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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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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工程投标

第一条建筑工程投标是指建筑承包企业取得投标资格后,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所提条件和要求的基础上,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成本、造价等进行估算及编制标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递交,积极参加竞争及争取中标的过程。

第二条确定标书之前,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评审报价方案,做到知己知彼。同时,综合分析竞争对手、市场材料价格、企业承受能力、企业当前生产任务等。

第三条投标报价直接关系到中标成功与否,要求做标人认真细致、数据准确、实事求是。具体有如下要求:

1、熟悉当地的现行定额、文件规定及计算规则,正确计算工程量;2、根据定额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正确编制单价;3、对于工程量、单价以及各种费用的计算,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复

核,减少不必要的亏损;

4、合理确定各类费用。

第四条标书的编制一定要以招标文件和当地规定的内容要求为准,力求内容齐全,文字清楚,说明问题。其主要内容有:

1、标书综合说明;

2、公司的简介、业绩表现;

3、工程数量、单位和总报价;

4、公司组织机构表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的人选及简历; 5、工程质量等级及保证质量与安全的技术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8、主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设备表;

9、主要材料一览表;

10、降低成本、优惠让利的措施及理由阐述;

11、承诺书;

12、其它必要的附件及资料。

第五条工程合同是确定承发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双方责任、权利等关系的重要文件。在合同谈判之前,分公司经营科必须对当事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对投标项目,根据常务副总指示及反馈的意见,认真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往来函件等文书,由经营科长召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总工、技术质检科科长、安全设备科长、材料科长认真组织拾谈准备会,根据经营上的策略和意图制定谈判原则和方案,并估计发包人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研究答辩内容,准备充分的资料,以取得答辩高分。

第七条总合同包含安装或装潢施工内容时,安装、装潢经营科长必须参与施工总合同的评审、洽谈工作。

第谈判过程中,所有谈判人员要做到统一意见,口径一致,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失原则,在细小问题上有适当弹性。

二、分包工程招标

第九条为了使招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挑选的分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十条各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分公司业务承揽情况和分公司经营计划,制订分包人员及专业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根据分包需求计划,可采取自荐、推荐等方式,建立分包队伍档案。由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对分包队伍进行初步考察或接触,并从队伍实力、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业绩、企业信誉等方面对分包队伍做出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进入分公司分包队伍管理名册。

第十二条分包队伍参与招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综合实力,取决于三个方面:

(1)企业资质情况;

(2)工程业绩;

(3)管理人员及职工综合素质;

(4)工程业绩和在建工程管理水平。

2、诚信:

(1)分包队伍负责人是否讲信誉;

(2)分包队伍是否诚信、严格按合同办事(可向其合作单位进行调研)‘

(3)员工是成建制队伍还是 I 临时拼凑的。

3、企业资金实力如何,是否具有相应的垫资能力(一般情况下垫

资额度为 20~30%)。

第十三条分包队伍选定要求:

l、一旦分公司与业主达成意向或业主邀请招标的项目,分公司应立即与生产管理部联系,由生产副总综合衡量后确定自己施工还是分包。如确定进行分包,则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提前 30~45 天对已合作过较有诚信或与其它单位合作过较有诚信的分包队伍进行考察,从中选择 5。7 家,发放标书。

2、分包队伍选择包括:调查摸底、实地考察、发标书、评标、洽谈合约等五个程序,整个程序约为 20 天。

3、分包队伍考察程序:

①调查摸底:由项目经理、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或分公司经理对分包队伍的综合实力、诚信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初次合作的分包队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

②评审:由分公司经理(或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科长(或副科长)、技术质检科科长(或总工)、项目经理、预算员对分包队伍进行评审;

③确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通过后的分包队伍进行最终把关,拥有确认权;

4、分包工程招标程序:

①经营科发出投标邀请函并接受分包队伍回函和承诺书;

②经营科副科长组织计算标底;

③分包队伍到财务缴图纸费和押金;

④经营科长发放标书和施工图纸,并接受分包队伍的投标书;⑤由分公司经理、技术质检科长、项目三人小组组成评标小组,

公开评标,确定中标队伍。

5、合同签约,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一二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在选择分包队伍过程中如出现越权、不按分工去做或不按流程去做的,发现一次又常务副总经理按 100 折 600 元的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分包队伍招投标过程中,考察者不得参与评审,评审者不得参与定标。

第十六条造价在十万元以上分包工程必须采取本制度规定程序办理,十万元以下工程分公司、项目部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分包队伍。

祝语 :父母能给予我们的其实只有生命,这已经是大自然对我们最大的恩赐,我们绝对不能不感恩反而忘恩负义或者恩将仇报等,那是我们最大的罪过。我们其实更应该知道自己的处

境和与别人的不同,而找到自己奋斗的方向和目标,并不断地去努力和改变。如果只是一味地进行抱怨或发牢骚,那样可能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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