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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十四)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建议

来源:哗拓教育
合同管理知识(十四)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建议

建议一: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范围及价格涨跌的处理方法 如果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行业惯例为10%)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建议二:合同约定调整工作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和范围 为了减少争议,建议合同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作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

建议三:清单报价时,应认真核对

主办部门应认真核对报价清单,如果发现合同标的有遗漏,应要求对方修改。切忌抛开合同标的只按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合同标的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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