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学历和资历条件的掌握:
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和资历应按照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和津人[1994]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正)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此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副)
1、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六年以上。
(二)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此职务四年以上。
3、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大专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
凡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破格申报,均需通过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
二、2016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硬性挂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因素。
三、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四、评审结果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工程技术冶金专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报送评审材料规范要求
(一)高级(正、副)和中级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高级一式三份 中级一式两份
注意:①“任职期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要求有文字描述,最后注明考核结果,即“优秀”“称职”“不称职”。②“基层单位意见”栏应填写推荐意见,注明推荐委员会(小组)人数,推荐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注明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并注明公示结果。
2、证明材料
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并要审查盖章。
3、著作、论文 高级发表2篇第一作者 中级2篇(发表1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一式20份(B4纸)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副高级 一式17份(B4纸)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中级 一式17份(B4纸)
5、任现职期间年度考绩卡片 高级5-6个年度 中级4-5个年度
注:按年度正反面一页纸打印
6、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申报的,单位须提交破格报告。
7、其他有关评审材料。
8、有关综述报告按评委会要求执行。
(二)初级
初级审定:
1、《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一式2份。
2、《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 一式17份(A4纸)。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份。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 5、任职期间年度考绩卡片 2016年7月
原件及复印件。
按年度正反面一页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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