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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来源:哗拓教育
加油站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 考核内容

(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给予处罚。

(5)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员工,给予经济处罚50元人民币。

(6)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员工,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人民币。

(7)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给予经济处罚 元人民币。

(8)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9)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10)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11)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

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元。

(五)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元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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