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
一、信息网络技术成为政府处理政务的主要载体
电子政府是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司与美国公共管理协会两大国际组织,在2001年联合发起的对全球190个国家电子政府的调查中规定。广义上的电子政府包括所有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手段(从常见的传真机到先进的无线掌上设备等)来实现政府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认为电子政府是\"政府的一项永久性承诺,通过对服务、信息与知识的高效便捷、成本合算的传递,来增进公共部门与个人公民之间的关系。它是对政府所要提供服务的一种最为行之有效的实现。[1]
政府职能是作为行政主体,依法对政府机关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作用。政府职能的内容是变化的,这是由行政环境的变化所决定的,政府职能内容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的进展和研究明显滞后。虽然这为我国政府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化的电子化政务方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政府可以不必再走发达国家曾经走的弯路,可以节省大量开支,但是,这也使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显得更加的紧迫。
二、信息技术化背景下公共服务传递的特点
1.网络的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化背景下公共服务传递是以电磁介质作为载体,具有信息容量大、体积小、便于移动等特点。公共服务传递信息化将公众获得信息的成本大幅度降低,使得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效率明显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不断转变,政府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也在逐步提高,从而促进政府服务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2.传递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受限制。与传统的政府公共服务相比,信息技术化的政府公共服务有别于传统的公共服务,信息化的政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及时有效地对社会和公众不断提供各种在线服务。具体来说,电子政府把曾经只能在真实空间里行使的政府职能,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延伸出去;将原来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处理的公共服务事务,可以在数字化设备和虚拟空间中轻松,甚至自动地进行。由于时间和空间上所占的优势,推行公共服务信息技术化有利于建立高效政府。运用现代信息急速与网络技术,电子政务下的政府部门实现了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
3.社会信息化为政府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环境。社会信息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其中信息技术已成为核心技术。目前政府信息化的内涵不再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的数字化,而是要建立高效、民主、虚拟的电子政府。另外,政府信息化要达到其预期的成效,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国家不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电信基础设施,国家的一些主干网以及互联网应用所必须的设施等都得以完成,为政府信息化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影响
1.信息技术可以引发政府管理架构和运作模式的革命性变化。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实行电子政务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节约办公成本,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新型运作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政务数字化、网络化将引发政府管理架构和运作模式的革命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架构由集权式、塔层式结构向网络化、扁平化结构过渡。[2]二是结构的扁平化使原来的塔式结构的中间层不断萎缩和消减。三是运作的电子化、网络化使得政府的服务行为精确化、透明化,可以有效地遏制政府工作人员因信息垄断而滋生的\"寻租\"行为,有利于彻底改变政府职能和工
作作风。
2.可以大大提高政府提供服务的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等弊端。利用信息化的优势,科学处理和加工绩效数据。在电子政务环境中政府每个行政过程大都能被准确、及时地记录,这些大量的政府痕迹和政府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信息。[3]要用科学的方式充分挖掘这些原始数据所包含的绩效信息,将其应用到绩效评估中,在进行全局性绩效评估的同时,也可进行重点类别绩效、个性化绩效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实现其使用价值。
3.信息技术为公众获取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多种渠道。信息技术使得政府可以建立起跨越政府机关、企业与民众之间的互动机制,经此互动机制,公民可以获得政府的信息与服务,而政府亦可了解民众的合理需求,从而促使政府更有回应力和责任性。利用信息技术设立部门间协作关系,为政府部门和公民以及社会组织提供协作的平台。政府部门通过汇聚职能、延伸功能,增强各审批部门间关联度,政府各部门实现协同办公,避免出现各部门之间的推诱和扯皮,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效率。同时还建立公开共享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需要加强社会对公共信息管理过程的全程参与和监督,在具体的参与和监督方式上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呼应。政府服务\"外包\"。以\"外包\"的方式将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某项具体任务移交给企业运作,政府可以授权公共部门,将各种公共资料馆、档案馆、信息中心等面向公众,完成公共领域的信息收集加工和传播等任务。
4.建设电子化政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主动或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相对人知晓有关行政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的现代行政程序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一种工具、手段和系列规则,是用来规避政府凭借其信息优势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的道德风险,保证组织层面各种管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管理行为实施效率。
5.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实现公共信息的自我管理与服务。政府放宽了对公共信息过分严格的管制,进行合理引导和监督,通过对社会信息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引导,让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信息服务中来,起到公共信息监督和服务的作用。从而在加大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也实现了信息共享,鼓励信息消费,提高公众信息意识和信息获取能力。
四、结语
电子政务技术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朝阳时期,信息技术部门要走出困境,就要牢牢抓住这个契机,善于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最有效的管理模式,才能找到一条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才能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头羊。电子政府和公共信息公开是我国在网络时代进行政府公共信息管理改革的重要途径,将两者结合起来,是实现政府公共信息管理\"服务者\"角色的重要措施和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王众托.信息化与管理变革[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2]张成福.电子化政府:发展及前景[N].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
[3]周宏仁.电子政府:构造信息时代的政府.网络与信息[M],2002
作者简介:李婷(1987--),女,陕西延安人,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行政管理研究;赵光宇(1988--),女,陕西西安人,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行政管
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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