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工作方针、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和咨询。
2、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 3、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4、协助开展辖区内农民工职业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工作。
社会保障站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2、调查掌握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劳动者就业与失业、劳动用工、企业退休人员情况,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3、对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初审。
4、受理业务援助对象申请,协助社区组织创办社区就业实体、社区服务网点,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5、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 6、发布培训信息,推荐求职人员参加各类职业培训。
7、负责参保对象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资格初审和建档登记工作。协助参保人员办理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报批手续,并进行跟踪服务。
8、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工残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相关待遇的资格。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协助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申请相关待遇。
9、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0、检查掌握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规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11、协助做好上级交办的有关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12、协助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13、负责本区域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4、完成上级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主要业务流程
(一)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会保障站申报 社区社会保障站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证明,报街道社会保障所 街道社会保障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认定,并录入计算机、建立台帐;向社区社会保障站返回信息 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站录入计算机、建立台帐,并在申报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 社区社会保障站将其纳入实名制动态管理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办理求职登记业务流程
求职人员持相关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明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核实相关资料、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介绍相关用工信息 建 立 劳 务 关 系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以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专业或特长有效证件和近期一张免冠彩色照片1张。
2、特困职工、军警属、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免费服务。
(三)申报职介补贴业务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单位持相关资料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审核、公示7日、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章 区就业局审核、签章 区人社局审核、签章 区财政局审核、拨补贴 申报材料: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一式4份) 2、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的资质证明
3、经其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及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证明。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
7、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据。
(四)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业务流程
申报单位相关资料送社区保障站审核、公示7日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审核原始资料、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字、签章 区就业局审核、签章 区人社局审核、签章 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补贴 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申请补贴表》(一式4份)。2、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明。3、被吸纳安置人员花名册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4、被吸纳安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工资发放证明。6、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据。
(五)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临时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会保障站提出申请,填写 《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表》 社区社会保障站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出具证明,报街道社会保障所 街道社会保障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录入系统,建立台帐,报区就业局核发《就业失 业登记证》,向社区社会保障站返回信息 社区社会保障站录入微机、建立台帐,将其纳入实名制动态管理;通知失业人员在街道社会保障所领取 申报材料: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除持《居民身份证》外,还需: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失的新成长劳动力,需提供学历证明或肄业证书;
2、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证明;原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当地社区社会保障站出具的失业证明。
3、失地无业农民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证明。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需提供复员退役证明。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需提供、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常住地登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提供在就业地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业务流程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相关证明 社区社会保障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服务大厅统一年检 发 还 本 人 申报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明。
(七)小额担保贷款申办业务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人员持相关资料 社区社会保障站初审、公示7日、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审核、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章 区就业局审核、签章 区人社局审核、签章 相关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人员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2、营业执照、居委会出具固定住所证明。3、《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印鉴。4、借款申请(到贷款银行现场办理)。5、夫妻共同承诺(到贷款银行现场办理)。6、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证明。7、担保承诺(到贷款银行现场办理)。
(八)职业培训补贴申办业务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持相关资料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审核、公示7日、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字、签章 区就业局审核、签章 区人社局审核、签章 区财政局审核、拨补贴 申报材料:
1、《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4份)。2、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3、参加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培训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5、免费职业培训证明。6、职业培训合格相关证明。7、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据。
(九)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社区社会保障站进行身份确认,填制申请表格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核实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章 社会保障所统一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参保人员到银行缴费 区社保经办机构记账 社会保障所下载缴费记录、建台帐 申报材料:
1、个体参保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照片2张。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从业人员身份证号码及照片2张。
(十)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业务流程
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及身份证明 社区社会保障站整理档案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填制相关表格、报批 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及发放手续 社会保障所下载退休审批及待遇审核发放情况、建台账 退休人员进入街道、社区 申报材料:
个人档案材料,参加保险有关证件和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
(十一)企业、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
年度生存认证 填发退休人员工作联系卡 区社保经办机构下划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所办理接收手续并下载复核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建台账 社区社会保障站接收 编入退休人员管理和互助组织 建立分类台账 提供管理服务 (十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业务流程
社会保障所录入微机、建立台账 社区社会保障站填制相关表格、录入微机、建立台账 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身份证明 社区社会保障站核实、特殊人员公示7日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审核 社会保障所负责人审核、签章,返回社会保障站,通知缴费 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制卡 参保人员在社区社会保障站领卡、签收 提供后续服务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2、一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3、属于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三无人员”,还需提供证明其身份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4、初参保人员须查验原件。
(十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申办及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特殊疾病患者(代理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二级以上医院填报《特殊门诊审批表》 社区社会保障站进行身份确认、填制审批表格、建台账 社会保障所经办人员核实、录入微机、建立台账 社会保障所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定期由患者(代理人)将医疗报销凭证交社会保障所进行符合性初审、签章 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医疗费打入申报者银行卡,或由社会保障所代发报销的医疗费 患者(代理人)签收 申报材料:
1、《医疗保险证》病情诊断材料、个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2、医院出据的《特殊门诊审批表》一式2份。 3、复式处方、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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