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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酒精中毒患者收治原则

来源:哗拓教育
成都市*******人民医院 酒精中毒诊治及收治意见

各部门、科室:

针对目前医院存在的醉酒患者收治及分科存在困难,酒精中毒患者分诊收治,收治原则模糊不清等相关情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度一下收治意见。

一、定义

急性酒精中毒(acute alcohol intoxication)是指由于短时间摄人大量酒精或含酒精饮料后出现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状态,多表现行为和意识异常,严重者损伤脏器功能,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进而危及生命,也称为急性乙醇中毒(acute ethanol intoxication)。

二、诊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者,可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 (一)明确的过量酒精或含酒精饮料摄入史。 (二)呼出气体或呕吐物有酒精气味并有以下之一者: 1.表现易激惹、多语或沉默、语无伦次,情绪不稳,行为粗鲁或攻击行为,恶心、呕吐等;

2.感觉迟钝、肌肉运动不协调,躁动,步态不稳,明显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复视;

3.出现较深的意识障碍如昏睡、浅昏迷、深昏迷,神经反射减弱、颜面苍白、皮肤湿冷、体温降低、血压升高或降低,呼吸节律或

频率异常、心搏加快或减慢,二便失禁等。在 1 的基础上血液或呼出气体酒精检测乙醇浓度多 11 mmol/L(50 mg/dL)。

三、临床分级及收治原则 (一)临床分级:

1.轻度中毒(单纯性醉酒):仅有情绪、语言兴奋状态的神经系统表现,如语无伦次但不具备攻击行为,能行走,但有轻度运动不协调,嗜睡能被唤醒,简单对答基本正确,神经反射正常存在。

2.中度中毒:(1)处于昏睡或昏迷状态或 Glasgow 昏迷评分大于 5 分小于等于 8 分;(2)具有经语言或心理疏导不能缓解的躁狂或攻击行为;(3)意识不清伴神经反射减弱的严重共济失调状态;(4)具有错幻觉或惊厥发作;(5)血液生化检测有以下代谢紊乱的表现之一者如酸中毒、低血钾、低血糖;(6)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并发脏器功能明显受损表现如与酒精中毒有关的心律失常(频发早搏、心房纤颤或房扑等),心肌损伤表现(ST-T 异常、心肌酶学 2 倍以上升高)或上消化道出血、胰腺炎等。

3.重度中毒:具备下列之一者为重度酒精中毒。(1)处于昏迷状态 Glasgow 评分等于小于 5 分;(2)出现微循环灌注不足表现,如脸色苍白,皮肤湿冷,口唇微紫,心率加快,脉搏细弱或不能触及,血压代偿性升高或下降(低于 90/60 mmHg 或收缩压较基础血压下降 30 mmHg 以上,1 mmHg = 0.133kPa),昏迷伴有失代偿期临床表现的休克时也称为极重度。(3)出现代谢紊乱的严重表现如酸中毒(pH ≤ 7.2)、低血钾(血清钾 ≤ 2.5 mmol/L)、低血糖(血

糖 ≤ 2.5 mmol/L)之一者;(4)出现重要脏器如心、肝、肾、肺等急性功能不全表现。

(二)收治原则: 1.轻度酒精中毒收治原则

(1)凡是经过判断符合为轻度酒精中毒患者,统一由急诊科留观或者急诊日间病房收治。

(2)凡是经过判断为轻度酒精中毒患者,或者轻度酒精中毒、同时伴随中度、重度外伤患者由急诊科进行分类收治,以外伤检伤分类为收治原则收治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可邀请其他相关科室进行会诊诊疗。

2.中度酒精中毒收治原则

(1)凡是经过判断符合为中度酒精中毒患者,以酒精中毒为主要疾病诊断统一收治消化内科。无法确定患者收治科室时可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急诊科医师拥有最终决定权。

(2)凡是经过判断符合为中度酒精中毒患者,或者中度酒精中毒同时伴随轻度、中、重度外伤患者统一由急诊科进行分类收治,以主要疾病进行收治,若以酒精中毒为主要诊断统一收治消化内科,以外伤为主要诊断收治相关临床科室邀请消化内科会诊治疗。无法确定患者收治科室时可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急诊科医师拥有最终决定权。

3.重度酒精中毒收治原则

(1)凡是经过判断符合为重度度酒精中毒患者,以酒精中毒为主要疾病诊断统一收治重症医学科,无法确定患者收治科室时可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急诊科医师拥有最终决定权。

(2)凡是经过判断符合为重度酒精中毒患者,或者重度酒精中毒同时伴随轻度外、中、重度外伤患者统一由急诊科进行分类收治,以主要疾病进行收治,若以酒精重毒为主要诊断统一收治重症医学科,以外伤为主要诊断收治相关临床科室邀请重症医学科会诊治疗,无法确定患者收治科室时可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急诊科医师拥有最终决定权。

三、诊断注意事项 (一)诊断原则与鉴别诊断

急性酒精中毒是一个排他性诊断。在诊断患者酒精中毒以前,应考虑到低血糖、低氧血症、肝性脑病、混合性酒精 - 药物过量等情况。在确诊后应考虑到有隐蔽性头部创伤及伴随代谢紊乱的可能性。医生可以通过从随行家属处获得充分的病史,反复查体以及辅助检查确诊。

(二)复合中毒

酒精中毒后患者情绪失控再次服用其他药物和毒物表现复

合中毒并不罕见,乙醇加重镇静催眠类药物和有机磷农药毒性,减轻甲醇、乙二醇、氟乙酰胺毒性,饮酒后对百草枯的毒性有待探讨。

(三)诱发病损或并发症

急性酒精中毒后外伤常见,由于患者及陪同人员不能明确叙述病史容易漏诊,急性酒精中毒能使已有的基础疾病恶化如诱发急性冠脉综合征、出血或缺血性脑卒中等,并发贲门黏膜撕裂症、上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胰腺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等,也可并发消化道穿孔。尽可能获得详实的病史,系统、细致的査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有利于减少漏诊、误诊。

(四)类双硫醒反应

患者在应用某些药物过程中饮酒或饮酒后应用某些药物出现类似服用戒酒药双硫醒(Disulfiram,又名双硫仑、戒酒硫)后饮酒的反应,多在饮酒后 0.5 h 内发病,主要表现为面部潮红、头痛、胸闷、气短、心率增快、四肢乏力、多汗、失眠、恶心、呕吐、视物模糊、严重者血压下降及呼吸困难,可出现意识丧失及惊厥,极个别引起死亡。可能与醛脱氢酶受抑,体内乙醛浓度升高,导致血管扩张有关。类双硫醒反应临床表现个体差异较大,不医疗处理,症状一般持续 2~6 h。因类双硫醒反应与多种疾病特点相似,故易造成误诊,应注意鉴别诊断。

四、急性酒精中毒急诊处置注意事项

在急性酒精中毒的诊治中,既要避免对病情评估不足延误诊治,也要避免过度医疗,浪费资源。

(1)留院观察指征:留院观察或住院治疗适用于中、重度中毒患者。

(2)辅助检查的合理应用:中、重度中毒应常规行血电解质、葡萄糖浓度检查,有条件者可行血气分析、血液或呼出气体乙醇浓度测定,有基础疾病或出现并发症者应针对性进行检査。一般以下情况应行头颅 CT 检查:①有头部外伤史但不能详述具体情节的昏迷患者;②饮酒后出现神经定位体征者;③饮酒量或酒精浓度与意识障碍不相符者;④经纳洛酮促醒等常规治疗 2 h 意识状态无好转反而恶化者。急性酒精中毒意识不清或不能准确叙述病史者应常规查心电图,特别是既往有心脏病史或高危因素者,必要时复查。

(3)院前急救注意事项:院前急救应关注急性酒精的发病规律,研究对策。①在接急性酒精中毒求救电话时,询问患者神志是否清醒、是否伴有呕吐;②如果发生呕吐,应指导在场人员改变患者体位,使头偏向一侧,淸除口腔内容物,避免窒息;③如果神志不清,发生心搏呼吸骤停,则应指导患者家属及现场目击者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进行心肺复苏。现场救治和转运应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将呼吸道通畅作为重点,维持呼吸循环功能,酒后交通事故者尽可能详细了解受伤史。酒精滥用者对院前急救资源的占用应引起社会重视。

(4)宣教:鉴于以酒精滥用的日益增多和急诊干预的效果,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将酒精的危害和戒酒宣教作为工作的一部分。根据患者不同的心理情况及时与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思想交流,开展健康教育,在患者清醒及情绪稳定后向其及家属宣传酒精中毒的危害。医护人员接诊时要自我保护,注重安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急诊科对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的判断与认识,在收治酒精中毒患者时做好患者的生命体征评估与分级判断工作,严格按照分级标准进行诊疗收治。

(二)各科室对急诊科收治病人无条件进行收治,收治后若认为住院指标及收治指标掌握不到位,科室可做相关记录,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按照医院入院病人收治要求进行核实处罚。若出现推诿病人情况按照要求双倍进行处罚,并纳入到科室绩效考核。

(三)急诊科做好会诊工作,对于病人收治不清时及时邀请相关科室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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