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模拟试卷6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下列哪一项不符合我国修改要求的条件?( ) A.全国常委会5人以上有权提议 B.1/5以上的全国代表有权提议 C.全国常委会有权提议
D.提议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正确答案:A
解析:见《》第条,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圆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2. 下列有关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权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B.我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常委会 C.可以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包括全体公民
D.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可以书面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
正确答案:A 解析:《立法法》第90条规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务例和单行条例同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根据该条,只有A项错误,应选。有关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重点掌握:(1)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有权主体有5个,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则广泛得多。包括除以上5个主体以外的任何法律主体。(2)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常委会。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 根据和法律,哪一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
A.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相抵触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正确答案:D 解析:《立法法》第7规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该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该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的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制定的规章。该法第8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4. 关于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现代各国解释机关主要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专门机关三种。其中立法机关解释的制度源自于法国
B.在我国,全国及其常委会有权解释
C.的扩大解释具有高度的适应性,但应当慎重运用 D.解释要坚持依法解释这一总的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A项错误,立法机关解释的制度源自于英国;B项错误,在我国,全国常委会解释;C项正确,的扩大解释弹性太大,容易产生弊端,故应当慎重运用;D项错误,解释要坚持从严解释这一总的原则。故应选C。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5. 我国的国家最高监督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 A.最高人民 B.最高人民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C
解析: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监督权,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监督各项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的原则和条文的规定;(2)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
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因此选C项。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6. 下列有关两汉、南北朝时期的法制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亲亲相首匿”的原则是汉宣帝时确立的 B.“官当”是北魏时候首先确立下来的
C.西汉时期的负责法律监督的称为御史中丞,而东汉称为御史大夫 D.《泰始律》又被称为“张杜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向着“宽刑”、 “禁筒”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正确答案:C
解析:A选项中的原则来源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它反映了汉代法律儒家化的特征。B选项中的官当制度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刑的特权制度,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C选项正好将两汉的法律监督的称呼搞反了。D选项中的《泰始律》就是《晋律》,因为是西晋泰始三年颁布,所以又称为《泰始律》。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7. 下列有关中国古代刑罚适用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秦朝对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实行加重处罚的原则,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罪较个体罪处罚从重,集团犯罪(3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
B.唐代区分了公、私罪,并规定公罪从重,私罪从轻。目的是打击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行为
C.化外人原则指的是:同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照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实习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处罚
D.明朝对盗贼及有关钱粮等事;较唐律处罚为轻;对谋反等犯罪则加重处罚。这是“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明刑弼教”这一立法思想在明朝的具体表征
正确答案:C 解析:秦朝对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实行加重处罚的原则,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罪较个体罪处罚从重,集团犯罪(5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所以A错误;唐代区分了公、私罪,并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故B选项表述错误,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区分公罪和私罪的范围;化外人原则是唐代的刑罚原则,其具体含义是:同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照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处罚。所以C正确;明朝对盗贼及有关钱粮等事,较唐律处罚为重;对“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这是“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原则的具体体现,故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8. 秦始皇时期,某官府接到报案,报案人称邻居盗窃其铜板二百钱,对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若官府调查到,盗窃铜板的乃邻居十八岁的六尺大儿子,则该大儿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即使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减轻刑事处罚
B.若官府调查到,报案人实施了故意诬告,并无盗窃的情况,则对报案人实施反坐
C.盗窃的铜板数额直接影响本案定罪的轻重
D.若官府调查到,盗窃的铜板确实是报案人的邻居的大儿子偷的,而且邻居知道盗窃事后还为儿子隐瞒,则邻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秦律规定,
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如果孩子身高超过六尺五寸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故A选项正确;(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故B选项正确;(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秦律把赃值划分为三等,即一百一十钱、二百二十钱与六百六十钱。对于侵犯财产的盗窃罪,依据以上不同等级的赃值,分别定罪。一般赃值少的定罪轻,赃值多的定罪重,故C选项正确;汉宣帝时,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该案发生在秦朝时期,尚未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而根据秦代法律,邻居和他的大儿子应当连坐。故D项错误。题干要求选非,D选项应入选。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9. 下列表述中,完全正确的组合是:( ) ①西周时期的契约分为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傅别”,借贷契约称为“质剂”。②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是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而且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特定的程序方告成立,即“六礼”。③西周时期男子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单方面结束婚姻关系,称为“七出”或“七去”,“懒去”属于其中一种情形。④中国历史上前两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分别是郑国执政子产的“铸刑鼎”和晋国赵鞅的“铸刑书”。⑤西周在王位继承方面实行的是嫡庶继承制。⑥商鞅在秦国开展的变法全面贯彻了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并“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同时采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A.①② B.②⑥ C.③⑤ D.④⑥
正确答案:B
解析:(1)西周时期比较普遍的契约形式有两种,一种称为“质剂”,另一种称为“傅别”。“质剂”是使用于买卖关系中的契约形式,“傅别”是使用于借贷关系中的契约形式,乃是在契券的正面、反面都书一大字,然后一分为二,借贷双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故①表述错误。 (2)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则,其一,“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其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的成立,基本前提就是“父母之命”,未经父母、家长同意而行婚姻之事,谓之“淫奔”,是不为礼法所容的。西周时期,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关系到家族之间的大事,所以,缔结婚姻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也就是要履行“婚姻六礼”,具体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故②表述正确。 (3)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故③表述错误。 (4)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的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故④表述错误。 (5)西用时期,在宗法制下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予以贵不以长”。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故⑤表述错误。 (6)从法律变革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法为律,扩充法律的内容,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反对“有差等”的“礼”与“刑”,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因此,商鞅“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又一进步。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困强兵”的措施。三是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四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在变法过程中,法家的一些基本主张皆清晰地表现出来。其一,强调“以法治国”,其二.“轻罪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其四,鼓励告奸,其五,实行连坐,故⑥表述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0. 下列关于两汉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上请制度始于汉高祖刘邦,到东汉时期已成为官贵的一项普遍特权,但死刑不能适用该制度
B.恤刑只针对老幼
C.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罪犯都应该不负刑事责任 D.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的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1)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其后,宣帝、平帝相继规定上请制度,凡百石以上官吏、公侯及子孙犯罪,均可以享受“上请”优待。东汉时“上请”适用面越来越宽,遂成为官贵的一项普遍特权,从徒刑二年到死刑都可以适用。因此,A项不正确。 (2)汉代统治者以“为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恤刑思想。年80岁以上的老人,8岁以下的幼童,以及怀孕未产的妇女、老师、体儒等,在有罪监禁期间,给予不戴刑具的优待。老人幼童及连坐妇女,除犯大逆不道诏书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拘捕监禁。因此。B项不正确。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以上请皇帝宽待。C项表述用词太绝对,不够严谨,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的行为不是必然免除刑事责任的。 (4)汉代中期以后,儒家正统思想已经确立,实行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的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给予严惩,故D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1. 下列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法典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首次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且将“八议”入律的是《曹魏律》
B.《泰始律》中相当于近现代刑法总则的篇是“刑名”和“名例”
C.首次将“名例”作为总则,列为首篇的是《北齐律》
D.该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对后代封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一部法典是《北齐律》
正确答案:B
解析:(1)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曾魏律》,新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的修改,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第三.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性上进了一大步。A项表述正确。(2)《晋律》又称《泰始律》或“张杜律”,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 “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因此,B项不正确,在《泰始律》中尚未出现“名例”律,正确的应该是“刑名”和“法例”。(3)北齐政权全面总结历代立法经验,历经十余年修成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典《北齐律》。《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
的立法影响深远。由此,C、D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2. 下列有关唐宋之前中国古代各时期司法机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西周时期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 B.西汉时期司法机关的长官为廷尉 C.东汉时期最高监察官是御史大夫 D.北齐时期廷尉扩充为大理寺
正确答案:C
解析:(1)西周时期的司寇。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设大司寇,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大司寇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大、小司寇下设专门的司法官吏。此外,基层设有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因此,A项正确。 (2)秦汉时期的延尉。皇帝掌握最高审判权;廷尉为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汉承秦制,廷尉仍为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行政长官,也是当地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由此。B项也正确。 (3)北齐的大理寺。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D项正确。 (4)御史制度。汉代时期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负责法律监督。西汉武帝以后设立司法校尉,监督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剌史,专司各地行政与法律监督之职。
所以,C项错误,正确的应该是御史中丞。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3. 下列有关唐代公、私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属于私罪
C.公罪从重处罚,适用“官当”时,一个官职对公罪比私罪少当一年徒刑
D.这种划分和秦代将犯罪划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理基本相同
正确答案:B
解析:(1)唐律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适用官当时,也要区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当1年徒刑。唐律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制的统一。因此,A、C项错误,B项正确。 (2)秦律中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秦律把杀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与此同时,提倡官吏主动纠举罪犯,同时鼓励罪犯投案自首,用以减少官府侦缉与追捕的困难。可见秦律是根据告诉权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两类。而唐律公、私罪是对官吏犯罪所做的分类,依据的原则明显不同。D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4. 唐朝曾被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是相继于秦汉之后的中国第二帝国时期,唐朝繁盛而吸引了众多外域人士,来长安经商和求学的外域人士数不胜数。天授元年(690年),某扶桑商贩与阿拉伯商贩因生意上的纠纷大打出手,扶桑商贩将阿拉伯商贩用力推出门外,阿拉伯商贩站立不稳,撞倒门旁的一摞酒坛,当场毙命。根据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若事发后,在官府还没有查知的情况下,扶桑商贩逃回本国,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又回到长安主动投案,可成立自首
B.根据《唐律·斗讼律》中的“化外人原则”,本案应按唐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C.若阿拉伯商贩未当场死亡,则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其伤情的变化,确定扶桑商贩对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D.扶桑商贩构成“过失杀”
正确答案:B
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新。A选项中的说法正确。《唐律》规定了“化外人原则”,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B项中的两人来自不同国家,依“化外人原则”应按《唐律》处罚。但是,要注意的是“化外人原则”规定在名例篇而非斗讼篇,所以,B选项中的说法错误。C选项中所描述是保辜制度。保辜制度是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
度。故C选项的说法正确。按《唐律》的规定,过失杀是“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本题中阿拉伯商贩当场死亡.应属“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的“过失杀”,故D选项中的说法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5. 下列有关唐宋时期司法相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唐代的大理寺负责百官和京师笞杖刑以上的所有案件
B.唐代的三司推事是指由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重大案件
C.在唐朝,执掌纠弹百官的机构是御史台的殿院,而对地方官吏进行监察的监察官称为巡按使
D.从宋太宗时期开始,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专职监督地方审判,详录囚徒
正确答案:D
解析:(1)唐代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行使司法审判权,审理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凡属徒流案件的判决,须报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批准。同时大理寺对刑部移送的死刑与疑难案件具有重审权,故A项不正确。 (2)唐代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故B项也不正确。 (3)唐代御史台分设台院、殿院、察院,统辖下属的诸御史。台院是御史台的基本组成部爱,执掌纠弹百官,参与大理寺的审判和审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殿院执掌纠察百官在宫殿中违反朝仪的失礼行曲,并巡视京城及其他朝会、郊祀等。察院执掌纠察州县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唐代时以“道”为监察区,全国共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名监察御史,称为巡按史,品级虽低,但权力极大,是皇帝设在地方的耳目。因此,C项错误,正确的说法应该为台院。 (4)宋代地方州县仍实行司法与行政合一之制。但从太宗时起加强地方司法监督,在州县之工,设立提点刑狱司,作为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提点刑狱司定期巡视州县,监督审判,详录囚徒。凡地方官吏审判违法,轻者,提点刑狱司可以立即处断,重者,上报皇帝裁决。因此,D项正确,当选。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6. 下列有关唐宋诉讼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唐律疏议》,除了老幼废疾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讯
B.唐律规定刑讯只能使用常行杖,且拷囚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总数不得超过二百
C.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的是《宋刑统》 D.宋代诉讼中,入犯否认口供称为“别勘”,由另一法官或司法机关重审的称为“翻异”
正确答案:B
解析:(1)唐律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据证据来定罪。一是具有特权身份的应议、请、减之人;二是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对上述两种人,唐律规定:“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即必须有三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故A项不正确。 (2)
唐代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仗,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因死亡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次,拷囚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200,权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凡有违犯,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三,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因此,B项说法正确 (3)《唐六典》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所谓“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故C项说法错误。 (4)宋代,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别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因此,D项也不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7. 宋代的民事法律已经比较发达,以下关于宋代民事方面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有:( )
A.宋承袭唐制,对借与贷进行了区分,其中借指使用借贷,而贷指消费借贷
B.在继承制度上,继续执行嫡长子继承制,即财产继承由嫡长子主持分配,同时,承认遗腹子的继承权
C.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继续按照唐代“七出”、“三不去”制度办理,严格禁止妇女改嫁
D.宋代的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三者都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C
解析:宋代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促使民事法律更为发达。宋朝沿袭了唐朝的制度,对借与贷进行了区分,其中借指使用借贷,而贷指消费借贷。故A选项正确。宋代法律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继承权。故B选项正确。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虽然仍然实行唐代的“七出”、 “三不去”,但是也发生少许的变通。例如,在《宋刑统》中规定,丈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只不过不许妻子擅自离家出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妻子要被判处三年徒刑;丈夫死亡,妻也可改嫁,只不过不能带走家中财产而已。从而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被转移。故C选项错误。宋代的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活卖、绝卖和赊卖都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故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8. 下面关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首 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自首者可以免罪
D.对于自首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
正确答案:A
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的罪行,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故A项错误。谋
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B项正确。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C项正确。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代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自首不实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故D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9. 下列关于宋朝的法律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宋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成为断案的依据
C.宋代新的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
D.北宋将凌迟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解析:《宋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A项正确。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称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效力高于律,成为断案的依据,故B项正确。宋代的新的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故C项正确。凌迟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是从南宋开始的,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0. 下面关于《明大诰》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于洪武三十年完成并颁布天下的法典
B.《明大诰》律文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成为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
C.《明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
D.《明大诰》首创了折杖法
正确答案:C 解析:《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间编修的,A项所指的是《大明律》。B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成为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的是《大明律》。D项中,折杖法始于宋代,《宋史·刑法志》说:“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故答案选C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21. 下列哪些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 ) A.最高人民检察长
B.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的人选
D.根据的提名,决定副、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的人选;根据的提名:决定副、国务委员、各部、各
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2. 根据现行的规定,下列领导人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
A.国务委员
B.全国常委会委员 C.最高人民院长 D.高级人民院长
正确答案:A,C 解析:《》第87条规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副、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该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3. 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享有最高的行政权。下列选项中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是:( )
A.有权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B.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县、市、县的区域划分 C.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有权向全国或全国常委会提出各种议案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第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ABD正确;根据“(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选项C错误。不选。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4. 根据和法律,哪些是正确的?( )
A.自治州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议案
B.县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议案
C.自治州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对本级、和的质询案
D.县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对本级、和的质询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46条和第4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团、常务委员会、本级和代表(3人以上),都可以提出议案。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5.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列哪些监督司法解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
A.最高人民作出的《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作出的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C.最高人民认为最高人民作出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任何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正确答案:A,B,D 解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该法第32条规定,、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答案应选A、B、D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6.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任免下列人员:( ) A.副 B.县财政 C.县委主任
D.县人民审判员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自治区副、副、副州长、副、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自治区、、州长、、区长和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人民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自治区、、州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秘书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的任免,报上一级备案。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7. 下列关于代表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副和领导人员的人选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人民的质询案
C.代表被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报告
D.代表丧失行为能力的,代表资格终止
正确答案:A,B,D 解析:《代表法》第11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副和领导人员的人选,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故A项正确;同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人民的质询案。故B项正确;根据同法第4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故C项错误;同法第49条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代表资格终止:……(七)丧失行为能力的。故D项正确。故选ABD。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8. 下列有关全国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由预备会议选举产生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提名、国家副、军事委员会的人选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故A选项正确。第1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的人选,军事委员会的人选,最高人民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长的人选,由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故B选项正确。第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故C选项正确。《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故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29. 省所在地的市制定的行政规章应报哪些机关备案?( )
A.市人民代表大会
B.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
正确答案:B,C,D
解析:省所在地的市制定的行政规章应报省常委会、省和市常委会备案。B、C、D三项为应选项。此外,还应报备案。A项中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于是非常设机构,不能成为法规、规章等进行备案
的主体,这一点从到地方都是如此。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30. 下列关于法律规范冲突的处理,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正确答案:A,B,C 解析:《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
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见,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发生冲突时。不能一概依据新的一般规定处理,而要由制定机关作出裁决,而裁决结果可能是适用新的一般规定也可能是适用旧的特殊规定。故A选项错误,当选。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见,并不是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觇章便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还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应由裁决。故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题干要求选非,ABC应入选。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31. 大河乡下辖西河村、东河村,现在因为上属的巨河市(县级)决定在西河村与东河村之间的港口区建设新的小河村,实行重点管理,关于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说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些?( )
A.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由大河乡提出,直接报巨河市批准
B.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C.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需要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本村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通过
D.大河乡对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正确答案:A,C
解析: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由大河乡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巨河市批准,故A项表达错误,B项判断正确。依该法第22条之规定,C项表述有两处漏洞。召开村民会议,可以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也可以由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以C项只考虑一种方式是有疏漏的;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所以C项的规定“应当经本村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是错误的,故C项应入选。依该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D选项中关于大河乡对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的表述是正确的,故应选A、C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32. 下列关于国家机构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C.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
正确答案:A,B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3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专门委员会,县级无权设立,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41条规定,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故选项B错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选项C正确;根据《》第5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故选项D正确。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33. 根据现行,下列哪些机关有权撤销深圳市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A.
B.广东省 C.广东省常委会 D.深圳市常委会
正确答案:A,B,D 解析:撤销较大的市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由上级或者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所以,本题中除C选项外,都选。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4. 下列有关我国监督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
A.我国有权监督实施的法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我国监督的方式包括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C.全国常委会有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 D.全国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
正确答案:A,B,C 解析:《》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的实施。该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监督的实施;……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5. 根据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定具有哪些权力?( )
A.有权予以改变 B.有权予以撤销 C.有权责令其改变
D.有权拒绝适用
正确答案:A,B 解析:《》第99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
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6. 根据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违宪?( )
A.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李某实行刑事拘留 B.全国委托制定有关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实施细则
C.某人民根据制定的行规作出剥夺李某政治权利1年的判决
D.某根据的行规和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李某提起公诉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权对刑事拘留作出规定。《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7. 下列关于的实施保障,说法正确的有:( ) A.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起源于英国
B.我国对于实施的保障采取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C.美国联邦最高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启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D.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源于法国
正确答案:B,C,D 解析:纵观世界各国的规定和宪政实践,实施保障主要有以下三种:(1)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2)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3)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起源于美国,A选项错误。我国对于实施的保障采取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其生效或施行前的批准程序实行事先审查;对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事后审查。B选项正确。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是法官的职责”。从而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即开创由普通审查国会法律是否合宪的先例。C选项正确。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源于1799年法国设立的元老院。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8. 附带性审查和控诉都是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的区
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是:( )
A.在附带性审查中,提出审查的主体既可能是诉讼中的原告,也可能是诉讼中的被告;而在控诉中,提出审查的是普通公民
B.附带性审查必须有具体的争诉;而控诉则不要求有具体的纠纷存在 C.附带性审查是一种主动性审查,由法官对于法律进行附带的主动审查,而控诉是被动性审查,依赖于诉讼的存在
D.在附带性审查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在控诉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具有溯及力
正确答案:A,B,D
解析:附带性审查是一种被动性审查,审查机关不主动启动一个审查程序,而控诉则是一种主动性审查,它不依赖于诉讼的存在.所以,C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在审查主体方面也有区别:附带性审查在多数国家由普通进行审查;而控诉是德国实行的审查方式,是由这一特定的机关对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还有,审查的后果也不同:附带性审查的后果是凡被宣布为违宪的法律,一般不再被援用,它并不导致这一法律在法典或法律性文件上被删除的后果,而在控诉中,如某一法律被宣布为违宪,一般需要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法规失效。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39.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C.法律之闻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
正确答案:A,B 解析:《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根据这一条的规定,选项A、B正确。该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该法第85条第1款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选项C错误。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进行解释,故选项D错误。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40.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包括:( ) A.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人民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C.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D.仲裁制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包括:国家主权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人民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1. 根据《全国人良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B.会议团设常务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执行
C.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D.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由大会团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审议
正确答案:B,C,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5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故A项正确。第6条规定,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团推选常务若干人,召集并主持团会议。故B项错误。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故C项错误。第11条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
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2. 根据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需要任命?( ) A.特别行政区检察长 B.山东省人民检察长 C.河南省高级人民院长 D.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正确答案:A,D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本级人民院长和
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所以,B、C项不需要任命。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特别行政区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任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提名并报请任命下列主要:各司、副。各局,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入境事务处,海关关长;建议免除上述职务。所以,A、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3. 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正确的是:( )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
B.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
C.地方各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提出质询案
D.乡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正确答案:A,B,C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提出议案,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乡级举行会议的时候,团、1/5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成立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据此可知,乡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项错误。由此可见A、B、C三项正确,合题意。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4. 根据我国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关职权的表述何者是错误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决定设立各部、各委员会 B.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和区域划分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组织法》第之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提出,由全国决定;在全国闭会期间,由全国常委会决定,所以A项表述是错误的;根据《》第条第15项的规定,有权批准自治州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B项是正确的。根据《》
第107条第3款之规定,省、直辖市决定乡、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选项C错误;《》第67条第17项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的权力,并没有规定大赦权力,所以,D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择A、C、D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5.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立法公布与备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通过后,由根据全国常委会的决定公布 B.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级常委会报请备案 C.所有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必须向备案 D.较大的市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常委会批准后由较大的市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46条规定,法律解释案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故A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69条规定,较大的市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省级常委会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因此,D项错误。《立法法》第条规定,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报备案;地方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制定法规的机关备案。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地方性法规都报备案,全国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的法规(如经济特区法规)就不报备案,故C项错误。因此,应选A、C、D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6. 根据《》的规定,无需全国常委会决定,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D.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正确答案:A,B 解析:《》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副、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
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故本题选AB。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7. 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须有全体村民过半数通过,始得罢免
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1/2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C.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正确答案:A,B,D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故A选项错误。第22条第1款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B选项错误,第25条第l款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故C选项正确。第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故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8. 边疆某省下辖的一个县由于国外势力的挑拨,一些武装分子发动了国家的武装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骚动,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全国常委会宣布该县进入紧急状态 B.决定该县进入紧急状态 C.该省决定该县进入紧急状态 D.决定该省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第67条第(20)项的规定,全国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而根据《》第条第(16)
项的规定,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本题答案应该为B项。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9. 根据我国的规定,下列关于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监督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正确答案:A,C,D 解析:《》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该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事先监督和事后监督是以审查监督的时间为标准进行区分的,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由此可知,答案为A、C、D项。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50. 下列对我国监督机制描述正确的有:(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违宪决定
B.全国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制定的同相抵触的行规和决议
C.全国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同相抵触的地方法规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正确答案:A,C
解析:撤销有关机关的违宪决定,是我国监督的违宪制裁措施之一。根据《》第6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该法第67条第(7)项、第(8)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
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知识模块:的实施及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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