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天会审〔2009〕1519号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公司)的内部控制。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在企业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
本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主要是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而设计和执行的内部控制。用以合理保证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可能涉及合理保证经营效率和效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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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横店东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提及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我们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横店东磁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08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08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在2009年3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建国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芹
报告日期: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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