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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组织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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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组织与管理办法 1. 项目管理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1.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承包方应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以对其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承包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构,在工程竣工前应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应为承包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机构,其所有行为均视为承包方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应包括下列人员:

(1) 项目经理: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合格人员作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并任命若干名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履行合同,为承包方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一般应常驻项目场地,如果项目经理需要离开项目场地,则应授权一名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并通知项目法人。

承包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应经项目法人同意,如果项目法

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承包方的项目经理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则可以要求承包方撤换其项目经理,承包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项目经理。

(2) 项目施工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总工程师。

(3)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并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作为项目设总。

(4) 项目调试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调试经验、并熟悉工程调试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调总。

1.2 项目经理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3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4 项目调试总工程师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5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置

1.5.1承包方的现场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建设工期、管理目标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置,应在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组成精干高效的管理工作班子。

1.5.2承包方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有合理的专业机构,各专业人员应配套,并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机构。

1.5.3承包方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

1.5.4现场项目部人员配置有(除项目经理外):现场项目经理1人、土建专责2人、电气专责2人(进入调试及投运阶段不少于3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对承包方配备的现场人员如若不能胜任其工作,发包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

1.5.5 承包方如果不能按照上述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发

包方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每少一人每日500元)。

2. 施工分承包方的选择

2.1施工分承包方的资质

承包方可以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分包其在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承包方在选择分承包方时应对分承包方的资质、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方选择分承包方的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承包方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方应充分考虑项目法人的建议和意见。承包方在工程关键部分分包商的分包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将该类分包合同 (副本)提交给项目法人备案。

承包方应保证任何分承包方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如发生此类问题,造成影响光伏电站建设、投运生产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所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施工分承包方应具备建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装施工分承包方应具备安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并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关业绩。

2.2.分承包方的保证

承包方应在所有分包合同中体现合同的原则和要求,并应自所有主要分承包方处获得所需的保证和担保(包括合格证、质量保证和履约保函等)。该类保证和担保未经项目法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加以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在任何情况下,工程关键部分分承包方的保证和担保的有效期均不少于相应完工后的一年。

承包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为项目法人的利益而自除主要分承包方外的其他分包商处获得在商业上所能获得的最佳保证和担保。

2.3.分承包方的行为

承包方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

和/或疏忽承担全部责任,如同此类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是由承包方自己做出的一样。

3. 施工所用的标准及规范

3.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承包方的企业标准。

3.2. 行业标准、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

3.3.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

4. 施工综合进度

4.1.工程里程碑进度

(要求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里程碑进度编制采购、施工、调试组织进度网络图)

4.2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实际修改)

工程进度计划(加载设备到货计划和图纸交付计划)。 4.3 图纸交付进度

要求提供设备图纸总目录和图纸交付进度 4.4 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4.5 综合劳动力和主要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4.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及进场计划 4.7 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和控制 ⑴ 施工准备计划 ⑵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⑶ 设备进度保证措施 ⑷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⑸ 调试进度保证措施

5. 施工总平面布置

5.1 施工区域划分和施工用地面积指标(要求发包方提供较详细的全场施工总平面布置)

5.2 交通运输组织 5.3 施工管线平面布置 5.4 施工机械平面布置 5.5 施工总平面管理

6. 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6.1 土建工程生产性施工临时建筑及施工场地 6.2 安装工程生产性施工临时建筑及施工场地 6.3 生活性施工临时建筑 6.4 施工临时建筑总面积

7. 施工力能供应

7.1 供水 7.2 供电

8. 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

8.1 施工原则性方案

主要指整个工程施工的思路、想法、吊车的选用等叙述 8.2承包方应编制土建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目录有 ⑴土方工程 ⑵钢筋工程 ⑶模板工程 ⑷装修工程

⑸上下水、暖通及室外管网工程

⑹建筑电气工程

8.3 承包方应编制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目录有 1)电池组件安装方案 2)变压器和开关柜安装方案 3)电缆敷设和接线施工方案 4)保温、油漆施工方案

8.4承包方应编制特殊施工措施目录有 1)建筑、安装工程交叉施工作业安排 2)冬季施工措施 3)防腐工程施工措施 4)试运措施 5)消防施工方案 9. 设备、物资的管理

9.1 设备、材料的装卸与搬运

9.2 设备的开箱检验及装箱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 9.3 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 9.4 设备的发放使用 9.5 工程材料的供应与管理

9.6 工程竣工后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移交

10. 项目质量管理

10.1 承包方质量管理手册

10.2 质量管理体系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计划或质保大纲。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达标创优的策划、措施。

10.3 承包方应达到的项目质量目标 ①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 ≥90% 钢筋焊接一检合格率 ≥95% 砼强度合格率 100% 砼生产水平 优良级 ②安装工程: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 ≥95%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工程优良率 ≥95%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 ≥95% 受检焊接接头一检合格率 ≥98% ⑷调试质量目标

保护装置、主要仪表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 试运项目验收优良率 ≥90% 整体投运一次成功。 10.4 项目质量管理网络

10.5 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计划 (1)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项目划分表 10.6 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实施 10.7 项目质量控制

⑴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如果有技术支持方还需单独提供

该项目的质保措施;如果是合作投标,还需提供合作外方的质保措施和承诺)

⑵采购质量控制措施 ⑶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⑷调试质量控制措施

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

11.1 目标

由承包方提出并征求发包方的同意。承包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安全为天”的管理思想,提高工程建设过程安健环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地方承包工程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环保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11.2 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标准要求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11.3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11.4 项目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11.5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网络

12. 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的总目标

由承包方提出并征求发包方的同意 (2)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3)文明施工的规划措施 (4)文明施工的实施

13.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

13.1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3.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规定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和《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2003)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范围和深度要求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按原协调司规定制定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需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

13.3 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编制、报批和管理规定 13.4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13.5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13.6 特殊施工过程(焊接和防腐)管理规定 13.7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规定

14. 与发包方有关的主要工作

14.1 发包方确认的主要工作 a.工程司令图

b.重要设备制造商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商的选择 c.(建筑、安装、试运等)施工分包方的选择

d.工程综合进度网络计划 e.工程款支付计划

f.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调试大纲和主要调试方案

g.工程竣工签证 h.项目管理计划

14.2.发包方参加的主要工作: a.对工程重要设备制造商的调研

b.工程重要设备采购的招标(技术部分) c.工程施工分包的招标(技术部分) d.工程设计联络会

e.工程协调例会,工程技术专题会 f.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 g.调试措施的讨论

h. 工程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 i. 工程竣工检验及评定 14.3.发包方采购的设备 见第二章

14.4.对发包方有关人员的培训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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