注 意的问题,对全面认识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减少过程中的合同纠纷,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总价合同;特点;风险防范;大岗山水电站 中图分类号:TV51;TU723.2;C93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2184(2011)增1-0086-04 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承 设计较细、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大岗 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 人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固定的金额,即总价。 山水电站前期的一些施工监测合同、勘探合同相 对而言项目较少、工程量变化不大且工期较短,因 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2可调值总价合同 在水电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转为业主负责制的市场条件下,目前由于其所具 有的、众多的优点而受到业主的青睐,固定总价合 同的适用性日益广泛。因此,针对水电工程施工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招标文件 规定、相关规范为计算基础,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 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 是增加调值条款。合同总价在双方约定的风险范 围之内不予调整,超出约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 费用按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如双方对工程 的特点,全面分析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 防范,对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 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1 总价合同的形式及适用条件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 同两种形式。 1.1 固定总价合同 量增减范围、物价涨幅、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 素约定一个范围,以对超出风险范围之外的因素 所增加的费用进行调整。因此,可调值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简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 同”。它以招标文件、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 方就建设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合同工程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 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 列明,它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合 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部分分摊。可调值总 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 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了调价条款,所以,工 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合同总价。采 用该种形式的合同要求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 招标图纸及规定应当完整、齐全,承包范围清楚、 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在大岗山水电站工程中,工期为一年以上的 合同一般都还没采用过可调值总价合同,只是在 明确;发包人对招标工作准备较充分,一般在招标 阶段施工详图已基本完成。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 大坝高线混凝土系统一期土建工程合同中有一个 总价项目,即:大坝高线混凝土生产系统及风冷预 冷系统一期土建工程,在这个总价项目中,设计优 化将骨料仓由竖井改为地面骨料罐,对其总价相 应做了调整。 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地质条 件较差、气候恶劣和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造成 的风险有全面、充分的估计并将由此引起的增加 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 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1年左右)、工程量小、 收稿日期:2011-01.17 对于规模、投资较大的大中型水电站来说,风 险和投资控制是业主方考虑的首要指标。工程建 圈SichH伽Water Pow盯 成彬:浅议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2011年增刊(1) 设的前期费用指标往往因客观因素考虑不全或急 于开工建设而导致业主对风险认识不足出现投资 增大的情况。因此,前期准备工程和应对防洪渡 汛等自然条件不良的项目,一般均采用总价合同 无论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可调值总价合同, 招标阶段的准备时间较长,要求发包人提供的工 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明确,以方便报价估算;工程投标期应相对宽裕, 以使承包人可以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 量、分析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应完备,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也应十分清楚。因此,招标的准备时间较 管理模式。在此,笔者建议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 设过程中应适当引入总价合同管理模式,积极探 索合同风险管理,以利于工程投资的可控、在控以 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2总价合同的特点 2.1 简化工程价款的结算及管理 由于合同总价固定,只要不是业主方改变合 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总价就是承发包双方最 终的结算价款,从而在计量和结算过程中可以节 省大量的核价工作,业主方的投资管理简单明晰。 2.2业主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对承包商来说,合同一经签订,就面临以下主 要风险:(1)价格风险,包括物价上涨风险和投标 报价失误风险。(2)工程量增加风险,主要是投 标时对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复核、 计算错误风险,以及合同实施中设计变更增加工 程量风险和地质条件恶劣增加工程量等风险。 (3)气候、洪水、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带 来的费用增加。 对业主方来讲,总价合同中承包方应充分考 虑自身的各种风险,并应将其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将风险最大化地减少。 2.3减少承包商索赔的几率 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 只有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以外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 一来,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大大减少,承包商靠“低 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来获取超额利润的方法便 行不通了;而对业主而言,则更容易控制工程投 资。 2.4业主较早确定或预测工程成本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若报价过高 则没有竞争力而无法中标;若报价过低,则不可能 盈利、甚至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招 标选择有实力、信誉好、价格低的承包商,评标时 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在报价竞争状 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并将其固定下来。 2.5对招标阶段要求较严,以避免出现合同纠纷 长,以避免日后由此引发合同争议。对业主来说, 由于设计阶段花费时间长,因而开工时间较晚,但 开工后的变更、索赔将会较少,而且在设计过程中 也可以吸纳承包商的建议。 鉴于上述总价合同的管理特点,不仅对于中 小型电站建设可以适用,对于大型工程如大渡河 大岗山电站前期的一些工程供电合同、工程服务 类合同,由于其工期较短且工作内容相对简单,也 可按总价合同签订。采用这种方式的合同管理, 一方面业主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好报价的投标 人,有效规避业主的风险,同时,在施工进度上亦 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发包单位能更容 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另外,这种合同 价款结算和管理模式也可以节约业主的管理费 用。 3水电工程实行总价合同的风险分析 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的影 响大,加之征地移民等工作的复杂性,使得水电工 程在使用总价合同时,对承包商而言,其报价期间 研究分析的准确性和风险远远大于一般的工业与 民用建筑工程,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工程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水电工程技术复杂,除了有发电工程,还有泄 洪、挡水、航运等工程,不仅有地面工程,还有地下 洞室工程,既有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又有混凝土 浇筑、灌浆、支护、金结制安等工程。因此,施工过 程中设计单位大量变更增加工程量在所难免;同 时,由于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必然也会导致工程 量增加,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左、右岸坝肩开挖合同 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而增加了大量的锚索和框格 梁。虽然招标时发包人也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 在合同中申明该量只是估算量,而不是承包人实 际应完成的工程量。由于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 复核也仅凭经验估算 漏算、错算的概率较大。这 些都可能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的 Sichuan Water Power囫 第30卷总第144期 四川水力发电 2011年5月 工程量差异较大,既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工 程量增加,也很少有业主同意追加合同价款,除非 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在招标过程 中有过错。 3.6工程质量上的风险 工程质量上的风险主要在业主方。承包人为 了减少因物价上涨和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而偷工 减料,以次充好,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4水电工程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 4.1 细致研究招标文件,准确复核工程量 3.2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规模大,工程建设 本身需要的材料占总投资的50%以上。在目前 总价合同不同于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 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材料的价格不变几乎是 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承包人合 不可能的,合同履行期间承发包双方都可能承担 物资、材料价差风险,但承包人承受的材料涨价的 风险更大。这一点在实践中纠纷较多,业主方应 在合同中对该类风险予以明确的界定和说明。 3.3 自然界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水电工程受到洪水、暴雨、塌方、滑坡等不可 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总价合同中又要求承 包商要充分认识水电工程的自然客观条件并将其 考虑在合同报价中,从而会大大增加承包方施工 的难度和成本,也会带来合同上的纠纷。业主方 在招标时应以书面形式让投标方充分认识和理解 该类风险的存在。 3.4工期方面的风险 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提供的边界条件不 到位,往往造成承包商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 比如征地移民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完成,但 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补偿费用和经济利益之争 而导致工程施工受阻,使原本就紧张的工期更加 紧张。受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会使承 包人不仅会发生人员、设备窝工费用,还不得不增 加各项投入进行赶工,再加上业主在合同中规定 了节点目标的奖惩条款,若未按规定的时间实现 节点目标,承包人还要面临工期延误被罚款的风 险。对于此类风险一般情况下由承包方自行承 担,但是业主方应重视在工作过程中的协调和解 决。 3.5对合同条款理解的歧异而增加费用的风险 由于水电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合同条款众多, 其中难免产生矛盾和异议,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 生不同的理解。如果承包人没有在投标前要求发 包人进行澄清,则承包人还要承担由于自己理解 错误而造成报价、施工方案失误增加的费用。业 主方在招标时也应对合同条款严格审查,规避风 险较大而出现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圈Sichua Water Pow 同签订后风险的大小。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业主基本不承担工程量风险,但业主方招标时应 使用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 细的施工要求,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 编标时问和询标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 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 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对现 场的详细踏勘,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对 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 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以备今 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复核工程量清单中 工程量的准确性,最好采用“背对背”的计算办 法,由两名以上的预算工程师同时计算工程量,以 减少漏算、错算的风险。对于误差较大的如建筑 物基础部分工程量的差异,且这部分工程量可以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条件和承包人以往类似 工程的经验,适当计人发包人要求的风险费或摊 入列合同总价中。一般来说,工程量的计算工作 占投标商务报价工作量的40%。 4.2约定工程量变动范围的合理比例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清楚明 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 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由于水电工程客观因素影 响大,再加上本身结构的复杂性,施工中的设计变 更在所难免,承、发包双方应约定工程量变动的合 理比例,当增减的工程量超出约定比例时,只对超 出部分所增减的费用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对于未 超出部分不予调整。大岗山水电站部分总价合同 的工程量约定为超出招标工程量1 10%以上。 4.3单列不可预见费或风险费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建设部第 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 法》第13条:“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时,应当 成彬:浅议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2011年增刊(1) 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 响”。司法实践中处理固定价合同的争议遵循严 并约定一定的监测方法和奖罚办法。 5结语 格确认的原则,承包人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因 素应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要使用“不管任何情 形,合同总价不得调整”或“本合同以综合费用包 干的方式,一次包死,由乙方自负盈亏,不得调 整”等表述。 由于总价合同对发承包方来说是风险共存 的,但更多的是对业主投资和成本控制有利,因 此,在中小规模的建设领域中被广泛采用。与单 价合同相比,对承包人而言,总价合同的风险最 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如总价合同中出现较大 风险,往往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产生法 对于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超标准洪水、 大面积塌方或泥石流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 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较大时, 应设立不可预见费或风险费,从而有利于合同的 顺利实施。 4.4工程承包范围的风险 律风险,因此,发承包方认真研究分析风险的管理 和控制对双方均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同时,全面 认识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减少实施过程中的合 同纠纷,更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随着水电开发的不断向前,总价合同管理模 式也有其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大中型水电站引 业主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 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 一一入总价合同管理也是业主单位管理创新的一种体 现。笔者建议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在建设管理中 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 标时,应明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 时的处理办法。对于承包商而言,工程范围是固 定价款的核心,一旦报价范围小于合同承包范围, 尝试采用总价合同管理模式,认真总结分析合同 风险的控制和化解,有效控制和节约工程的投资, 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和公司的不断 发展。 作者简介: 其损失难以估量。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 审阅招标文件、图纸,以免遗漏报价内容。 4.5工程质量的风险 成彬(1974一),女,陕西宁强人,工程师,学士,从事水电工程合 同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李燕辉) 业主应在招标时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水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通过专家审查 2011年4月20日,水利部在北京主持召开《水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年一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 要》)审查会。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关于《规划纲 要》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和代表基本同意该《规划纲要》。会议由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主持。水 利部原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水利部原纪检组长张印忠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办公厅、规划计划司、机关党委(文 明办)、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甘肃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水利文学 艺术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水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和 强大精神动力。编制《规划纲要》,加强水文化建设,对于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建设现代水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水 利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 推进水文化建设的重要阶段。为做好《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 与会专家认为,《规划纲要》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规划,较好地体现了当前水文化建设工作的实际,规划目标明确,总体思路 清晰,重点任务突出,对今后一个时期水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建议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抓紧审批。 13项水利工程入选“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 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淮河人海水道等l3项水利工程入选“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 评选活动申报工程对象为1900年至2010年期问,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在我国境内自主建设完成的大型土木工程建设 项目。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土木工程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截至2010年11月底,共受理申报项 目214项,经“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推评活动指导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审核,共有100项工程入选。评选 活动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在全国土木工程建设行业内组织开展,旨在庆祝中国土木工程学 会百年华诞以及詹天佑先生诞辰150周年,继承和弘扬我国土木工程建设者爱国、创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展 示我国土木工程百年建设成就。入选“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的水利工程还有引滦人津、河南红旗渠、密云水库、黄河 公伯峡水电站、四川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江苏江都水利枢纽工程、淮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 纽工程、广东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清江隔河岩水利枢纽工程。 Sichuan Water Power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