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店长治安、消防责任书
门 店:
责任人:
店长治安、消防责任书
第一条 为了维护门店内部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北京华联《店面防损及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及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治安、防火责任书:
第二条 本责任书适合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门店店长。
第三条 店长为门店防火安全及治安防范负责人,对门店防火安全及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防火安全责任
1、防火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门店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掌握本店的消防状况。
2、将门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主机消防安全责任,贯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政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符合门店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治安防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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