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煤字〔2012〕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种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井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明会议纪律,经研究,决定对各种办公会议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矿主要会议
(一)月度性会议
1、安全例会
(1)会议主要内容:通报矿井安全生产形势,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并分口对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对安全生产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2)参加会议人员:矿副总以上领导、生产技术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部、安监科、机运工区、通风队、采掘一队、采掘二队、调度室、矿综合办等单位部门负责人。
(3)会议时间:每月下旬。
(4)主持人:安全矿长。
(5)召集单位:安监科。
(6)有关规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技术分析会及“一通三防”与防治水专题例会
(1)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解决矿井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分析研究矿井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制定整改方案;通报本月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及下月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和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及措施;分析研究和布置下月矿井地质及防治水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矿各位副总等领导、生产技术部相关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部、安监科、通风队、机运工区、采掘一队、采掘二队、调度室等单位部门负责人。
(3)会议时间:每月25日下午3:00
(4)主持人:矿总工程师
(5)召集单位:生产技术部
3、经营分析会
(1)会议主要内容:通报原煤产量和掘进进尺、销售情况、材料成本、工资、其它费用等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方案;针对
实际,分析研究材料节约措施;反馈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方法。
(2)参加会议人员:矿有关领导、经营管理部、生产科区队负责人及各单位材料员。
(3)会议时间:每月上旬下午3:00
(4)主持人:分管经营负责人
(5)召集单位:经营管理部
4、政工例会
(1)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司党委和矿有关规定内容组织学习,各基层单位汇报职工思想动态,矿领导对政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参加人员:全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3)会议地点:矿会议室。
(4)会议时间:每月一至两次,时间另行通知。
(5)会议召集人:矿综合办公室
(6)有关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政治学习制度,按时进行政治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二)每周性会议
1、安全办公会议及生产会
(1)会议主要内容: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本周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情况、日常安全监管情况、本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及下周隐患排查情况;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本周事故处理情况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解剖,必要时事故负责人做检查;各单位汇报存在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协调平衡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矿领导安排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矿副总以上领导、各生产科区队、职能部门队级以上管理人员。
(3)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3时(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4)主持人:矿长。
(5)召集单位:矿综合办公室
(6)有关规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机电运输专业例会
(1)会议内容:对上周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总结,根据矿工作安排和生产计划,研究部署下周机电运输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针对机电运输工作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参加人员:机运工区、生产技术部相关管理人员、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采掘一队、采掘二队、调度监控、安监科等单位负责人。
(3)会议时间:每周二下午3时
(4)主持人:机电副总
(5)召集单位:调度所
(三)每日性会议:
1、调度平衡会
(1)会议主要内容:通报当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各种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并进行落实;上一天值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班。
(2)参加会议人员:矿总值班及矿副总以上领导、矿调度值班人员、生产技术部管理人员、安监科、调度室、生产科区队及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等。
(3)会议时间:每天下午5:00
(4)主持人:矿总值班。
(5)召集单位:调度室。
2、调度早会
(1)会议内容:通报上一天“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天工作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安全技术事项。
(2)参加人员:防突科、通风区负责人。
(3)会议时间:每天生产平衡会后。
(4)主持人:通风副总工程师
(四)随即性会议
1、事故分析会
(1)会议主要内容:对法伤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队事故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矿领导、矿值班人员、生产部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安监处、调度室、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3)会议时间:事故24小时之内。
(4)主持人:人身事故由安全矿长主持,非人身事故由各分管负责人或矿总值班主持。
(5)召集单位:人身事故由安监处负责召集,非人身事故由调度室负责召集。
(6)有关规定:会后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会议要求
1、各种会议由召集单位按时组织召开。有调度室参加的,由调度室负责对会议纪律进行考核。没有调度室参加的,由召集单位负责对会议纪律进行考核。
2、凡是要求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200元,迟到罚款50元。
3、参加会议人员要结合会议内容认真准备好会议汇报材料。
4、对会议安排的有关事项,由办公室和业务处市负责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对安排工作没有落实或者没有按期完成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会议纪律,手机必须调到振动、静音或关机状态。否则,会议期间手机铃响的罚款50元。
6、参加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将会议精神在单位内传达贯彻,并有传达记录。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企业管理 规范会议 通知
抄报:东华实业(集团)公司
抄送:矿副总以上领导
北辰煤矿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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